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事故的几大特点
道路交通安全学相关试题

一、填空题1.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有:随机性、突发性、频发性、社会性和不可逆性五个。
2、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行人事故;按事故后果分类:轻微、一般、重大、特大。
2、交通事故的形式(现象)分为: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
2.骑乘者的心理特征包括:胆怯心理、侥幸心理、排他心里、超越心理和单干心理五种。
3.我国规定大型车道宽度为 3.75 米,小型车道宽度为 3.5 米。
4.交通六大主标志包括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净空标志。
5.交通事故现场的构成要素包括:人、车、物、时间、地点。
6.事故处理的程序包括:立案、事故调查、事故认定、处罚执行、损害赔偿调节、简易程序六个步骤。
7、交通护栏的形式按着设置的位置可以分为:中央分隔带护栏、路侧护栏、路基护栏、和桥梁护栏四种。
8、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六个:车辆、在道路上、在运动中、发生事态、违章、造成意外的原因是非不可抗拒力(过失)和有后果。
9、事故多发地点的判定方法:事故次数法、事故率法、事故次数与事故率综合法、质量控制法和速度比判断法。
9、道路交通系统的三要素是:人、车、路。
10、视力分为:静视力、动视力、夜间视力、三种。
11、沥青路面的病害包括:泛油、油垄油包、麻面、裂缝、和滑溜五种。
12、道路及和现行可分为:平面线型和纵面线型,其中平面线型包括直线、圆曲线、缓和曲线。
13、汽车冲突属于塑性冲突。
14、现场摄影分为现场方位、现场概览、现场中心、现场细目、事故痕迹和、尸体伤痕六种。
15、交通事故通常是由人、车、路和环境失调导致的。
16、调解的期限为30天,必要时可以延长15天。
17、事故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事故为5年,重大事故为10年均以结案之日算起。
二、判断题1.直线段越长越有利于行车安全。
( X )2.目前我国常采用的交通安全四项指标是事故次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我国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2.我国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的特点我国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形态、发生时段、损害后果、伤者救助等方面表现出以下特点:(1)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的原因方面,主要表现为驾驶员违章操作、车辆故障、道路缺陷、管理体制不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薄弱等。
①驾驶员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率高。
高等级公路驾驶员的责任事故比普通公路高20%左右。
其中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超载,违章停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纵向间距不足,措施不当,疏忽大意等都是导致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车辆高速行驶时,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都会比较差,主要表现为行车视野变窄、辨认距离缩短、速度判断错觉、距离判断错觉、视觉感知能力降低,同时易出现意识占有和无意识连锁反应、视觉紊乱,精神疲劳和打磕睡等“机械”状态,由此造成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的观察、判断、操作出现失误,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005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速行驶的有12起,占总数的25.5%;因疲劳驾驶的有7起,占总数的14.9%;因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因素的有5起,占总数的10.6%。
近年来,非职业驾驶员肇事情况也有上升的趋势,非职业驾驶人员肇事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比例每年都在30%以上。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大量非职业驾驶员的出现,必然导致交通事故量的增加。
②车辆故障引起的事故占有很大比重。
车辆是现代道路交通得以实现的主要因素,车况的好坏、车辆的性能等直接影响着道路交通的安全。
与国外相比,我国高速公路交通量的构成中,小汽车较少,中型货车较多,各型车性能差距大,总体水平不能适应高速公路持续高速行驶的状况。
目前,我国货运车辆以中型普通敞蓬货车为主,客运车辆大多技术性能较落后,老旧车辆多,安全性能差。
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一旦汽车行驶中发生机械故障,又不能及时靠边停车,就极有可能酿成连锁追尾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
据统计,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故障主要包括爆胎、发动机故障及油路、冷却系、制动系等故障,其中爆胎占到约50%的比例。
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善后处理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驾驶员应该与保险公司或相关机构联系,处理后续的赔偿和善后事宜。同时,驾驶员也应该 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06
道路交通事故的启示与反思
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2. 非责任事故: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其他 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1. 责任事故:由于驾驶员或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或 驾驶不当造成的事故。
3. 交通事故关联方:由于道路状况不良、车辆故 障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但与驾驶员或行人的行为 无关。
