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以及合同诈骗罪的标准.
侵占公款罪量刑标准

侵占公款罪量刑标准
侵占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挪用、窃取、骗取、挥霍、浪费国家资金、财物的行为。
侵占公款罪是一种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秩序。
对于侵占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侵占公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犯侵占公款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侵占公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犯侵占公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综上所述,侵占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同时,我国对于侵占公款罪的惩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以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希望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远离侵占公款罪,共同营造廉洁、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
江苏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江苏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江苏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犯罪所得的数额、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根据这些因素的综合考量,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进行量刑。
其次,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发布的《江苏省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解释,对于侵占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可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对于侵占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判处有期徒刑。
而对于侵占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解释,对于侵占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侵占金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在量刑时还会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赃款赃物的追缴情况、社会影响等因素,对于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则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江苏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犯罪所得的数额、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
法律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和赃款赃物的追缴情况。
希望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触犯职务侵占罪,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关于挪用资金商业贿赂侵占以及职务侵占四罪的分析

关于挪用资金商业贿赂侵占以及职务侵占四罪的分析关于挪用资金、商业贿赂、侵占以及职务侵占四罪分析(孙立慷编)编者按:因为工作上的需要,整理了有关上述四罪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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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有限,请批评指正。
一、挪用资金罪(1)定义: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构成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
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客观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
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上海最高院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上海最高院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上海最高院制定了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以便明确判定罪行的严重程度和相应的处罚。
一、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
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利用职务权力、职务地位、职务关系等方面的便利,实施非法行为。
3.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他人财物:指侵占或者索取的财物是公共财物或者他人财物,且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侵占财物的数量和价值:侵占财物的数量和价值越大,判决的刑期就越长。
侵占公共财物的数量和价值一般比侵占他人财物的数量和价值更为严重。
2. 侵占财物的性质:侵占财物的性质也是判决刑期的重要因素。
侵占的财物如果是国家重要的资源或者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判决的刑期就会更长。
3. 侵占财物的方式:侵占财物的方式也会影响判决的刑期。
如果侵占财物的方式特别狡猾、手段特别残忍,判决的刑期也会更长。
4. 侵占财物的后果:侵占财物的后果也是判决刑期的重要因素。
如果侵占财物导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判决的刑期就会更长。
5. 侵占者的主观恶性:侵占者的主观恶性也是判决刑期的重要因素。
如果侵占者的主观恶性特别严重、态度特别恶劣,判决的刑期也会更长。
三、职务侵占罪的惩罚措施职务侵占罪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刑事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2. 行政处罚:依法给予行政警告、行政罚款、责令辞职、撤职等行政处罚。
3. 民事赔偿: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4. 治安处罚:依法给予治安警告、治安罚款等治安处罚。
2024年职务侵占罪法律规定及其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法律规定及其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犯罪类型,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公款、公物、公文、信用卡等据为己有的罪行。
下面将从法律规定和构成要件两方面进行详细地探讨。
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在我国刑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条件如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公款、公物、公文、信用卡或者票证据为己有。
这其中,第一点明确规定了犯罪主体,即职务侵占罪只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
第二点明确了犯罪的手段,即利用职务之便。
第三点明确了犯罪的客体,即将本单位的公款、公物、公文、信用卡或者票证据为己有。
针对职务侵占罪,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加强职务侵占罪的预防和打击。
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和行为三个方面。
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
犯罪主体职务侵占罪是一种职务犯罪,只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
这里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普通职员,以及与该机构有合作关系的人员等,但不包括个人企业主或自由职业者。
犯罪客体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指的是本单位的公款、公物、公文、信用卡或者票证。
这些客体在法律上被视为单位的财务、物资和资料等重要的资源,其合法使用应该受到保护。
如果职务人员利用职务之利,将这些客体据为己有,就涉嫌职务侵占罪。
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是将本单位的公款、公物、公文、信用卡或者票证据为己有。
这个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职务人员在完成这个行为时,明知自己所占有的是本单位的公款、公物、公文、信用卡或者票证,而且主观上也明确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仍然恶意侵占。
如果行为是无意或疏忽造成的,就不涉嫌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一、基本概念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的主观心态。
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追诉的犯罪行为包含三类:一类是挪用资金用于个人生活消费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追诉标准有数额及期限要求;一类是挪用资金用于投资、或企业经营等营利性活动,追诉标准有数额要求(更高),但无期限要求;一类是挪用资金进行高利贷或赌博等违法行为,追诉标准没有数额及期限要求。
二、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参考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参考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1997年颁布的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检察院等部门联合颁布的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相关法规:一、概念及其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关于正确认定九种侵犯财产犯罪案件数额与情节的暂行规定

