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专题: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公务员申论范文:坚持疑罪从无选择

公务员申论范文:坚持疑罪从无选择为你带来[公务员申论范文:坚持疑罪从无选择],该范文指出:“刑事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当然,这是理想状态,虽不能至也要心向往之,最大程度减少冤假错案。
公务员申论范文:坚持疑罪从无选择“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由山东高院异地复查、公开听证,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提审,依法改判聂树斌无罪。
”3月12日9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时提到聂树斌案。
无独有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也在报告中提到了聂树斌案。
“两高”不约而同地提到聂案,绝非偶然。
众所周知,去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改判聂树斌无罪。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改判,于聂树斌而言,21年之久的蒙冤终于昭雪,其家人等到了正义;于我国刑事司法史而言,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式的改判,其中有太多值得剖析和总结之处。
最高法和最高检拿聂案举例,显然是侧重于反思。
正如周强提到聂案所说:“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
曹建明也表示,深刻反省检察环节自身把关不严的沉痛教训,着力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纠正、赔偿问责等长效机制。
不避家丑、聚焦教训,不正体现了责任担当?有勇气直面自身问题,才能更正错误,避免再错。
其实,这不是“两高”第一次在报告中提及冤假错案。
从2014年至今,“两高”已连续四年提及冤假错案。
连续四年提及冤假错案,并非例行公事,说说而已,也不是走走过场,止于给国人一个交代,而是接受评判,更准确地说,是接受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全国政协委员讨论,原因很简单,周强、曹建明作报告的场合,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他们的报告是要经代表审议和表决的。
更重要的是,“两高”报告提到聂树斌案的同时,更找到防止聂案重演的制度设计,即“疑罪从无选择”。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严生畏也生威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严生畏也生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前严后宽,就会功亏一篑。
正因如此,今年两会上,习近平同志在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严”,恐怕是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当前政治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一个字。
当前,无论是纠“四风”、正作风,还是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领导干部都必须“严”字当头,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的督导,真正将“严”字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身上。
不严无以让人生畏。
以前抓作风,有些单位为什么会陷入“改进——倒退——再改进——再倒退”的怪圈,就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或下属,不能严肃执行纪律。
有的自己纪律松弛不算,对违纪人员也睁只眼闭只眼,还有的甚至为下属的违纪开脱罪责。
俗话说,一病不治则百病生,一处松弛则百处懈。
如此抓作风,不把“板子打疼在具体人身上”,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万事严中取,为官严生畏。
新中国成立后,凡有人探望徐海东,将军必问:“政治上犯错误没有?经济上多吃多占没有?生活上和老婆离婚没有?”如此“三问”,让下属警醒反思,自觉查找不足。
无独有偶,“反腐斗士”姜瑞峰也有个“人生三问”:官有多大才叫大?钱有多少才算多?妻有多美才叫美?这些都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凡事严格自律,执纪如铁,才能产生敬畏之心、戒惧之心,从而“惴惴小心”,敬畏法纪、敬畏公论、敬畏群众,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打“擦边球”,不搞下不为例。
严不仅生畏,也生威。
很多人认为,对下属松一些,自己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事实恰恰相反,那些以牺牲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为代价的“宽容”,那些放弃公平公正原则的“照顾”,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都不会领情,反而会心生厌恶。
只有严格执纪,公平公正,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纪律不讲“天线”,才能产生强大的人格魅力,取得领导一个单位的资格证和话语权。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让新闻不法行为无处可遁

华图网校: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让新闻不法行为无处可遁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这是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知从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各部门职责分工、长效机制的建设等方面,对相关领域和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针对性强,涉及范围广,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报道是新闻领域的头号公敌,危害性极强,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损害新闻界的形象,侵害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必须看到,近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打着“舆论监督”“新闻调查”和“新闻曝光”幌子的敲诈勒索违法行为频频发生,虚假不实、为吸引眼球而做的假新闻在媒体上屡见不鲜,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民众反映强烈,大家深恶痛绝。
新闻敲诈行为和虚假新闻报道之所以大行其道、有恃无恐,原因就在于被敲诈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漏洞和“小辫子”,使得新闻敲诈的违法行为人有空子可钻,“花钱消灾”的心理助长了新闻敲诈愈演愈烈。
各种不规范做法,给胆大妄为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敲诈的温床,滋生的土壤。
对此,要从根本上寻找原因并恰当处理。
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社会公众,都应该擦亮眼睛,积极举报,协助有关部门将之绳之以法,严惩不贷。
