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药品包装体系及其包材相应试验
药包材与药品相容性试验

一、药包材与药品相容性试验的目的药包材对保证药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因而药用包装材料将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是药品的一部分,尤其是药物制剂中,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气雾剂等)。
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恰当的材料引起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为此,国家SDA发布了《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二个局长令,以切实从根本上保证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
这就要求在为药品选择包装容器(材料) 之前,必须检验证实其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必须充分评价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光线等),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与药物接触反应,对药物的吸附等)、容器(材料) 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和本身物理、化学、生物惰性,所以在使用药包材之前需做相容性试验。
二、药包材与药品相容性试验的原则(一)、药物在选择药包材材料、容器时,应首先考虑其保护功能,然后考虑材料、容器的特点和性能,包括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形态学等性能。
(二)、药包材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较低的迁移性、阻氧、阻水、抗冲击、无生物意义上的活性、微生物数在控制范围内、与其它包装物有良好的配合性、适合于自动化包装设备等。
(三)、在评价之前药包材与药物应符合有关标准。
(四)、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形成包装单元时,各包装物应有良好的配合性。
2、包装单元形成时,能适合特定的包装设备。
3、包装中的药物,能通过药物稳定性试验的所有项目。
4、药包材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耐受特殊处理的能力(如钴60消毒等)5、同一包装单元中首次至末次使用保证药物的一致性。
6、对恶劣运输、不同贮存环境的抵抗能力。
(五)、所有试验都应根据具体的包装形式和药物,设计试验方案并按《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进行实验。
国内外药品包装体系及其包材相应试验教程文件

国内外药品包装体系及其包材相应试验(一)药品包装是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属于专用包装范畴,它具有包装的所有属性,并有其特殊性:1、能保护药品在贮藏、使用过程中不受环境的影响, 保持药品原有属性2、药品包装材料自身在贮藏、使用过程中性质应有一定的稳定性3、药品包装材料在包裹药品时不能污染药品生产环境。
4、药品包装材料不得带有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消除的对所包装药物有影响的物质。
5、药品包装材料与所包装的药品不能发生化学、生物意义上的反应。
为了确认药品包装材料可被用于包裹药品, 有必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质量监控一、药品包装分类(一)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所使用的成份可分为:塑料、橡胶(或弹性体)、玻璃、金属及其它类(如布类、陶瓷类、纸类、干燥剂类)等五类。
(二)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形状也可分为:容器(如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等)、硬片或袋(如PVC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等)、塞(如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盖(如口服液瓶撕拉铝盖)、辅助用途(如输液接口)等五类。
二、药品包装材料标准体系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各国均对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主要有1、药典体系:各发达国家药典附录均收载有药品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2、I SO体系:根据材料及形状制定标准(如铝盖、玻璃输液瓶)3、各国工业标准体系:如英国工业标准BS等,已逐渐向ISO标准转化4、国内标准体系:工业标准形式上与ISO标准相同,安全项目略少于先进国家药典。
为有效控制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2年始,制定并颁布相应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质量标准,加强对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安全性能的控制。
国际标准、各国药典都是药品包装国际市场共同遵循的技术依据,其中,药典侧重于材料、容器的安全性评价,国际标准侧重于产品使用性能的评价。
三、各国药品包装容器质量标准体系内容介绍1、美国药典对玻璃产品控制的项目有:透光率试验、耐水性试验、砷浸出量试验等;对PE或PET产品(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控制的项目有:红外测定、热分析、透光率试验、水蒸气透过量测定、重金属、不挥发物测定等。
原辅料及包材相容性试验

原辅料及包材相容性试验药包材与药品相容性试验的目的药包材对保证药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因而药用包装材料将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是药品的一部分,尤其是药物制剂中,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气雾剂等)。
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恰当的材料引起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为此,CFDA发布了《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二个局长令,以切实从根本上保证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
