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模板工程定额说明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江苏2014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钢筋工程第六章混凝土工程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第八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九章木结构工程第十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十一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第十二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十三章楼地面工程第十四章墙柱面工程第十五章天棚工程第十六章门窗工程第十七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十八章其它零星工程第十九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第二十章脚手架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第二十二章施工排水、降水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第二十四章场内二次搬运附录说明附录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钢筋含表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1)单项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2)综合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一)普通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二)防水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三)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四)特种凝土附录四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其它砂浆配合比表附录五防腐耐酸砂浆配合比表附录六主要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附录七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附录八主要材料、半成品损耗率取定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一型钢理论重量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二)砖砌大方脚折加高度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三形体计算公式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2020年江苏省14定额计算规则以及说明

作者:旧在几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时间:2020.12.13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
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
桩间挖土,指桩(不分材质和成桩方式)顶设计标高以下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0m范围内的挖土。
二、机械土、石方1.定额中机械土方按三类土取定。
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中的系数:土壤系数表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中的系数:坡度系数表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按人工挖一般土方定额(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人工乘以系数2。
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
5.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 总则二、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三、 工程类别的划分(一)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 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 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 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 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 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 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 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 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 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说明措施项目费的计价(江苏定额)

措施项目费的计价1、技术措施项目——计算工程量脚手架、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模板、垂直运输费、施工排水降水2、组织措施项目——不计算工程量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住宅分户验收脚手架工程量计算与定额套用(一)砌墙脚手架(砌筑高度H>1.5m)1、工程量——墙单面垂直投影面积(1)外墙脚手架:(L外+阳台侧壁)*H外。
H外——设计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2)内墙脚手架:净长*净高2、套定额(1)H≤3.6m:套“里架子”,19-1(2)H>3.6m:套“外架子”19-2、3、4(3)可以利用砌墙脚手架对搭设砌筑脚手的这面墙抹灰。
——外墙面:计算了砌筑脚手,不再计算抹灰脚手——内墙面:计算了砌筑脚手,看施工方案(二)砌柱脚手架(H>1.5m)2、工程量计算(1)柱高H≤3.6m:柱周长*柱高(2)柱高H>3.6m:(柱结构周长+3.6) *柱高3、套定额(1)柱高H≤3.6m:套“里架子”,19-1(2)柱高H>3.6m:套“外架子”19-2、3、4(三)砌基础脚手架(室外地坪至基础底H>1.5m)1、工程量:单面垂直投影面积2、H≤3.6m:套“里架子”,19-1二、抹灰脚手架(室内净高H≤3.6m)1、工程量(1)墙面抹灰脚手架工程量:单面垂直投影面积(2) 天棚抹灰脚手架工程量:天棚水平投影面积2、套定额:墙面、天棚均套用19-10(二)室内净高H>3.6m1、单独墙面抹灰(天棚不抹灰)(1)工程量:单面垂直投影面积(2)套定额:19-11、122、单独天棚抹灰(墙面不抹灰)(1)工程量:天棚水平投影面积(2)套定额:(满堂脚手架子目*0.7)19-7、8、93、墙面、天棚同时抹灰:(1) 工程量:天棚水平投影面积(2) 套定额:满堂脚手架子目19-7、8、9(三)钢筋砼单梁、柱、墙抹灰脚手架:1、单砼梁:梁净长*地坪(或楼面)至梁顶面高度2、砼柱:(柱结构周长+3.6) *柱高3、砼墙:梁净长*地坪(或楼面)至板底高度——套19-10、11、12三、砼浇捣脚手架(层高H>3.6m)(一)封闭式的砼框架1、工程量:轴线围成的面积——分层计算2、套定额:现浇板:满堂脚手架*0.3预制板:满堂脚手架*0.4(二)未封闭的砼框架:分别按单独的柱、梁、墙计算1、砼柱:(柱周长+3.6) *柱高2、砼梁:梁净长*楼、地面至梁顶的高度3、砼墙:墙净长*墙高——均套用19-13(三)砼基础(1)设计室外地坪至垫层顶的高度H>1.5m(2)条基:基础底宽>3.0m独立基础、设备基础或满堂基础:基础底面积>16m22、工程量——按槽或坑底的面积计算3、套定额——套用满堂脚手架*0.3四、其他脚手架1、金属过道防护棚:m22、斜道:座3、高压线防护架:m4、电梯井字架:座5、构筑物脚手架:座五、檐高超过20m脚手架超高材料增加费(檐高>20m)1、工程量——檐高>20m以上的那部分楼层的建筑面积2、套定额(1)楼层全部在20m上:根据檐高选套。
江苏2014定额解释说明资料

