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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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装修指导方针

某银行装修指导方针

某银行装修指导方针1. 背景作为某银行,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提升形象,决定进行装修和重新布局。

本文档旨在提供装修指导方针,确保装修过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2. 设计原则在进行装修时,应遵循以下设计原则:- 体现银行品牌形象:装修设计应能准确体现银行的品牌形象,包括颜色、标识、字体等方面。

- 提高客户体验:银行的装修应注重提高客户的舒适度和便利性,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体验。

- 兼顾安全与隐私:装修设计应满足安全和隐私的需求,确保客户和员工的信息不受到外界的干扰和侵犯。

3. 功能布局在银行装修中,功能布局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功能布局:- 接待区:为客户提供一个舒适的等候区域,配备舒适的座椅、咖啡机等。

- 服务区: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如柜台、ATM机等。

- 会议室:为需要进行会议的员工和客户提供舒适的会议场所。

- 员工办公区: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包括工作区域、会议室等。

4. 装修材料和颜色在选择装修材料和颜色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优先选择环保材料: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避免使用对环境有害的材料。

- 统一的色彩搭配:选择与银行品牌形象相符的颜色,并确保整个装修设计在色彩上保持统一。

5. 设施设备在进行装修时,应考虑以下设施设备:- 照明系统:选择明亮而舒适的照明系统,以提供良好的视觉效果。

- 空调系统:确保装修后能提供适宜的温度和舒适的空气流通。

- 通讯设施:提供稳定可靠的通信设备,如电话、网络等。

6. 安全与防护在装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与防护措施:- 建筑安全:遵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 防火措施:安装必要的防火设备,确保装修后的场所符合防火标准。

7. 装修预算在制定装修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以下方面:- 装修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 劳动力成本和人工费用。

- 监理和管理费用。

- 预留一定的风险费用,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8. 装修进度在制定装修进度时,应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并确保与装修团队的密切沟通,以确保装修进度合理且按时完成。

银行设计规范

银行设计规范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解释说明】4.3 本节是现行国家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的修订文本,与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是两个配套标准。

两个标准解决了银行营业场所如何划分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银行营业场所应采取的相应的防护措施的级别、不同防护级别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中的主要技术要求。

同时也对重点目标,如银行客户用于自助服务、存有现金的自动柜员机(ATM)、现金存款机(CDS)、现金存取款机(CRS)等机具设备,以及对使用以上设备组成的自助银行应采取的相应防护措施。

Ⅰ一般规定【条文】4.3.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条文】4.3.2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条文】4.3.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条文说明】4.3.3 营业场所的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是交叉分散的,各区间有的有通道联接,在设计时,对重要通道也应采取防范措施,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适当调整业务区的风险划分。

运钞交接区一般是指运钞部门与营业场所交接现金尾箱的区域。

中国银行业无障碍设设计标准

中国银行业无障碍设设计标准

中国银行业无障碍设施设计的标准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无障碍出入口:银行营业网点应设有无障碍出入口,方便轮椅使用者等行动不便的客户进出。

出入口的宽度应满足轮椅通行的要求,且地面应平整,不积水。

无障碍标志:银行应在营业网点内及其周边张贴无障碍标志,以清晰指示无障碍设施的位置。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银行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其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且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通道,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

呼叫按钮:无障碍出入口旁宜安装呼叫按钮,方便客户在需要时呼叫工作人员协助。

呼叫按钮的高度应在600mm~800mm之间。

无障碍服务:银行应具备为残障人士提供服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确认陪伴个人客户的犬只符合相关标准等。

这些标准旨在推动中国银行业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这一实践举措体现了人文关爱情怀,填补了国家行业空白,展现了国际人权形象。

XX银行机房与网点建设技术规范

XX银行机房与网点建设技术规范

XX银行机房与网点建设技术规范引言为统一XX银行各类计算机设备机房(以下简称机房)新建及改造技术标准,明确网点弱电装修标准,确保机房中各类计算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适用范围、参考依据及专业术语1.范围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XX银行各类机房建筑与装修、机房电气技术、空调与新风、机房弱电系统和消防系统等方面的建设、改造、验收与设备配置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XX银行各类机房,XX银行计算机机房具体分类分为数据中心机房、一级分行机房、二级分行机房、支行机房四类,分别对应国标A级、B级、C级、C级。

