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
海阳市关于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2021)

海阳市关于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2021)根据政策文件规定,经过本人申请、街镇初审,实地核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以下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海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略)(不接受匿名举报)。
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邮编265100)。
2020年第三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王艳方景辉鲁子健刘晓明王环王永青王振丽孙军王振军李娅于德家徐红香程普娟王淑平高秀敏侯光马义兰吕蓉李淑辉孙美燕项雪燕孙彩霞臧吉光戴蓉蓉隋洪彩赵美芹车维萍于旭玲李德恩于爱萍修云翠于丽华邵美华于喜玲刘延梅修华吕永香刘翠玉任爱霞王丽华杜晓玲孙淑珍王玉福石学义宋秀玲于香云赵俊凯汪振刚高进辉王延美刘俊娜牟爱华姜玲艳王振芝于蓉姜延春李妍于美芳张素萍胡京玲姜丽忠王永波宋中华高海英王永华赵爱敏李凤英邹清洋王红霞姜立华程海荣李丽平孙小燕刁同超张红臧庆亭杨霞郑志霞丛小利战永华杨香姜建华申红福孙丽丽盖玉芹潘秀芳梁永民刘秋梅牟建沣李爱玲胡燕燕刘浩杰王秀娜董素夏姜玉娥刘丽萍隋晓琳姜海霞张庆王玉美邵丽娟王雪梅颜华杨福胜臧立芹孙福成纪爱玲刘美玉徐美华于翠凤董红艳王春玲姜春芝姜韶凤张彦英刘明玲刘云飞于丽苏爱华张禄李花蕾刘彩霞杨秀花纪新红隋富宁高君英刘新娟王翠华王国华吕永艳牟炳祝倪海英孙立丽董雪梅高翠宁吕英华徐京进高悦国修金娜袁兆河薛惠波孙法涛赵丽红王海莲孙珊珊吕丰平李云奇孙桂华姜学忠陈德书赵晓飞顾京艳王连刚于翠花王永燕毛乃霞徐明艳李瑞田赵梅花于沛勇任香兰张晓燕刘志华宋义娥于振美高永海董吉禹任俊珍王爱玉孙腾文于庆光于建春孙智春杨卫东于凤龙李丕旭邵颜美李成芝于华丽于立萍李丹高立国孙永远聂美艳于文英李喜谦曲雪娥王金亭张宁任先礼宋秋艳王文英于金叶王宗华王兆美冷敏由青霞张泽福郝红霞王悦山高玉香王洪平王荣徐建伟隋运洪孙巧玲王秀平张辉邵文霞马连福胡文波姜志刚任美娟董富艳辛建玲孙华于荣梅修红霞于丽言姜福利王肖丽杨忠波刘爱波李文红杨吉群姜德玉于洪强于卫宁李晓霞高玉李顺志王述海杨江芝孙振利张海霞程志刚申美芹修翠军任进生鲁晓霞姜忠许辛春红杨平波杨立广毕增美包树栋王瑞芳张金林邢向丽高延红徐志强刘晓丽刘小宁王崔遐车晓红王京美王翠翠孙孟宗宫云发杨文红宋春艳黄治刚刘朝霞杨春美杨晓辉修桂美隋建静于春玲王芝芬辛进君刘妮高延梅王永梅王焕平王秀艳王连芳王瑞叶隋淑娟邵黎明高琳琳于洪荣王旭胜王明建江秀良孙兆旭纪海花马忠亭杨萍迟素花迟春大王春兰李梅玲姜肖杰王文翠赵秀丽张玉霞徐俊波于红丽祁殿柱王德祥王晓艳孙红孙玉华王秀花于长江孙丽凤李文娟隋铁燕厉福霞梁婵吕建翠姜蕾李作龙刘学伟高文林孙娜姜瑞玲李岩芳于韶娜高奎欣孙丽杨翠卿辛龙英李美凤于秀王勇修翠玲纪秀芹李兆军安月霞孙开娥张秀泉刘晓艳李冬梅李丕粉修爱华乔淑美张锡修高荣娟王伟张鹏林王瑞凤王智勇于林媛唐玉峰范守菊高友邓海波孙冬梅高秀美张淑华程国华高绘举修丽娟于娜杨连波董璞慧邢树艳刘爱霞王丽丽孙维言梁凤美臧焕武姜静赵玉生董占玉薛汉美薛志卿刘文香辛兆丽高文全王海丽相仁芹修书艳刘燕李超民孙淑芹王丽君徐彩霞于巧冷海荣马义飞于喜红李霞刘成松杨波高秀云隋庆先李恩惠孙美玉隋征文赵京信于聪玲王岩臣于志强严雪梅徐美丽修小琳宋旭文张浩汪江云祁佃春徐建成刘香芹王静宋占波冷绍杰陆合英修长青李宗阳黄爱荣唐忠邢桂娟姜晓英由玉霞隋德春刘兆生王玲娜王春霞李萍宋水清孙伟霞姜连合栾海燕葛继辉姜永珍梁爱娟王洪刚姜振香王桂亭刘忠英赵德爱邵珠川高运禄姜绍明李海霞周美燕姜妮马雪玲姜绍华孙彦华郭丽杰盖淑珍谭汉翠刘明芳宣旭波国林燕刘旭松杨竹丽陈秀花姜荣玲鞠登辉张本芝高丽孙照霞于英臧举成于晓王宗国车艳霞汪娜娜荣坤梅陈少波姜程花薛建强薛青美王慧凤杨明芹高元梅李琦牟永青张春霞张燕荣丽平王宪芬李云芹于德正张龙敏吕美玲杨福玉倪晓霞王红明唐晓丽孙爱丽姜燕赵文香于永生乔海艳蒋传顺杨志芳徐维旭隋波卢美包爱华李玉卿徐希宏辛建军于梅蓉臧江岩高海青于桂丽王晶孙良平王桂霞刘炳祝邢伟由瑞国黄青安刘竹美黄绍翠朱相华刘华李晓静曾晋张秀玲孙世龙孙瑞珍董文香葛继光修山吕希红辛素梅徐玉香修福海程海华于海凤辛宏霞于静李娜娜韩桂华李奎钢由亚琴孙青彦迟高敏迟朝霞徐玉翠杨文叶刘振娥孟光静王清艳薛绍波迟晓芳荆海燕修志霞薛冬玲杨庆学邢金传李恒久许娜韩明成辛晓丽石俊玉徐奎涛赵美青刘月华刘青永于小入孙君光王英华唐志高姜雪梅李作宾周蕾隋美丽王玉珍王学坤李晓王金文包腾涛姜青华张新荣孙建军梁永东任玉梅刘晓燕王长波张忠海黄淑华王立福马顺华王敏敏王艳凤成阳王言松马永强姜红车传娟张磊高选陈英霞姜珊珊马仁涛李彦波王永美于波(19640201)于波(19730125)刘海员姜华波辛明霞(19750307)辛明霞(19741114)张海花姜芳姜艳(19760124 姜艳(19721026)刘文强孙成云王娟(19750922)王娟(19740220)唐小红于智良于华(19681229)于华(19721217)姜文浩程普林李华(19730104)马仁叶(19720305)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04月14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毕业院校/培训机构:
所学专业/培训项目:
毕业/结业时间:
就业意愿:(如有,请填写具体意愿)
就业困难原因:
请简要陈述您当前就业困难的原因(可多选):
1. 缺乏工作经验;
2. 学历/技能不符市场需求;
3. 年龄限制;
4. 疾病/残疾等身体条件限制;
5. 家庭因素/经济困难;
6. 其他原因,请具体说明:
求职经历:
请简要描述您的求职经历,包括曾经应聘的岗位、就业情况(如有)、就业期间个人成长等。
职业技能:
请列举您所具备的相关职业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能、计算机
技能、语言能力等。
求职意向:
请填写您目前的求职意向,包括期望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
家庭情况:
请列出您的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赡养义务等。
自我评价:
请写下您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优势、特长、性格特点、对工作的态
度等。
其他材料:
请在此处列举您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培训证书、身份证明等。
声明:
本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7.23•【字号】洛人社就业[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洛人社就业〔2013〕15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摸清我市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构建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洛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且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1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
(二)大龄失业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认定时,须已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在登记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指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之日起,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四)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毕业两年内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致其失去土地或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否□
企业பைடு நூலகம்纳就业社保
补贴□
低保失业人员□
公益性岗位补贴□
残疾失业人员□
缴纳社会保险标准
小额担保贷款□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创业补贴□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
家庭成员及经济情况
姓名
称谓
工作单位或学校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身体状况
失业登记时间
就业创业证编号
失业原因
原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
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委
