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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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企业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派遣管理,统一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劳务派遣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的劳动派遣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将依法购买劳务派遣风险管理保险,保障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员工的录用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实际情况,确定招聘计划,通过公正招聘程序录用合适的劳务派遣员工。

第六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入职前需进行背景调查和身体检查,确保符合工作要求和健康状况。

第七条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岗位要求,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劳务派遣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培训情况等,做到信息全面、准确。

第九条公司将定期评估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休假制度。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员工享有正当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劳动条件、安全保障和职业发展等。

第四章劳务派遣的终止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合同期满,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办理程序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附件1. 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申请表2. 背景调查和身体检查报告3. 员工培训记录表4. 劳务派遣员工绩效评估报告5.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6. 附件目录表附件一: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申请表附件二:背景调查和身体检查报告附件三:员工培训记录表附件四:劳务派遣员工绩效评估报告附件五: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法: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劳务派遣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经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正式员工及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坚持依法经营、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营造和谐、稳定、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部、法务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状况,保障公司合法经营。

2.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会计核算、税务申报等工作。

6. 业务部:负责公司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合同签订等工作。

7. 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处理、合同审查、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简历筛选;3. 面试;4. 体检;5. 录用。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九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

第十条薪酬福利包括:1. 基本工资;2. 绩效奖金;3. 社会保险;4. 年假、病假、产假等。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公平地处理劳动争议。

劳务派遣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派遣员工、管理人员以及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用工单位。

第三条我公司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的原则,以实现公司、员工、用工单位三方共赢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我公司设立劳务派遣部,负责劳务派遣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劳务派遣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培训、派遣、管理等工作;(2)与用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3)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4)维护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处理劳务派遣纠纷。

第三章劳务派遣员工管理第六条劳务派遣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3)符合用工单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第七条劳务派遣员工入职后,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劳务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劳务派遣员工因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职责,被退回的,我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务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如因工作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章用工单位管理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等。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尊重劳务派遣员工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虐待或体罚员工。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配合我公司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管理,及时反馈员工工作表现,共同维护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违反本制度,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员工的权益应得到保障。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第四条招聘岗位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公司业务需求和相关职位要求进行,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聘。

第五条员工录用应当符合岗位要求,并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最终由公司决策层确定录用名单。

第六条公司应当向员工提供合同,并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第七条公司应当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要求等培训内容。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工作时间安排。

第十二条员工享有法定休假和带薪休假权利,须提前与公司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合法合规地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公正的绩效奖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六章安全与保密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加强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培训。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尊重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七章纪律与处罚管理第十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劳务派遣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行为,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劳务派遣公司资质1. 劳务派遣公司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 公司应定期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交年度经营报告。

三、劳务派遣工权益保障1. 劳务派遣公司应与派遣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派遣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3. 劳务派遣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派遣工的合理诉求。

四、服务质量管理1. 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对于客户反馈的问题,公司应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解决。

3.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五、安全生产管理1. 劳务派遣公司应确保派遣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工伤事故时,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

六、信息保密与合规1. 劳务派遣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保护客户和员工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 公司应制定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防止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的外泄。

七、监督与考核1. 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价。

2. 公司应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改善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公司应接受客户的监督,对于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公司服务改进的重要参考。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三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三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劳务派遣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全体员工。

二、组织结构2.1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

2.2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的整体决策和管理。

2.3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入职、离职、培训等工作。

2.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控制、报表编制等工作。

2.5 市场部负责寻找和开发新客户资源,进行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

2.6 客户服务部负责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解决客户问题和反馈。

2.7 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调配和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8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3.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需要进行职位招聘,招聘岗位根据需求确定,并发布招聘信息。

3.2 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考核等环节,人力资源部负责全程管理。

3.3 招聘面试采取综合评估的方式,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录用人选。

3.4 招聘程序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向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四、离职4.1 员工主动离职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离职通知期内完成相关手续。

4.2 公司对员工进行解雇时应符合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

4.3 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申请表,交接相关工作,并返还公司财物。

4.4 离职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薪酬5.1 公司根据员工职位和工作表现制定薪资标准,并按时发放薪资。