这就要求在为药品选择包装容器(材料)之前,必须检验证实其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必须充分评价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光线等),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与药物接触反应,对药物的吸附等)、容器(材料)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和本身物理、化学、生物惰性,所以在使用药包材之前需做相容性试验。
药包材与药品相容性试验的原则(一)、药物在选择药包材材料、容器时,应首先考虑其保护功能,然后考虑材料、容器的特点和性能,包括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形态学等性能。
(二)、药包材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较低的迁移性、阻氧、阻水、抗冲击、无生物意义上的活性、微生物数在控制范围内、与其它包装物有良好的配合性、适合于自动化包装设备等。
(三)、在评价之前药包材与药物应符合有关标准。
(四)、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形成包装单元时,各包装物应有良好的配合性。
2、包装单元形成时,能适合特定的包装设备。
3、包装中的药物,能通过药物稳定性试验的所有项目。
4、药包材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耐受特殊处理的能力(如钴60消毒等)5、同一包装单元中首次至末次使用保证药物的一致性。
6、对恶劣运输、不同贮存环境的抵抗能力。
(五)、所有试验都应根据具体的包装形式和药物,设计试验方案并按《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进行实验。
国内外药品包装体系及其包材相应试验

国内外药品包装体系及其包材相应试验(一)药品包装是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属于专用包装范畴,它具有包装的所有属性,并有其特殊性:1、能保护药品在贮藏、使用过程中不受环境的影响,保持药品原有属性2、药品包装材料自身在贮藏、使用过程中性质应有一定的稳定性3、药品包装材料在包裹药品时不能污染药品生产环境。
4、药品包装材料不得带有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消除的对所包装药物有影响的物质。
5、药品包装材料与所包装的药品不能发生化学、生物意义上的反应。
为了确认药品包装材料可被用于包裹药品,有必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质量监控一、药品包装分类(一)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所使用的成份可分为:塑料、橡胶(或弹性体)、玻璃、金属及其它类(如布类、陶瓷类、纸类、干燥剂类)等五类。
(二)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形状也可分为:容器(如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等)、硬片或袋(如PVC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等)、塞(如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盖(如口服液瓶撕拉铝盖)、辅助用途(如输液接口)等五类。
二、药品包装材料标准体系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各国均对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主要有1、药典体系:各发达国家药典附录均收载有药品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2、ISO体系:根据材料及形状制定标准(如铝盖、玻璃输液瓶)3、各国工业标准体系:如英国工业标准BS等,已逐渐向ISO标准转化4、国内标准体系:工业标准形式上与ISO标准相同,安全项目略少于先进国家药典。
为有效控制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2年始,制定并颁布相应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质量标准,加强对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安全性能的控制。
国际标准、各国药典都是药品包装国际市场共同遵循的技术依据,其中,药典侧重于材料、容器的安全性评价,国际标准侧重于产品使用性能的评价。
三、各国药品包装容器质量标准体系内容介绍1、美国药典对玻璃产品控制的项目有:透光率试验、耐水性试验、砷浸出量试验等;对PE或PET产品(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控制的项目有:红外测定、热分析、透光率试验、水蒸气透过量测定、重金属、不挥发物测定等。
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

吸附研究
对于吸附研究而言,前期研究必须调查包装材 料和内容物的相互作用。
包装材料对产品中的某个成分有吸附作用。 稳定性试验中观察到药用产品的稳定性改变应
进行吸附研究。
精品文档
美国相关规定 ——药用容器及
瓶盖系统指南
精品文档
药品包装相容性------美国
Compatibility:药品与包装间的相互作用 不足以产生不可接受的改变药品或包装质量 的影响。
风险相对较小的固体口服制剂等剂型中,大部 分塑料容器的数据可以参考食品添加剂的(21 CFR 174-186)要求。
研究的总体思路是药物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 用的可能性和药物的给药途径对人体安全的风 险。
精品文档
我国的相容性要求
相容性:Compatibility 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
有些相互作用只有在稳定性研究时才能被发 现
应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稳定性研究,任何发 现的变化都可能是相互作用引起的
精品文档
药物按制剂分类
最常见药物被分为5个主要的类别: 吸入剂 注射剂和眼部用药 口服液体制剂、局部给药的制剂和局部释药体系 口服固体制剂和冻干粉末 其他剂型
精品文档
给药途径 的关注程
度
包装与制剂间相互作用的可能性
高
中
低
最高
吸入气雾剂、液体 无菌或注射用粉末 注射剂和注射悬浊 吸入性粉末 液
眼用溶液和混悬液
皮肤用软膏
高
鼻用气雾剂和喷雾
剂
局部给药的液体制
剂
和混悬液
局部给药的粉末 口服片剂
低
局部舌下给药气雾 口服粉末
剂
口服胶囊 (软、硬)
口服制剂和混悬液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 2006-10-23YBB0014200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
由于包装材料众多、包装容器的各异及被包装制剂的不同,为方便、有效地进行本试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相容性试验测试方法的建立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用三批包装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药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
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
