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社区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15•【文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庄荣文2019年12月15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第二章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第四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三)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六)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七)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
贯彻落实社区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

贯彻落实社区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引言社区八项规定是针对党员干部在参加各种活动中不合理消费、奢侈浪费等现象的规定。
为了有效贯彻和落实这些规定,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效果。
一、建立监督机制1. 成立社区监督小组,由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组成,监督社区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2. 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二、加强规范管理1.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项禁止行为的范围和标准。
2. 加强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遵守规定。
3.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1. 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对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总结。
2. 制定检查考核制度,对党员干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3. 加强督察,对社区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四、加强宣传教育1. 制作宣传册和海报,将社区八项规定的内容清晰明确地展示给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居民。
2. 在社区大屏幕、电视台等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的知晓度。
3. 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传播正能量,推动落实八项规定的社会共识。
结论通过以上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实施社区八项规定,确保党员干部在各项活动中遵守规定,以良好的作风展示党员形象。
同时,这些措施也将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区氛围,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以上为贯彻落实社区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

《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为构建和谐、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新浪微博与用户共同制定本公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浪微博是由新浪公司创建、运行的社交网络平台。
第二条新浪微博用户是指新浪微博的注册用户,其行为需遵守本公约;未注册者在本平台的活动亦参照本公约。
第三条新浪微博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以下统称“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本公约,制定《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并实施管理。
第二章用户权利第五条用户享有新浪微博帐号的使用权。
该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帐号的行为将被视为注册用户的行为。
第六条站方鼓励用户验证真实身份及申请特定标识,申请方式和审核条件公开透明。
此类用户享有更多服务。
特定标识包括:个人认证、微博达人、机构认证等。
第七条用户在本平台的表达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相冲突。
第八条用户的个人隐私受到保护。
新浪微博的用户真实身份验证信息由第三方平台保存。
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是新浪微博的基本政策,用户自行公开、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的除外。
第九条用户在新浪微博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微博举报功能或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第三章用户行为规范第十条用户注册、使用微博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不得以任何方式受让微博帐号使用权,不得盗用他人帐号。
第十一条用户不得恶意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注册微博帐号、发布内容或关注他人,经微博官方许可的软件应用除外。
第十二条用户拥有设置个性化帐号信息的权利(包括:昵称、头像、个人介绍、帐号模板等),但不得设置含有以下内容的帐号信息:(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 包含人身攻击性质内容的;(三) 暗示与他人或机构相混同的;(四) 包含非法信息的。
不得使用隐晦表达等方式规避以上限制。
微博认证承诺函

微博认证承诺函
尊敬的微博管理团队:
我们,以下签字的申请人,谨承诺遵守微博平台的各项规定,
确保我们的微博账号内容真实、合法、健康,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及微博社区规则,并愿意承担由于违反规定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不良后果。
作为微博认证用户,我们郑重承诺:
1. 我们将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确保提交
的认证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2. 我们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不会发布任何违法、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种族歧视、人身攻击等。
3. 我们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进
行抄袭、盗用他人作品。
4. 我们将维护微博平台的秩序,不进行虚假宣传、造谣传谣等恶意行为,不散布谣言、虚假信息,不进行恶意攻击他人。
5. 我们将定期检查和清理自己的微博账号,及时删除过期或不适当的内容,确保账号的信息及时更新。
6. 我们将积极参与社交互动,尊重其他用户的言论,充分发挥微博在传播信息、交流观点方面的作用。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我们愿意接受微博平台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被罚款、降低账号权益、限制发布内容,直至被取消微博认证资格。