5.2 薪资发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员工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5.3 薪资发放由财务部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发放工资。

5.4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六、考核评估6.1 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健全企业发展,本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派遣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派遣公司管理层、员工和各部门。

第三条员工权益保障派遣公司将切实履行员工的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福利待遇、安全保障等,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招聘与录用1.派遣公司按照用工需求进行招聘,并通过招聘渠道进行广告发布。

2.招聘流程包括简历筛选、面试、体检等环节。

3.录用的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与义务。

第五条岗位调动与培训1.派遣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安排。

2.派遣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与综合素质。

第六条离职管理1.员工申请离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2.公司从员工离职申请收到之日起,30天内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1.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2.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八条休假制度1.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

2.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待遇第九条工资支付1.派遣公司会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

2.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员工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条福利待遇1.派遣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合法合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公司其他福利待遇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进行调整。

第五章工作纪律与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工作纪律1.员工需遵守派遣公司的工作纪律,包括不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私自调休等行为。

2.员工需保护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文件。

第十二条奖惩制度1.公司将根据员工绩效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

东莞市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东莞市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东莞市劳务派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用工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东莞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劳务派遣活动应当依法经营,保障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遵守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得以转包、分包等形式规避用人单位的用工义务。

第四条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应当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用工单位有权对劳务派遣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劳务派遣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欺骗、强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确保真实、合法、安全。

第六条劳务派遣活动应当以保障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促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从业人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局面。

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管理第七条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年审。

第八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单位,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资本,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符合行业准入条件。

第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的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保障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不得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务派遣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工作素养。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用工单位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不得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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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志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管理规章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完善劳动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2-劳动合同]
2.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2凡入职本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即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签核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2.3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劳动者应服从公司合理安排、调配,遵守被派遣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对被派遣单位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公司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5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6在劳资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劳动合同必须保存两年;
2.7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8公司如有《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者,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劳动者如有《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情形者,公司可依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报酬]
3.1公司应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公司直隶员工每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员工根据岗位不同,薪资不同(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被派
遣工与用人单位员工实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3公司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3.4公司如有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被派遣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社会保险]
4.1自劳动者入职当月公司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须员工自行承担部份从员工当月工资扣除;
4.2缴费标准依照公司所在地当地社会保障局规定执行;
4.3劳动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依当地公司所在地当地社会保障局规定执行;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1公司实行5天8小时工作制,超出部份以加班计算,平时延长工作时间依工资的150%计算,周末加班依工资的200%计算,节假日无法安排休假的依工资的300%计算;
5.2公司及被派遣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依《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5.3公司及被派遣单位在如下法定节假日时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5.3.1春节 3天
5.3.2元旦节 1天
5.3.3清明节 1天
5.3.4劳动节 1天
5.3.5端午节 1天
5.3.6中秋节 1天
5.3.7国庆节 3天
5.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5.4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6-劳动纪律]
6.1考勤纪律
6.1.1劳动者应遵守公司及被派遣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6.1.2依公司及被派遣单位规定上、下班及加班必须本人亲自刷考勤卡;
6.1.3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直接主管允许后方可离岗;
6.1.4请假需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2工作纪律
6.2.1劳动者必须服从公司及被派遣单位合理工作安排,不得顶撞上司;
6.2.2劳动者不得消极怠工、擅自离岗,遇到工作上的问题应逐级报告;
6.2.3工作中必须严格依被派遣单位操作规单执行,有违规操作使被派遣单位蒙受经济损失的,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6.3培训及会议纪律
6.3.1劳动者须参加被派遣单位组织的与工作相关的各种培训及会议,依规定时间到场,并认真记录培训内容和会议重点,于工作中付诸实跌;
6.3.2如无法参加培训或会议需提前一天向组织单位请假,事后应向同事及时了解培训及会议内容;
6.4生活纪律
6.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被派遣单位厂纪厂规,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参加及涉嫌坑、蒙、拐、骗、偷、吸食毒品、赌博、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7-争议解决]
7.1劳动者于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司、被派遣单位的人事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当争议出现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被派遣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衡阳市志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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