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章建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村里违章建筑处理的方法

村里违章建筑处理的方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的违章建筑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维护农村环境秩序和建设美丽乡村,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大了对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
本文将从村里违章建筑处理的方法入手,详细介绍如何依法依规处理违章建筑问题。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处理流程1.收集证据:对于发现的违章建筑,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等资料,并留下相关证人证言。
2.立案调查: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要进行现场勘察,并听取相关当事人陈述。
3.认定违法事实:经过调查核实后,应当认定该违章建筑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则要进行事实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认定该违章建筑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违法事实和证据;(2)适用的法律法规;(3)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期限;(4)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执行行政处罚:对于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如果拒不履行,应当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执行。
四、处理方法1.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正在建设中的违章建筑,要及时责令停工,并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施工。
2.拆除违章建筑:对于已经建成并且无法整改的违章建筑,要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要确保安全有序,并注意保护周边环境。
3.处以罚款:对于违章建筑的当事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
罚款数额应当根据违法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合理确定。
4.其他处理方式:如果情节较轻或者存在一定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其他处理方式。
例如,责令改正、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等。
强制拆除违建的程序

一、强制拆除违建的程序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
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强制拆除违建二、什么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是采用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
违法建筑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没有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规范、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三、认定违建标准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区范围以外建设,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
一般来说,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建设活动,都称为违法建设。
认定标准:违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强制拆除现行违章建筑的程序

一、强制拆除现行违章建筑的程序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前,不但要依法作出决定,还要履行催告等法定告知程序。
强制拆除现行违章建筑的程序二、强制拆迁可以去哪里投诉无手续非法强拆,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相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拆。
在这种情况下,也要第一时间报警,即时查清参与强拆的人员和单位,然后依据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也可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非法拆迁:鉴于新的拆迁条例已经将行政强拆废止,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法院才能实施强制搬迁行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农村强制拆迁被法院终结可以恢复吗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
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
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Putting people first and respecting employees is the key to success from beginning to en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导读: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首先需要对此进行立案,也就是执法部门收到发现相关的投诉举报的事实材料之后,认为确实存在违法事实,就可以立案,受理之后还需要派人进行调查,最终做出一定的决定和处罚。
一、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强制拆除的程序:1、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是:(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及法律依据有哪些

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及法律依据有哪些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怎么处罚一、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
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
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二、违章建筑被强拆怎么赔偿三、违章建筑被强拆了怎么办违建被强拆权利人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违建被强拆一般不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章建筑的拆除法律依据是什么规定一、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十个步骤

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十个步骤涉及农村土地征收,拆迁方需要完成以下四个流程,否则将容易涉嫌程序违法违规;1、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律师提醒: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2、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律师提醒: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听证是公民很重要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在拆迁中,被征收拆迁人更应该着重行使权利;很多农民因为不知道或是不注重听证的权利,才让自己的房屋上利益糊里糊涂被侵占了;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律师提醒:这里就开始涉及到被征收拆迁农民要签字的地方了;对于土地及其地上符着物的登记是对后期确定拆迁补偿的一个重要参考,这个环节农民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保证所登记造册的每一个字都与事实相符,切记不要出现“空白协议”的情况;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5、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律师提醒:公告以及后面的相关方案,是拆迁行政机构实施拆迁行动的依据;也就是说拆迁行政单位的一切拆迁行为都要围绕着公告和方案展开;这也会是拆迁维权的重要依据,被拆迁的农民首先一定要对公告有专业和深入的理解,其次就是无论是公告还是方案,一定要留有备份最好能有原件,以备后期作证据使用;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律师提醒:这是关系到被拆迁人切实利益最重要的环节;该环节适用到被拆迁者个人身上,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对自己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价值有个整体的把握;再者,就是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听证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在整个拆迁过程中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维权措施;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9、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希望对各被拆迁农民有帮助作用;杨再坤律师简介,男,1981年生人,资深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大型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金葵花资本、北京高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高管,主管风控法务,具有丰富金融、法务、风控实务经验,后专职于律师事务所,先后任职于广大律师事务所、海科律师事务所等并担任高级合伙人, 2017年组建杨再坤律师团全国企业拆迁维权中心,并担任首席律师,团队成员主要来之北大、法大、人大等着名高校,成员履历涵盖公安、法院、检查院、政府法制办、大型金融集团高层等,全国范围先后办理数百大型法律案件,尤其在征地拆迁、房产、行政诉讼、集团民商事和金融疑难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经验,能够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整套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理论素养,先后编写多本实务书如行政案件操作规程、拆迁实务和案例评析、拆迁500问;。
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流程

