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管理规定..

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直流电源是许多工业和通讯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任何时间停机都会导致商业损失和生产中断。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进行严格的维护和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管理规定,以确保这些系统能够始终保持在可靠的运行状态。
系统维护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直流电源系统是维护的基础。
定期检查可以确保系统中的所有组件都运行良好。
定期检查应该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这些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电源设备检查:电源设备包括稳压器、电源开关、保险丝等组件。
检查这些设备,检测是否存在裂缝、损坏、松动或腐蚀现象。
如果存在这些问题,应立即更换。
•电池检查:电池是直流电源系统最关键的组成部分。
检查电池的电压、温度和额定容量。
如果电池电压不足、温度过高或容量不足,应立即更换电池。
•输出信号检查:使用示波器或其他测试设备检查直流电源系统的输出信号。
检查输出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干扰或波动。
清洁维护定期清洁直流电源系统也是系统维护的重要部分。
灰尘和污垢可以降低系统性能并导致故障。
电池和连接器上的污垢可以导致腐蚀和电池故障。
因此,应定期清洁系统,包括电源设备、电池和连接器。
备件管理备件管理是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的关键部分。
必须确保备件库存充足和备件仓库的管理良好。
备件的放置位置必须明确,并进行标记。
在选择备件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品牌一致性:使用与现有电源设备和电池一致的备件。
•质量保证:只使用经过认证的备件。
•可靠性:检查所选备件的可靠性和寿命。
系统管理应急响应计划应急响应计划是确保系统故障时能迅速响应和恢复运行的关键。
应急响应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备用电源:准备足够的备用电源,以便在电源故障时立即使用。
•故障诊断:培训电源系统操作人员以快速诊断电源故障。
•应急维修:培训维修人员以快速响应电源故障并进行必要的维修。
•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的能力。
操作标准要确保直流电源系统长时间稳定运行,必须遵守操作标准。
直流系统基础知识讲解

一、为什么断路器下级不能使用熔断器 (二)
2、目前在电网使用的直流断路器现状
厂家 北京人民电器厂 西门子 ABB 梅兰日兰
产品外 观
型号
GMG100
GMN20R
GM32
GMB32
5SX52 3、4、6、8、 10、13、16、 20、25、32、 40、50A DC 220V/440V AC 400V 4.5kA
目录
下面我就三类12个关键词17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和分析,提出一些建议,尽 可能地解决电源系统中存在的故障隐患
1 2 3
为什么断路器下级不能使用熔断器
熔断器在直流系统中运行的产品种类,熔断器选择性好,为什么大驱势 不用了?为什么熔断体或定值应按有关规定分级配置和整定,并定期进 行核对,要进行级差配合校核
电弧的熄灭
电弧的熄灭是由于气体的消游离,而消游离主要是复合和扩散的作用。
1、复合就是异性离子互相结合而中和。
+离子
-离子
中和
四、直流、交流断路器的灭弧机理(二)
2、扩散就是电弧表面的离子扩散到周围冷介质中去。
电弧的熄灭是在消游离的速度超过游离时才能实现。
因此,从电的方面来说,要求介质恢复速度(即空气中恢 复成中性分子的速度)大于触头两端的电压恢复速度,使 电弧不致于因发热形成的热发射和热游离而复燃。在热的 方面要使散热速度大于发热速度,使电弧不致因热发射和 热游离而复燃。
2P 36mm
2P 36mm
一、为什么断路器下级不能使用熔断器 (三)
2、目前在电网使用的直流断路器现状
厂家 北京人民电器厂 西门子 ABB 梅兰日兰
产品外观
型号
GMG隔离开关
直流系统运行规范

附件7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OO五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章设备验收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50172-1992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044-1995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637-1997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200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第三章设备验收第七条交接验收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直流系统运行规程1主題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公司直流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维护、故障处理等有关事项。
1. 2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运行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对直流系统的运行管理,也可供有关检修人员参考。
2引用标准及參考文献2. 1中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中国经贸委2001-1-1实施。
2.2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2007.12o2.3珠海泰坦公司直流系统相关说明书3直流系统概述3. 1直流系统的作用3. 1.1直流设备是我公司主要辅助设备之一,担负着供给全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操作,信号电源及开关的合闸电源,中控室经常照明及机组起励电源。
在0.4KY【、I【段厂用电消失时,供给厂内事故照明。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即使厂用电中断,也必须保证直流电的稳定、可靠和连续供电。
3.2直流系统的组成3.2.1直流系统主要设备有:蓄电池组、TEP-M20/220-F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单元、TEP-I-G微机控制器单元、TEP-G-E微机型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馈电柜单元。
3.2.2TEP-M20/220-F与TEP-I-G共同组成GZDW微机自控高频开关电源直流系统。
3.2.2.1直流系统其输入交流电源取自继保室动力柜I、II段,设有ATS装置,ATS装置本体上两个空气开关和一个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在正常情况卞,ATS装置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在自动位置,交流电源输入I侧空开在合闸,交流电源输入II侧空开在分闸,当I段电源消失时,II段有电源自动合上交流电源输入II侧空开,以保证直流充电装置供电正常。
3.2.2.2自动选择浮充或均充状态对蓄电池进行补充性充电。
3.2.2.3提供直流系统口常小容量负荷。
