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及申报流程

合集下载

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2017.5.2国科发政[2017]115号文所得税政策教训深刻望文生义解读必有风险<段文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宁波奉化区国家税务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贾连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12个热点问题解答(含2017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报CASE)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评价工作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线交流(福建国税)<福建国税>存货作为职工福利如何确认及预付卡费用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等6个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北京国税)<北京国家税务局>资本化or费用化,是个问题<叶永青、赵文祥>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科发政[2017]211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 75%在税前摊销。

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税收新政解读系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三、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一)政策沿革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1996年-2002年)我国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始于1996年。

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首次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进行了细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主体逐步扩大(2003年-2007年)2003年,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进一步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体进行扩围,在工业企业基础上,扩大到“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以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制度被取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申报指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申报指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申报指引☞【预缴申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在汇缴时享受。

在预缴申报时不予填报。

☞【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除填报正常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之外,另外需要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涉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栏次填报说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人需填写主表第17行。

填报说明:第17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报属于税收规定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金额。

本行根据《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填报。

2.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填报说明: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25行“三、加计扣除”:填报第26+27+28+29+30行的合计金额。

第26行“(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当《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一般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选“一般企业”时,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50行金额。

第27行“(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当《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一般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选“科技型中小企业”时,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50行金额。

第28行“(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鉴定流程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鉴定流程
□新产品(服务) □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标准 □研究阶段□小试阶段□中试阶段□工业化放大阶段□成熟应用阶段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特别处理
鉴定时间——每季度末 有需要提前鉴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 企业请在相关时间内将材料交到市 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研发经费 (万元)
行业名称:类别: (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
年度利税(万元)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企业联系电话(座机)
职工总人数 研发人员数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经费
其中: 企业自筹资金
其中: 银 上年度研发费实际发生额
四、其他证明材料:(非必备材料) 专利证书(复印件)、技术查新报告、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z 通讯地址
二、研发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所属国 民经济行业
企业类型 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联系人
项目名称
项目有效期限
行贷款
1 2 3 4 5 6 7 8 9 项目开发形式 项目目前所处阶段
上年度研发投入主要用途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手段购置费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来了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来了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来了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适用对象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一)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以上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企业可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深圳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与操作流程

深圳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与操作流程

VS
直接投入费用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 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 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 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 产品的检验费等。
研发费用定义及范围
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0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 程
企业内部操作流程
立项管理
企业需对研发项目进行立项管理,明确项目目标、预算、进度计划等 关键信息,并报经企业内部决策机构批准。
费用归集
企业应对研发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 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
账务处理
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账务处理,确保研发费用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
03
企业享受政策条件与限制
企业资格要求
企业应为在深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会计核算健全、 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
企业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失信 行为。
深圳市政研策发与费操用作加流计程扣除相关
汇报人:XX 2024-01-21
contents
目录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内容 • 企业享受政策条件与限制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 • 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改进建议 • 企业应对策略与注意事项
0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 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求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求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额度加计扣除的一项政策措施。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为了便于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能够正确、合规地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税务政策法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计算方法等具体细则,应以国家税务局发布的税务政策法规为准。

企业应了解《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有关政策的公告》等相关税务法规文件,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和计算符合法规要求。

2. 研发费用的范围和标准研发费用的范围包括直接与研发活动相关的人员工资、办公用品、设备设施以及外包服务费用等。

企业应根据具体研发项目的情况,明确研发费用的范围,并将符合规定的费用加以记录和准备。

3. 研发费用的认定和记录研发费用的认定需要企业具备完整的证据材料。

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研发费用认定制度和相应的档案记录方式,包括准备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成果报告、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确保能够提供完整的研发费用凭证。

4. 研发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公告的规定,企业可根据核定制度或比例制度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

核定制度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定额度,符合法定成本比例的上限。

比例制度是根据资产总额或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加计扣除额度。

5. 研发费用的申报与审批企业在完成研发费用的认定和计算后,需按时向税务局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

申报时需要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核实报告、研发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税务部门将进行相应的审批和核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务调整。

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减少企业实际应纳税额,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效益。

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同时,还可申请其他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及备案如何操作?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及备案如何操作?

知识产权+项目规划-资深顾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及备案如何操作?
一、企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研发费用辅助核算汇总表》填写《研发项目可抵扣研发费用征收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与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企业应当在不迟于年度决算和纳税申报时,将备案材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
1。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表。

研发项目审批文件。

此外,企业应在年末进行汇总分析,填写研发支出辅助核算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连同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研发项目可抵扣研发费用征收表》并连同申报表一并报送。

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估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注册号,填写在《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中“具有相关资质的批准文件(证明)和文件编号(编号)”栏。

三、企业应保存下列资料以备将来参考:
1。

独立、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和企业主管部门关于独立、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

独立、受托、合作研发的专业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及研发人员名单
3。

科技行政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合同;
4。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包括工作使用记录)的成本分配说明
5。

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分摊明细表、实际分摊收入比例等;
6。

“研发支出”辅助核算;
7。

企业已取得地级(含)以上科技行政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的,应当保存为资料备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其他政策口径
• 1、财政性资金的处理: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 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 销。
• 2、特殊收入的扣减: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 已按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 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 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申报流程及备案变化
• 季度预缴时据实扣除,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 • 汇算清缴期内不再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备案,按照公告
中要求资料留存备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 号) •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表A107012《研发费加计扣除 优惠明细表》,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将相应年 度的入库登记编号填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栏次。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 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 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 例1: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5年12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 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 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则其在2016-2019年度每年如 何进行摊销扣除?
2016年度按照现行规定可税前摊销15(10×150%)万元, 2017、2018、2019年度每年可税前摊销17.5(10×175%) 万元。
2018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及申报培训
2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目录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5〕119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的,应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 得加计扣除。
人员人工费用
• 1、明确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范围: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 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 2、拓宽了外聘研发人员范围: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3、明确了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 4、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
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享受的时间口径
2017
2018
2019
• 费用化支出:当年发生当年按照175%扣除
• 资本化支出:摊入到政策享受三个年度的部分按照成本的 175%摊销,摊入到三个年度之外的部分仍然执行老政策按 照成本的150%摊销。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6.其他相关费用 •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
• 1、明确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范围: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 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 2、拓宽了外聘研发人员范围: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3、明确了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 4、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
财务核算要求
• 1、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 2、年末汇总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留存备查。 • 3、推荐使用:研发加计录录通软件
汇算清缴申报
• 2017年汇算清缴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
• 表A100000:17行 • 表A107010:27行 • 表A107012: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 6.《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 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 汇编第28-34页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
75%
5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
75%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谢 谢!
的,应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 得加计扣除。
直接投入费用
• 1、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 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 注: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 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 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其他相关费用
• 1、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 2、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 • 3、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
5项的费用之和÷(1-10%)×10%
委托研发加计扣除
•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 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 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 例2: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2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 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 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2018-2019年度如何摊销扣除?
在2018、2019年度每年均可税前摊销17.5万元。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 1.人员人工费用 • 2.直接投入费用 • 3.折旧费用 •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