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neirong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 引言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现代工业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然而,由于煤矿行业的特殊环境和工艺流程,煤矿事故频发,给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警示教育片成为一种常用且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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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容概述本警示教育片将以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为线索,通过描述事故的发生过程、原因分析以及事故造成的后果,向煤矿工人传达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醒他们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正确的应对手段。
3. 标题页#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4. 引言部分## 4.1 事故案例介绍通过对典型煤矿事故案例的深入研究和调查,我们发现了其中的共同特点和常见原因。
## 4.2 目的与意义本警示教育片的目的是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4.3 结构安排本教育片将以典型煤矿事故案例为线索,围绕事故的发生过程、原因分析以及事故造成的后果展开,从而向煤矿工人传达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接下来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介绍。
5. 事故案例部分5.1 案例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描述:在采矿过程中,由于煤层密度高、瓦斯含量高导致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煤层构造、煤与瓦斯含量、开采方法和顶板管理等多个因素的综合作用。
事故后果: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煤矿企业带来了重大影响。
5.2 案例二:火灾事故事故描述: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煤与空气相互作用产生高温导致火灾事故。
事故造成火势蔓延迅速,多人被困。
事故原因分析: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煤与空气的相互作用,加热源的存在以及不合理的消防措施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
事故后果:火灾事故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对整个煤矿的生产秩序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每周一案例: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

每周一案例: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 |星期一案例:山西焦煤岗前事故案例教育学习片(十大之一)研究案例:1、矸石山跑车伤害事故;时间:9 XXXX 10月27日8点钟轮班,一家公司的运输队在一次矸石山滑沟跑车事故中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意识差事故间接原因: 1,垃圾场运输和停车设施不完善,2,员工自我保护和相互保险意识差,3,停车设备常规检测不足。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公司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员工对矿车运输过程中的危害认识不足,自我保护和相互保险意识差,矿车挂钩盲目操作,防护设施未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学习案例:2。
水泥篮板伤害事故;次:名工人违章作业,造成水泥篮板倒塌伤人。
原因:1,员工争抢进度,违章操作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3、材料堆放不按要求整齐学习案例:3。
更换支柱造成的伤害事故;次:工作人员在更换支架前柱时没有发现后柱有液体泄漏,导致后柱失效,人员受伤。
原因:1,员工争抢进度,违章操作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3年,工人工作期间和休息前没有检查周围环境的安全。
学习案例:4。
斧头切割事故;次:名员工安全意识差,由于进度仓促,切割斧柄断裂伤人。
1、工人抢进度,违章作业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学习案例:5。
长治市香(元)县傅山煤矿“4.13 “重大水灾事故;时间:XXXX 4月13日凌晨1: 00发生透水事故,1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学习案例:6。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玉泉煤业“7.26”瓦斯事故;XXXX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省阳泉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大型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
直接原因: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造成平硐底部双采区瓦斯积聚,工人违章爆破造成瓦斯爆燃,造成人员伤亡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不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等监管指令,不按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项目,擅自在规划区外安排采掘工作面,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生产2年,矿井“一风三防”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不合理串联通风,工作面爆破前未检查瓦斯,主扇停风后未按规定撤出,恢复通风后未按规定检测和排放瓦斯煤矿企业没有对员工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员工素质低,安全防范意识弱,防范能力差。
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培训教案

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培训教案我国煤矿历年来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经统计分析90%以上的事故直接原因是煤矿职工现场违章作业造成的,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为有效提升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减少“三违”行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选取近年来部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制作了该警示视频,共讲了60个典型事故案例,具体如下:一、一般运输事故警示(共十七起):(一)2022年12月17日山西阳泉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12.17”一般运输事故(作业人员违章趴乘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出井,皮带湿滑致趴乘人员打滑并急速下溜,撞击井底煤仓给煤机致死)(二)2021年3月27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二景和谐煤业“3.27”一般运输事故(作业人员乘坐运行中的梭车,腿脚部挂到摆放在巷道右帮的瓦斯,导致瓦斯管偏斜,和运行的梭车发生碰撞,造成梭车落道,付某某突然被拖拽下车,遭到落道梭车的挤压)(三)2022年9月19日临汾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9.19”一般运输事故(带式输送机检修工卢某某违章在带式输送机运行时处理改向滚筒轴头上缠绕的尼龙绳,操作时右手臂被牵拉夹入改向滚筒和皮带间撕裂脱落,造成创伤性失血休克而死亡)(四)2022年3月31日山西潞安郭