3.2.3TEP-I-G微机控制器单元3.2. 3.1微机控制单元显示采用人屏幕液晶屏,全中文显示,完成对系统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巡检,并对充电机系统进行控制,满足电池对不同充电曲线的要求。
电网直流电源系统运行标准

附件7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OO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设备验收 (1)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5)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 (6)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0)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1)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 (11)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 (12)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 (14)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 (15)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 (16)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6)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第三章设备验收第七条交接验收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
一、引言
为确保直流电源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二、监督对象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适用于所有具有直流电源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
和个人等。
三、监督内容
1. 设计与规划
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和规划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设计方
案进行施工,确保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可靠性。
2. 设备质量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且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 维护与管理
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应
急预案。
4. 应急处理
对于直流电源系统突发事故,应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故的报告和记录,及时
处理。
四、监督机构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机构应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资质和能力,依照相关
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五、监督措施
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执行的,将由监督机构提出整改建议,对于未按时整改或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责任和任务
由各地监督机构切实负责,使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管理有效进行,安全水平得到提升。
七、
本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将推动直流电源系统的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促进中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对于保障国家电力设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呼吁各方通力配合,共同做好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直流电源 操作电源 标准

直流电源操作电源标准
直流电源的操作电源标准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 仔细阅读并理解直流电源的使用手册,了解其输入和输出参数,以及相关的
安全注意事项。
2. 根据设备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直流电源,并注意其输出电流和额定功率是否
满足使用要求。
3. 在连接直流电源之前,必须确保电源和设备的接线正确无误。
要使用专门设
计的电源线,确保连接牢固可靠,并避免信号干扰。
4. 在调节直流电源输出参数之前,需要确保电源处于关闭状态。
根据设备的需
要,调整电源的电压和电流,以满足系统要求。
要逐步增加电源的输出电流,避
免电流突然增大,造成设备损坏或短路。
5. 遵循安全用电的原则,避免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另外,如果使用数字万用表作为操作电源的标准设备,那么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外观和基本性能测试: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并测试其显示是否稳
定。
2. 显示校准:连接设备后,断开负载电阻端子,设置空载直流电流,以稳定地
读取数字万用表数据。
之后连接负载电阻器以调整电气输出数据。
3. 公差评估:基于测试的稳压电源装置的准确性进行评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直流电源的型号、品牌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时,如果遇到问题或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厂家。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引言】本文档为电力工程中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技术规程,旨在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和建设,保证其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电力工程中涉及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变电站、风电场、水电站等。
【术语和定义】1. 直流电源系统:由直流电源、直流配电设备、直流负载组成的供电系统。
2. 直流电源: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的装置。
3. 直流配电设备:用于控制和分配直流电的设备,包括直流断路器、直流保护装置等。
4. 直流负载:直接使用直流电能的设备或系统。
【设计流程】1. 确定需求:根据电力工程的需求确定直流电源系统的类型、容量和其他特性。
2. 基础设计:根据需求确定直流电源系统的基础设计参数,包括工作电压、电流容量、电源类型等。
3. 细化设计:确定直流电源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包括直流电源的选型、直流配电设备的布置等。