总说明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钢筋工程第六章混凝土工程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第八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九章木结构工程第十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十一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第十二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十三章楼地面工程第十四章墙柱面工程第十五章天棚工程第十六章门窗工程第十七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十八章其它零星工程第十九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第二十章脚手架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第二十二章施工排水、降水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第二十四章场内二次搬运附录说明附录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钢筋含表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1)单项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2)综合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一)普通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二)防水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三)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四)特种凝土附录四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其它砂浆配合比表附录五防腐耐酸砂浆配合比表附录六主要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附录七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附录八主要材料、半成品损耗率取定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一型钢理论重量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二)砖砌大方脚折加高度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三形体计算公式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江苏省14定额计算规则以及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
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
桩间挖土,指桩(不分材质和成桩方式)顶设计标高以下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0m范围内的挖土。
二、机械土、石方1.定额中机械土方按三类土取定。
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中的系数:土壤系数表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中的系数:坡度系数表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按人工挖一般土方定额(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人工乘以系数2。
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
5.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6.支撑下挖土定额适用于有横支撑的深基坑开挖。
7.本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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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说明本章分为现浇构件模板、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加工厂预制构件模板和构筑物工程模板四个部分,使用时应分别套用。
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在附录中列出了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含量表,供使用单位参考。
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混凝土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
使用含模量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
构筑物工程中的滑升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倒锥形水塔水箱提升以"座"为单位。
1.现浇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编制了组合钢模板配钢支撑、复合木模板配钢支撑,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2.预制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长线台钢拉模、加工厂预制构件配混凝土地模、现场预制构件配砖胎模、长线台配混凝土地胎模编制,使用其它模板时不予换算。
3.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
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4.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分别乘以下表系数。
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属于高大支模的,其费用另行计算。
构件净高超过3.6米增加系数表注:轴线未形成封闭框架的柱、梁、板称独立柱、梁、板。
5.支模高度净高(1)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2)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3)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4)墙:整板基础板顶面(或反梁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6.设计T、L、十形柱,两边之和在2000mm内按T、L、十字形柱相应子目执行,其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
T、L、十形柱边的确定:7.模板项目中,仅列出周转木材而无钢支撑的定额,其支撑量已含在周转木材中,模板与支撑按7:3拆分。
8.模板材料已包含砂浆垫块与钢筋绑扎用的22#镀锌铁丝在内,现浇构件和现场预制构件不用砂浆垫块而改用塑料卡,每10m2模板另加塑料卡费用每只0.2元,计30只。
9.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按弧形梁定额执行(含模量=肋形板含模量),弧形板部分的模板按板定额执行。
砖墙基上带形混凝土防潮层模板按圈梁定额执行。
10.混凝土满堂基础底板面积在1000m2内,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基础有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用应另外增加,同时扣除相应的模板面积(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超过1000m2时,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11.地下室后浇墙带的模板应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但混凝土墙体模板含量不扣。
12.带形基础、设备基础、栏板、地沟如遇圆弧形,除按相应定额的复合模板执行外,其人工、复合木模板乘以系数1.30,其它不变(其它弧形构件按相应定额执行)。
13.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使用的钢提升杆是按φ25一次性用量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
施工是按无井架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14.钢筋混凝土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混凝土、混凝土基础时,按烟囱相应定额执行。
15.烟囱钢滑升模板定额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6.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定额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7.栈桥子目适用于现浇矩形柱、矩形连梁、有梁斜板栈桥,其超过3.6m支撑按本章有关说明执行。
18.本章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地沟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地沟,室内钢筋混凝土地沟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19.现浇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楼梯、雨篷及阳台,设计底面不抹灰者,增加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0.27工日/10m2。
