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培训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一篇: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一、教育培训的目的: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物业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1、安全性法规教育(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2、安全技能教育(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识教育(1)本项目一般生产技术知识;(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4、安全思想教育(1)思想教育;(2)纪律教育;三、安全教育范围:适用于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四、安全教育的方法:1、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新入职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机械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高处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
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
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5、职业健康教育6、员工应知应会考核五、安全教育的实施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物业管理处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1、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事业单位培训管理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二)注重实效,分类施训;(三)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四)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行业和本单位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的预期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二)培训内容: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需求,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三)培训对象:明确参加培训的人员范围;(四)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五)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六)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年度培训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组织实施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培训计划;(二)协调培训资源,确保培训质量;(三)组织培训考核,评估培训效果;(四)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培训管理工作。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教师。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内部培训资源,开展内部培训活动。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评估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培训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出勤情况;(二)培训学习态度;(三)培训学习成果;(四)培训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一)培训计划执行情况;(二)培训效果;(三)培训资源利用情况;(四)培训管理工作。
培训管理制度

XXXXXX包装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2022-05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公司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2.公司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内部培训分为新员工入司培训和在职培训;在职培训又分为A、B、C三级培训。
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按培训教育推广强度分为普及教育、选择性教育、强制性教育。
3.A级培训的对象为高层管理人员,B级培训的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C级培训的对象为部门普通员工。
4.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人事部行使组织、督导职能。
5.人事部培训工作的管理项目包括A、B、C三级培训计划,外派培训的组织、计划、实施、评估、考核。
二、培训目的、方式1.培训目的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培养员工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2.培训方式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
人事部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培训主管负责组织。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各部门负责组织,人事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三、新员工入司培训1.新员工在到岗之前必须进行统一的培训,未经培训原则上不准上岗。
2.新员工的培训计划由人事培起草,总经理提出建议、意见。
培训过程出现反馈意见应被及时采纳。
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简介及发展历程、前景展望。
2)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办公礼仪。
3)产品知识简介。
4)营销基础知识及技巧。
5)各项福利政策。
6)其他临时培训安排。
4.培训结束后,将采用向公司领导汇报或笔试答题形式对整个培训进行总结,考核成绩将存入新员工档案。
四、培训组织管理培训组织:人事部1.工作主要内容1)确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向及培训人事安排;2)组织制作培训计划、活动方案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3)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及培训考核的真实性;4)根据企业设计,不断完善培训体系。
培训制度管理规定(4篇)

培训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促进员工能力的提升和职业发展,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培训工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各种类型的培训。
第三条培训工作应当以员工个人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合理的培训计划和安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培训工作应当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紧密联系每个岗位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培训工作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和个人意愿,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方式,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和场景。
第二章培训管理体制第六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培训部门,负责统筹和协调全企业的培训工作。
第七条培训部门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员工需求制定培训目标和内容。
第八条培训部门应当组织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培训师资库,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师资资源。
第九条培训部门应当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评估制度,对每次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十条每个部门应当配备培训负责人,负责监督和落实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培训计划和内容第十一条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地安排培训项目和时间。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应当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等各个方面。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范、安全操作等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岗位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应当根据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需求,提供相关的技能培训和认证。
第十六条管理培训计划应当培养员工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提供相关的管理培训和实践机会。
第四章培训评估和反馈第十七条每次培训应当进行培训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效果、培训满意度等。
第十八条培训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培训师和培训负责人,用于改进和优化培训计划和内容。
培训制度管理规定9篇