4. 设计校审:对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校审,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 设计报批:编制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6. 设计施工图纸:根据设计方案,编制直流电源系统的施工图纸。
7. 施工和调试: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和调试,确保直流电源系统的安装和运行正常。
8. 竣工验收:进行直流电源系统的竣工验收,确保设计和施工符合要求。
【设计要求】1. 安全可靠性要求: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规范,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高效运行要求: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应尽可能减小能量损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环保要求: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易维护性要求: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日常运维和维护的便捷性。
【设计参数】1. 工作电压:根据需求确定直流电源系统的工作电压范围,一般为110V、220V、380V等。
2. 电流容量:根据需求确定直流电源系统的电流容量,一般以安培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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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设备验收 (1)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5)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 (6)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0)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1)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 (11)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 (12)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 (14)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 (15)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 (16)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6)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第三章设备验收第七条交接验收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
所有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正常后,运行单位方可签字接收。
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一)绝缘监测及信号报警试验1.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其额定电压为220V的系统,用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 的系统,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的系统,用1.7kΩ电阻。
分别使直流母线正极或负极接地,应正确发出声光报警。
2.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3.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4. 装有微机型绝缘监测装置的直流电源系统,应能监测和显示其支路的绝缘状态,各支路发生接地时,应能正确显示和报警。
(二)耐压及绝缘试验1. 在作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进行耐压1min试验,应不闪络、不击穿。
2. 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三)蓄电池组容量试验不同种类的蓄电池具有不同的充电率和放电率。
1.防酸蓄电池组容量试验,只要其中任一个蓄电池达到1.8V放电防酸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及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终止电压时,应停止放电。
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2.阀控蓄电池组容量试验阀控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额定电压为2V的蓄电池,放电终10止电压为1.8V;额定电压为6V的组合式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5.25V;额定电压为12V的组合式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
只要其中任一个蓄电池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3.镉镍蓄电池组容量试验,只要其中任一个蓄电池达到1V放电终止镉镍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5电压时,应停止放电。
在三次充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四)充电装置稳流精度范围1.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5%。
2.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精度Ⅰ类装置)或不大于±2%(精度Ⅱ类装置)。
3.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
(五)充电装置稳压精度范围1.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2%。
2.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精度Ⅰ类装置)或不大于±1%(精度Ⅱ类装置)。
3.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
(六)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1.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
2.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1%。
3.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5%。
(七)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应不大于额定电压的10%。
(八)微机控制装置自动转换程序试验1. 阀控蓄电池的充电程序(恒流-—恒压-—浮充):根据不同种类的蓄电池,应确定不同的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整定值时, 微机控制装置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控制装置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浮充电运行。
