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征集2018年北京服装学院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通知【模板】

**学院教务处(通知)[2017]第30号关于征集2018年**学院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通知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我校将启动2018年“实培项目”的申报工作。
为了方便**市高校与高水平科研院所合作,市教委提供了一份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合作指南(附件3、附件4),供申报教师参考。
申报的项目不一定以指南中的内容为必选,也可以自行联系合作导师。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开始与高水平科研院所导师沟通,准备好申报题目和遴选学生工作。
一,遴选内容本次征集遴选项目主要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两部分。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是从大四学生中遴选一批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一定科研创新能力的学生进入中科院、社科院等国内知名科研单位进行时间为期一年的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在学校导师和科研院所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增强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主要是加强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让高年级学生通过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做到真题真做,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锻炼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指导。
二,工作要求和遴选流程征集遴选项目主要采取导师(团队)参与、学校组织进行网上申报、市教委组织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专家进行遴选认定并统筹安排的方式进行。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该项目主要发挥高校和导师(团队)的积极主动性,以高校或导师(团队)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国内知名科研单位的已有合作基础为依托,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及导师(团队)教学科研方向,通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和校外科研单位搭建平台,促进高校教学科研团队与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各高校要充分调动导师(团队)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学生到校外知名科研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造条件。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文件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文件
以下是一些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相关的政策文件:
1.《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文
件明确了对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支持和鼓励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2.《国家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该文件规定了国家创
新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办法,包括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拥有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拔尖人才。
3.《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
了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经费支持以及培养计划的制定等内容。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计划实施细则》:该文
件规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计划的实施细则,包括群体的组建、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培养一批拔尖的科研创新团队。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实施方案》:该文
件明确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选题、申报和评审流程,经费支持和管理等内容,旨在推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这些政策文件都是为了推动和支持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和支持机制,为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会。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项目管理,保证“双高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财政部(简称两部)联合组织管理,地方(包括项目学校举办方,下同)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学校具体实施。
第三条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
第四条“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
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
重点支持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两部负责总体规划、协调推进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职责包括:(一)项目设计、审核立项、过程监管、绩效管理;(二)规划阶段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三)组建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四)审定项目遴选和考核标准;(五)指导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管理区域绩效;(六)委托第三方评价项目绩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承担“双高计划”日常工作。
第六条专委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受两部委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一)研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遴选标准和考核标准;(二)评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三)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
第八条项目学校举办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二)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项目学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二)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四)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
双培计划试点班的改革与探讨

双培计划试点班的改革与探讨收稿日期:2017-12-05基金项目:本论文系2016年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高教研究立项重点资助项目2016GJZD04成果作者简介:张月霞(1978-),女(汉族),河南安阳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和移动互联网方面的研究。
一、引言北京高等教育正在进行着全面的变革,与此同时也担负着将北京建设成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责任。
为改善培养高水平人才的机制,满足高校学生对高质量教育资源的需要,激发各高校的办学变革精神,全面改善高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北京教育全面、平衡的发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2015年3月10日正式启动了“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实现专业学科的交叉融合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共享。
“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包括“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实培计划”三部分,“双培计划”是指市属高校的学生从大一到大三在央属高校学习,大四时期回到市属高校学习。
二、我校“双培计划”发展历程1.我校“双培计划”实施情况。
我校通信工程专业2005年被列为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2015年入选北京市教委“双培计划”,专业方向分为多媒体通信和5G 通信技术方向,合作的央属高校为北京邮电大学,对接学院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在2015年,我校向多媒体通信专业派送学生32名,向5G 通信技术专业派送学生16名。
2016年,我校分别向多媒体通信专业与5G 通信技术专业派送学生16名。
今年,我校招收“双培生”242人,人数是北京市属高校中最多的,对应的部属高校有北邮、北理工、清华、北航等。
我院向北邮多媒体通信专业与5G 通信技术专业分别派送学生16名。
2.“双培生”遴选方式。
近年来,我国高校为改正高考录取制度的缺陷,提出了校内转专业、专业辅修、跨校选课、插班生等政策,希望能够通过以上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教育资源,并且希望学生可以利用这些政策弥补高考时的遗憾,使其有机会学习自己喜欢的课程和专业。
“双培计划”学生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双培计划”学生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作者:盛亚男来源:《北京教育·高教版》2022年第03期摘要:“双培计划”是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项目之一,是首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