一级分行机房:存放有网络汇聚设备和前置机系统设备的机房,主要指原“四行一社”机房与省外中心城市机房。

二级分行机房:存放有网络汇聚设备的机房,主要指新设分行机房。

支行机房:只存放网络上联设备的机房。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原GB50174-1993废止)GB50462-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JR/T0026—2006《银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银监办发[2010]114号)3.术语和定义3.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3.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中国农业银行社区银行装修规范

中国农业银行社区银行装修规范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行业规范化标准之营业场所标准化装饰设计方案装饰设计方案目标:建设符合行业个性和要求,风格统一、具备现代形象的全新面貌,其整体装饰风格既要充分体现航空运输业的实力,又要展示特有的企业文化和大众亲合力及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设计风格:◆标准化、系列化、全面统一;◆明快、雅致、舒适、简洁;◆功能齐全方便,满足服务对象的个性化要求,拉近同客户的距离;◆与航空运输服务业要求一致,更加突出良好的公共形象;◆重视灯光设计和色彩运用,细节精细,高雅大方;◆合理用材,注重环保,使服务网点的营建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体要求:⒈整体装饰方案必须突出本行业的企业文化,与2008年奥运会所要求的目标一致。

⒉强调自身的鲜明特性和经营特点与整个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以及所在小环境的有机融合。

⒊面向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平面布置应充分体现便利、舒适和以客为尊的服务氛围。

⒋针对客户的需求,倡导个性化服务,提供全方位的和尽可能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功能设置。

⒌装饰方案应具有很高的性价比。

设计说明:⒈所有代理企业都应是形象统一和完整的,仅在功能设施设置及部分材料标准的设定上有所区别;⒉客运服务业单位的营业场所面积≥25平方米,货运服务单位的营业场所面积≥40平方米;⒊设计特点:平面灵活,层次丰富,创造新意。

☐对客户服务功能性设计融入舒适要求:每个区域、每个座设、每盏灯光、每只指示牌等每项设施均为方便客户所为,灵巧而亲切,细微而周致,满足各层次人士的要求;☐营造快捷、舒适的服务流线,指示清晰,路径明确,向客户提供更舒适,更快捷的环境,创造便利、舒适轻松、安全和获得尊重的感觉,以达到充分满足客户的心理和视觉感受的目的!☐重视客户的视觉印象:设计手法,细节品质可与高级场所相媲美,手法简炼而精致,不进行琐碎、繁杂而无意义的“纯装饰”,色彩柔和,参照国际通用的符号,国际同类项目的手法,融入自身标志特征,创造整体完整,个性突出而不夸张的简明环境;☐材料的选用以配合设计,方便实用为目的,但加工要求和组合要求及安装要求均较以前更高标准,所有设计尽量选择可工厂化生产加工的组合装配元素,将模具化生产的材料经工厂生产装配,形成高规格的统一加工产品.这不仅是完整的产品,更有利于代理企业建设的品质、工期保障和投资控制;☐标志的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其各代理企业的个性化;二是各标志的色彩和用料的统一。

银行机房设计规范方案及标准要求

银行机房设计规范方案及标准要求

X银行机房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机房楼板荷载值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值,即不低于B级(3.0kn/m 2)标准。

机房地板要求高架地板承重:点荷重(压强) 1000-1200kg/m 2,地板使用防静电材料,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 1.5倍。

二、开发室、开发测试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4m计算。

三、两个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四、机房的温、湿度23坐C ,最佳温度为恒温为21度;湿度45%〜65% ,最佳湿度为恒湿为53%,温度变化率<5 C /h并不得结露<10 C/h并不得结露。

五、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卩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

六、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七、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

八、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九、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 50mm/&。

十、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 1KV 。

十一、主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宜为4.5m 以上。

通道所经过的门高应大于 3m 。

十二、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

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

敷设高度应按实际 需要确定,宜为 200〜350mm 地板开孔要求每个机柜至少配一块带 边孔(30cmx20cm 以上)的地板,以备设备走线。

十三、主机房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

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应小于 4.9Pa ,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 9.8Pa 。

空调系统的 新风量应取下列三项中的最大值; (一)、室内总送风量的5%;(二)、 按工作人员每人40m/h ;(三)、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商业银行营业服务场所基本规范(最新版)

