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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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教研室:

系部: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填表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请实事求是填写,无内容的项目填写“无”,填写地方不足的项目,可以顺序添加行;

2.表内照片栏贴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

3.表内出生年月填至日,其他时间填至月,要求按标准格式填写:如1988年1月5日,输入:1988-01-05;

4.毕业院校、授予院校、所学专业应写全称;

5.学历栏应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等;

6.学位栏应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7.现任职务指教师所担任的行政职务,填写教研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8.专业技术职务指教师获得的人事部门认定的职称;

9.职业资格指教师获得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其他部委、行业、企业等颁发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教师资格除外;

10.专业领域是指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11.专业特长指教师在专业领域某一方面的优势和专长;

12.课程性质指必修课、选修课;

13.派出部门指国家、省、市、学校;

14.《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表》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更新替换;

15.《教师业绩记录表》除授课情况外,其余项目按第一学期7月1日~12月31日、第二学期1月1日~6月30日填写;

16.《教师业绩记录表》每学期填写一次,一式两份,由教师本人和系部分别保存。

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表

填表日期:

~学年第学期教师业绩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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