培训制度管理规定9篇培训制度管理规定 11.0目的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员工技能、拓展培训方式,行政员工可参加外派培训,为保证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围参加公司外派培训的人员3.0具体职责3.1各行政部门职责3.1.1通过“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派培训申请,外派培训申请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份各部门作培训需求分析时提出,临时性外派培训申请,除特殊情形外,应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否则不予批准;3.1.2除各部门提交的培训申请外,人力资源部还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个别员工的外派培训;3.1.3培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履行培训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并参加培训;3.1.4经公司批准进行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
3.2人力资源部职责3.2.1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训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外派培训人员的资历审核(外派培训人员以能“将课程引进转化”的人员优先)、外派培训机构的甄选、审核及课程时间的确定;3.2.2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成后,于培训课程开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价,将核价后的培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3.2.3依总经理审批后的外派培训申请签订培训协议,并呈交公司认可。
3.3外派培训协议拟订时应符合以下原则:3.3.1外派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或部分承担;3.3.2员工外派培训地点在外地的,视同出差,因路途遥远或受训时间较长,需在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员工出差相关规定申请食宿费、交通费等;3.3.3公司照常支付员工在外培训期间的薪资,下班时间或其他休假时间参加外派培训,不再作为加班;3.3.4凡个人外派培训单次培训课程费用达RMB1000元及以上者,当年外派培训课程费用累计达RMB3000元及以上者,应在培训开展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3.3.5当申请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为公司项目型采购合同中包含的附属培训课程时,申请人员仍然需承担采购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训课程费用。
煤矿专项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矿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4. 煤矿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5. 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6. 煤矿职业健康知识;7.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章培训组织第五条建立健全煤矿专项培训组织机构,明确培训责任人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煤矿专项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第七条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四章培训计划第八条培训计划应根据国家规定、行业标准、企业实际和岗位需求制定,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
第九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对象;2. 培训时间;3. 培训内容;4. 培训方式;5. 培训师资;6. 培训考核。
第十条培训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五章培训实施第十一条培训方式可采用课堂讲授、现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第十二条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经培训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培训教师。
第十三条培训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效果等。
第十四条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章培训考核第十五条培训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笔试、口试、实操等多种考核方式。
第十六条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第十七条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从业人员岗位调整、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精选10篇)培训管理制度1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一)安环知识标准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教育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员工每年接受一定小时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教育与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第六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对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组织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培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八条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适应的师资队伍;(二)有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三)有相适应的教学和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机构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格和安全实践经验的教师,负责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员工每年接受一定小时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第十二条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事故预防与处理、应急避险与救援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意识等。
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对员工的安全考核结果进行登记。
第十六条对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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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培训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职工学历教育、出国考察等专项培训的申报、审批程序、费用报销、培训期间待遇等管理工作,为职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支持的各种教育培训支持,同时保护企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规避培训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项培训协议管理工作。
2职责
2.1人力资源部
2.1.1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职工的各项专项培训工作做出策划,合理控制其规模;
2.1.2负责与职工鉴定《专项培训协议》,并监督协议落实情况;
2.1.3负责职工专项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对职工专项培训结果及证书进行审查、登记、归档,并按规定核定报销费用;
2.1.4建立职工专项培训档案。
2.2党委工作部
2.2.1负责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2.3公司各部门
2.3.1根据公司总体安排,落实本部门人员专项培训工作;
2.3.2建立部门专项培训台账。
3管理内容
3.1签订专项培训协议范围
本制度所指专项培训特指为职工提供的与履行现岗位职责不存在直接关系,但与职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密切相关的,旨在拓展职工职业发展空间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制度规定的专项培训范围:
a)学历教育
b)出国考察
c)培训起止时间超过60天或培训费用超过6000元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3.2专项培训的申报、审批程序
3.2.1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由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统一规划,统一安排。
3.2.2参加专项培训人员及培训项目,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计划,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2.3参加学历教育人员,按照公司《学历教育管理制度》规定,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同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参加学历教育报考。
3.3服务期限
a)职工参加专项培训前,签订专项培训协议,一式二份,职工和公司各持一份。
b)专项培训服务期限为5年。
3.4费用报销及培训期间待遇
3.4.1职工参加专项培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相应的培训及考试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3.4.2职工参加学历教育费用报销及学习期间待遇按照公司《学历教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3.4.3职工参加其他专项培训费用报销及培训期间待遇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4违约责任
职工参加专项培训后,凡本人申请调离公司者,需向公司支付专项培训违约金(包括专项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出差补助等),违约补偿金按照服务期限按月分摊,具体数额为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5附则
5.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公司其它管理标准(制度)执行;
5.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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