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司考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考点】意思表示、合同成立【解题思路和依据】此题颇具理论性,应结合意思表示的有关理论进行分析。
意思表示的要素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
其中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
具体到本题,鉴于学生乙并未认识到在签字本上的签字有承诺的法律效果,而将其作为一般签字本对待,因此学生乙的签字行为并无表示意识,即目的意思包含在内,根据前述意思表示理论,不能构成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意思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应注意的问题】选项A错误的原因在于:在日常生活中,签字本上的签字不能作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意思表示对待,因此不能采用推定的方式确认乙的法律效果。
选项B错误的原因在于:重大误解指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因而,产生重大误解的前提是有意思表示,而此意思表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表示产生了差异。
而本题中乙的行为并无意欲发生购书这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自然不存在重大误解的可能性。
【答案】D2.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采蜜。
在乙家帮忙筹办婚宴的丙在帮乙喂猪时忘关猪圈,猪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丁被蛰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B.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C.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D.乙和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考点】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帮工责任【解题思路和依据】作为叠加性题目,在思考时应分别处理:首先探讨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部分)

2005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4.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
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5.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
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
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
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
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构成缔约过失B.构成欺诈行为C.构成不当得利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6.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
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C.是自助行为D.是侵权行为7.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
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8.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
2005年全国司法考试

2005年全国司法考试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
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
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
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
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
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 试卷四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案例(实例)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
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0分)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二、(本题15分)案情: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
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
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刑法仅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广义的刑法则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或者是规定刑法上某一事项的法律。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一个单行刑法,即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这个单行刑法单独对外汇这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所以是一个单行刑法。
刑法修正案是指对刑法中多个条文、多个罪名进行修改的法律文件。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五个刑法修正案,即1999年《刑法修正案》、2001年《刑法修正案(二)》及《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
所以B项是正确选项。
另外,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对刑法的修改多采用修正案的形式而不是采用单行法的形式。
而在1979年刑法通过后,对刑法的修改、补充多采用单行刑法的形式,1979年刑法通过后立法机关就曾经先后颁布了20多个单行刑法,原因在于79年刑法的规定很不完善,所以需要单行刑法来大量补充。
97刑法则相对完善,所以多采用修正案的形式。
从中也可以体会单行刑法和修正案的差异。
2.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_法定原则,_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_和承担的_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005司考真题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D2. C3. D4. A5. A6. B7. C8. C9. D10. D11. B12. A13. C14. D15. A16. B17. B19. D20. C21. A22. D23. C24. D25. B26. C27. A28. B29. B30. D31. D32. A33. C34. A35. C36. D37. B38. C39. D41. B42. D43. C44. A45. A46. B47. A48. C49. D50. 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CD52. BD53. ABC54. BC55. CD56. ABC57. BCD58. CD59. ABD60. ABCD62. ACD63. ABC64. ACD65. ABCD66. ACD67. AB68. BC69. AD70. AC71. ABC72. BCD73. BD74. CD75. ABCD76. ACD77. AB78. AB79. ACD80. BD81. BD82. CD84. ABCD85. ABCD86. AC87. CD88. ABCD89. ABCD90. AB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ACD92. D93. AB94. AD95. AD96. BC97. C98. ABCD99. BC100. AC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试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D3. A4. D5. B6. A7. B8. D9. C10. D11. B12. C13. B14. C15. D16. B17. D18. C19. A20. C21. D23. A24. D25. D26. C27. A28. D29. B30. B31. A32. D33. C34. C35. D36. C37. A38. B39. B40. C41. D42. D43. C45. B46. B47. C48. D49. D50.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