我们郑重承诺以上内容均为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微博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社区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篇一】第十七条危害信息处理流程: (一) 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危害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二) 危害信息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
第十八条不实信息处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二) 发现方式: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不实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 受理条件: 1. 被举报内容直接转发数超过100,即受理; 2. 被超过10位用户举报,即受理; 3. 恶意举报不予受理。
(四) 受理之后, 1. 若涉及信息明显不实,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如有必要,将在直接处理前通知双方进行3小时的陈述,陈述信息将作为辅助判定的重要依据。
2. 若涉及信息已有判例,循例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3. 若涉及信息既非明显不实,又无判例可循,进入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五) 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1. 站方就事件建立网页卷宗,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
陈述时间为:自通知发出后3小时内。
2. 对涉及的微博予以标注,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违规已被举报。
3. 陈述结束, (1) 由系统从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9位成员构成判定具体案例的专家委员会。
(2) 以微博私信的方式邀请委员会成员进入网页卷宗投票判定。
(3) 判定时间为:自陈述结束后24小时内。
(4) 判定时间结束,若一方票数大于5(含),完成判定。
(5) 每3小时发起一轮投票,总票数不足或双方票数相同时发起下一轮,直到24小时判定总时间结束。
(6) 若24小时后未能完成判定,按被举报方不违规处理。
(六) 站方根据判定结果,完成对违规内容、帐号的处置和公示,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
第十九条用户纠纷处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我国微博发展现状分析及管理

我国微博发展现状分析及管理作者:肖娟来源:《电子世界》2012年第14期【摘要】高科技的推广、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让微博应运而生。
2009年诞生的微博,在2010年时得到了全面发展。
为百姓提供一个公开发言、披露时间的公共平台等是微博快速发展的优势,但它碎片化传播等不足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微博;优势;问题;管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高新科技的逐步推广,我国新媒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也催生了一批新鲜事物,微博就是其中的一个。
微博客英文名为MicroBlog,它是博客的一种,但又不同于博客。
与博客一样,是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不同的是,它有着严格的字数限制——140个字符,以“短、平、快”见长,要求文字更加精简。
在这个一切以速度为主的时代,由于它的信息精炼,内容丰富,赢得了民众的亲睐和关注。
2007年5月我国微博正式起步时,我国内地网民总人数1.62亿,手机网民数为有4430万。
2009年8月新浪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中国门户网站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后,腾讯、网易、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跟进,2010年成为“微博元年”。
2011年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是2007年的4倍。
手机网民数为3.56亿人,占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达到69.4%。
微博网民用户数达2.5亿,比2007年网民数目还多。
一、微博快速发展的优势一是微博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发表言论的平台。
基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微博是一个公共的平台。
它没有门槛限制,只要在微博网站注册,申请一个帐户,便可发表自己的言论,就自己的感兴趣的时事话题,所关注的学者、明星、政府部门发表的言论进行评论或转发。
在微博这个平台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职务高低、贫穷富贵之别,只有感兴趣与不感兴趣的区分。
在这里,每个个体都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人人都是责任编辑、新闻主播和评论嘉宾。
微博守则

用户享有新浪微博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帐 号的行为将被视为注册用户的行为。 第六条 站方鼓励用户验证真实身份及申请特定标识,申请方式和审核条件公 开透明。此类用户享有更高级别的服务。特定标识包括:个人认证、 微博达人、机构认证等。 第七条 用户在平台的表达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本 公约相冲突。 第八条 用户的个人隐私受到保护。 新浪微博的用户真实身份验证信息由第三方平台保存。对用户隐私的 保护是新浪微博的基本政策,用户自行公开、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 要求披露的除外。 第九条 用户在新浪微博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微博举报功能或司法 途径维护权益。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二十条
新浪微博社区管理由站方和社区委员会共同完成。 第二十一条
站方可通过主动发现及接受用户举报发现违规行为,完成真实身份验 证的用户可使用微博的举报功能。 第二十二条 站方依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违规处理包括:内容处理和帐号处理。 内容处理包括:删除、禁止被转发、禁止被评论、标注等。 帐号处理包括:禁止发布微博、禁止被关注等,直至注销。 第二十四条 可明显识别的违规行为,站方直接处理;其他违规行为由社区委员会 判定后处理。 第二十五条 社区委员会分为两种:判定用户纠纷的普通委员会,判定不实信息的 专家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开招募。 第二十六条 在涉嫌违规行为的判定中,社区委员会在时限内以多数决的方式,形 成判定结果,站方据此完成处理。 第二十七条 违规处理过程以网页卷宗的方式公示。 第二十八条 站方按照社区委员会判定结果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属于用户自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受让微博 帐号使用权,不得盗用他人帐号。
第十一条 用户不得恶意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注册微博帐号、发布内容 或关注他人,经微博官方许可的软件应用除外。
