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佳豪: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李开天) 2010-03-16
上海佳豪: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0-03-16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系2008年2月经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时注册资本3600万元,公司于2008年2月18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1022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958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126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7.8元/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252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008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9]11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上海佳豪”,股票代码“300008”,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40万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639室法定代表人:刘楠经营范围:船舶工程设计,港口与海洋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船舶、机电工程监理领域内的咨询服务,船舶产品的开发研制及四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机电设备的批发与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二)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能分工: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负责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联系;负责接待投资者接待及沟通,负责及时、规范、准确披露有关信息等。
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事务,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主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关系。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及职责规定如下:1、总经理办公室: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督导协调各部门,积极落实和完成公司的各项经营计划、管理目标;负责公司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对公司的综合管理及协调工作。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豪船舶”“本公司”或 、 “公司” )由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豪有限”)于 2008 年 2 月 18 日整体变更设立, 2001 年 10 月 29 日佳豪有限成立至佳豪船舶设立, 自 佳豪有限发生过两次货币资金增资、一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一次以未分配 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和两次股权转让的行为;佳豪船舶设立后,发生过一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行为。
自佳豪有限成立以来,公司历次股本演变情况如下图 所示:4-5-1佳豪有限 2001 年 10 月 29 日, 由刘楠与卢继诚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 50 万。
出资比例: 刘楠 90%;卢继诚 10%。
刘楠增资 20 万元,新股东——佳豪物流增资 30 万元,注册资本 增加到 100 万元, 出资比例: 刘楠 65%, 佳豪物流 30%, 卢继诚 5%。
佳豪有限 2003 年 3 月 14 日,注册资本增至 100 万元。
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注册资本增加到 300 万元。
佳豪有限 2006 年 4 月 14 日,注册资本增至 300 万元。
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注册资本增加到 1066 万元。
佳豪有限 2007 年 2 月 6 日,注册资本增至 1,066 万元。
2007 年 12 月,卢继诚将其 5%的出资额转让给刘楠,本次转让后, 出资比例:刘楠 70%;佳豪物流 30%。
2007 年 12 月,佳豪物流将 30%的出资转让给佳船投资,本次转让 后,出资比例:刘楠 70%,佳船投资 30%。
2007 年 12 月,佳船投资增资 119.1412 万元,新股东—紫晨投资 增资 130.0566 万元, 新股东—赵德华等 35 名自然人增资 310.5102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到 1,625.708 万元。
深深房A: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6-08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09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宗德纯参加8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投票表示同意,并对3项以通讯表决方式审签的董事会决议签署表示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侯莉颖参加9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投票表示同意,并对3项以通讯表决方式审签的董事会决议签署表示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周含军参加9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投票表示同意,并对3项以通讯表决方式审签的董事会决议签署表示同意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7项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一)2009年2月11日在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上就选举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部分高管人员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二)2009年4月22日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三)2009 年8 月1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所属汕头市华林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长江支行申请中长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发表了独立意见;(四)2009年8月15日在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五)在2009年9月5日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发表了独立意见;(六)在2009年12月1日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告中对部分高管人员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七)2009年12月1日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部分高管人员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分别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杨如生述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2009年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公司2009年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资产出售和转让、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的任免、高管聘任和解聘、担保事项、董监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安排本人对主要在建项目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在研究公司所属企业改制改制的系列事项中,两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1、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在2009年6月30日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补充调整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的议案》时,我们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认为将市政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两台盾构机设备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的理由不充分,投了反对票。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09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09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200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人认为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与真实情况一致并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第3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09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1)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2)参与了公司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业务和技术部分资料的审核;3)审查了公司高管及董事管理人员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4)对公司薪酬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5)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元华电: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施闯) 2010-02-27

2009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09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0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 200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 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0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本人于 2009 年 10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顺利通过 资格考核。
九、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独立董事施闯在 200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0 年本人将抽出更 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 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健康的 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联合化工: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锡秀屏) 2010-04-16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本人作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09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一)董事会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其中有4次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参加,报告期内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经审阅后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2009年度公司运转正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0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也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有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各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本人做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具过如下独立意见:1、在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于2009年2月21日召开的二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的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佳豪:独立董事制度(2010年2月) 2010-02-09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六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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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09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09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
数
委托出席次
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
自出席会议
2009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7 次
李开天 独立董事 7 0 0 否
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2 次
李开天 独立董事 2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09 年度公司任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
2009年11月20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聘请副总经理、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投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09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09年4月15日,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第一届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2009 年按照《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薪酬考核、投资项目、高管任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积极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水平。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对外投资项目提出建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水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0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于上市之初便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积极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自查、及时整改,通过整改活动,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09 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0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开天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