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制度××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管理制度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成员: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负责人……二、经煤矿自查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监察)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当根据事故隐患性质和危害程度,制定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治理期限和目标;(二)治理措施;(三)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四)应急救援预案。
三、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完成后,由矿长负责及时召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的评估会议,主持对重大隐患治理效果的评估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和施工队伍及验收负责人参加会议,可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会议参与评估工作。
四、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汇报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和治理完成情况,由施工验收负责人介绍隐患治理验收情况。
与会人员各自发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意见,最后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报告,与会人员签字。
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报告要有专人负责存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估报告存档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以上。
六、重大事故隐患分类按国家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执行。
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完成后,对治理效果不好的工程要组织施工队伍重新施工、重新验收和重新评估。
八、对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评估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500元的处罚;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管理制度从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目录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二、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6)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9)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 (10)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11)六、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信息档案制度 (1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建立管理所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的制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责任部门及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完善本制度,并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2、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情况,并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
3、各员工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确保自身的安全。
三、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1、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应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前需制定验收方案。
2、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使用说明是否清晰等。
3、验收包括初验收和定期验收,定期验收周期为半年一次。
四、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使用1、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必须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并严禁私自改变设施的安装位置或用途。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如有损坏或过期,应及时报废并更换新的。
4、严禁将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用于其他非安全用途。
五、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保养与维护1、设施的保养与维护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2、用品的保养与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其使用寿命和性能。
3、针对特殊设施和用品,应制定相应的保养与维护计划,并建立档案。
六、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存放与保管1、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存放区域应明确,并严格按照存放位置进行摆放,避免交叉使用和混乱。
2、设施和用品的保管人负责对存放区域进行管理,确保设施和用品的完好和安全。
七、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更新与处置1、设施和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性能进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和采购。
2、设施和用品的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范本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范本《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本单位推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施指为避免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伤害事故或其他事故而设置的各类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标识等。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严谨、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制定,并由单位领导审定。
第二章验收程序第六条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分为规划设计验收、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验收内容包括设施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等方面。
第七条规划设计验收是指在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之前,由专业人员对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第八条施工验收是指在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由专业人员对设施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规划设计方案。
第九条竣工验收是指在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完工后,由专业人员对设施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最终验收。
第十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的程序如下:(一)编制验收计划。
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按照项目需要编制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人员和目标。
(二)收集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应收集和整理与安全防护设施设计、施工和竣工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三)召开验收会议。
由项目负责人召集验收会议,邀请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确定验收方式和评估标准。
(四)验收过程。
专业人员根据验收计划和评估标准,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记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整改。
项目负责人根据验收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验收结果。
专业人员根据整改情况,确定验收结果并出具验收报告,成立验收组进行评审。
(七)验收报告。
验收组将验收报告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并复制相关部门备案。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验收工作。
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的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隐患。
2. 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治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
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4. 公开透明,社会监督。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治理工作质量。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的范围和内容1. 安全防护设施治理验收。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治理验收,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防护罩、安全警示标志等。
2. 生产设施设备治理验收。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治理验收,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
3.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治理验收。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治理验收,包括爆破工程、吊装工程、拆除工程、防水工程等。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的程序1. 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评估和报告。
2. 制定治理方案。
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治理责任和治理期限。
3. 组织实施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4. 治理验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是指对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采取更加严格、细致的验收制度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这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包括高空作业、起重吊装、电气安装、爆破工程等,对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的工程内容。
一、工程计划和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和审查。
在开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之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完整的工程计划,明确工程进度、作业任务、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提供详细的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安全设备等,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单位应设置围挡、告示牌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应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轮班制度,避免疲劳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对于高空作业、起重吊装等工程,应设置临时安全通道、安全附着装置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测手段的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验收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测手段。
验收标准应包括工程质量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无安全和环境隐患等内容,验收手段应包括实地检查、抽样检测等。
对于特定工程,如电气安装工程,应特别关注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检测手段。
四、验收记录的编制和保存。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应编制详细的验收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以备后期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后期查阅和追溯。
五、验收结果的处理和反馈。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结果,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和修复,并重新进行验收。
同时,建设单位应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以便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控制措施。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救助和处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2024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三篇)

2024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1、隐患险于明火。
要取得确保安全的效果,必须致力于治理隐患,矿山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的明确,整改责任人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的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括:检查或举报中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和矿山财产损失等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矿山安全技术部门存档。
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须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的落实,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按“三落实”(措施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验。