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31”一般运输事故(作业人员将工作面撤出的综采支架由装车平台装上平板车后,李某某在支架推移杆与绞车钢丝绳未摘钩的情况下,违章操作支架推移杆液压阀组收缩推移杆,使装车平台与平板车之间的连接装置断开平板车前移、掉道,将违章处在车辆前方的吕某某撞伤致死)(五)2022年5月10日山西晋煤太钢能源三交煤矿“5.10”一般运输事故(准备通过一号副立井主罐笼运送入井的蓄电池机车,因主罐笼轨面高于井口平台轨面卡停在主罐笼口,罐笼调平作业时,无人操作但处于“向前”牵引状态且未采取制动措施的蓄电池机车冲入罐笼,将正在违章跨入机车司机室的作业人员拖拽挤压在蓄电池机车与罐笼壁之间致死)(六)2022年2月16日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一矿“2.16”一般运输事故(驾驶员对停放在湿滑坡道上未采取可靠防滑措施,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故障车辆进行充气维修作业,致使车辆向左后方滑移,将此时违章进入左后方与变压器之间的人员挤压致死)(七)2022年5月8日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5.9”一般运输事故(李家楼煤业1203综采回撤工作面回风顺槽运送支架的平板车落道,作业人员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复道时单人违章操作,导致支架平板车失衡侧倾,将其挤压至巷帮后致死)(八)2022年7月12日山西阳泉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7.12”一般运输事故(在移动干扰作业的物料车过程中,将违章站立在物料车行驶路上的作业人员挤压在行驶的物料车和胶带输送机机架之间致死)(九)2022年8月3日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8.3”一般运输事故(掘进一队支护工在他人提议下,移开平板车前方移动式三角阻车器,违章在-4度倾斜巷道人力推车,造成跑车,将坡下作业事故人员撞伤致死)(十)2022年10月6日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10.6”一般运输事故(工长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使用回柱绞车牵引自移式盘线车,并站在牵引危险区域内,牵引过程中钢丝绳受力崩断将其打伤致死)(十一)2022年10月18日山西临汾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10·18”一般运输事故(梭车复轨作业时,作业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站在梭车里侧,违章组织人力推车,导致梭车重心不稳倾倒,一名作业人员被梭车挤压致死)(十二)2021年10月25日临汾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10·25”一般运输事故(在绞车拖拽溜槽期间,作业人员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进入钢丝绳道运行范围,被脱落的钢丝绳钩头击中头部致死)(十三)2022年9月11日山西吕梁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曙光煤矿“9·11”一般运输事故(锚喷工(临时负责跟车作业)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运行期间违章在轨道运输区内靠帮侧行走,被正在运行的梭车落道倾倒挤压致死)(十四)2022年7月26日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华宫矿“7·26”一般运输事故(该矿违规使用平板车运送道轨,作业人员拆卸道轨时,违章蹲在道轨紧固钢筋已脱落一侧抽拽捆绑道轨的钢丝绳,被滑落的道轨砸伤致死)(十五)2023年3月25日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二矿“3·25”一般运输事故(材料斜井下放装有输送带的板车时,连接用的钢丝绳绳环断裂造成跑车,跑车防护装置未起到拦截作用,车辆冲到井底,与470车场停放的另一辆输送带板车碰撞,两车输送带甩出,将违章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撞压致死)(十六)2019年11月18日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隆博煤业“11·18”一般运输事故(综采队管理员在8505运输巷下放电机过程中,违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规定进入8505运输巷,被运行中的平板车挂倒、碾压致死)(十七)2021年11月18日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煤“11·18”一般运输事故(20109回风顺槽运送材料过程中,连接运行车辆的钢丝绳从固定销轴下端脱落,发生跑车,将违章进入警戒区域内的把钩工撞伤致死)二、一般机电事故警示(共十八起):(一)2021年7月11日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7.11”一般机电事故(作业人员在未确认停电未戴绝缘护具的情况下,右手拿专用内六方套筒触碰带电的BHG-400接线盒高压接线柱左手触碰到接线盒端壳,形成导电回路被高压电击)(二)2022年7月9日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辛置煤矿“7.9”一般机电事故(作业人员在未确认停电、未戴绝缘护具的情况下,右手拿专用内六方套筒触碰带电的BHG-400 接线盒高压接线柱,左手触碰到接线盒端壳,形成导电回路被高压电击。
煤矿经典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煤矿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事故经过: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在基建施工中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为小窑老空水。
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截至事故当晚统计,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井下。
经过抢救,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1.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
2.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3.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
4.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
4.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
5.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水患避灾演习预案,加强员工防治水措施的学习与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水患避灾演习。
甘肃屈盛煤业公司“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事故经过: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甘肃省白银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
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车提升过程中距井口约80米处,钢丝绳断绳,人车下滑至距井口约230米处侧翻,造成人员伤亡。
发生事故的副井筒总长度704米,坡度28度。
煤矿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

煤矿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一、案例概述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提高矿工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和警觉性,许多煤矿制作了警示教育片,以案例为基础,向矿工展示真实发生的事故并警示安全隐患。
本文将介绍一起与煤矿相关的事故案例,通过该案例可以深刻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事故案例背景该事故案例发生在某煤矿。
这是一家规模较大的煤矿,拥有先进的设备和丰富的煤矿资源。
然而,由于矿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各种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从而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经过1. 事故前的安全隐患在该煤矿的事故发生前,存在一系列严重的安全隐患。
