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职能
发改委各处室职能

发改委各处室职能(一)办公室负责委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组织与协调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提出优化兵团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与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与协调综合性行政规章的起草工作;组织与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进展规划处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战略布局;草拟兵团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兵团国民经济中长期进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与政策;负责兵团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参与兵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兵团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协调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兵团内外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兵团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兵团促进经济、增加就业、提高职工收入等调控目标及政策的建议;研究分析兵团资金平衡;研究兵团财务、金融体制改革及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债券发行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兵团企业改制上市管理办公室)研究兵团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与组织拟定兵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习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兵团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或者计策建议;指导、审核兵团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与辖区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设立工作;指导、协调兵团拟上市公司进展上市的工作;对兵团控股上市公司申请配股、股权变动、资产重组、规范运作实施监督管理。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监测兵团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并提出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与有关调控方案;汇总、编制、安排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度投资计划;平衡兵团各部门、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兵团本级预算内建设资金与年度计划;负责兵团城镇与公检法司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负责兵团投资项目库的组建、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含调概)的审核上报、审批。
发改委各处室职能

发改委各处室职能发改委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简称,是国务院的正部级机构。
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对全国经济、能源、物价、金融、投资、国土利用等领域进行规划、监管、管理和决策的主管部门。
发改委下设多个处室,每个处室都负责不同的职能。
第一处室:综合处综合处是发改委的主要职能之一,它主要负责协调和推动机构内部各部门工作,以及处理发改委内部的行政事务和日常事务。
综合处负责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机构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部门工作的顺畅进行,并且对外联络、接待和协调各方面事务。
此外,综合处还负责组织和协调发改委领导、专家和员工的人事考核、晋升以及培训等事项。
第二处室:规划处规划处是发改委制定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核心机构。
它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如交通运输规划、能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规划处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和建议,以确保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和可持续。
第三处室:价格处价格处是负责规划和调节物价的机构。
它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国家价格政策,监督和管理市场价格变动,协调各部门共同维护物价稳定,防止过度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价格处还负责制定、审核和发布物价信息,并组织实施价格监测和处罚制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第四处室:能源处能源处负责制定和监督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能源政策和法规,负责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协调和管理。
能源处主要职能包括能源储备和保障、能源标准和规范、能源技术和市场开发、能源环保和节能减排等方面。
第五处室:投资处投资处是负责投资和审批的机构。
它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投资政策,制定投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
投资处负责审核各种投资项目,发放投资许可证,组织实施投资评估和审查工作。
第六处室:国土处国土处是负责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的机构。
它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国土资源开发和管理政策,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监督和管理土地利用,维护国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
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内部部门职能介绍

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内部部门职能介绍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是国家政府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
为了更好地调配资源、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及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内部设立了多个部门,并赋予各部门不同的职能和责任。
一、规划部门: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规划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统筹协调各部门的规划工作。
规划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确定本地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发展路径。
此外,规划部门还负责监测和评估规划目标的实施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二、投资部门: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投资部门承担着重要的投资决策和管理职责。
该部门负责筹措和分配投资资源,编制投资计划,指导和协调各领域的投资项目。
投资部门还负责评估和审批各类投资项目,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效益。
此外,该部门还负责监测和评估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三、价格部门: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价格部门负责价格政策的制定和监管。
该部门运用市场调节手段,制定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促进价格市场的平稳运行。
价格部门还负责监测和分析市场价格行情,防范和处理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的正常秩序。
此外,价格部门还负责解决价格争议和处理相关的价格纠纷。
四、资源部门: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的资源配置工作。
该部门研究和制定资源利用政策,推动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资源部门还负责监测和评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发现和解决资源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
五、行业部门: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内部设立了多个行业部门,每个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一个特定的行业领域。
这些行业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业政策和发展计划,指导和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行业部门还负责行业的监管工作,防范和处理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有序。
市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内部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推动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职能

غنشغنيي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غنشغنيي直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颍发[2006]7号)文件精神,原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原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
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进一步扩大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公共服务领域的权限。
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工作的科学性。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
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强产业政策研究,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工作。
3.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能。
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二、主要职能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搞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国家发改委新“三定”方案获批