商业银行营业服务场所基本规范(最新版)

商业银行营业服务场所基本规范3.1外部环境及服务设施(1)网点外部规范设置门楣标牌、机构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区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对公与对私业务)、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标牌、外币兑换标识及“劳动者港湾”标识牌等,标识制作规范、位置醒目,保持整洁,无破损,符合我行营业网点VI 视觉形象标准。

(2)网点外部管辖区域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杂物摆放、乱喷涂、乱张贴、污渍,无安全隐患。

(3)网点对外宣传载体营业时间内正常工作,展示时间、内容、形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无过期宣传内容。

(4)基于网点周边物理环境,据实设置客户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区和无障碍停车位,标识醒目。

如网点所在位置没有条件设置停车位,应在网点门前设置停车指引牌,注明附近停车场位置。

(5)网点外设置无障碍通道或相当功能服务设施,符合《银行无障碍环境标准》,无安全隐患,通行顺畅,便于使用;公示求助电话或设置呼叫按钮,标识醒目,响应及时。

(6)明示导盲犬可入标识,协助视力障碍客户携带经过登记、认证、有可识别标识且处于工作状态的导盲犬出入网点办理业务。

3.2内部环境及服务设施3.2.1基本要求(1)网点据实设置识别引导、客户等候、现金、非现金、理财中心、客户体验、智能服务(政务服务)、“劳动者港湾”、自助银行等服务区域,网点功能分区布局以及客户、员工动线合理。

(2)在网点内显著位置设置服务区域引导牌或平面分布图(面积较小、功能区域一目了然的网点可不设置),制作规范,符合我行VI视觉形象标准,指示方位、名称与各区域相对应;各服务区域设置标识,文字表述准确,易于识别。

非对外营业区域有明显标识,办公楼与营业区域共享大厅的,与办公区域互通处有明显提示。

(3)设置理财(代销)产品销售专区(柜),配置包含“销售专区”(或“销售专柜”)、“录音录像”字样的明显标识;公示销售人员资质信息、咨询举报电话号码,便于确认产品属性及相关信息,举报违规销售、私售产品等行为。

银行设计规范

银行设计规范

银行设计规范银行设计规范是指在银行设计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旨在确保银行的设计风格和形象一致,提升客户体验和品牌价值。

一、银行设计规范的基本原则1.一致性原则:银行设计应保持一致的风格和形象,确保不同支行的设计风格统一,提升品牌形象和辨识度。

2.功能性原则:银行设计应满足银行各个岗位的工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体验。

3.安全性原则:银行设计应考虑到安全因素,包括监控系统、防火系统、防盗系统等,确保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4.人性化原则:银行设计应关注员工和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舒适、便捷和温馨的环境和服务。

二、银行设计规范的具体要求1.外立面设计(1)色彩搭配:外立面色彩应与银行品牌色彩相一致,凸显品牌形象。

(2)标识标牌:门店标牌应清晰可见,标识内容应包括银行名称和LOGO,并遵循品牌标准。

(3)照明设计:外立面照明应明亮、均匀,确保门店夜间能够正常工作。

2.大堂设计(1)接待台:接待台应设计简洁、实用,便于员工操作和客户咨询。

(2)排队区域:排队区域应规划合理,设置坐椅、疏导线等设施,提供舒适的等候环境。

(3)交流区域:为客户和员工提供交流的区域,设计合理的座椅、桌子等设施,方便交流和咨询。

(4)ATM区域:ATM区域应设置安全屏障和监控设备,确保客户和设备安全。

3.办公区设计(1)工作台布局:办公区工作台应设计合理,满足员工的工作需求,同时保护客户的隐私。

(2)隔音设计:办公区应考虑到隔音效果,确保客户咨询和员工工作的隐私。

(3)照明设计:办公区照明应明亮、柔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会议室设计(1)桌椅布局:会议室桌椅应设计合理,满足不同会议需求,同时保证舒适度和人员密度。

(2)投影设备:会议室应设置先进的投影设备,方便会议演示和报告。

(3)隐私保护:会议室应设置窗帘或玻璃隔断,保护会议的隐私。

5.洗手间设计(1)设施配置:洗手间应设置充足的洗手台、马桶和垃圾桶,合理布局。

(2)通风设备:洗手间应设置通风设备,确保洗手间空气流通,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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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解释说明】4.3 本节是现行国家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的修订文本,与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是两个配套标准。