北京邮电大学作为首批参与计划高校,聚焦“双培计划”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在校际交流机制和教育资源共享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尝试和探索,形成了培养目标明确、专业定位精准、育人成效扎实的工作体系,为首都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双培计划”;高水平人才;学生培养2015年,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和《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双培计划”实施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双培计划”各项工作。
项目立足深化北京地区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增强高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专业学科交叉融合和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共享。
作为首批参与高校,自2015年起,北京邮电大学共接收来自6所市属高校的997名“双培计划”学生。
学校在充分了解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培养具有北邮特色的高水平“双培计划”人才为目标,在人才培養体系建设、校际交流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聚焦顶层设计,构建具有北邮特色的“双培计划”人才培养体系1.科学制定、实时优化,实现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良性互动。
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依据,是开展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
“双培计划”建设之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所应具有的各种能力要求,从培养目标、专业特色、依托学科、核心课程、毕业要求等方面开展制定培养方案工作。
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在学期间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研究与实践所需要的素质、知识和能力,使学生成长为服务相关领域、服务北京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几年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培养实际情况,“双培计划”的专业设置不断调整,现有智能科学与技术(AI技术)、5G通信技术、云计算、互联网物流、互联网商务、大数据及信息处理6个专业方向。
交叉工程人才培养方案

交叉工程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 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培养学生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基础,能够熟练运用不同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工程问题。
2. 具备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针对交叉领域的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3.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学生具备与不同学科领域的专业人才进行合作的能力,形成跨学科合作的团队。
4. 具备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具备实践能力,能够在复杂工程项目中进行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
二、培养内容1. 专业课程设置:设立跨学科的专业课程,包括工程基础课、跨学科知识合成课程、专业技术实践课程等。
2. 开设交叉学科实践项目:通过组织学生参与跨学科的实践项目,让学生在实际项目中学习和运用知识。
3. 导师制度:建立导师制度,引进跨学科领域的专业导师,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和实践项目。
4. 核心实践课程:设置核心的跨学科实践课程,如工程项目管理、创新设计等,培养学生解决复杂交叉领域问题的能力。
5. 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参与工程领域实习和实训活动,让学生在实际工程项目中进行操作和实践。
6. 跨学科综合项目:组织学生进行跨学科综合项目,让学生在跨学科合作的团队中学习和实践。
三、培养方法1. 课程教学:采用授课、讨论、案例分析、实验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知识和能力。
2. 实践项目:组织实践项目,让学生在实际项目中参与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 导师指导:建立导师制度,指导学生进行科研项目和实践项目,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
4. 跨学科合作:组织学生进行跨学科合作,培养学生与不同学科领域的专业人才进行合作的能力。
5. 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参与工程领域的实习和实训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四、培养评价1. 课程评估:对专业课程进行评估,包括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2. 实践项目评价:对学生参与的实践项目进行评价,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情况等。
交叉学科专项计划

交叉学科专项计划一、跨学科研究团队建设为推动交叉学科的发展,本计划将重点支持跨学科研究团队的建设。
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和研究人员组建团队,共同开展前沿交叉科学研究。
同时,我们将加强团队内部的协作机制,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人才是推动交叉学科发展的关键因素。
本计划将重视交叉学科人才的培养,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和提供培训机会等方式,支持青年学者和研究生在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造和研究。
同时,鼓励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高端人才。
三、跨学科项目研究本计划将积极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跨学科项目。
这些项目应综合运用不同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以解决单一学科无法解决的复杂问题。
同时,我们将为项目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和资源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术交流与合作是推动交叉学科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计划将支持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和研讨会,鼓励国内外学者和研究人员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前沿交叉科学研究。
五、交叉学科平台建设交叉学科平台是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的重要载体。
本计划将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交叉学科平台,为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
同时,我们将加强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六、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本计划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研究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在产业领域的应用。
七、社会服务与科普教育社会服务与科普教育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使命之一。
本计划将支持研究人员开展社会服务和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文化水平。
同时,我们将加强研究机构的公众开放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学研究事业。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合作与交流是提升我国在国际科技界地位的重要手段。
本计划将支持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和团队开展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前沿交叉科学研究。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对人才的需要,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为实现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从2016年起,分两批选拔60名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600名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和5000名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通过培养,到2020年,第一层次6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成长为国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相关领域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领衔一个国际水准的创新团队,其中15名左右力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层次6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成长为国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做出重大贡献,其中200名左右成长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负责人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负责人;第三层次5000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相关领域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对专业、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其中1500名左右成长为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省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