法院微博管理制度

法院微博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交媒体的无止境发展,微博已成为现代人们获取信息、进行交流的重要平台。
法院微博的建立和管理成为了法院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
为规范法院微博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法院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特制定本《法院微博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法院微博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促进司法公正、法治宣传以及更好地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和互动。
三、管理责任1. 法院微博管理员•法院微博管理员由法院指定,负责法院微博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法院微博管理员应熟悉法院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微博内容合法、合规。
•法院微博管理员应及时回应用户提问和投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法院领导班子•法院领导班子应亲自参与微博的管理工作,重视微博的意见和建议。
•法院领导班子应制定适当的政策,确保微博的内容与法院的口风一致。
3. 法院工作人员•所有法院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发布侵犯他人权益、违法违规的信息。
•法院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微博运营,及时回应用户问题和关注点。
四、内容审核和管理1. 内容审核•法院微博的发布内容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发布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2. 重要事项的发布•法院微博应及时发布法庭开庭信息、判决文书等与司法案件相关的重要信息。
•法院微博的发布内容应简明扼要,容易被广大公众理解。
3. 用户互动•用户留言和评论应及时回应,保持良好的用户互动。
•对于恶意攻击、人身攻击等不当言论,应及时记录并处理。
五、安全和风险管理1. 微博账号安全•法院微博的账号和登录密码应妥善保管,避免泄露给他人。
•微博账号的登录权限应分配合理,严格控制。
2. 风险应对•针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事件和负面舆情,法院应建立健全的危机应对机制,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警告;•停止使用法院微博;•追究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微博社区管理规定为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微博社区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新浪微博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站方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及执行。
第二章基本原则本规定通过以下基本原则,保障执行过程中的公正与透明: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新浪微博所有用户。
第五条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新浪微博提供的“举报”功能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包括:个人认证用户、机构认证用户、微博达人、绑定手机或其他完成身份验证的用户。
第六条站方对用户举报的受理条件公开透明。
第七条对于可明显识别的违规行为,由站方直接处理;其他违规行为,由社区委员会判定后处理。
站方服从社区委员会的判定结果。
第八条违规的判定、处理公开透明。
用户可查阅除危害信息外任何违规的处理过程(自受理之后到完成处理)。
查询范围包括已完成处理的和正在处理的。
第三章社区委员会第九条社区委员会由公开招募的微博用户构成。
第十条社区委员会分为两类:判定用户纠纷的普通委员会,判定不实信息和复审举报的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普通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5000名至10000名,专家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1000名至1500名。
第十二条在涉嫌违规行为的判定中,社区委员会在时限内以多数决的方式,形成判定结果,站方据此完成处理。
第十三条社区委员会报名及审核条件:(一) 普通委员会通过公开招募产生,专家委员会由普通委员会晋升产生。
(二) 已获得新浪微博白银达人称号或个人认证或机构认证; (三) 年龄大于18周岁; (四) 最近30天通过电脑登录微博的天数大于15天; 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详见《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制度(试行)》。
第四章违规行为界定第十四条发布危害信息。
危害信息主要包括:(一)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简称“敏感信息”),主要表现为: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宣扬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 垃圾广告,包括垃圾信息和恶意行为,主要表现为: 1. 从事买卖粉丝及相关业务; 2. 从事刷评论、刷转发、刷投票、刷有奖活动业务; 3. 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页面大量发送广告信息;4. 虚假中奖信息;5. 机器抓取发送的无意义内容、重复内容;6.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行为。
如:盗用他人账号、强制他人关注等。
(三) 淫秽色情信息,主要表现为: 1. 淫秽: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信息。
2. 色情:露三点的图片、视频,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他人类似感受的音频、文字。
第十五条发布不实信息。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一) 整体失实:事件本身系子虚乌有。
(二) 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
(三) 图文不符:通过错误的图文搭配误导他人。
(四) 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
(五) 过期信息:将已得到解决的事件作为新消息发布,并略去已产生的结果。
(六) 信息残缺:隐藏部分事实,以不完整的信息误导他人。
(七) 断章取义:将部分事实加上推测作为事实发布。
文艺评论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六条用户纠纷类违规,主要包括:(一) 泄露他人隐私,主要表现为:1. 泄露身份信息:公开他人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
用户已公开或授权公开的除外,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2. 泄露其它信息:公开他人不愿被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信息。
如:性取向、生理及心理缺陷、财产状况、信用卡、电子消费卡、上网卡、上网帐号和密码、交易账号和密码、网上购物使用的帐号和密码、IP地址、浏览网页的踪迹或活动内容、私生活镜头以及社会关系等,他人可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得知的或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二) 人身攻击,主要表现为: 1. 侮辱:以侮辱性言论伤害他人。