6、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矿山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还必须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024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也逐渐增加。
2024年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问题越来越被重视,特别是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问题更为突出。
为了保障员工、客户和公共安全,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防护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
三、基本要求1、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各项管理措施不断强化。
2、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3、完善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确保设备可靠操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4、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
四、管理要求1、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1)各部门需要购置新设备或采购安全防护用品时,应根据使用需求,对产品进行详细的调查、比较。
向供应商索取产品的质量、技术、规格和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相关证书等资料,并进行资料比对,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验收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验收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核对物品的规格、型号、材料等信息,并对外观、内部结构及其它关键性能进行检查。
对于不符合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或产品,不允许进入工作场所。
同时对产品进行标注或贴标等措施。
2、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1)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前都应进行必要教育培训,使用者必须完全掌握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知晓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仔细阅读说明书。
(2)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并保持设施及用品清洁、整齐、有效。
如出现设施及用品损坏、失效、误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相应维修、更换等处理措施。
(3)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设施及用品的有效性,并注意保养维护、保持设施及用品的清洁、干燥,以及存放在适宜环境内。
3、责任制(1)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024年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

2024年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一、背景概述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道路、水利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成为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随着大型工程的建设不断增多,建筑安全事故的频率也随之增加。
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的缺失或不到位也成为了引起事故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设施安全非常必要。
二、制度概述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得到落实,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和相关承包商。
3、定义和缩写-安全防护设施:指用于保护人身安全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各类设施,例如防护网、安全带等。
-验收:指对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与鉴定。
4、制度要求(1)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承包商都必须进行工地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2)安全防护设施的制定、建设以及验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3)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同时必须经过相关质量检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
(4)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专人监控,避免工序上出现问题。
(5)建设单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直,确保验收合格。
(6)承包商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建设单位,确保设施使用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5、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制定验收方案,并明确验收标准。
(2)专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直,并出具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验收,认可验收报告。
(4)验收通过后,方可参与建设工作。
6、责任和承诺(1)建设单位必须全权负责建筑工程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工作的实施和监管。
(2)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要求,并对建筑工程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负责。
(3)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验收结果准确可靠。
(4)若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期间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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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HENAN PMK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 LTD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验收制度(汇编)
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7年 4月17日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
监理部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施工安全检查验收范围包括:
各类脚手架、移动式作业平台、平面防护设施、悬空卸料平台;临边洞口的屏蔽防护设施和安全平网、立网;临时用电设施、各种起重机械、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1、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设备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2、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机械设备需在EPC项目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安全部门、监理进行验收。
3、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EPC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共同验收。
验收资料由专职安全人员按专业归档。
4、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5、施工使用的高大移动式操作平台,下方必须放置扫地杆,上方按有关规定搭设1.0─1.2米的防护栏杆。
脚踏板的铺设符合相关要求。
平台搭设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安装完就位后,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验收内容为:各保险、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配电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7、物料提升机、卷扬机设置要符合规程规定,未经验收合格,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的,不得使用。
8、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总工、监理工程师、架子队长和专职安全员一起组织验收。
并填写验收单。
验收时,检查架子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以及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验收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架子的布置:立杆、大、小横杆间距。
②架子的搭设和组装,包括工具架起重点的选择。
③连柱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刀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
④架子的安全防护;安全保险装置必须有效;扣件和绑扎拧紧程度应符合规定。
⑤脚手架的起重机具、钢丝绳、吊杆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⑥脚手架基础处理、作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
9、焊机的外壳完好,一、二次线必须有防护罩,焊机下用干燥物垫起,露天使用的要有防雨措施。
电焊机安装好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后方可使用。
10、施工作业区周围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由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工程所用、所购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一起进行验收。
4.2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
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
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方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由采购方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
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需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由采购方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
对无法
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采购方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场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建档。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
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施工单位(含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
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
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认真审
核。
7.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
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8.监理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现场监理。
对不按专项方案实
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企业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施工企业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9.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应当组织施工单位(含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还应当通知1~3名参加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的,专家应当签字。
经验收合格的,还应通知工程安全监督员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没有发现验收工作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方可浇筑混凝土。
附件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表
工程名称:验收时间:
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此表格和各类专项验收表格一并使用。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保护人员被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一、隐患划分两大类,即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在安全检查中能够现场落实整改,投资较小的对人员安全没有直接威胁的事故隐患。
重大隐患:在安全检查中不能现场落实整改,投资较大,直接影响人员安全的事故隐患。
二、督促EPC总包单位安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日按规定对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快整改,及时消除,做到“五定”原则,即定人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经费、定预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验收备案。
三、督促EPC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自查的安全隐患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监理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所查隐患组织检查验收,上级部门检查所查隐患有上级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四、监理督促EPC总包单位对重大隐患或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被检查的分包单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上报。
六、EPC总包单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对其进行处罚。
七、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或制定预案,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八、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又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上报上级、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