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发展水平,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康复新需求,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探索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要求,制定我市妇幼保健医联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强化责任。
强化各级政府对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加强卫生局、计生委对医联体的监管和指导,实行理事会领导下医联体自主管理的运作模式,明确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二) 优化资源,提升能力。
注重责权一致,加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与各区(市)妇幼保健院(站)、计生服务站的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实际利益,激发各方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三) 统一管理、独立运营。
医联体龙头医院、骨干医院和各分支机构按照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综合考评的原则进行管理、运营。
(四)循序渐进、积极稳妥。
初级阶段医联体各组成机构的法人结构、人事管理、资金来源、管理层级不变,逐步进入高级阶段后,医联体形成集团化管理,实行总院长负责制,资源统一配置、技术统一调度、任务统一安排、绩效统一考核。
二、组织框架(一)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山亭区妇幼保健院、薛城区妇幼保健站、峄城区妇幼保健站、台儿庄区妇幼保健站、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为骨干,以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含枣矿集团所属医院)儿科、妇产科和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分支,以医联体章程为共同规范进行组建。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是为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联合体,提供全面、一体化的妇幼保健服务而制定的。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联体的组织架构、合作机制、工作内容和推进要求,确保联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架构1、领导机构: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联合体秘书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管理3、联合体成员单位:包括市内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机构。
三、合作机制1、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合作活动。
2、秘书处负责联合体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召开联合体会议,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问题。
3、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体工作,实施妇幼保健政策,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4、联合体应设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共享医疗资源,加强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四、工作内容1、妇幼保健服务:各成员单位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检查、计划免疫接种等基本保健服务,提供全面、优质的妇幼医疗服务。
2、孕产妇健康管理: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提供孕前、孕期和产后的定期健康检查,指导妊娠期的饮食和运动,提供必要的妇科手术和分娩服务。
3、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婴幼儿基本保健,监测生长发育情况,提供儿科专业服务。
4、计划免疫接种:联合体成员单位合理配置疫苗资源,确保儿童接种计划的实施,提高接种率。
5、妇幼健康宣教: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传活动,提供科学、正确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
附件:1、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合作协议2、联合体工作计划3、联合体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表4、妇幼保健服务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妇幼保健:指对孕产妇、婴幼儿和儿童的保健工作。
2、保健院:指专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机构。
4、妇幼健康宣教:指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传播与妇幼健康相关的科学知识和信息。
专业医疗机构联合体章程

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医联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
重点发挥我市卫生系统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各医院的整体水平,开展城乡医院的合作,达到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化、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化、医疗消费的低廉化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等需求。
由枣庄市立二院、市立三院牵头,与市内城乡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定,经枣庄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市妇幼保健及公共卫生医联体、枣庄市精神卫生医联体。
第二条医联体的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业务指导与合作机制,形成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助局面,让优质专家资源下沉到社区群众中去,实现医联体内部的检查结果互认、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
成立医联体能够进一步扩大专业医联体的知名度,提高各成员单位在群众中的声誉,拓宽服务群体,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条医联体的性质。
在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由牵头医院组建,领导、指导成员单位,自愿联合,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提高专业医院的整体水平,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减少重复购置,降低成本,形成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医疗资源互补,科研教学共享、利益共享,各医联体成员单位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签约方式医疗服务医联体理事会框架,以合作形式共同构建的松散型医疗医联体。
第四条医联体的建设过程。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41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8.30
施行日期
2017.08.30
文号
枣政办发〔2017〕41号
主题类别
医疗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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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7〕4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枣庄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结束——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妇女和儿童的健康需求,枣庄市决定建立妇幼保健医联体。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的运行机制,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二、运行机制1.建立妇幼保健医联体组织由市妇幼保健院为主要组织者,联合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服务企事业单位等组成妇幼保健医联体。
2.制定工作规范制定妇幼保健医联体的工作规范,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确保妇幼保健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
3.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配妇幼保健资源,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平台,实现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水平。
5.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通过资金补助、社会捐赠、医保支付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妇幼保健医联体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内容1.妇幼健康教育开展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孕妇、产妇、儿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推动科学育儿和科学生育。
