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及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有偿转让合同(15篇)

土地有偿转让合同(15篇)土地有偿转让合同(精选15篇)土地有偿转让合同篇1您好,以下是给出您一个模板,但是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土地有偿转让合同范本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有偿出让给乙方。
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土地四至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地基面积为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基础完工时付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
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
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
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WORD文本)(GF-2020-2603)

附件2G F-2020-2603 合同编号: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二○二○年五月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供集体林权流转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 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在选择项前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章或者摁手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管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甲方(出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_______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2024年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及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a、造林基地未经乙方准许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b、造林基地未作任何处分,且权属界址清楚。
c、对造林基地周围的宜林丘岗地,其界址必须已明显划定,无任何产生相关纠纷的可能,甲方必须将其详细位置告知乙方,并在附件上标明界址。
5、因国家重点建设征用承包的造林基地,所获补偿金,其中属补偿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的部分、地上苗木(或林木)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补偿土地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6、如乙方依据需要在承包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7、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破坏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承包林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承包林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未经乙方准许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10、将承包林地范围内及范围外的原有设施包括道路、渠网、排灌及其他林业、电力、水利等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办理水、电、交通联网等工作。
11、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指标审批,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以及运输手续。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林地合同书样本

林地合同书样本•相关推荐林地合同书样本(通用10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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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合同书样本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快我镇生态旅游发展,根据xx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当前林业政策,以及《大别山养生公园____度假村规划设计方案》,经____店镇人民政府及x平桥村委会同意,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山场土地流转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山场土地流转范围及面积:________山场,具体四至边界及面积由甲乙双方现场勘界确定,村民山场内部具体确界及补偿分配由村民小组具体自行负责。
二、流转经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年。
流转到期,甲方按照同区位同类别补偿标准,优先与乙方签订下一轮流转经营协议。
三、流转补偿标准及兑付办法旱地、水面350月∕年·亩,荒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____元/年/亩,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其补偿标准每五年递增8%。
流转经营山场按实际面积支付补偿费,每五年一次缴清,第一次缴纳补偿费问年春节前,后五年以此类推。
四、双方权利与责任1、甲乙双方共同履行依法保护生态林责任,保护动植物资源和地质景观。
2、乙方拥有山场林木所有权,不得擅自砍伐生态林,竹林、杉木林确需间伐,需提前书面报请镇村同意,并向甲方备案。
3、甲方拥有山场林木的管理权和更新权,确需按规划设计更新林木,需提前书面报请镇村同意,并通报乙方及时回收林木。
跟新土地的林木所有权归甲方4、甲方使用乙方流转土地从事经营性永久建筑,需办理征地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支付乙方征地补偿费,并从现有土地流转补偿费中比除。
若是公益性建筑(如游步道、亭榭、座位等)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征地补偿费。
五、其他约定1、甲方依据建设规划需要,将来需扩大流转经营范围,甲乙双方另作约定,其补偿标准参照本协议第三项。
荒滩荒山(林地)承包协议书

荒滩荒山(林地)承包协议书荒滩荒山(林地)承包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自然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农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二、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利用和管理荒滩荒山(林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开展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
三、协议内容1. 承包范围:甲方将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权授予乙方,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经营活动。
2. 承包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 承包费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4. 承包义务:(1)乙方承诺合法合规经营,不擅自转让、转包承包权。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合理利用荒滩荒山(林地)资源,保护环境、生态平衡。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土地治理、造林绿化、防火防灾等工作,保护和提升承包地的生态环境。
(4)乙方应按时、足额地支付承包费用,并按时上交相关税费。
5. 甲方权益:(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乙方的经营行为符合协议要求。
(2)甲方在必要时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提供相关技术和培训支持。
(3)甲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如乙方经营不善或违反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协议终止1. 协议期满: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2. 协议解除: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承包权。
3. 协议解除的后续处理: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五、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林权转让的协议书(精选5篇)

林权转让的协议书林权转让的协议书(精选5篇)现如今,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
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林权转让的协议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林权转让的协议书1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形式、期限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林地权证号:)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荒地承包合同书范本5篇

荒地承包合同书范本5篇广义的荒地指可供开发利用和建设而尚未开发利用和建设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宜农、宜林和宜牧荒地等。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荒地承包合同书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荒地承包合同书范本(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的荒山林地面积约亩,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年,荒山林地自2014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年租金共计万元。
(大写 ),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万元(大写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四、甲方责任: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规定,如数按合同约定界线内的荒山林地和相对应的林权证变更给乙方使用。
2、作为甲方因保证租赁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山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以属上的争议,若因山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处理。
林地转让合同

