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法考试新增考点

合集下载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真题)与答案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共同犯罪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共同犯罪

以下是⽆忧考为⼤家整理的关于《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共同犯罪》的⽂章,供⼤家学习参考!⼀、单项选择题: 1、收废品的⼩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职⼯罗某偷盗的⼯业⽤紫铜。

罗遂偷出价值1600元的铜块交与赵某,⼆⼈的⾏为是 A.罗某构成盗窃罪,赵某构成销赃罪 B.赵、罗⼆⼈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C.赵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罗构成贪污罪 正确答案:B 2、如果被教唆的⼈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处罚 A.从轻 B.减轻 C.免除 D.从轻或减轻 正确答案:D 3、甲、⼄、丙三⼈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负责望风,丙负责⼊室⾏窃。

三⼈的共同犯罪属于 A.犯罪集团 B.必要的共同犯罪 C.简单的共同犯罪 D.复杂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4、甲、⼄、丙三⼈系某⼚⼯⼈,由于赌博被⼚长开除。

三⼈遂预谋确定某⽇杀害共同仇⼈⼚长。

甲提供菜⼑、砍⼑各⼀把,届时甲因腹痛未去,由⼄、丙⽤甲提供的凶器将⼚长杀死。

在此案中,甲的⾏为应定为()。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C 5、甲、⼄共谋杀害在博物馆⼯作的丙,两⼈潜⼊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枪,甲击中丙⾝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物,造成⽂物毁损的严重后果;⼄未击中任何对象。

关于甲、⼄的⾏为,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故意毁损⽂物罪,因为毁损⽂物的结果是甲故意开枪的⾏为造成的 B.甲、⼄成⽴故意杀⼈罪的共犯 C.对甲应以故意杀⼈罪和过失损毁⽂物罪实⾏数罪并罚 D.甲的⾏为属于⼀⾏为触犯数罪名,成⽴牵连犯 正确答案:B 6、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具有下列哪些情况构成共同犯罪? A.某甲没有教唆他⼈实施犯罪的故意,但因⾔⾏不慎⽽起到了教唆某⼄实施犯罪的作⽤ B.某⼄未实施某甲所教唆的犯罪,却实施了其他的犯罪 C.某⼄实施了某甲所教唆的犯罪⽽未遂 D.被教唆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 正确答案:C 7、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强*后逃离。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故意犯罪形态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故意犯罪形态

这篇关于《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故意犯罪形态》的⽂章,是特地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1、1998年,甲购买⾼压汽枪⼀⽀,改制成能发射⼩⼝径⼦弹的枪⽀后,与50发⼦弹⼀起藏匿家中。

2002年5⽉,甲怀疑其妻与单位负责⼈⼄有不正当两性关系,打电话将⼄叫到家中质问。

因⼄否认有此事,甲取出私藏的改制枪⽀和⼦弹,返回客厅向⼄的头部开枪射击,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甲见⼄死在⾃⼰家中,⼼中害怕。

甲妻回家后,甲打电话给⾃⼰的朋友和⼄妻打电话,谎称来家中借枪,⾃⼰摆弄枪⽀时⾛⽕受伤。

甲的朋友和⼄妻来到甲家后,甲与他们⼀起将⼄送往医院抢救。

之后,甲与其他⼈⼀起来到公安机关报称,⼄在⾃⼰家中摆弄枪⽀⾛⽕致死。

在公安机关做了枪痕、枪⽀鉴定,证明⼄的枪弹伤不能⾃⼰形成后,甲才供述了⾃⼰的犯罪事实。

请根据案情回答: 下列关于本案犯罪形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随他⼈将⼄送往医院抢救的⾏为属于犯罪中⽌ B.犯罪中⽌要求⾃动有效地防⽌犯罪结果发⽣,甲的⾏为虽然符合犯罪中⽌的其他条件,但由于未能有效地防⽌犯罪结果的发⽣,不构成犯罪中⽌ C.甲将⼄送往医院的⾏为表明其已经⾃动放弃犯罪,构成犯罪中⽌ D.甲的⾏为属于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D 2、甲因为男友⼄不忠⽽⽣恨意,决定杀⼄。

某⽇把⼄引到家中将⼀瓶安眠药(50⽚)掺⼊咖啡让⼄喝下。

⼄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座⼭上打算⾃杀。

甲在⼭上犹豫徘徊⼀昼夜,⼼⽣悔意急回家,发现⼄已经被⼈送医院抢救,未死。

甲⼤喜过望。

对甲的⾏为应当如何处理?()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C 3、下列哪些⾏为成⽴犯罪中⽌() A.甲放⽕之后,在独⽴燃烧之前,喊了⼀声"救⽕啊!",随后⽴即离开了现场,后被群众扑灭 B.⼄对仇⼈王某猛砍10⼑后离开现场。

商法13司法考试真题

商法13司法考试真题

2013年全国司法资格考试真题(商法)一、单项选择题25.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

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26.泰昌有限公司共有6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27.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28.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

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

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

对该决议,丙不同意。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29.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

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30.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31.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8、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 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12、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司法考试宪法考点:代表的罢免

2013年司法考试宪法考点:代表的罢免

(一)直接选举代表的罢免1.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2.罢免直接选举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二)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1.间接选举的代表,选举他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

2.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法律敎育网3.罢免间接选举的代表,须经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例题·多选题】《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