关于正确认定九种侵犯财产犯罪案件数额与情节的暂行规定关于正确认定九种侵犯财产犯罪案件数额与情节的暂行规定为了正确适用刑法有关侵犯财产犯罪的部分条款,避免刑事司法活动中的主管随意性,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保障刑事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本省司法实践,对正确认定诈骗罪等九种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数额与情节作如下规定:一、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一)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公私财物2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单位、个人的生产资料或其他款物,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移民款物的;5、挥霍诈骗款物,致使诈骗款物无法归还的;6、使用诈骗款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诈骗行为人系累犯的;8、诈骗老、弱、病、残、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或者其他经济特别困难、处于危难境况的人,或者导致被害人伤害、死亡、精神失常和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公私财物10万元以上,并具有上述九种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二、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一)抢夺公私财物5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不到5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1、多次抢夺的;2、抢夺老、弱、病、残、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3、因抢夺造成被害人伤害、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抢夺公私财物,数额接近“巨大”“特别巨大”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多次抢夺的;2、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所、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以及在公共汽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和交通要道,公然实施抢夺,造成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恐慌或者产生不安全感的;3、抢夺旅游者或在风景旅游名胜区和旅游度假村实施抢夺,影响极坏,有损于云南旅游形象的;4、抢夺老、弱、病、残、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5、因抢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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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规定
1.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
罪名
相关条文 主体要件 客体要件 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职务侵占 罪
挪用资金 罪
《刑法》 271 条
《刑法》 272 条
特殊主体, 包括公司、 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
的人员
犯罪客体 是公司、企 业或者其 他单位的 财产所有
权。
客体是公
特殊主体, 即公司、企 业或者其 他单位的 工作人员。
司、企业或 者其他单 位资金的 使用收益 权,对象则 是本单位
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 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 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 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 的。 二、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
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
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
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
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
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 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原件及复印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案报案需提供的报案证据材料如下: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
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 相关司法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
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10 万/6 万-1000
万/600 万)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二)》
罪名
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
二万元
职务侵占罪
5000 元至 1 万元
挪用资金罪
超过三个月未还 进行盈利活动的
1-3 万元以上 1-3 万元以上
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
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
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6 万/40 万)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
“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
的资金。
直接故意 故意
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 侵占本单 位财务,数 额较大的 行为。(6
万) 1.挪
用本单位 资金归个 人使用或 者借贷给 他人,数额 较大(10 万 元)、超过 三个月未 还的。
2. 挪 用本单位
资金归个
人使用或
者借贷给
他人,虽未
超过三个
月,但数额
较大,进行
营利活动
的,或者进
行非法活
进行非法活动的
5000 元-2 万元以上
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追诉。
第八十四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 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动的。(6 万
元)
合同诈骗 罪
刑法 224 条
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 事责任年 龄且具有 刑事责任 能力的自 然人均能 构成本罪, 单位亦能 成为本罪 主体。
客体为复 杂客体,即 既侵犯了 合同他方 当事人的 财产所有 权,又侵犯 了市场秩
序。
故意的,并 且具有非 法占有公 私财物的 目的。
本罪在客 观方面表 现为在签 订、履行合 同过程中, 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 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 物,且数额 较大的行
为。
三、 报案材料(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
1.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报案材料,综合上述职务侵占罪刑事立案追诉标
准,企业一旦发现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去经侦报案查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
在进行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
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
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
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