例如,通风系统没有得到良好维护,导致大量瓦斯积聚;矿工的安全培训不够系统,缺乏安全行为的培养;临时支护没有得到及时加固,矿井内存在大面积垮塌的风险等。
2. 事故发生某日,矿工在进行开采作业时,由于不当的操作,一块矿石滑落并砸中了一位正在操作的矿工。
由于缺乏紧急救援措施和医疗设备,矿工在事故现场遭受了严重的伤害。
3. 事故后果事故发生后,矿工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可惜悔过于迟,矿工最终因伤势过重而不幸身亡。
此次事故对矿石滑落、紧急救援措施不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引起了煤矿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四、事故分析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导致的,这也反映了这家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矿工安全培训不够系统,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操作技能;•通风系统维护不到位,瓦斯积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临时支护工作没有得到及时加固,矿井存在垮塌的风险;•缺乏应急救援设备和措施,对伤者进行救治不力。
五、事故教训通过这起事故,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教训:1.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警觉性;2.加强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监管,确保通风系统的畅通和瓦斯的排除;3.加强临时支护的加固工作,保障矿井内的稳定性;4.提高应急救援措施和设备的配备,确保伤者能够快速得到有效的救助。
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1-10neirong

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教育学习片(之一——之十)均为责任事故1、矸石山跑车伤人事故;2012年10月27号8点班,某公司运输队在矸石山发生一起滑沟跑车伤人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
事故间接原因:1、矸石山运输挡车设施不完善,2、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3、日常对挡车器试验性检查不到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该公司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矿车运输时员工对危险源认识不到位,自保互保意识差,对矿车挂钩的盲目操作以及对防护设施没有执行定检制度。
2、水泥背板伤人事故;3、更换支架立柱伤人事故;4、剁斧伤人事故;5、长治市襄(xiang)垣(yuan)县善福煤矿“4.13”重大透水事故;2012年4月13日凌晨一点发生透水事故,1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
6、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7.26”较大瓦斯事故;2012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燃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
直接原因: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导致硐底复采区对拉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燃,造成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等监管指令,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擅自在规划区外布置采掘工作面,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2、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工作面放炮前未检查瓦斯,主要通风机停风后未按规定撤人,恢复通风后未按规定检测和排放瓦斯。
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能力差,部分瓦检员、放炮员无证上岗。
3、当地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矿违法组织生产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渎职。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一、事故案例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
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
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
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
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
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
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
焦煤集团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焦煤集团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焦煤集团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焦煤集团是我国煤炭工业的一家重要企业,拥有大量的煤矿资源和相关的生产设备。
然而,由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焦煤集团也曾发生过多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本文将介绍焦煤集团曾发生过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该事故发生在焦煤集团旗下一座煤矿,当时该矿正在进行日常生产作业。
据调查,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工在操作作业时疏于检查设备状态,导致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事故的起因是一台采煤机发生了故障,但操作人员没有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就继续使用,结果导致设备更严重的故障。
当采煤机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该立即停机检查,但他们选择了忽略问题,继续进行作业。
随着时间的推移,采煤机设备更加严重的故障,最终引发了爆炸事故。
爆炸的原因是设备的机械部件因长时间摩擦而发生过热,最终引发煤气爆炸。
事故发生时,附近的矿工没有及时撤离,导致多名矿工受伤,甚至一些人因为没能及时逃离爆炸现场而丧生。
事故发生后,焦煤集团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同时,相关管理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显示操作员的疏忽导致了这一严重的安全事故。
根据调查报告,焦煤集团领导决定对涉事操作员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其接受相关培训,以提高其对设备故障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通过对该事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焦煤集团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操作员对设备故障的识别和处理能力较弱,容易忽略设备的异常情况。
其次,矿工在面临事故时没有及时撤离现场,导致伤亡人数增加。
最后,焦煤集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焦煤集团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设备故障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下进行生产作业。
其次,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培训,使他们能够及时判断事故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最后,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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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教育学习片(之一——之十)