为防止出现新闻不法行为和虚假新闻报道现象,新闻单位要加强严格管理,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唯稿件数量论,或唯视觉冲击力论,不能让真实性让位于轰动性,经济效益替代社会责任,职业操守屈服于利益诱惑。
客观、公正、真实、全面,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和最终追求,新闻工作者理应自律,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失实报道,确保新闻事实的准确性,把“零虚假报道”作为最基本的目标,以维护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当前,《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印发恰逢其时。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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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2014年公务员考试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敬畏法律
“以对法律敬畏、对人民敬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政府,去造福全体人民,建设强盛国家。
”这是李克强总理在两会记者会上的开场白。
在谈到建设法治政府时,李克强又强调“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 这些掷地有声的话语,至今仍在我们耳边回响。
法治,是打造现代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任何一项改革举措的保障。
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只有对它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才谈得上建设法治政府。
敬畏法律,要求政府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具有法律依据。
“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政府而言,凡是法律没有允许的都是禁止的。
这是法治政府的行为边界。
现实中,政府行政权力得不到法律的应有规制,执法行为失范、执法牟利、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以及不作为等时有发生。
这些现象与建设法治政府格格不入,必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权限,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考核。
只有这样,才能将政府的权力及其行使置于法律的监控之下。
敬畏法律,要求政府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权利与义务统一、职权与职责统一,是政府依法行政中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
它强调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政府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
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执法为民 且行且珍惜

华图网校: 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执法为民且行且珍惜最近,一段“法官因停车位问题殴打保安致其跪地求饶”的视频广为传播。
最新的消息称,打人者黎泰军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目前,打人法官已经被停职调查,云南高院表示,“我们将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绝不护短,会给关心此事的市民一个交代”。
有好事网友以“文章体” 为法官代写了忏悔书,虽为调侃,但以文章的口气形容这位法官此时的处境再贴切不过。
“文章体”套在法官身上就是,“时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错就是错,与任何人无关。
权力的无制约,造就了我狂妄自大,骄傲蛮横的脾气,导致了我近日冲动打人,我今天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据报道称,这位法官已经多次殴打小区保安,的确是因为咎由自取、狂妄自大、骄傲蛮横铸下大错。
即便如文章岳父一样,法官岳父也为之辩解称,事件系人为策划“有意针对他们家”,也毫无说服力。
这一切正是“权力无制约”惹下的祸。
有人会说,法官也是俗人,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怒发冲冠,拍案而起、动手打人,甚至如上海个别法官公开招嫖,如此种种都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有情可原。
但问题是,就像法庭上不可藐视法庭一样,法官作为法律的使者也不能藐视法律。
法律是文明的象征,法律之所以取代战争、决斗、权术被世人奉为行为的准则,就是因为法庭之上可以“约辩”,绝不可以“约架”。
在理性的天平上“动口不动手”,才能实现最终的公平正义。
培根有言,“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法官打人错在藐视法律,这其实关乎信仰,污染的正是法治的水源。
自从现代司法体系建立以来,法官职业通常是寂寞和孤独的。
在很多国家,法官必须刻意地与世俗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不仅是清廉和自律的体现,更象征着一个国家司法体系的威严和信誉。
记得法学家周大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说,你们如果觉得将来去从事这样一个寂寞孤独的职业很不舒服,那么现在赶快过马路,想办法去对面的北京电影学院学表演。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答案及解析(市地级)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答案及解析(市地级) 给定资料:1、27岁的小邹认真的考虑了几次之后,还是决定不去参加周日约定好的教友福音会,他确实需要倾诉,但肯定不是向神父。
到目前为止,至少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到了需要求助于某种宗教的地步。
身高1.74米,体重150斤,在北方城市的机关大院内,这几乎是一个标准身材。
当小邹回顾自己进入“体制”的四年,注视着自己不论从体型还是心理,都逐渐被“体制”化,甚至连血压、血脂也与周围的同事趋同时,面对着在外人看来“很顺”的处境,他有了一种莫名的骚动。
对于这份职业,小邹的理解来自于四年间循环往复的工作节奏,作为一个普通工作人员,他只不过是需要在每个时间段内完成“规定动作”,虽不能消极怠工,但也不需要超额完成任务,四年来的工作天天如是,没有什么波澜。
最近一段话时间,感觉有些困惑的小邹,周末经常到一家心理诊所,就青年社会心理问题进行咨询。
事实上,小邹并不认为自己心理有问题,他只是想印证一下自己的某些想法是否合乎常理。
结果很意外,当需要向心理医生介绍自己的情况时,小邹这位当年大学校园里的校报写手竟然发现自己无从谈起,他心想“或许是事情太多,没办法很完整的表述清楚”。
“说真的,目前这个工作节奏是五十岁以上人的节奏,对我来说这个节奏感觉上有点压抑。
”小邹思考着,一字一顿的说,“有时我在想,我会不会真的习惯这种节奏,换句话说,是不是已经被这种节奏所禁锢,永远失去某些竞争力了呢!”有一段时间,小邹曾经尝试着改变自己的节奏,对于自己分内应为的工作一丝不苟,提高工作效率,而对于非分内的工作,熟悉业务流程的他也尽量帮着跑,他希望这样能够时刻让自己处于一种高效率的工作状态中,“不会有被社会主流抛弃的感觉”。