事故严重程度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一般将 其分为以下几级
伤员救治与转运
判断伤情
在事故现场,应该首先判断是否 有伤员,并根据伤情进行分类处
理。
就地救治
对于那些受伤较轻的伤员,可以在 现场进行简单的救治,如止血、包 扎等。
转运伤员
对于那些受伤较重的伤员,应该尽 快将其转运至医院进行治疗。在转 运过程中,应该保持伤员的生命体 征稳定。
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事故调查
05
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报警与救援流程
01 立即停车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 警灯,以警示其他车辆。如果车辆无法正常停车 ,应该尽量靠边,并将车辆置于安全位置。
02 报警
驾驶员或乘客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当地警察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后果,并等 待警察的到来。
03 记录证据
宣传教育形式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开展安全驾驶培训、事故 案例分析等活动。
提高驾驶员素质与技能
交通事故的常见类型和特点

交通事故的常见类型和特点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水域或空中上,由于车辆、船只或飞行器的运动而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了解交通事故的常见类型和特点,对预防事故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的几种常见类型及其特点。
1. 碰撞事故碰撞事故是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类型。
它发生在两个或多个车辆之间,其中包括追尾事故、正面碰撞事故和侧面碰撞事故。
追尾事故通常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交通堵塞中或车辆突然减速时。
正面碰撞事故发生在车辆相对行驶方向相对冲突的情况下,如在交叉口发生的事故。
侧面碰撞事故通常发生在车辆的侧边相撞时,如右转弯或左转弯时与其他车辆相撞。
2. 撞击行人事故撞击行人事故是指发生在车辆与行人之间的事故。
这种事故可能因为行人突然穿越道路、忽视交通信号或车辆行驶过快而发生。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该时刻注意交通状况,尤其是过马路时要使用斑马线或等红绿灯过马路,以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3. 翻车事故翻车事故发生在车辆失去平衡、侧翻或翻转的情况下。
这种事故通常发生在弯道过于急转、行驶过快或载重过重的情况下。
翻车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因此驾驶员应该时刻保持车辆的稳定性,合理控制车速,并遵守交通规则。
4. 酒后驾驶事故酒后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饮酒后,驾驶员的反应速度和判断力都会受到影响,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酒后驾驶不仅对驾驶员自身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严禁酒后驾驶,任何涉酒驾驶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5. 违规超车事故违规超车是指在不符合交通规则或危险的情况下超越其他车辆。
这种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并给驾驶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生命安全的威胁。
驾驶员应该在明确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超车,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 骑车事故骑车事故是指骑车人与其他车辆或行人之间的碰撞事故。
浅谈高速公路事故特点及灭火救援对策

浅谈高速公路事故特点及灭火救援对策高速公路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速、违规变道、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事故在发生后往往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同时也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对高速公路事故特点的深入了解和对于灭火救援对策的研究十分重要。
一、高速公路事故特点1. 速度快: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高,一旦发生事故,车辆的瞬间撞击力量巨大,具有较强的危险性。
2. 伤亡严重: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快,一旦事故发生,不仅车辆损坏严重,往往还伴随着严重的人员伤亡。
3. 交通拥堵严重:高速公路是交通主干道,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甚至导致二次事故。
4. 汽车燃烧: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多为汽油车,一旦发生车辆碰撞引发火灾,燃烧速度快、火势难以控制。
二、灭火救援对策1. 建立高效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一旦事故发生,及时调派交通警察、消防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抵达现场,及时疏导交通,避免二次事故。
2.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施完善:在高速公路边沿设置防撞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道路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4. 快速疏散人员:一旦发生事故,要求车辆迅速疏散现场,避免造成更大的交通阻塞和人员伤亡。
5. 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立完善的高速公路消防救援网络,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装备更新,提高灭火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在高速公路事故中,灭火救援工作十分重要。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并引发火灾,要求消防救援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展开灭火救援工作。