2. 诽谤:刻意捏造信息破坏他人名誉。
误解不适用本条规定。
3. 肖像篡改:修改他人肖像且令本人不能接受。
转发他人发布的含有人身攻击内容的微博或评论,但没有继续人身攻击的,该转发微博不构成人身攻击,但接到当事人举报后可删除。
(三) 冒充他人,主要表现为:通过头像、昵称、域名及各类自我说明,暗示自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
(四) 内容抄袭,主要表现为:发布他人原创内容而不注明出处或标识转载。
原创内容暂指首发于新浪微博的内容,不包括修改、整合的图片等。
(五) 骚扰他人,主要表现为:以评论、@他人、私信、求关注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近似、诉求相同的信息。
反复是指3次及以上。
(六) 认证用户身份虚假,主要表现为:1. 通过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获取新浪微博认证身份; 2. 用户真实身份与认证身份不符。
(七) 认证用户身份真实,但在新浪微博从事的商业行为中有违规的,按照《新浪微博商业行为规范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处理。
商业行为是指在新浪微博发布有奖活动、广告信息等。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流程第十七条危害信息处理流程:(一) 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危害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二) 危害信息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
第十八条不实信息处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二) 发现方式: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不实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 受理条件: 1. 被举报内容直接转发数超过100,即受理; 2. 被超过10位用户举报,即受理; 3. 恶意举报不予受理。
(四) 受理之后,1. 若涉及信息明显不实,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如有必要,将在直接处理前通知双方进行3小时的陈述,陈述信息将作为辅助判定的重要依据。
2. 若涉及信息已有判例,循例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3. 若涉及信息既非明显不实,又无判例可循,进入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五) 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1. 站方就事件建立网页卷宗,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
陈述时间为:自通知发出后3小时内。
2. 对涉及的微博予以标注,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违规已被举报。
3. 陈述结束,(1) 由系统从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9位成员构成判定具体案例的专家委员会。
(2) 以微博私信的方式邀请委员会成员进入网页卷宗投票判定。
(3) 判定时间为:自陈述结束后24小时内。
(4) 判定时间结束,若一方票数大于5(含),完成判定。
(5) 每3小时发起一轮投票,总票数不足或双方票数相同时发起下一轮,直到24小时判定总时间结束。
(6) 若24小时后未能完成判定,按被举报方不违规处理。
(六) 站方根据判定结果,完成对违规内容、帐号的处置和公示,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
第十九条用户纠纷处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二) 发现方式: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用户纠纷类违规。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 受理条件:遵循当事人意愿原则,当事人举报才受理。
但在三种情况下非当事人举报也会受理:1. 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举报; 2. 当事人未举报但产生恶劣影响,如大量用户举报或引起大量传播; 3. 对“认证用户身份虚假”的举报。
4. 恶意举报不予受理;恶意举报包括:违规在先,以明示或暗示方式放弃自身权利后又进行举报的,以悬赏等方式号召他人进行举报的,举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干扰举报正常处理的。
(四) 受理之后, 1. 若涉及行为明显违规,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如有必要,将在直接处理前通知双方进行24小时的陈述,陈述信息将作为辅助判定的重要依据。
2. 若涉及行为并非明显违规,进入普通委员会判定阶段。
(五) 普通委员会判定阶段: 1. 站方就事件建立网页卷宗,并以微博私信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
陈述时间为:自通知发出后48小时内。
2. 对涉及的微博予以标注,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违规已被举报。
3. 陈述结束, (1) 由系统从普通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21位成员构成判定具体案例的普通委员会。
(2) 以微博通知的方式邀请委员会成员进入网页卷宗投票判定。
(3) 判定时间为:自陈述结束后24小时内。
(4) 判定时间结束,若一方票数大于11(含),完成判定。
(5) 每3小时发起一轮投票,总票数不足或双方票数相同时发起下一轮,直到24小时判定总时间结束。
(6) 若24小时后未能完成判定,按被举报方不违规处理。
(六) 站方根据判定结果,完成对违规内容、帐号的处置和公示,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
(七) 提交补充资料:站方判定需举报人提供相关补充资料的,将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举报双方当事人,举报人可在收到微博通知后于限定的陈述时间内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和自辩信息,被举报人亦可于陈述时间内进行自辩。
站方根据补充后的资料予以判定并公示。
第二十条复审举报流程(一) 受理条件1. 举报结果生成后,败诉方需在24小时内申请复审; 2. 败诉方申请复审后48小时内,该卷宗页中支持败诉方的人数多于100,且支持率高于50%。
(二) 受理范围复审受理范围包括:不实信息、人身攻击、冒充他人、内容抄袭、骚扰他人。
(三) 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1. 复审被受理后,在原卷宗页内进行复审判定,并以微博私信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
陈述时间为:自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
2. 陈述结束, (1) 由系统从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9位成员构成判定具体案例的专家委员会。
(2) 以微博私信的方式邀请委员会成员进入网页卷宗投票判定。
(3) 判定时间为:自陈述结束后24小时内。
(4) 判定时间结束,若一方票数大于5(含),完成判定。
(5) 每3小时发起一轮投票,总票数不足或双方票数相同时发起下一轮,直到完成判定,但判定总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 若24小时后未能完成判定,则维持初次判定。
(四) 站方根据复审判定结果,完成对被复审的内容、帐号的处置和公示,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