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
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
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
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
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4真题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4真题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提示:本试卷为案例(实例)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
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0分)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二、(本题15分)案情: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
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
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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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考商法经济法试题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
一、商法、经济法分值分布
商法、经济法在第一、第三和第四卷中分值
总计为95分,占总分值的15.8%。
(一)第一卷中经济法40分:单选题10分;多选题24分;不定项选择题6分。
该40分的具体分布是:劳动法6分(单选2分,多选4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6分(单选2分,多选4分);税法4
分(单选2分,多选2分);环境保护法3分(单选1分,多选2分);土地法、房地产法、农村土地承包法7分(单选1分,多选6分);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3分(单选1分,多选2分);证券法3分(单选1分,多选2分);拍卖法、招标投标法2分(多选);反不正当竞争法6分(不定项选择题)。
从经济法的出题范围看,除了新增内容证券投资基金法、原有的会计法和审计法外,经济法的其他门类均有出题。
在第四卷的案例题中也涉及到经济法的内容如消费权益保护法,大概有5分。
(二)商法在第三和第四卷中,总分值为50分,其中单选题13分,多选题14分,不定项选择题8分,案例题15分。
具体分布是:公司法24分(单选5分,多选4分,案例题15分);合伙企业法3分(单选1分,多选2分);个人独资企业法1分;“三资”企业法1分;破产法5分(单选1分,多选4分);保险法9分(单选1分,不定项选择题8分);票据法4分(单选2分,多选2分);海商法3分(单选1分,多选2分)。
二、商法、经济法的命题特点
命题基本秉承了历年的做法和司法考试的基本规律:即覆盖面广,分值分散,重点突出。
(一)经济法的最大特点是涉及的门类众多,而分值又相对较低,同其他部门法的出题方式有明显不同:几乎每门法都有分,而分值又都不高。
从2005年的分值分布看,最高的单个法是6分,最低的单个法是1分。
尽管这样,也仍然不能照顾到大纲所规定的所有部门法,所以采取了历年同样的做法即“轮空制”,即每年都放弃两三个部门法不出题,去年轮空的是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今年轮空的是会计法和审计法。
但是轮空的都是司法考试中一致认为不太重要的法律,而重要的法律如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土地房地产法几乎从来没有轮空过,而且分值一直较高。
因此,考生应特别注意,重点内容永远是重点。
还有,在几年的司考中,既新增加的内容第一年几乎不出题,即使出了分值也比较低。
如2004年新增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当年没出题,在2005年出了2分的题;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5年新增内容,没有出题。
而新修改的法律不属于新增内容,所以不遵循这一规律,如证券法作了重大修改,其在2006年的出题分量可能会加重。
(二)商法的分值与往年相当。
在8门法律中几乎从没有像经济法那样轮空过哪一门,每一门在每年的司法考试中都会出题。
但是重点突出最为明显,这已经成为商法司法考试不变的规律。
比如公司法,2004年25分,2005年24分。
平均占商法总分值的近50%,所以公司法是商法中的重中之重。
而且在第四卷中必有一道公司法的案例题,这已成为多年来的习惯做法。
2005年商法分值的排序是公
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三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破产法、海商法、三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在司法考试中一直都是低分值的内容,一般为1到3分。
但破产法2005年出了5分的题,而分值一直比较高的合伙企业法只出了3分的题。
海商法除了第三卷出题外,在第一卷一般也会有题,但2005年没有。
在2005年,商法、经济法除上述基本情况外,在命题方面有以下两个明显特点:
第一、经济法出现了往年少有的不同法律结合在一起出题和同法律不同内容结合在一起出题的情况。
例如第9题、第67题、第68题,还有第四卷第七题都明显体现这一特点。
第9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虽然本题是从宪法角度出的题,但完全也可以认为是土地法的题,因为两者在这一点的规定是一样的。
再如第68题:
下列关于拍卖和招标的区别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在应用于货物买卖的场合,拍卖用于出售货物,招标用于采购货物
B.在合同法上,拍卖行为属于要约,招标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C.拍卖人和招标人的性质都是交易中介人
D.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在落槌之前能够随时了解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得了解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这是将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所涉及的相同问题结合在同一题中,是一种少见的命题方式。
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命题正在走出直来直去地考法律条文的旧有模式,开始注重对考生法理原则、法律精神的掌握和理解进行考察,改变考生一直认为的只要会背法律条文就可通过司法考试的思想误区。
这就要求考生参加司法考试不仅应熟悉法律条文,更应该有一定的、系统的法理基础,这是司法工作者基本的素质要求,司法考试开始注意这方面的导向作用。
另外,经济法在出题时也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即第69题有关消费者组织的考题是超出考试大纲范围的内容,因为历年司法考试大纲都没有将消费者组织列入过考试内容,2005年亦如此。
希望这种错误以后不再发生,以免考生无所遵循。
第二、商法命题同往年相比没有太多明显的变化,基本沿袭了往年一贯的命题风格。
但变化还是有的。
首先,传统的非重点内容在题中的比例有明显的增大。
如公司登记的种类、三资企业法中的中外合作企业法、公司解散等一直不被大家作为重点复习的内容在2005年的命题中都有体现。
其次,对法律的修改体现了很高的敏感度。
如第65题: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
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A.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
B.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C.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
D.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在本题中对2004年公司法的修改作出了及时的反应。
公司法第131条在这次修改中删除了溢价发行股票的批准程序,C项即考了这一点。
所以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作了全面的修改,一些新制度因此而产生,所以在新的一年司法考试复习中必须注意这一点。
证券法也是如此。
(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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