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二、相容性试验的条件1、光照试验采用避光或遮光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度条件为:4500lx±5001x,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2、加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40℃±2℃、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6个月,分别于0、1、2、3、6月取出,进行检测。
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25℃±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放置6个月后,进行检测。
用以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的有效性,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3、长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25℃±2℃、相对湿度为60%±10%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12个月,分别于0、3、6、9、12月取出,进行检测。
12个月以后,仍需按有关规定继续考察,分别于18、24、36月取出,进行检测,以确定包装对药物有效期的影响。
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6℃±2℃条件下放置。
包材与药物相容性研究汇总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药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伴随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的全过程。
由于包装材料、容器的组成、药品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中有的组份可能会被所接触的药品溶出、或与药品发生互相作用、或被药品长期浸泡腐蚀脱片而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而且,有些对药品质量及人体的影响具有隐患性(即通过对药品质量及人体的常规检验不能及时发现的问题)。
例如,安瓿、输液瓶(袋),如果不是针对不同药品采用不同的处方和生产工艺进行选择,常常会有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组份被溶出及玻璃脱片现象,这些影响在一般的常规药检时不能被发现;再例如,天然橡胶塞中溶出的异性蛋白对人体可能是致热源,溶出的吡啶类化合物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的肯定因素,而细微的玻璃脱片是堵塞血管形成血栓或肺肉芽肿隐患等等。
从另一个方面讲,由于药品的种类多且有效活性基团复杂,不同药品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之间的相互影响也不同,所以,一种包装材料和容器适用于所有的药品,或者一种药品可以采用任何可获得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都是存在巨大的质量和安全性隐患的。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特别是注射剂产品,其质量和由包装材料和容器引起的安全性隐患要高于口服剂型,所以对注射剂产品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能满足药品本身应能达到的无菌保证水平的要求,同时更要关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与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
1 我国药包材生产企业的现状与管理要求我国药包材生产企业和药包材产品相对落后。
虽然,现有药包材生产企业约1000家,生产药用玻璃、金属、药用明胶制品、橡胶、塑料(容器、片材、膜)及其复合片(膜)等五大类六十多个品种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但是,现有药包材生产企业多为乡镇集体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人员素质、装备、技术及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
因而,质量不高、不符合标准的药包材产品常见;使用不合格药包材产品或使用未经审批药包材问题尚未解决;所以,优新药包材产品的推广应用缓慢,一些落后、使用不便、甚至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包材淘汰困难,有的仍然在影响着药品的质量。
国内外包材知识

国内外药品包装及包材相应试验这是我不久前看到的网上的一篇文章,个人认为这是一篇很不错的关于药品包装方面的文章,特意转过来给各位看看,要是能完全理解这里面提到的内容,搞药品包装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药品包装是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属于专用包装范畴,它具有包装的所有属性,并有其特殊性:1、能保护药品在贮藏、使用过程中不受环境的影响,保持药品原有属性2、药品包装材料自身在贮藏、使用过程中性质应有一定的稳定性3、药品包装材料在包裹药品时不能污染药品生产环境。
4、药品包装材料不得带有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消除的对所包装药物有影响的物质。
5、药品包装材料与所包装的药品不能发生化学、生物意义上的反应。
为了确认药品包装材料可被用于包裹药品,有必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质量监控一、药品包装分类(一)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所使用的成份可分为:塑料、橡胶(或弹性体)、玻璃、金属及其它类(如布类、陶瓷类、纸类、干燥剂类)等五类。
(二)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形状也可分为:容器(如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等)、硬片或袋(如PVC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等)、塞(如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盖(如口服液瓶撕拉铝盖)、辅助用途(如输液接口)等五类。
二、药品包装材料标准体系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各国均对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主要有1、药典体系:各发达国家药典附录均收载有药品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2、ISO体系:根据材料及形状制定标准(如铝盖、玻璃输液瓶)3、各国工业标准体系:如英国工业标准BS等,已逐渐向ISO标准转化4、国内标准体系:工业标准形式上与ISO标准相同,安全项目略少于先进国家药典。