曾享受何种待遇
起止时间
困难类别
大龄失业人员□
目前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是□
失业保险金□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
(盖章)
年月日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莘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就业创业证编号
经济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
备注
再就业培训情况
起止时间
在何单位接受职业指导
在何单位接受何种技能培训
有何结业证书
再就业情况
再就业时间
在何单位何岗位就业
再就业性质
备注
本人申请
1、本人迫切要求就业愿无条件服从安置就业;
2、本人因暂无能力就业;
3、本人因不需要就业;
本人同意,选择第条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填表说明
就业援助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
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
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10.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填写商丘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填写商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填写商丘
在商丘市,为了更好地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获得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市政府设立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机构,零就业家庭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认定表来申请认定,以获得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申请认定表需要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信息,包括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和身份证号码等。
此外,还需要填写家庭住址、邮政编码以及申请人的就业情况等信息。
在填写申请认定表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例如,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将作为认定的依据,帮助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和认定。
申请认定表填写完毕后,申请人可以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提交给商丘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机构,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给相关部门。
申请人可以咨询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并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经过商丘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机构的评估和审核,如果申请人符合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标准,将获得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这包括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援助、职业培训、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
同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认定,获得一定的优先就业权益,增加就业机会和就业稳定性。
总之,在商丘市,零就业家庭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认定表,获得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
填写申请认定表时,需要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经过认定,申请人将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项就业援助和优先就业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就业困难,实现自身的就业目标。
XX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审核意见
经办人 : (盖章)
年 月 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 :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经办机构按需留存。
XX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人承诺,以上信息和提报材料情况属实,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且没有事实的就业创业行为活动。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自愿放弃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有关政策。
申请人(签字):
姓 名
性 别
民族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身体状况
家庭月收入
元/月
就业意向
□灵活就业 □单位招用 □公益事业服务
家庭成员
信 息
关系
姓名
是否就业
工作单位
身体状况
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将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
(一)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连续 6 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或者 6 个月内累计缴纳个
人所得税 6000 元及以上(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二)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
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三)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办理须知
遇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创业的;
(五)入学、死亡、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人的;
就业困难人员认保障
号)
居住地址
省市
县(市区)
户籍性质
移动电话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女 40 周岁以上、男 50 周岁以上 □残疾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拟申请认定困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难类别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优抚对象家庭 □特困职工家庭 (勾选√) (注:选择上述 3 类困难类型时需填写家庭成员情况)
□军队退役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家庭成员情况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
当前就业状况
□单位就业 □灵活就业 □失业
□单位就业 □灵活就业 □失业
□单位就业 □灵活就业 失业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 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七)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 6 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