以下是针对高速公路事故灭火救援的对策。
1. 快速响应:一旦接到高速公路事故火灾报警,消防救援队伍要迅速出动,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抵达事故现场。
2. 灭火设备准备充足: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好灭火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 事故现场勘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先对火势、人员伤亡情况和交通状况进行勘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高速公路灾害事故特点及处置对策

高速公路灾害事故特点及处置对策一、高速公路事故特点1、事故发生频率高、偶然性大,极易造成交通中断。
312国道和省道101线途径固原地区,是新疆、青海、甘肃出进陕西、河南等地区过往车辆的必经之路,特别是312国道固原段境内高速公路弯道多,坡道陡,桥梁、隧道多等特点,受路况、车况以及人为等因素的影响,交通事故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且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
由于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少、分隔行驶以及全封闭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其它车辆继续驶入就难以掉头、分流和疏散,易造成高速公路堵塞,导致交通中断,如2008年“2.28”液化气槽车侧翻泄露事故造成312国道中断1天1夜。
2、人员伤亡重、事故危害和损失大。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数十辆甚至上百辆汽车首尾相撞,可直接导致汽车内的驾驶员、乘客伤亡;汽车失控后易坠入落差较大的路沟、江河或侧翻等,造成群死群伤的可能性大。
如2008年1月4日312国道牛营子隧道发生10车相撞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易引发火灾、次生灾害和“二次事故”。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可能直接引发火灾,即使事故后没有立即发生火灾,但燃油四处流淌,起火燃烧的危险性较大;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事故发生后,如警示标志设置不及时、不规范,极易造成后续车辆避让不及,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4、救援专业性、技术性强、难度大。
由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偶然性较大,且时间、地点不定,救援人员很难及时掌握灾情,事故造成道路堵塞导致救援力量难以接近事故现场;多车相撞时,救援任务点多线长;车辆毁坏变形或翻车后坠入路沟造成疏散人员困难;且灭火救援时的供水主要依靠消防车的自带水等各种不利因素,对救援技术要求很高,给救援工作增大了难度。
二、处置程序和措施1、询问情况。
支队指挥中心接警时应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等情况,并应立即与高速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确定事故的准确地点及消防车辆行车路线,要求在来车方向三公里处有效布控,封闭道路并派车在高速入口处引导抢险车队进入高速公路。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和特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和特点道路交通事故是伴随着机动车的出现而产生的,是现代社会对人类安全最广泛、最常见、最严重的一种灾害。
有效地开展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工作,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建国40多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上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而逐步上升的。
全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五六十年代为几百人至几千人,70年代为一二万人,到80年代高达四五万人,1992年死亡58729人,居世界第一,平均每万车死亡313人。
其中,1978~1992年15年中,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2866828起,死亡568709人,受伤1850936人。
1992年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624起,死亡160人,受伤394人,直接经济损失176万元。
令人怵目惊心!分析1978~1992年的15年事故情况,前7年比较平稳,平均每年发生交通事故10万多起,死亡2万人左右,受伤8万人左右。
1985年起事故急剧上升,每年发生事故20多万起,死亡突破4万人,受伤13万多人;1986年事故增至29万起、死亡人数突破5万人、受伤人数达到18万人,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1988年,形成了一个波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这一年事故死亡人数多达54814人。
1989年有所好转,共发生事故258030起、死亡50441人、受伤50441人。
1990年与1989年比较,事故次数减少257多万起、死亡减少5543人、受伤减少15526人。
可是1991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经济复苏,这一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264817起、死亡53292人、伤162019人,比1990年分别增加58%、82%和45%。
1992年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这一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228278起、死亡58729人,伤144264人,尤其是死亡人数创建国以来最高记录,而且还呈上升趋势。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比其他各种运输方式的死亡人数都多,超过了各种生产事故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总和。
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2.1 突发性强。