2.妇幼疾病防控加强妇幼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开展疫苗接种、妇科常见病筛查、儿童常见病预防等工作,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3.孕产妇保健服务提供孕产妇健康检查、孕期保健指导、孕产妇护理等全方位的服务,确保孕产妇的健康和安全。
4.儿童保健服务提供儿童健康检查、儿童营养指导、儿童心理健康辅导等多方面的服务,健全儿童保健体系。
5.妇幼科研与技术支持开展妇幼科研和技术培训,推动妇幼保健工作的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
四、工作目标1.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通过建立妇幼保健医联体,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水平,确保每一位妇女和儿童都能获得科学、全面的健康服务。
2.降低孕产妇和儿童的死亡率通过加强妇幼保健服务,降低孕期和产后的死亡率,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人口素质。
3.提升妇幼保健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开展科研和技术培训,推动妇幼保健工作的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

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枣庄市妇幼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联体机构设置与职责⒈医联体指导委员会- 负责制定医联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调度医疗资源并分配到各联体单位- 定期召开联体会议,研究解决联体工作中的问题⒉医联体管理办公室- 负责联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组织医联体成员单位间的交流合作- 搜集和整理医疗卫生信息,提供数据支持⒊联体单位- 医院:负责提供妇幼保健医疗服务,包括妇产科、儿科等- 卫生院:负责提供基础保健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预防保健和社区居民健康管理服务三、联体工作内容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联体单位建立健康档案电子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联,提高服务效率。
⒉优化资源配置:医院向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水平,确保妇幼保健服务全覆盖。
⒊建立转诊制度:在需要转诊的情况下,通过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协作,优化转诊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⒋强化宣教和健康教育:加强孕产妇孕前孕中孕后和儿童的健康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四、预期效果与评价指标⒈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覆盖率:按照计划目标,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覆盖率,确保每个孕产妇和儿童都能够得到必要的健康服务。
⒉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提高群众对妇幼保健服务的满意度。
⒊降低妇幼病死率:通过加强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降低妇幼病死率。
⒋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联合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附件:⒈医联体机构设置及职责图示⒉医联体工作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妇幼保健服务:指为孕产妇、婴幼儿和儿童提供的预防保健、健康宣传、健康咨询和医疗服务的综合性服务。
⒉转诊: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过程。
区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区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的总体目标是以提高城市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核心,将各相关医疗机构联合起来,形成全面、协调、高效的服务体系,为妇幼群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建设原则1. 以服务为中心。
立足于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注重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感受,建设具有亲和力和人性化的医联体服务模式。
2. 强化协作机制。
加强各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合作,统筹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3. 提高服务水平。
借助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4. 保障医联体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医联体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妇幼健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建设内容1. 医疗资源整合。
整合各医疗机构的资源,包括医疗设备、人员、医疗技术等,形成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提供全面、连续、一体化的医疗服务。
2. 信息互通共享。
建立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与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和便捷性。
3. 专家会诊服务。
建立专家会诊制度,各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良好的专家资源共享机制,为难治疾病的患者提供更专业化的医疗服务。
4. 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康管理团队,为孕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孕期保健、产后恢复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5. 预防保健宣教。
组织开展各类健康宣教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妇幼健康的认知和关注度,促进妇幼保健意识的普及和提高。
四、建设步骤1. 确立领导小组。
成立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工作。
2. 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表、任务分工、资金需求等方面的具体计划。
3. 开展资源整合。
各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开展资源整合工作,确保医疗设备和人力资源能够有效整合和共享。
市妇幼医联体实施方案

市妇幼医联体实施方案市妇幼医联体实施方案是为了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促进全市妇幼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而制定的。
本实施方案旨在整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建立联合诊疗、共享信息、互助互助、共同培训等机制,为孕产妇、婴幼儿提供全程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
一、组建联合体。
市妇幼医联体由市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包括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各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联合体,共同为孕产妇、婴幼儿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市妇幼医联体将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信息共享。
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患者病历、检查结果、用药记录等信息的共享,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开展联合诊疗。
市妇幼医联体将建立统一的诊疗标准和流程,推行联合诊疗模式。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会诊,共同制定诊疗方案,提高诊疗水平,减少误诊漏诊的风险。
四、推进互助互助。
市妇幼医联体将建立互助互助机制,通过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式,促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五、加强健康管理。
市妇幼医联体将建立健康管理团队,为孕产妇、婴幼儿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通过定期随访、健康教育等方式,帮助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高健康意识,预防疾病发生。
六、加强宣传推广。
市妇幼医联体将加强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大众介绍联合体的优势和特色,增强患者对联合体的信任和认可,促进患者就医意识的提高。
市妇幼医联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促进全市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妇幼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