两个标准解决了银行营业场所如何划分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银行营业场所应采取的相应的防护措施的级别、不同防护级别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中的主要技术要求。

同时也对重点目标,如银行客户用于自助服务、存有现金的自动柜员机(ATM)、现金存款机(CDS)、现金存取款机(CRS)等机具设备,以及对使用以上设备组成的自助银行应采取的相应防护措施。

Ⅰ一般规定【条文】4.3.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银行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工程。

【条文】4.3.2 设计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时,建设单位应提供银行机构建筑平面图和银行业务分布图,提出相关的安全需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安全需求,提出实用、可靠、适度和先进的设计方案。

【条文】4.3.3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级别。

按照银行业务的风险程度应将营业场所不同区域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

高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现金(本、外币)支付交易的区域,如存款业务区、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库区及枪弹库房区、保管箱库房区、监控中心(监控室)等;中度风险区主要是指涉及银行票据交易的区域,如结算业务区、贴现业务区、债券交易区、中间业务区等;低度风险区是指经营其他较小风险业务的区域,如客户活动区等。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建设单位可提高业务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条文说明】4.3.3 营业场所的高度、中度、低度三级风险区是交叉分散的,各区间有的有通道联接,在设计时,对重要通道也应采取防范措施,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适当调整业务区的风险划分。

运钞交接区一般是指运钞部门与营业场所交接现金尾箱的区域。

现金业务库区是指现金业务库房外的区域,库房的安全防范建设应按照其它标准执行。

【条文】4.3.4 工程设计应以满足银行安全需求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统筹考虑系统各部分、各环节的功能和性能指标,采用实用技术和成熟产品,在保障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工程投资。

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条文】4.3.5 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条文说明】2 紧急报警装置十分重要,主要用于银行营业场所发生抢劫或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除运钞交接区因一般设在公共区域不宜安装外,其余高度风险区或个别中度风险区均应根据实际需要安装一定数量的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条文说明】1)现金柜台附近安装的紧急报警装置在与报警控制装置联接时,为提高可靠性,应至少占用2路以上的独立防区。

大型营业场所紧急报警装置数量较多,尤其是现金柜台,这时可允许适当串接,但为防止降低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同一防区回路上串接的数量应不多于4个。

2)营业场所门外(或门内)的墙上应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条文说明】2)此处营业场所门是指营业场所对公众开放、供公众通行的正门。

启动声光报警装置的方式可以设计成由专用紧急报警装置直接触发或由报警控制装置进行触发。

3)监控中心(监控室)应具备有线、无线两种报警方式。

【条文说明】3)有线报警可以采用市话线、专线传输。

无线报警可以采用无线报警系统、通讯机、移动电话等方式。

3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入侵报警系统。

【条文说明】3 入侵报警一般宜采用有线方式,但也可以采用无线方式。

1)应能准确探测、报告区域内门、窗、通道及要害部位的入侵事件。

2)现金业务库区应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条文说明】2)现金业务库区因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应重点防范,需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探测器,以提高可靠性。

4 各业务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条文说明】4 各业务区安装的摄像机品种、数量应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选用。

1)应能实时监视银行交易或操作的全过程, 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条文说明】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除实时显示重点部位的图像供值班警卫人员监视外,更重要的是能将重点部位的有效图像记录下来,在需要时能重现现场图像,供研究分析。

因此回放图像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监视图像质量好,记录回放的图像质量不一定好,因此,本款强调回放图像的质量要求。

2)存款业务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

【条文说明】2)对现金柜台作业面及客户脸部特征的录像即柜员制录像,应以前者为主,兼顾后者。

客户的图像主要应从入口处、柜台外部作业面安装的摄像机所取得的图像来提取。

设计时要注意摄像机安装位置和选用焦距适当的镜头。

视场范围内照度偏低时,应加装灯具,提高照度。

3)运钞交接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4)出入口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条文说明】4)摄像机安装位置要注意避开逆光,视窗要适当,以保证回放图像能清晰辨别进出营业场所人员的体貌特征。