林地转让合同【荐】林地转让合同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
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林地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林地转让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橡胶林地转让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橡胶林地,面积约______亩,转让给乙方管理经营。
橡胶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期限:共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总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若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交款后,转让范围内的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橡胶林地属商品经济林地,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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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及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XX村【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乙方: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为了促进农业、林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村集体合法权益,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业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合意一致,按照合理利用土地、绿化荒山荒地、改善生态环境、打造观光旅游农业的宗旨,特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信守依据。
一、甲方拥有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所有权,系本合同所指称经营权流转标的物的合法唯一所有方,其土地系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村民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等可依法流转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
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放弃优先流转权。
上述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无权属纠纷等权利、品质瑕疵,业经甲方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已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遵循法定程序,并在合理期限内书面公示。
乙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合法注册登记成立、资信情况良好,有农业经营能力,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将本村()质量等级为_____土地_____亩,质量等级为_____集体荒山荒地(荒沟、荒丘、荒滩)_____亩流转给乙方种植芒果、其它果树及其他经济作物。
本合同流转期内不得改变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的所有权,耕地的承包经营权。
在本合同流转年限内应依法保护经营权流转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转方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也即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归乙方。
[上述影响流转的资质资格详见附件一:影响流转地资质资格]二、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四至界限、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东至XX村[下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界限范围以地形图为准,按GPS定界,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实地丈量确定,[四至、质量等级等详见附件二: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四至、质量等级])。
三、流转年限1、自本合同成立生效之日起共计叁拾年,即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止。
2、本合同中之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流转期限为30年(大写:叁拾年),甲方考虑到乙方投资期限较长,双方协商同意在三十年期满后如甲方决定继续流转,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转权。
四、价款、支付方式及周期时间:1、乙方交付甲方经营权流转费每五年一个周期,共分为六个周期,每一个周期一次性付清本周期五年的合计经营权流转费。
前五年为第一周期(即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系优惠乙方发展,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费单价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壹佰元整;第二周期(即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费单价为每年每亩贰佰元整;第三周期(即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费每年每亩为叁佰元整;第四周期(即2031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费每年每亩为肆佰元整;第五周期(即2036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费每年每亩为伍佰元整;第六周期(即2041年1月1日至2045年12月31日)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流转费每年每亩为伍佰元整。
2、乙方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3、乙方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一周期五年的合计经营权流转费共计___ ___元(大写:)。
4、乙方应当在每个周期(第一周期除外)开始后的壹个月内交满每个周期(五年)的合计经营权转让费。
5、经营权转让费和履约保证金直接交XX政府财政所XX村财政账户,不得交给村组干部。
五、甲乙双方应保护土地(宜林荒山荒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性利用。
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用途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不允许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农业生产所需种植种类按乙方发展自定。
如改变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用途,必须经甲方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提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在流转期间对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地形地貌的改变,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补充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改造。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⑴、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的所有权。
地下矿产资源属于甲方集体及国家所有[从法律规定]。
⑵、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宜林荒山荒地),防止水土流失。
⑶、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和森林资源及其它农业资源的行为。
⑷、有权获得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的本合同规定的流转收益。
⑸、享有国家政策性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2、义务⑴、确定该土地(宜林荒山荒地)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抵偿物,无权属纠纷等权利、品质瑕疵。
⑵、维护乙方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流转经营权,不得单方任意变更、解除本流转合同,在流转期内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甚至回收土地(宜林荒山荒地),不得将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收回抵顶欠款,不得在土地(宜林荒山荒地)上另外设立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
⑶、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及甲方村民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不得在流转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内进行放牧、种植、采石、挖沙、取土、新葬坟墓及毁林等活动。
⑷、为乙方生产、生活用水做好协调工作,并与乙方共同努力争取国家水利政策扶持,改善水利设施。
乙方在流转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建设水利设施时,不得收取征地等费用。
⑸、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⑹、执行县、乡(镇)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但干涉(扰)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的除外。
⑺、经营权流转费归甲方集体经济组织,甲方村委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并代表本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分配案涉经营权流转费,甲方不得私吞、侵占。
⑻、配合办理流转宜林荒山荒地的林权和其他相关手续。
⑼、保证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本合同内约定的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全部交付乙方能正常使用。
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地面作物、房屋、设施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等为借口拒绝交付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给乙方或要求乙方赔偿、补偿。
(10)、甲方在村民生产生活用水有结余的情况下乙方能无偿使用新庙子水库和哑巴箐水库及流转期内新建水库的水源。
在水源紧张的情况下、干旱季节必须优先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11)、保证乙方生产经营所使用的道路免费通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⑴、享有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对所种植芒果、其它果树等林木、作物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
有权按合同规定用途自主经营和处置产品,其权利受法律保护。
⑵、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各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性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经济补贴。
⑶、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
(4)、如乙方与相邻其他村和单位就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所有权属发生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2、义务(1)、维持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的合同协定用途,不得大面积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并应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协助落实切实有效的造林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者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内开垦、采石、挖沙、取土、新葬坟墓(注:合同签订前已葬坟墓2m范围内不得种植作物)等给林业造成永久损害。
在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时,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流转期内不得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立担保物权;不得以经营权抵偿乙方债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
不得在流转耕地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乙方可以在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内修建生产生活用房等临时建筑。
(6)、乙方必须在贰年内开发和利用完所流转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甲方当地劳动力就业。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流转期限为30年(大写:叁拾年),流转期满后,如果甲方决定继续流转,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的继续流转权,经营权费用双方按照流转期满当时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市场价平等协商确定。
流转期满后,如果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流转或者乙方放弃继续流转,协议终止,甲方收回土地(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及林权。
流转期满前乙方自行处理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内的经济作物,禁止破坏性处理,乙方处理后不要的剩余作物归甲方所有。
流转地交回的时间应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下一耕种期开始前,最晚不得超过壹年,超过时间的流转费用按照上一年度流转费用超过时间比例收取。
乙方在流转土地(宜林荒山荒地)内修建生产生活用房等临时建筑,流转期满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支付补偿。
乙方在流转期内村上(不限于流转标的物范围内)因为开发所流转的土地(宜林荒山荒地)所兴建的水利、交通等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支付补偿。
2、流转期满后,如果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流转或者乙方放弃继续流转,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应当退还乙方,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以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