20.飘窗上下挑板、空调板按板式雨篷模板执行。
21.混凝土线条按小型构件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含模量(含模量详见附录)。
2.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加,但突出墙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
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墙上单面附墙柱、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但后浇墙、板带的工程量不扣除。
有梁板的梁、板工程量合计,按板子目执行。
4.设备螺栓套孔或设备螺栓分别按不同深度以个计算;二次灌浆按实灌体积计算。
5.预制混凝土板间或边补现浇板缝,缝宽在100mm以上者,模板按平板定额计算。
6.构造柱外露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则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7.现浇混凝土雨篷、阳台、水平挑板,按图示挑出墙面以外板底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附在阳台梁上的混凝土线条不计算水平投影面积)。
挑出墙外的牛腿及板边模板已包括在内。
复式雨篷挑口内侧净高超过250mm时,其超过部分按挑檐定额计算(超过部分的含模量按天沟含模量计算)。
8.整体直形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结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9.圆弧形楼梯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圆弧形梯段、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10.楼板后浇带以延长米计算(整板基础的后浇带不包括在内)。
11.现浇圆弧形构件除定额已注明者外,均按垂直圆弧形的面积计算。
12.栏杆按扶手长度计算,栏板竖向挑板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扶手、栏板的斜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8计算。
13.劲性混凝土柱模板按现浇柱定额执行。
14.砖侧模分不同厚度,按砌筑面积计算。
15.后浇板带模板、支撑增加费,工程量按后浇板带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16.整板基础后浇带铺设热镀锌钢丝网,按实铺面积计算。
二、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1.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的含模量。
砖地模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含量中,不再另行计算。
2.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3.预制桩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4.加工厂预制构件有此子目,而现场预制无此子目,实际在现场预制时模板按加工厂预制模板子目执行。
现场预制构件有此子目,加工厂预制构件无此子目,实际在加工厂预制时,其模板按现场预制模板子目执行。
三、加工厂预制构件的模板1.除漏空花格窗、花格芯外,混凝土构件体积一律按施工图纸的几何尺寸以实体积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
2.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四、构筑物工程模板构筑物工程中的现浇构件模板除注明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一)烟囱1.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烟囱基础按接触面积计算。
2.烟囱筒身:(1)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体积计算,筒身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
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计算并取和。
(2)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按接触面积计算,套用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相应子目。
(3)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相应子目计算、套用。
(4)烟道中的其它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应按本章相应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相应定额计算、套用。
(5)钢筋混凝土烟道可按本章地沟定额计算,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二)水塔1.基础:各种基础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筒身:(1)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简式塔身与水箱以水箱底部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下为简式塔身。
水箱的槽底(包括圈梁)、塔顶、水箱(槽)壁工程量均应分别按接触面积计算。
(3)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接触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面积内按筒式塔身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斜柱、直柱和梁,均按接触面积合并计算,按柱式塔身定额执行。
(4)钢筋混凝土、砖塔身内设置钢筋混凝土平台、回廊以接触面积计算。
(5)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圈梁以接触面积计算,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3.塔顶及槽底:(1)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
回廊及平台另行计算。
(2)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4.水槽内、外壁:(1)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设保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
非保温水箱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水槽内、外壁以接触面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面积中计算。
5.倒锥壳水塔:(1)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其筒身、水箱制作按混凝土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环梁以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3)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和不同的提升高度分别套用定额,以座计算。
(三)贮水(油)池1.池底按图示尺寸的接触面积计算。
池底为平底执行平底子目,平底体积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有斜坡者执行锥形底子目。
2.池壁有壁基梁时,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池壁应从壁基梁上口开始,壁基梁应从锥形底上表面算至池壁下口;无壁基梁时锥形底算至坡上表面,池壁应从锥形底的上表面开始。
3.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帽、柱座的模板面积。
4.池壁应按圆形壁、矩形壁分别计算,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高度自池底上表面(或壁基梁上表面)至池盖下表面。
5.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面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板部分的面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面积在内。
6.沉淀池水槽是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按现浇构件矩形梁定额计算。
(四)贮仓1.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各按不同厚度计算接触面积。
立壁和漏斗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子目计算。
2.圆筒仓:(1)本定额适用于高度在30m以下、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