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流程引言违法建筑的存在给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问题。
针对违法建筑,政府采取强制拆除的措施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法。
本文将介绍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强制拆除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政府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违法建筑包括未经批准建造或超出批准范围的建筑,或者未经验收合格的建筑等。
强制拆除的程序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查明违法事实:政府部门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调查违法建筑的具体情况,并查明违法事实。
2. 发出拆除通知:政府部门会向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发出拆除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
3. 拆除通知限期:通常,政府会给予拆除通知的被拆除方一定的合理期限,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4. 强制拆除:如果被拆除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会委托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强制拆除。
5. 拆除费用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除费用一般由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承担。
强制拆除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强制拆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法性审查:政府部门在拆除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拆除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示程序:政府部门应当在拆除前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告拆除决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3. 保护权益:政府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应当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除行为合法、合理。
结论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是维护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并在拆除过程中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拆除的流程包括查明违法事实、发出拆除通知、拆除通知限期、强制拆除和拆除费用承担。
在进行强制拆除时,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示程序,确保拆除行为合法、合理。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实施方案违法建设是指未经规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擅自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规定的区域和建设条件内兴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
为了维护城市规划和建设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建设必须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一、拆除范围。
1. 城市规划区内的未经审批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 农村规划区内的未经审批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 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拆除程序。
1. 制定拆除方案,明确拆除范围和拆除标准;2. 公告拆除决定,通知相关当事人;3. 当事人提出异议的,依法进行复核;4. 拆除单位组织实施拆除;5. 拆除后进行清理、修复和整治。
三、拆除原则。
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拆除;2. 公平公正,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3. 安全高效,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4. 环保节约,合理利用拆除材料和资源。
四、拆除责任。
1. 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拆除;2. 农村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由乡镇政府负责拆除;3. 涉及多部门协同作战的,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五、拆除保障。
1. 对于因拆除而无家可归的,提供临时安置和帮助;2. 对于因拆除而受到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和补偿。
六、拆除效果。
1. 拆除后的土地和空间得到合理利用,恢复原有的规划和建设秩序;2. 公众对城市管理和法律法规的信任度得到提高,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拆除监督。
1. 公众监督,加强对拆除过程的监督和评价;2. 法律监督,建立健全拆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八、拆除宣传。
1. 加强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2. 宣传拆除的正面效果和社会意义,引导公众理性对待拆除工作。
在实施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方案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高效和环保节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和支持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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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章建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
样的
第一步,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第二步,调查程序第三步,决定程序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如果您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章建房。
政府将依法对您的违章建房进行拆除,您是否知道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的程序呢?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让您在违章建房拆除中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
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这个程序中针对农村违章建筑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二、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三、决定程序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
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
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
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于这个程序,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签收。
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
如果你错过了听证程序,也不要紧。
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你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强烈建议你千万不能再错过了,否则事实上政府部门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是违法的,但你要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
三是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对农村违章建筑强拆程序的规定不仅可以规范政府在进行
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行为,促使其行为合法有效。
同样,作为被强制拆迁的对象,应该注意政府拆迁过程中必须包括立案、调查、决定、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每个程序中都有其特有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有利于监督政府的拆迁行为,可以更好的维护您自己的切身利益。
如果您对农村违章建筑强拆程序的规定还有什么疑问,或是认为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妨咨询相关律师,登录平台,经验丰富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