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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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
一、本办法是对《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二、成绩和学分绩点值的换算方法:
注:1.百分制成绩绩点转换公式:60分至90分之间,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

2.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3.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每门课程学分。

4.对于两级制计分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3.5,“不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0。

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指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计算,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所修课程指:学生在学校规定最高修业年限内所修读的,并取得教务处认可的课程。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平均成绩及平均绩点计算规则

平均成绩及平均绩点计算规则

平均成绩及平均绩点计算规则平均成绩一、计算方法平均成绩=∑(学分*成绩)÷∑学分二、计算范围(一)04、05、06级学生按旧规定执行1.重修成绩不计入,只计最初成绩2.乘系数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不包括校任选课、创新课、专业选修课、体育课、国家英语四级成绩按类别排除以下课程:04--法律、经管、社会选修05--文学、历史、哲学选修06--环境、心理、健康选修07--艺术选修08--自然科学选修18--专业选修09--体育25--外语水平研究与创新学生创新实践计划跨学科选修按性质和类别排除以下课程:性质=(选修)且类别=(学科基础)(二)07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1.重修成绩不计入,只计最初成绩2.乘系数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包括全部课程,国家英语四级除外平均绩点一、计算方法平均绩点=∑(学分*绩点)÷∑学分二、计算范围(一)04、05、06级学生按旧规定执行1. 重修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2.乘系数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不包括校任选课、创新课、专业选修课、体育课、国家英语四级成绩按类别排除以下课程04--法律、经管、社会选修05--文学、历史、哲学选修06--环境、心理、健康选修07--艺术选修08--自然科学选修18--专业选修09--体育25--外语水平研究与创新学生创新实践计划跨学科选修按性质和类别排除以下课程性质=02(选修)且类别= 16(学科基础)(二)07级及以后入学学生1.重修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2.乘系数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包括全部课程,国家英语四级除外三、绩点对照表绩点成绩=============4.0 100-903.7 89-853.3 84-823.0 81-782.7 77-752.3 74-722.0 71-681.5 67-641.0 63-60。

绩点的算法

绩点的算法

绩点的算法
绩点是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指标之一,它是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计算得出的。

绩点的算法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本文将介绍中国大陆地区常用的绩点算法。

绩点算法将学生的课程成绩转换成与之对应的绩点值,通常绩点值的范围在0-4之间,其中4表示优秀,0表示不及格。

一般来说,绩点的算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将每门课程的成绩转换成百分制;
2. 根据成绩和学分计算出每门课程的学分绩;
3. 将每门课程的学分绩加起来,得到总学分绩;
4. 将总学分绩除以所修课程的总学分数,得到绩点值。

在中国大陆地区,通常使用的绩点算法是四分制绩点算法,其具体算法如下:
1. 将每门课程的成绩转换成百分制。

例如,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2. 根据成绩和学分计算出每门课程的学分绩,公式为:学分绩= 绩点× 学分;
3. 将每门课程的学分绩加起来,得到总学分绩;
4. 将总学分绩除以所修课程的总学分数,得到绩点值。

在四分制绩点算法中,各等级对应的绩点值如下:
优秀:4.0
良好:3.0
中等:2.0
及格:1.0
不及格:0.0
需要注意的是,绩点算法虽然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指标,但并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

学校和教育部门还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其他方面表现,如课外活动、科研成果等,来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

大学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大学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大学的评优、保研都要看学年成绩绩点,出国申请也是较高绩点比较容易被接受,那么大学成绩绩点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查了一点资料,结果是这样的:
(一)课程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是:
百分制成绩课程绩点
90-100 4.00
85-89 3.70
82-84 3.30
78-81 3.00
75-77 2.70
72-74 2.30
68-71 2.00
66-67 1.70
64-65 1.50
60-63 1.00
<600.00
(二)课程重要性系数
为了反映主要基础课和学科主干课程对教学质量的重要影响,特在绩点评估制中引进课程重要性系数这一概念。

主要基础课和学科主干课:1.2
其他课程:1.00
(三)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课程重要性系数
它反映了课程学分、考核成绩和课程重要性系数的综合关系。

(四)平均学分绩点
以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数,即可得该生该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计算一次,可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它是学业管理、学生评优和学生取得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记分办法-2013年版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记分办法-2013年版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3年推免研究生记分办法一、综合分T=GP A+A推免研究生的综合分T由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 A和奖励附加分A两个部分组成。

研究生推免资格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严格按照全年级综合分统一排序得到。

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附加分高者排序为先。

二、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平均绩点由教务处提供,其计算办法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文件。