均为责任事故
1、矸石山跑车伤人事故;
2012年10月27号8点班,某公司运输队在矸石山发生一起滑沟跑车伤人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
事故间接原因:1、矸石山运输挡车设施不完善,2、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3、日常对挡车器试验性检查不到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该公司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矿车运输时员工对危险源认识不到位,自保互保意识差,对矿车挂钩的盲目操作以及对防护设施没有执行定检制度。
2、水泥背板伤人事故;
3、更换支架立柱伤人事故;
4、剁斧伤人事故;
6、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7.26”较大瓦斯事故;
2012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燃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
直接原因: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导致硐底复采区对拉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燃,造成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等监管指令,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擅自在规划区外布置采掘工作面,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2、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工作面放炮前未检查瓦斯,主要通风机停风后未按规定撤人,恢复通风后未按规定检测和排放瓦斯。
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能力差,部分瓦检员、放炮员无证上岗。
3、当地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矿违法组织生产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渎职。
防范措施:1、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煤矿管理;2、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3、煤矿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安全培训教育。
7、山西汾西正升煤业“9.28”重大水害事故;
2013 年9 月28 日3 时许,山西汾西正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升煤业公司)东翼回风大巷掘进面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0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6 万。
直接原因:该矿东翼回风大巷掘进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在超过允许掘进距离的情况下继续掘进,导致煤壁不能承受小煤窑采空区积水压力,造成煤壁坍塌发生透水。
间接原因: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水害辨识、防治能力差。
事发前支护工在打锚杆时钻孔已出现较大水流,且水发臭、发红,现场作业人员在出现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未引起足够重视,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出人员等有效措施,而是在水流变小后启动综掘机继续掘进。
2、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
矿井防治水机构不健全,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在事发巷道地质构造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探放水设计;
3.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混乱。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六长”配备不全,无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矿井建设未按重新批准的开工报告实施,违规使用措施井提升出煤;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职责不明,相互扯皮;监理合同未明确对东翼回风大巷的监理,东翼回风大
巷形成监理盲区;施工单位出借资质,施工队伍变更频繁;事发巷道工程建设未经招标,未与施工方签订合同。
4.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五人小组”、“挂牌责任制”、“包保责任制” 流于形式,未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防范措施及建议: 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
2、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8、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3年1月7日13时57分33秒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2工作面内错尾巷6横贯至12横贯封闭区域内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直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9万元。
直接原因:切眼锚索支护钻孔穿透尾巷,钻杆接头断裂处摩擦冲击产生火花,引起封闭区内积聚瓦斯爆炸。
间接原因: 重生产轻安全,精细化管理存在在差距,管控能力不强,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现场作业管理不严格,组织协调衔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
9、华晋焦煤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
2010年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米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对部分新到矿的职工未进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10、阳泉煤业五矿赵家分区“5.13”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直接原因:措施巷将揭露的15号煤为突出煤层,巷道施工后煤岩体结构失衡引发突出事故。
间接原因:1、阳煤五矿赵家分区改扩建项目措施巷施工过程中,防突措施制定执行不严,揭煤巷道采取的防突措施中区域钻孔设计不合理、钻孔施工不到位,揭煤段巷道的安全控制范围不足,掘进巷道施工中探测地质构造和分析岩性变化的工作不细致,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巷道临近的断层和采取相应的局部防突措施。
2、宏厦一建防突管理工作不到位,施工的措施巷道布置在向斜构造轴部和矸石装车线巷道保护岩柱的应力集中区,区域防突预抽钻孔验收和区域效果检验工作不认真,区域验证和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覆盖面积小,措施巷揭煤防突技术措施审批不严。
3、1、阳煤五矿赵家分区改扩建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违反建设程序开工建设,阳煤地产集团对宏厦一建的防突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阳煤集团通风、基建、安监等管理部门对改扩建项目业务指导不力。
事故教训:1、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建设审批项目手续不完善违反建设程序开工建设,2、对在埋藏深度超过800米的煤层中进行作业的复杂性、危险性认识不足,在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地质构造未完全探明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
3、对防突工作重视不够,防突规定执行不严,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