然而,小邹很快放弃了这种做法。
因为他这样的工作态度,让周围的同事极不适应,经常有人认为他是多管闲事;领导也找他谈话,希望他能够“稳重一些”。
到了发薪日,小邹的薪水也仍然是那个很少变化的数字。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切除病灶,方能杜绝“被服药”【华图网校】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切除病灶,方能杜绝“被服药”【华图网校】儿童保护意识缺失,相关利益绑架,执法监管缺位,是导致伤童事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因素西安、吉林等地的几家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喂服处方药物“病毒灵”的行为曝光后,引起各界关注与谴责。
目前,责任人已被刑拘,当地政府正在努力解决问题,但焦灼的家长仍在商讨维权事宜,孩子的健康更令人担心,而如何给孩子一个头顶晴空的童年,也再次引发全社会的深思。
我国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制定了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关注儿童的身心成长始终是国家与社会的大事,不过儿童受伤事件仍时有发生。
有统计显示,媒体公开报道的国内性侵女童案例,2013年就有125起。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统计,仅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媒体就报道至少429件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
此次西安发生的给儿童违规喂服处方药事件,发生在当地小有名气的两所幼儿园里,且时间之长、涉及孩子数量之多,让人痛心。
这也表明,对孩子的监护,从社会到家庭到一些幼教机构,仍有不少被遗忘与被忽视的角落。
一位哲人说过,妻儿是一个人抵押给社会的抵押品,以使他循规蹈矩。
对很多家庭来说,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生活的重心和事业的动力;对社会来说,孩子的未来是国家的未来。
一系列伤童事件的发生,让这种“抵押”变成“绑架”,是家庭之伤,也是社会之痛。
这也正是为什么,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任何一件负面事情,人们总是无法容忍。
反思西安的“被服药”事件,为什么两家幼儿园保健医师的不法行为能长达5年,一些教职员工也未加阻止,反而参与其中?为什么相关教育监管部门始终未能察觉问题并监督纠正?为什么像“病毒灵”这样的处方药,从购药到保存直至服用环节居然长期“一路绿灯”?实际上,一些地方存在的伤童虐童问题,普遍具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特点。
儿童保护意识的缺失,执法监管的缺位,就是其中重要原因。
“被服药”事件折射的一些法治盲区问题,应引起重视。
它反映出,我国的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立法与执法链条中,还有不少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抽象,协调性与可执行性不强;制定后,也未得到充分重视,执法与立法割裂、监管虚置,常被束之高阁。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2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6.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A.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人的权利根源于法条B.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C.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D.民若不告则官必不究——诉权只能由个人行使【答案】C。
中公解析:“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是指权力部门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这是对公权力的警惕,也是对公权力的制约,A项错误。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说在法律面前每个人的地位是一样的,并不是说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相反人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剥夺自由的,比如主刑当中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B项错误。
迟到的正义说明在事件发生的当下,法律没有达到应有的维护正义的作用,导致了事件发生当时的不正义,所以强调效率的重要性,C项正确。
“民不告则官不究”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诉权也可以由检察院行使,D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C。
7.《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
”下列可以代替该评论的名言是:A.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B.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C.法律是自由的保姆D.自由只服从法律【答案】A。
中公解析:法律是保障自由得到实现的手段,反过来自由不能超过法律的约束范围。
自由和权利,必须依法行使,必须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和权利,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没有自由可言。
故本题答案选A。
8.尽管人工培育和种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市场需求的缺口,起到保护野生中草药的效果,但是这种做法并非,因为有的品种可以实现人工种植,但仍有很多草药品种无法实现这一突破。
面对越来越多野生中草药濒危的现状,启动对野生中草药资源的大规模普查。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无可厚非为期不远B.一劳永逸势在必行C.事半功倍任重道远D.万无一失恰中要害【答案】B。
中公解析:“但是”提示第一空与前文构成相对呼应,“无可厚非”强调不需要过分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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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资料:申论资料:他从燃烧的车中抢出5条生命|申论:解城市“看海”之苦十年太久|申论备考:公共纳凉服务应当尽力满足民众需求|
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已经依法提起公诉,这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文章强调,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对薄熙来提起公诉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把权力关禁制度的笼子里”绝不是一句空话。
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就能营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添法治能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