5)现金业务库清点室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复点、打捆等操作的过程。

5 各业务区应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和声音/图像复核装置。

【条文说明】5 安装声音/图像复核装置,可以根据需要两者都安装,也可以只安装其中一种。

1)存款业务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联动互锁门。

2)现金业务库守库室、监控中心出入口应安装可视/对讲装置。

3)在发生入侵报警时,应能进行声音/图像复核。

4)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地探测现场的话音和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声音。

5)对现金柜台的声音复核应能清晰辨别柜员与客户对话的内容。

6 现金业务库房出入口宜安装生物特征识别装置。

存款业务区采用“安全柜员系统”时,安全柜员系统的音、视频部分应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有机组合,并符合本条第4款第2项和第5款第5项的要求。

【条文说明】6 “安全柜员系统”是指银行营业场所柜员与客户间采用音视频技术和安全隔离传递装置,完成银行业务交易的一套综合安全设施。

7 监控中心应设置安全管理系统。

1)安全管理系统应安装在有防护措施和人员值班的监控中心(监控室)内。

2)应能利用计算机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统一控制与管理。

3)当安全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4)有分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设在有安全管理措施的区域内。

对具备远程监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

【条文】4.3.6 中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适当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2 应适当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3 应适当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客户的面部特征。

4 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5 应适当安装声音/图像复核装置,其功能应满足4.3.5条5款第3~5项的规定。

【条文说明】4.3.6 本条中的适当意指,根据营业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不强求各区均安装,但质量要求不能降低。

【条文】4.3.7 低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安装必要的入侵报警装置。

2 应安装必要的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需要记录的业务活动实施监视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

【条文】4.3.8 周界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探测装置。

2 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3 营业场所宜安装室外周界防护子系统。

周界出入口宜配置电动门、应急照明、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出入口控制装置。

Ⅲ二级防护工程设计【解释说明】【条文】4.3.9 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符合第4.3.5条第1~6款的规定。

2 宜设置安全管理系统;未设置安全管理系统的,其他各子系统的管理软件应能实现与相关子系统的联动。

当设置安全管理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在有人员值班的监控室。

2)应能利用计算机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统一控制与管理。

3)当安全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条文】4.3.10 中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第4.3.6条第1、2、3、5款的规定。

【条文】4.3.11 低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符合第4.3.7条1款的规定。

2 宜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看清重点部位人员的活动情况。

【条文】4.3.12 周界防护设计应符合第4.3.8条1、2款的规定。

Ⅳ三级防护工程设计【条文】4.3.13 高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符合第4.3.5条第1款的规定。

2 应符合第4.3.5条第2款及其第1、2项的规定。

3 应符合第4.3.5条第3款及其第1项的规定。

4 应符合第4.3.5条第4款的规定。

5 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存款业务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宜安装联动互锁门。

6 宜安装声音/图像复核装置,其功能应满足4.3.5条第6款的规定。

7 可设置安全管理系统,宜安装在监控室,没有监控室的,宜安装在安全区域。

【条文】4.3.14 中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4.3.6条第1、2、3、5款的规定。

【条文】4.3.15 低度风险区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2 应符合4.3.11条第2款的规定。

【条文】4.3.16 周界防护设计应符合4.3.12条的规定。

Ⅴ重点目标防护设计【条文说明】Ⅴ由于重点目标放置的场合较为多样化,如ATM机可以放置在营业场所客户区,也可以是穿墙式、离行式,甚至放在商场、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所以在设计时要因地制宜。

对离行式ATM机建议采用报警联动、通过远程传输,由监控中心进行集中监控管理。

【条文】4.3.17 重点目标是指银行客户用于自助服务、存有现金的自动柜员机(ATM)、现金存款机(CDS)、现金存取款机(CRS)等机具设备,不包括银行人员使用的计算机等实体目标。

【条文】4.3.18 应安装报警装置,对撬窃事件进行探测报警。

【条文】4.3.19 应安装摄像机,在客户交易时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客户面部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操作的密码。

【条文】4.3.20 对使用以上设备组成的自助银行应增加以下防护措施: 1 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对装填现金操作区发生的入侵事件进行探测。

离行式自助银行应具备入侵报警联动功能。

2 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装填现金操作区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

3 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进入自助银行的人员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藐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操作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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