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备案告知单
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

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逾期未办理的,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进行行政处罚。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工程质量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八)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竣工结算备案意见;
网上申报网址:http://61.178.32.165/GSJZJGweb/index.aspx?tabid=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单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和东营市住建委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东营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办理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栏需加盖注册执业资格章);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原件一份);4、《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原件一份);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原件,存留复印件一份);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原件各一份);7、《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竣工报告》(原件一份,加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章);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一份,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章);9、《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章);10、《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章);1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核原件,存留复印件一份)12、《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一份)13、《建设工程环保验收证明》;(原件一份)14、《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15、《燃气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一份)16、《东营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证明》;(原件一份)17、《东营市建筑企业养老保证金结算证明》;(原件一份)18、《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原件一份)19、《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原件一份)20、《工程款项支付证明》;(原件一份)21、《东营市建设领域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22、《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份,加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章)2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仅商品住宅提供,原件各一份)2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原件一份)2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性实验资料》;(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报告,各一份原件)26、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既:桥梁工程须提交动、静载试验报告;道路工程须提交道路厚度、平整度和弯沉试验验收报告;市政供水工程须提交水压试验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27、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一份)28、建设单位前来办理备案人员委托书;(须建设单位人员,原件一份)29、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概述为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筑物竣工验收后需进行消防备案,以保证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使人员、财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因此,在建筑物竣工验收后,相关部门需向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发放《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告知其进行消防备案。
告知内容1.消防备案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根据消防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筑物竣工后需进行消防备案,以确保建筑物内部的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消防备案的程序与要求: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备案的程序与要求,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3.重点防火部位的保护:重点防火部位包括消防设施房、电梯、通风道、室外消防车道等,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对这些部位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包括制定灭火预案和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等。
知识点解析1.消防备案:消防备案是指建设单位、物业单位依照规定向当地消防机构提交有关消防设施、器材、人员、管理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和技术资料,报备消防机构备案的过程。
消防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了解物业、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是指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房、电梯、通风道、室外消防车道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对于这些部位要进行特别的保护,以免发生火灾造成更大的危害。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建筑物内部建立起的关于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培训等的规定,是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建筑物的竣工验收过程中,消防备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备案的程序、要求和重点防火部位的保护措施,对于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时,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消防安全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二、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三、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办理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_15_个工作日五、实施对象和范围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六、办理流程建设单位到消防窗口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进行备案(因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系统正在更新改造,目前停止受理业务申报人在互联网上自行进行的备案业务申报,改造完成后另行通知),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备案凭证,完成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同时,通过广西消防网的“消防办事大厅”随机确定检查对象。
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在广西消防“办事直通车”中公告。
检查不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
对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七、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加盖公章);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原件);6、建设的合法身份证明,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其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相关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筑内部装修材料抽样检验报告(原件);8、建设(装修)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加盖设计章、竣工章(含总平面图、建施/装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9、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或通过设计备案的证明文件及有关修改批复文件;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11、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建管处)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建管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令)和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将我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告知如下: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办理,并应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出具的报告);4、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原件、复印件);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书(原件);7、规划验收合格证、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复印件);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抽测资料(原件);9、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民用建筑,原件);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11、《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2、竣工结算备案材料(原件);13、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原件);14、劳保费收缴意见表(原件);15、工程竣工前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原件);16、工程款项按合同要求支付证明(原件,出具工程款支付原始票据);17、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计量设施设计和安装情况(原件);18、建筑节能评价意见:19、其它文件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时间。
三、此项目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为莱阳市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7212485,经办人:周小琳)四、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我处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经办人验证文件齐全后,交办公室审查,报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备案专用章”。
莱阳市建筑业管理处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致:(建设单位)你单位于年月日送达我站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资料,经审查发现以下缺项部分不符合要求,请尽快补正缺项后送我站,我站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一、呈报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备案书□□;规划许可证□□;地勘报告□□;经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核同意的建筑图(一套)□□。
2、资质证书: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
3、施工合同副本□□、监理合同副本□□;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及完整的审查、答复意见□□。
4、经公司一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模板工程、建筑抗震设防、建筑节能专项方案□□。
5、施工单位内部各级各部门质量责任制□□。
6、经公司批准、针对性强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住宅工程单独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7、资格证和上岗证。
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8、施工单位的法人受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受权委托书□□。
9、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办2012年5月20日下发的《德江县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需提供:施工单位与商砼企业签订的砼供应合同□□或现场拌制砼的相关审批资料(含环保□□、城管□□的准建批复,计量设备的检验备案资料□□、实验室的建立情况资料□□标准养护室建立情况资料□□、相关人员资格的资料□□等)二、表格填写(是否准确齐全)职务□□;资格证名称□□;资格证专业编号□□;联系电话□□。
说明:登记审查人员(签名):签收日期:年月日审批股:签收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日期:年月日(本告知书一叁份,建设单位、审批股和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打□□为缺少内容;■□为有,但不符合要求;■■为符合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需要提供或补充以下文件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结论明确,签字、盖章完备)。
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告知书

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66号)和淄博市建设委员会《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淄建发[2007]87号)的要求,在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实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发企业在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分级管理和委托管理的相关规定,到相应的开发管理机构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一)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前,开发企业到相应的开发管理机构领取《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标准文本,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二)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持《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到相应开发管理机构提出综合验收备案申请;
(三)开发管理机构应当于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备案资料审查意见,对审验合格的开发项目准予备案,并签发《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
三、由各区县开发管理机构备案的,审验合格30日内将《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表》报市开发管理机构存档。
四、开发企业持签发的《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及其他需要提报的资料方可办理配套预存款全额解控手续。
五、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咨询单位:
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技术科
业务咨询电话:3179299
淄博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

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
JS-002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地勘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内容:
本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已备齐。
各相关单位对幕墙、网架等特殊工程的审查意
见已经得到采纳。
消防验收合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符合要求。
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结构类型/层数:
地上/地下层数:
验收部位:
工程地址: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工程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已备齐。
各相关单位对幕墙、网架等特殊工程的审查意
见已经得到采纳。
消防验收合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符合要求。
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意见:
本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特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200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本工程施工已经完毕,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___(注册方章):200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本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同意竣工验收。
项目负责人:200年月日
注:此表由建设单位签定后送质量监督机构和相关部门。
___制JS-002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安装工程。
二、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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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告知单
备案范围—高新区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①基础设施—是指与房屋建筑工程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消防、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环卫、绿化、
当土墙、电视、电信、邮政等设施。
②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教育、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设施。
备案时间—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签署的有验收组人员签字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3、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保修书时间写监督站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6、审图机构下发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7、高新园区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
8、高新园区规划局下发的对项目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规划核实验收文件
9、消防局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的文件。
10、环保局下发的环保验收文件。
11、市城建档案部门下发的档案初验合格证。
12、建设单位填写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填写的时间与保修书时间相同)
1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表.
14、建设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收据。
15、监督站下发的房屋建筑监督报告。
16、中标通知书。
17、市政工程竣工备案证。
18、企业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一套及复印件一套,如没有原件请携带由大连市城建档案馆加盖公章及档案存放处印章的复印件备案材料一套审核存档,并自备档案材料文件盒一个。
经办人---王晓蔚电话—8479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