第二章选拔对象第四条选拔对象为全省各类组织(含中央驻苏单位、部队)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五条重点选拔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互联网和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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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xx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xx教高
〔2015〕1号),加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推进xx高等学校教育综
合改革,制定xx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以下简称“实培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实培计划”坚持以“开放共享、实践创新、注重特色”为原则,以培
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实践
教育体系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实践育人综合改革。“实培计划”主要包括
xx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xx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xx高
等学校实验教学开放共享项目三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其中,xx市大学生毕业设
计(论文)项目、xx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主要面向市属高校,xx高
等学校实验教学开放共享项目以中央部委属高校为主,适度辐射到具备良好条件
的市属高校。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第四条 xx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采取“双导师”制,遴选优秀
学生进入中国科学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等国内知名科研单位接受科研创
新训练,以毕业设计(论文)为载体,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搭建平台。
第五条 xx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采取“双导师”制,遴选优秀
学生进入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工程教育实践基地等校外实践教学场所,以解决问
题为目标,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锻炼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 xx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开放共享项目主要是发挥高校实验实践教
学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包括各类实验教学
中心、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等)的基础上,建成面向xx地区高校在校生
共享、面向社会开放的实验教学共享开放基地,实现区域内资源整合及高校中小
学协同育人,提升服务社会、服务高校、服务xx中小学能力。
第三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七条 市教委联合相关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整体实施规划、实施方案以及
相关政策,负责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决策。
第八条 项目参与高校要建立本校项目管理制度和办法(含经费使用),
并报市教委备案。负责对项目进行具体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并按照要求组
织项目的申报、管理与验收,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第九条 项目参与高校和校外合作单位需按照所签订协议及项目方案做好
xx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相关项目,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
金。
xx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由市属高校申报,市教委遴选认定后公
布。高校根据市教委公布项目名单与中科院、社科院等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协议应明确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责任义务、双方教师指导职责、学生毕业设计
(论文)内容和所应达到的水平程度、知识产权及学生安全管理等事宜。
xx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由市属高校申报,市教委遴选认定后公
布。高校需与校外合作单位沟通协调,双方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xx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开放共享项目由市教委统筹协调,项目参与学校提出
项目申报方案,经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审定后实施。
第四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条 “实培计划”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市财政拨款,鼓励多渠道联合资
助。
第十一条 “实培计划”项目经费标准及支出范围:
(一)xx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给予理工类6万元/人/年、文科综
合类4万元/人/年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高校向中科院、社科院等科研
院所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协议中明确经费用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指导、
耗材管理、学生补助等。
(二)xx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给予理工类2万元/项,文科综合
类1万元/项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实训耗材、学生实践补贴、校
外导师指导、实践过程所需后勤保障等费用。
(三)xx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开放共享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补助理工类200
万元,文科经管类100万元。主要用于向其他高校和社会共享开放的改造升级、
增加教学设施、开放运行维护、讲解员培训、实验耗材、学生讲解劳务、后勤保
障等费用。
第十二条 “实培计划”项目经费纳入市属高校及有关部门年度预算。项
目经费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三条 项目参与高校加强“实培计划”项目经费统筹管理,规范预算
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国家和xx市现行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
参与项目的部委属高校参照《xx市与中央在xx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实培计划”项目年初按市教委正式文件确定的项目数,将项
目经费拨付至相关高校。由高校根据实培计划具体内容与合作方签署的协议,确
定的标准将经费拨至合作方。项目结余资金按照国家和xx市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
第五章 项目检查与验收
第十五条 “实培计划”项目由市教委及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完
成后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十六条 市教委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结项检查。检查
的主要内容是:1.项目进展情况;2.资金的使用情况;3.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和改进措施。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组织实施不力或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建设内容的,
市教委有权调整或终止项目建设计划的执行。
第十七条 市教委负责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可视情况采取现场验收或聘
请专家验收等方式。
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为项目具体规划与方案、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等。项
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1.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2.实施效果,取得的成果
以及经验分析,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3.项目管理情况;4.资金使用情况。
第六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
第十八条 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财政评价、市教委部门评价和项目单位自
评相结合的三级绩效评价制度。
市教委、市财政局按照本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度、
绩效和经费支持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项目高校对本单位的“实培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并组织项目预
算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建立市教委、市财政局和学校分级监督机制。
市教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加强对项目学校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
的监督检查。
项目高校要建立本校的“实培计划”项目监督和考评机制,加强对项目执行
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与监
督。项目高校的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督项目的组织申报和
实施等活动。
第二十条 市教委将项目完成情况、决算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和监督检查
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审核和筛选及编制经费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对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专项经费等违法行为的,
由市财政局、市教委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xx市教育委员会与xx市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