车辆超载、超员往往容易导致爆胎事故发生,车辆的刹车失灵、刹车淋水缺水或发动机故障,驾驶人员对车况和行驶道路不熟悉,违章超车、饮酒驾车等违章行为等都会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些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的特点,驾驶员无法准确驾驭车辆。
如2009年2月17日,适逢春节期间,大保路大箐隧道附近由于下雨路滑,外出旅游人员不熟悉道路状况,导致33张车连环相撞,幸无人员死亡。
2.2 死亡率高,损失大。
车辆事故的突发性往往会造成车辆变形,车内人员无法自行逃生,人员伤亡几率大,车辆损坏大,同时公路灾害事故可能伴随着着火,火灾烧毁大量的车辆和货物,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如2010年4月9日,大保高速公路保山到大理距普渡收费站4公里处发生两车相撞,致使3人死亡;2010年4月25日,320国道大箐段距永保桥10公里处,1辆长城越野车超员,在弯道翻入151米悬崖,致使3人受伤,4人当场伤亡。
2.3 易引发二次事故,造成其他后果。
公路交通事故可能直接引发火灾,即使事故后没有发生火灾,但燃油四处流淌,一旦救援迟缓,就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另外如果救援不及时或现场保护不周,也可能出现新的车辆碰撞、翻车事故,导致出现新的灾害现场。
如2010年4月2日,1辆运有农药的货车在永平段发生翻车事故并导致农药泄露,大队历时12小时才处理完现场。
2.4 抢险救援条件差,处置灾害事故难度大。
公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车辆无法及时疏散,随时可能发生起火燃烧、爆炸或化学危险品泄露。
而且事故车辆往往撞毁变形或坠入路沟,司机和乘客等众多人员被困在受损的事故车辆内无法及时逃生,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尤其是多车多点相撞时,救援点多,灾害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救援装备和人员难以接近事故现场。
如2010年4月13日和4月25日的两起事故,事发地点位于悬崖,坡度陡峭,灌木重叠,大队均采用救生绳索作为施救主辅,官兵体能和意志均得到了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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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
据统计,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而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
2、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逐年增加,呈现恶化趋势,除了万车死亡率外,其他各项指标基本上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和万车死亡率高。
交通事故致死率是事故死亡人数与伤亡总人数之比。
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高于发达国家,2008年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达到10%%以上,而发达国家保持在1%%至4%%之间,万车死亡率虽呈下降趋势,但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1.2至1.9人/万车的水平。
3、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成时间不均衡分布,除了在常规的早、中、晚高峰出现明显外,在凌晨零至1时也是一个高峰时段。
据统计,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以6月份为最低谷,而最高峰集中在1、2月份,
4、5月份和11、12月份。
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时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在季、月、周、时分布上具有周期性即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和事故次数整体上从月初至月中稍有回落,此后明显上升,到24、25日时降至谷底后开始反弹,26日升到本月的最高点后又开始回落,以此规律月复一月。
4、经济发达地区较不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沿海地区较内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
据统计,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与四川五省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位于全国前五位,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于前五位的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与河南,全国除四川、河南外,其他省份均属于我国沿海及经济发
达省份。
5、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
据统计,因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行驶、酒后驾车造成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一半以上。
6、摩托车驾驶人、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伤亡严重。
全国交通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占死伤总数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同时,由于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受到伤害。
自行车骑车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7、因大货车、摩托车肇事致死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因小货车、农用运输车肇事致死人数略有增加。
8、农村人口、进城农民工是交通事故伤亡的主要人员。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市范围不断扩大,道路不断延伸,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农民出行大幅度增长,交通参与活动日趋频繁,但同时由于这部分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