为有效控制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2年始,制定并颁布相应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质量标准,加强对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安全性能的控制。
国际标准、各国药典都是药品包装国际市场共同遵循的技术依据,其中,药典侧重于材料、容器的安全性评价,国际标准侧重于产品使用性能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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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药品包装体系及其包材相应试验(一)药品包装是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属于专用包装范畴,它具有包装的所有属性,并有其特殊性:1、能保护药品在贮藏、使用过程中不受环境的影响,保持药品原有属性2、药品包装材料自身在贮藏、使用过程中性质应有一定的稳定性3、药品包装材料在包裹药品时不能污染药品生产环境。
4、药品包装材料不得带有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消除的对所包装药物有影响的物质。
5、药品包装材料与所包装的药品不能发生化学、生物意义上的反应。
为了确认药品包装材料可被用于包裹药品,有必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质量监控一、药品包装分类(一)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所使用的成份可分为:塑料、橡胶(或弹性体)、玻璃、金属及其它类(如布类、陶瓷类、纸类、干燥剂类)等五类。
(二)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形状也可分为:容器(如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等)、硬片或袋(如PVC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等)、塞(如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盖(如口服液瓶撕拉铝盖)、辅助用途(如输液接口)等五类。
二、药品包装材料标准体系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各国均对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主要有1、药典体系:各发达国家药典附录均收载有药品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2、ISO体系:根据材料及形状制定标准(如铝盖、玻璃输液瓶)3、各国工业标准体系:如英国工业标准BS等,已逐渐向ISO标准转化4、国内标准体系:工业标准形式上与ISO标准相同,安全项目略少于先进国家药典。
为有效控制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2年始,制定并颁布相应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质量标准,加强对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安全性能的控制。
国际标准、各国药典都是药品包装国际市场共同遵循的技术依据,其中,药典侧重于材料、容器的安全性评价,国际标准侧重于产品使用性能的评价。
三、各国药品包装容器质量标准体系内容介绍1、美国药典对玻璃产品控制的项目有:透光率试验、耐水性试验、砷浸出量试验等;对PE或PET产品(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控制的项目有:红外测定、热分析、透光率试验、水蒸气透过量测定、重金属、不挥发物测定等。
2、日本药局方对注射剂用玻璃容器的检测项目有:封口要求、可溶性碱(耐水性)测定、铁测定(避光容器)、透光率测定;对塑料容器的特殊要求是(1)应考察容器的溶出或迁移(2)应考察容器的物理性能(3)应考察容器的阻隔性能(4)应考察对恶劣气候的耐受力(5)应考察容器的耐灭菌性能(6)在设计阶段对容器毒性的评价。
其中,对注射剂用胶塞的检测项目有:镉、铅、浸出液试验、急性毒性试验、溶血试验、热原试验;对PE或PP注射剂用容器的检测项目有:透明度、水蒸气透过量、重金属、镉、铅、浸出液试验、细胞毒性试验;对PVC注射剂用容器的检测项目有:厚度、透明度、渗漏性、柔韧性、水蒸气透过量、镉、铅、锡、氯乙烯单体、不溶性微粒、浸出液试验、细胞毒性等。
3、欧洲药典主要应用的塑料材料有:PE(分为不含添加剂和含添加剂的PE)、PP及PET。
上述材料主要控制的项目有:鉴别(采用红外光谱和密度试验)、浸出液试验、金属离子、灰份试验、添加剂检查;对玻璃容器控制的项目有:耐水性、透光率、抗热震性、砷等;PVC材料分为静脉输液容器用PVC(含增塑剂)和不含增塑剂的PVC(适用于非注射剂用的液体瓶)。
上述材料的控制项目有:红外鉴别、浸出液试验、金属离子、灰份试验、添加剂检查、氯乙烯含量测定和氯乙烯单体控制等;对胶塞的控制项目有:鉴别、浸出液试验、挥发性硫化物、穿刺力、穿刺落屑、自密封性等。
4、ISO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是国际间贸易顺利进行的技术保证,其中,ISO/TC76以制定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标准为主要工作内容。
ISO收载的药品包装材料标准有:ISO8362-1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1部分:管制玻璃注射瓶、ISO8362-4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4部分:模制玻璃注射瓶、ISO8536-1 医用输液器具-第3部分:玻璃输液瓶、ISO9187-1 注射用安瓿、ISO9187-2 点刻痕安瓿、ISO11481-1 滴剂用瓶、ISO11481-2 糖浆用螺旋瓶、ISO11481-3 固体和液体药品用螺旋瓶、ISO11481-4 片剂瓶、ISO8362-3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3部分:注射瓶铝盖、ISO8536-3 医用输液器具-第3部分:输液瓶铝盖、ISO8872 输血、输液、注射瓶铝盖-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ISO8362-6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6部分:铝塑组合注射瓶盖、ISO8536-7 医用输液器具-第7部分:铝塑组合输液瓶盖、ISO10985 输液瓶和注射瓶铝塑组合瓶盖-要求和试验方法、ISO8362-2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2部分:注射瓶瓶塞、ISO8362-5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5部分:冻干注射瓶塞、ISO8536-2 医用输液器具-第2部分:输液瓶瓶塞、ISO8536-6 医用输液器具-第6部分:输液瓶冷冻干燥瓶塞、ISO8871 非肠道水制剂用弹性件、ISO15747:2003 静脉注射用塑料容器等。