三、奖励附加分1.参加竞赛获奖附加分说明:(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加0.2分、一等奖加0.1分、二等奖加0.05分;(2)参加国家精品课程电路原理知识竞赛者,一等奖加0.01分,二等奖加0.002分;(3)其它竞赛包括文、体、艺、美等活动,只计现场竞赛得奖作品,投稿获奖作品等不记分;(4)参加同一科技竞赛获奖、其它竞赛获奖的附加分不累加,只计最高级别;(5)对于其它获奖,参考学校文件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计分。

2.发表电气专业类学术论文附加分说明:发表学术论文需持指导教师的证明材料与推荐信,并接受考核小组的当面提问。

3.获权专利说明:获权专利需持指导教师的证明材料与推荐信,并接受考核小组的当面提问。

4.完成课外科技活动附加分5.通过大学英语6级附加分6.获得个人荣誉称号附加分7.担任学生干部附加分说明:获得各级荣誉称号、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附加分不累加,只计最高级别。

8.奖励附加分总量控制原则以上7项奖励附加分总计超过0.4分(即超过GP A满分10%)的,最多只计为0.4分。

四、提名推荐原则在某方面特别突出,对学校、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的同学,可向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的可向学校申请计划单列指标。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重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二、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其中思想政治最高分3分,操行考评最高分8分,诚信最高分2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分加、减该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四、综合测评加、减分量表注:辅导员老师在进行扣分的同时一定要有书面的客观记录,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

(二)文体类比赛、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加分量表(分)注: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的比赛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同项目、不同类别竞赛获奖可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同一类别可累计加分;文体类最高分值为5分,拓展性素质类最高分值为10分;2.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等级加分;3.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4.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包括除文体类以外的所有学生比赛,以及大学生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对外咨询服务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重大校网教〔2018〕43号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重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绩管理办法》,结合网络教育课程学习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成绩构成第二条课程考核总成绩包括课程学习过程成绩、平时作业成绩和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三部分。

第三条成绩构成比例为课程考核总成绩(100%)=学习过程成绩(10%)+平时作业成绩(30%)+课程结束考试成绩(60%)。

课程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总分不超过100分。

(一)学习过程成绩是学生登录网络教室,学习网络课程,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所取得的成绩。

(二)平时作业成绩是学生学习网络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完成课程规定作业所取得的成绩。

(三)课程结束考试成绩是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加课程网上考试或现场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第三章成绩评定规则第四条学习过程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10%的权重。

(一)学习过程成绩计分规则1.学生学习网络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可获得相应的成绩。

2.纳入学习过程成绩计分的教学活动有视频学习、网页学习和课后练习三种。

3.三种教学活动的学习成绩累计不超过10分。

(二)附加分是鼓励学生在学习网络课程过程中,积极参加课程论坛和语音答疑环节,与老师和同学交流讨论而予以奖励的成绩。

附加分总分最高为5分。

1.参加课程论坛学习,学生的发贴、回贴获得教师点评分,每获得一次点评分,可获得0.5分。

2.参加语音答疑(包括收看录制),每参加一次且时长超过15分钟,可获得1分。

第五条平时作业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30%的权重。

(一)学生取得学习过程成绩5分(不含附加分)后,课程自动发布3套作业,学生完成作业后,即取得平时作业成绩。

作业成绩为百分制。

(二)学生对成绩不满意,每套作业可以重做原题2次,取其最高成绩记载。

第六条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60%的权重。

学生取得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加网上考试取得的成绩,或经考试预约并参加现场考试取得成绩。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及《关于2018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科研、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魏子栋成员:陈科、李泽全、胡小华、董立春、胡宝山、向斌、魏顺安、季金苟、李杨、曹渊、黎学明、陈昌国工作人员:陈红梅、何巧艺、赵成兰、陶熊新二、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3. 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分;4. 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本专业前40%(重大校〔2017〕43号文件《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其余情形可不受此限制)。

三、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限额以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并兼顾各专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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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从2007级起已在重庆市高校中率先实行完全学分制改革。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我校在本科学生中实施学分绩点计算办法,作为对学生学习质量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现将《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
二○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培养学籍管理学分绩点办法通知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6月9日发
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
一、本办法是对《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二、成绩和学分绩点值的换算方法:
百分制成绩与成绩绩点的转换关系五级制成绩与成绩绩点的转换关系百分制成绩对应成绩绩点五分制成绩等级对应成绩绩点
4 优 4.0
90-100
89 3.9 良 3.5
………

中 2.5
61 1.1 及格 1.5
60 1 不及格0
低于60 0
补考、重修通过 1 补考、重修通过 1
注:1.百分制成绩绩点转换公式:60分至90分之间,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

2.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3.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每门课程学分。

4.对于两级制计分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3.5,“不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0。

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指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计算,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所修课程指:学生在学校规定最高修业年限内所修读的,并取得教务处认可的课程。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0年6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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