关于代表的罢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08延缓地区-1-64)A.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B.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C.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D.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答案】AC【解析】选项B错误,没有此项要求;选项D错误,须常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即可。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每题1分,共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5、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2013司法考试国际私法考点:冲突规范的类型

2013司法考试国际私法考点:冲突规范的类型

根据系属的不同规定,可以把冲突规范分为以下四种主要类型:1.单边冲突规范。

这一类型的冲突规范,其“系属”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或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

(1)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

这种单边冲突规范很容易判断,只要“系属”中出现立法国家的具体国名,就肯定属于单边冲突规范。

这种冲突规范的作用有二:一是排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二是肯定内国法的绝对效力。

(2)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

我国目前没有这类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

这一类型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

只有根据这一标志,结合某一具体民事关系的有关事实情况,才能确定该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

同一条双边冲突规范,在不同的事实情况下,可能导向适用内国法,也可能导向适用外国法,所以称这类规范为双边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是最常用的一种冲突规范。

我国《民法通则》除了上述第144条以外,其他像第145、147—149条也都是双边冲突规范。

3.重叠型冲突规范。

这一类型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指明必须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

我国有两个重叠型冲突规范。

《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的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第2款中还规定: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对当事人以侵权行为为由提起的诉讼,如果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外,则我国法院必须重叠适用行为地法律和中国法律来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按照中国法律不构成侵权,则不得按侵权行为处理。

我国关于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的规定。

依据《收养法》第20条和国务院批准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3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必须重叠适用中国《收养法》和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

对四种类型的把握,难度不仅在于要背会定义,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含义,给你一个冲突规范,能够准确地作出类型上的判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3年司法考试新增考点总结(简洁版)
为了更加简洁,所以我只是将需要注意的考点和新增的考点陈述如下
新增考点主要是集中在刑事诉讼法,商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这几科。

需要注意的考点是最近两年新增和修订的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没有。

法理学也没有。

法制史需要注意的考点:大理院,法部。

宪法需要注意的:修订法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2年新增考点,选举机构和代表名额的分配。

经济法:13年新增考点,劳动合同中新增劳务派遣岗位。

新增法条:《社会保险法》修订法条《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第62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
国际法:国际争端的特点和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国际私法: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的法’中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中国关于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适用的规定。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代理的法律适用,信托的法律适用,中国人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中国人关于抚养、监护、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

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

第七节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使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月7日实施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修订版
国际经济法:需要注意考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修改
通则选用国际贸易术语通则2010年的主要修改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律师宣誓制度。

司法改革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012年第二次修正
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规定2013年(最高法,检,公安部,司法部)
刑法: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刑罚的特征。

最高法、检关于办理刑事盗窃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法释
最高法、检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法释最高法、检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法释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法释
刑事诉讼:辩护人权利(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提出意见,申诉控告,人身保障)监视居住(住所监视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规定)。

不予逮捕的情形;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公诉第一审程序(拒绝辩护);第二审程序(委托宣判);新增考点:刑事诉讼与法治国家。

监狱与军队保卫部门的立案侦查的案件;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和应当注意的因素,期间的重新计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逃逸违法所得没收的程序中的代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究机制。

六机关关于实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制定,2013年1月1日实施。

最高检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制定,13年1月1实施。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2年制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考点:司法赔偿,国家赔偿的适用,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概述。

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

修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均为1012
年10月修改。

民法:新增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检验,所有权保留。

第二十一章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风险责任负担和孽息归属。

标的物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合同(夫妻付款买卖,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拍卖)商品房买卖合同。

情势变更原则,房屋租赁合同。

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定制度。

新增法规:计算机保护条例2013年1月30日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8号。

最高法院关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20号修订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2013年1月30日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13年9号。

商法:重点主要是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单行法
新增考点: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度中公开、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制。

基金服务机构,基金行业协会。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制度(基金的公开募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与收益分配)、非公开募基金的法律规制(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托管及管理人、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基金服务机构(基金服务机构的注册和备案,各类基金服务机构义务)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的性质,基金行业协会的注册机构和其职责)公开募集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开募集基金的信息披露概述,公开募集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公开募集基金上市交易和持续披露,基金临时信息披露、基金的监督管理)
注意考点:发起人,破产申请的接收,破产申请的撤回,债权申报范围
修订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年12月28日修订
民事诉讼法:新增考点:诚实信用原则,检查监督原则下新增抗诉和检查建议
第五章当事人:诉讼代表人新增公益诉讼,第三人新增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证据的种类(电子证据、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新增专业人士出庭)新增送达方式中的电子送达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改为保全与先予执行,保全程序新增行为保全程序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中新增恶意诉讼行为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新增先行调解,审理前的准备新增整理审理焦点和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中新增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
特别程序中新增: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中(确认调节协议的申请和受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管辖,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和裁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的裁定)审判监督程序中新增在基于检查监督权提起的抗诉和再审中增加抗诉和检查建议的启动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中增加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中提出对支付令的异议中中新增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中增加督促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转换。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仲裁中的保全新增行为保全
注意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属性,确定举证期限,开庭准备,当事人协议适用简易程序,传唤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上诉撤回的法律效果,宣告公民失踪判决的法律效果,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抗诉的条件,人民法院对抗诉的受理,执行通知与立即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暂缓执行,仲裁的概念,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新增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1年1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修订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二次修正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2月3日修订并通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