2. 阀控蓄电池的补充充电程序:微机控制装置按设定程序,控制充电装置自动地进行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并进入正常运行,始终保证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
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不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交流电源恢复送电时,充电装置将进入恒流充电,再进入恒压充电和浮充电,并转入正常运行。
3. “三遥”功能:控制中心通过遥信、遥测、遥控通讯接口,监测和控制远方变电站中正在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
(1)遥信内容: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直流母线接地、充电装置故障、直流绝缘监测装置故障,蓄电池熔断器熔断、断路器脱扣、交流电源电压异常等。
(2)遥测内容:直流母线电压及电流值、蓄电池组端电压值、蓄电池分组或单体蓄电池电压、充放电电流值等参数。
(3)遥控内容:直流电源充电装置的开机、停机、运行方式切换等。
第八条高频开关电源及相控整流装置外观工艺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一)设备屏、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门与柜体之间经截面不小于6 mm2的裸体软导线可靠连接。
外表防腐涂层应完好、设备清洁整齐。
(二)设备屏、柜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
空气断路器或熔断器选用符合规定,动作选择性配合满足要求。
(三)二次接线应正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四)用于湿热带地区的屏、柜应具有防潮、抗霉和耐热性能,按《热带电工产品通用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五)设备屏、柜及电缆安装后,应作好孔洞封堵和防止电缆穿管积水结冰的措施。
(六)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交流电源切换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第九条蓄电池外观验收,应进行下列检查:(一)蓄电池室及其通风、调温、照明等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组柜安装的蓄电池排列整齐,标识清晰、正确。
蓄电池间距符合规定,通风散热设计合理,测温装置工作正常。
(三)安装布线应排列整齐,极性标志清晰、正确。
(四)蓄电池编号正确,应由正极按序排列,蓄电池外壳清洁、完好,液面正常,密封电池无渗液。
(五)极板应无弯曲、变形及活性物质剥落。
(六)初充电、放电容量及倍率校验的结果应符合要求。
(七)蓄电池组的绝缘应良好。
(八)蓄电池呼吸装置完好,通气正常。
第十条开箱时应提交的出厂资料和文件:(一)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装箱清单、合格证、为微机控制等自动装置说明书、蓄电池充电记录及曲线、充放电特性曲线。
(二)蓄电池组各项参数测试报告。
(三)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二次接线图、端子排图。
第十一条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一)工程竣工图。
(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三)制造厂的产品说明书、调试大纲、试验方法、交接试验记录、产品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四)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及清单。
(五)安装技术记录。
(六)调整试验记录。
(七)安装技术记录,充、放电记录及曲线等。
(八)材质化验报告。
无论出厂技术资料或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当有条件时,在提交书面资料的同时还应提交电子文档资料。
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运行管理(一)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按设备管理权限划分。
(二)运行主管单位每年应对所辖运行直流电源系统进行检查评价,落实直流系电源统设备缺陷,综合分析直流电源系统存在问题,正确做出设备状态评估,提出技术改造和检修意见。
(三)现场运行规程中应有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等有关内容,并应符合本厂、站直流电源系统实际。
(四)运行单位应有直流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五)对直流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工作应纳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六)运行人员对发现的直流系统缺陷,应按维护管理职责和权限及时处理或上报。
(七)具备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应采用母线分段运行方式,每段母线应分别采用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联络开关或刀闸,正常运行时该联络开关或刀闸应处于断开位置。
(八)直流熔断器和空气断路器应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其熔断体或定值应按有关规定分级配置和整定,并定期进行核对,防止因其不正确动作而扩大事故。
(九)直流电源系统同一条支路中熔断器与空气断路器不应混用,尤其不应在空气断路器的上级使用熔断器。
防止在回路故障时失去动作选择性。
严禁直流回路使用交流空气断路器。
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第十三条防酸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一)防酸蓄电池组正常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使蓄电池组处于额定容量状态。
浮充电流的大小应根据所使用蓄电池的说明书确定。
浮充电压值一般应控制为(2.15~2.17)V×N(N为电池个数)。
GFD防酸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值应控制在2.23V×N。
(二)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单体蓄电池电压值、电解液液面高度、电解液密度、电解液温度、蓄电池室温度、浮充电流值等。
防酸蓄电池组的初充电按制造厂规定或在制造厂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三)防酸蓄电池组长期浮充电运行中,会使少数蓄电池落后,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
采取均衡充电的方法可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运行状态。
1. 防酸蓄电池组的均衡充电程序应按所使用蓄电池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无规定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先用I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2.33)V×N 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