5、YBB标准:为加强药品包装容器的质量控制,在前期对产品质量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于2002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标准(YBB 标准)。
其中:2002年颁布二辑计34个标准;2003年又颁布了二辑40个标准。
涉及产品标准47个,其中产品通则2个,具体产品标准45个;方法标准26个,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1个。
包括塑料产品19个,类型有输液瓶(袋)、滴眼剂瓶、口服固体(或液体)瓶、复合膜(袋)、硬片类等;金属产品5个,类型有铝箔、铝管、铝盖等;橡胶产品2个,均为丁基橡胶产品;玻璃类产品19个,类型有安瓿、输液瓶、口服液瓶等。
2004年又颁布了41个标准。
涉及产品标准25个,方法标准16个。
包括塑料产品4个,类型有复合膜(袋)、栓剂用AL/PE冷成型复合硬片、口服固体防潮组合瓶盖等;金属产品2个,类型有笔式注射器用铝盖、注射针等;橡胶产品7个;类型有聚异戊二烯垫片、口服液硅橡胶塞、笔式注射器用活塞、预灌封注射器用活塞;玻璃类产品8个,类型有药瓶、输液瓶、口服液瓶等;胶囊用明胶1个;组合式产品3个,类型有输液容器用组合盖、封口垫片、预灌封注射器等。
SFDA制定颁布的药包材标准是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法定标准,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药包材、药包材企业生产药包材和药品监督部门检验药包材的法定标准。
YBB标准对不同材料控制的项目涵盖了鉴别试验、物理试验、机械性能试验、化学试验、微生物和生物试验。
这些项目的设置为安全合理选择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提供了基本的保证,也为国家对药品包装容器实施国家注册制度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药品包装材料的基本选择要求(一)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目的药品包装材料对保证药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因而药用包装材料将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是药品的一部分,尤其是药物制剂中,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气雾剂等)。
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恰当的材料引起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这就要求在为药品选择包装容器(材料)之前,必须检验证实其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必须充分评价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光线等),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与药物接触反应,对药物的吸附等)、容器(材料)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和本身物理、化学、生物惰性,所以在使用药包材之前需做相容性试验。
(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是指考察药包材与药物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
广义来说是指药包材与药物间的相互影响或迁移,它包括物理相容、化学相容、生物相容。
选用对药物无影响、对人体无伤害的药用包装材料必须建立大量的实验基础上。
(三)相容性试验的设计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1.设计要求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提供的是一种试验方法,是一种试验信息的反映,并不单纯作为实验结果的评判,它对于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形式)起指导作用。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稳定性(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是在一个具有可控的环境内,选择一个实验模型,使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互相接触或彼此接近地持续一定的时间周期,考察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是否会引起相互的或单方面的迁移、变质,从而证实在整个使用的有效期内,药物能保持其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并能使药物的纯度继续受到控制。
试验第一部分:实验条件(1)影响因素试验本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列的条件下进行,以探讨药物固有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或发生物质迁移的途径与迁移物质,为药物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的选择、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的依据。
A、高温试验将供试品于40℃温度下放置10天,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有明显变化的话,则宜在2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若40℃无明显变化,可不再进行25℃试验。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B、湿度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2)℃、相对湿度(90±5)%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的性能。
必要时,可在(25±2)℃、相对湿度(20±2)%的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C、强光照射试验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此外,根据药物及药包材的性质,必要时可设计试验,探讨迁移、富氧及其它条件对产品的影响,着力研究分解产物的分析方法。
(2)加速试验此试验是在超常的条件下进行的。
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在试验期间于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取样一次,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对溶液剂、混悬剂、乳剂、注射液可不要求相对湿度。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条件下保存的药物制剂,可在(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时间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