国家发改委新“三定”方案获批《人民日报》( 2008年8月22日 16 版)本报北京8月21日电(记者朱剑红)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印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新的“三定”方案对国家发改委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抓好宏观调控提出了明确规定。
新方案要求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并据此对一些具体职能进行了充实及调整。
根据这一“三定”方案,国家发改委职责调整在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方面有六项内容。
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二是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三是将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国家能源局。
四是将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是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
六是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在抓好宏观调控方面,方案规定,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国内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三定”方案规定了国家发改委设28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有15项。
发改委机构职责

发改委机构职责发改委机构职责1.机构职责:(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处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招标投标处(法规处)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指导监督委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依法核准招投标事项;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监委库;承担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指导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组织结构

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机构组成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3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委机关的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来信来访、督办查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
(二)发展规划科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负责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负责内资项目引进设备和技术减免税的审核上报。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助做好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四)工业经济运行局(南阳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交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经济运行方面的措施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原油、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的保障要素;提出动用国家重要储备物资的建议,管理药品市级储备;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协调全市综合运输、工交运输和外贸货运工作;组织贯彻工交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承担南阳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业经济运行局内设分析预测科、生产调度科、运行协调科。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措施;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汇总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6〕12号)精神,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是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职能。
1.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除“组织编制全市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能源发展中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节能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和加油站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外的所有职能。
2.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指导、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的职能。
3.市经委承担的除“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及工业企业的节能、节水、节电、节材、清洁生产”以外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职能。
(二)划出职能。
1.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组织编制全市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能源发展中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节能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和加油站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归市能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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غنشغنيي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غنشغنيي直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颍发[2006]7号)文件精神,原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原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
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进一步扩大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公共服务领域的权限。
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工作的科学性。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
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强产业政策研究,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工作。
3.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能。
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二、主要职能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搞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国家、省、市财政金融工作方针的政策建议,以及运用投资、财政、信贷、价格、国外贷款、国家储备等重要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
组织和协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三)拟订全市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化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或参与编制能源、交通、通信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投融资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编制我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和预案。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五)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综合编制全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六)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组织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市场体系建立;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全市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八)研究分析市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编制市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乡村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行蓄洪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及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十一)拟订和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二)人事教育股参与制定发改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做好委管理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培训、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有关方面的建议;按干管范围办理干部、职工退休手续,做好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动员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公室)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负责以工代赈计划申报与项目管理;承办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
(四)项目建设股负责项目储备(项目库建设)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全市在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统计;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上级投资。
(五)固定资产投资股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备案;负责申报争取上级政策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四、人员编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名,机关单列编制()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名,股级职数()名。
机关工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1、غنشغنيي物价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务院、省、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贯彻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年度调控目标和中长期调控计划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三)按照价格权限研究拟定本市有关情况价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办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价格事宜;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制度、价格公示、公告制度。
(四)研究制定本市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指导。
(五)负责价格异常波动时,启动《غنشغنيي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工作预案》,组织实施价格调控,平抑市场价格。
(六)负责管理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负责管理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及收费;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治理乱收费。
(七)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重大的价格违法案件。
(八)负责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全市价格监测体系,价格信息网络,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主要工农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成本的调查监审。
(九)负责全市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监督管理估价中介机构和人员的价格评估和价格咨询服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的价格管理工作;培训基层和企业物价人员,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十一)负责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价格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中心、所) (一)办公室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议案提案、信访接待与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及乡镇物价所的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工具的调度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乡镇物价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价格管理股负责实施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主要农副产品、工业产品等商品价格;研究拟定市管商品价格管理、政策、范围、原则和办法;指定、调整、审批由市场管理的商品价格,并对其市场价格动态进行调研;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事宜。
负责实施国家管理的房地产价格改革方案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定期公布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土地租金、房屋重置价格;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综合限价;制定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价格以及住房租金、物业管理收费政策;监管审查土地建设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协调处理房地产价格方面的事宜。
(三)收费管理股负责管理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收费目录和《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审查及管理、《收费监督卡》的管理;治理乱收费;指导全市国家机关及公益性事业收费管理,组织并实施全市的收费年审工作。
负责实施国家管理的服务价格的改革方案;制定市管服务价格的改革计划、方案及管理办法;管理全市公用事业价格、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制定调整、审批由市管理的服务价格和收费;负责全市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及管理,对放开的服务价格和收费工作进行指导。
(四)市场调节股负责国务院、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重要商品和工农业生产资料的经常性、周期性价格监测工作,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随时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对价格政务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上报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反映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价格形势以及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反馈、跟踪国家和省、市、市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指导督查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