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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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税收是一个历史悠久又常变常新的社会范畴,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社会背景下的税收分配活动和税收实践活动及其在观念上的集中反映-收税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某种历史继承性和彼此贯通性。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拥有丰富的治税思想。

中国历史分为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税收思想也可从这三个阶段来认识。

中国古代的税收思想大多主张“轻税”。比如孔子和孟子提出的“轻徭薄赋”,隋文帝时期苏威提出的“轻赋役”,朱元璋轻徭薄赋以“阜民之财、息民之力”,丘浚提出的“上之取于下,固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的思想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有特色的思想。第一,公平思想。要求赋税负担平均,在中国古代许多典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禹贡》中将田和赋的等级各划分为九等,如冀州的田为五级,而赋则为一或二级,扬州的田为九级,其赋却为六或七级。这种田级和赋级的差别规定,主要根据土地肥瘦以及距离帝都的远近、水陆交通、产品种类等因素,体现了公平的思想。第二,效率原则。西晋典农校尉傅玄提出税收三原则,“至平”原则,即赋役要“计民丰约而平均之”;“积俭而趣公”原则,即赋役课征要从俭,以为公家公利考虑;“有常”原则,即赋役的课征必须有明确规定的制度如果“赋役无常”则民“不堪其命”,这些都体现了税收的效率思想。第三,税收课征标准的思想不断发展变化。西晋的占田制以及北朝和隋唐的均田制,是以劳动能力强弱作为课税标准,此后,还有以“财产占有量”、“人丁”等为课税标准。中国古代史源远流长,税收思想也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近代史被称为屈辱的历史,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时期,有很多先进的知识分子提出过新的税收思想,但由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的实现了,有的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魏源作为先进的地主阶级代表人,他提出的税收思想有:第一,重视税源的培养;第二,主张减税;第三,重视盐税、关税等工商业税收。而中国近代税收思想的突破也主要体现在这三方面,其中,“厘金”是典型代表。民国时期,军阀割据,各地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直到新中国的建立。

自鸦片战争打开中国的国门,各种思想涌入国内,现代税收思想是在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上发展起来的。主要体现为三个原则,第一,财政原则。税收的基本任务是物质财政收入,确保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需要的财力及时足额地供给。财政原则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税收的充分性;二是税收的弹性;三是税收的适度。第二,效率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包含经历效率和行政效率。第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即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前者从“得到”的角度来分析征税,后者从“失去”的角度来分析课税公平这个问题。两个原则各有优点,因此,公平税收制度的设计有赖于这两个原则的配合使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税收思想提出了新的思考-税收信用。近年来,信用问题日渐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税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税收信用应势而出。由此可见,税收思想一脉相传,又待与时俱进。中国税收文化博大精深,税收思想的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提出新的思考,不断解决新的问题。税收思想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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