希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积极响应,全力配合,共同推动市妇幼医联体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广大孕产妇、婴幼儿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助力全市妇幼健康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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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发展水平,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康复新需求,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探索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要求,制定我市妇幼保健医联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化责任。
强化各级政府对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加强卫生局、计生委对医联体的监管和指导,实行理事会领导下医联体自主管理的运作模式,明确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二) 优化资源,提升能力。
注重责权一致,加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与各区(市)妇幼保健院(站)、计生服务站的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实际利益,激
发各方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三) 统一管理、独立运营。
医联体龙头医院、骨干医院和各分支机构按照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综合考评的原则进行管理、运营。
(四)循序渐进、积极稳妥。
初级阶段医联体各组成机构的法人结构、人事管理、资金来源、管理层级不变,逐步进入高级阶段后,医联体形成集团化管理,实行总院长负责制,资源统一配置、技术统一调度、任务统一安排、绩效统一考核。
二、组织框架
(一)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山亭区妇幼保健院、薛城区妇幼保健站、峄城区妇幼保健站、台儿庄区妇幼保健站、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为骨干,以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含枣矿集团所属医院)儿科、妇产科和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分支,以医联体章程为共同规范进行组建。
突出妇女、儿童的疾病诊治、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由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牵头指导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枣庄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实行市卫生局、市计生委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设理事长1名,由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市计生委副主任兼任副理事
理管理委员会、社会保健委员会和信息与后勤管理委员会。
由理事会负责组建并制定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考评办法。
四、完善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确保医联体有效运转。
原财政补偿渠道不变,按照医改有关政策要求,市、区(市)财政在现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医联体龙头医院、骨干医院补助经费,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医务人员下派补助、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医联体的正常运转。
合理安排、科学使用公共卫生经费,确保妇幼疾病诊治和公共卫生项目实施。
统筹全市妇幼保健人力资源,编办、人社部门落实龙头医院和骨干医院业务人员编制,满足国家妇幼卫生编制床位和人员数量。
(二)以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以“首诊负责制”为基础,贯彻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优惠、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等各项惠民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探索推出各项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引导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可享受预约医联体骨干医院专家门诊、检查、住院、转诊等一站式服务并享受优先诊疗、优惠就医等。
(三)建立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与医联体各成员单位间的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基层急重症病人上转和市妇幼保健院康
复期患者下转。
按照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细化和完善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双向转诊制度。
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
疑难、复杂、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按照病情需要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上转,待病情稳定后转回社区进行康复护理。
通过引导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和实施双向转诊,充分发挥医联体成员单位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分工、疾病诊治连续化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五、加强技术指导,探索妇幼保健帮扶新机制
(一)提高各成员单位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通过对不同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实施资源纵向整合,充分发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和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对各成员单位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各成员单位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要求,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二)提高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协调性。
在医联体的统一规划下,全市形成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各环节
有序连接,使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提高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整体绩效。
实现医联体内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
(三)加强妇女、儿童病人和公共卫生项目的管理。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女、儿童疾病的诊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增补叶酸、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和艾滋病母婴阻断等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同时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的基本保健、登记、录入、随访、个案管理、健康教育,转诊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市妇幼保健院将恢复期的病人转入各成员单位进行康复。
进一步降低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努力消除出生缺陷。
打造一条新型“健康服务链条”,使“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成为现实,构建科学合理的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四)对计划生育手术和生殖医学进行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各级计生服务站施行的计划生育手术、人工终止妊娠等进行规范管理,对婚前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和生殖医学进行技术指导。
(五)建立医联体内会诊制度。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为骨
干医院的疑难病人进行会诊,为社区内高风险患者的管理提供指导,为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建立涵盖治疗、康复、护理的功能连续、全程服务链。
以信息化为基础,鼓励开展医联体网上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方便患者及时就医和诊治,享受专家健康咨询。
六、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2013年1月1日—2月28日,完成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章程制定,建立理事会及办事机构。
第二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完成各理事单位签约及医联体挂牌。
第三阶段: 2013年4月1日—12月31日,医联体试运行,及时调整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第四阶段:2014年1月,对医联体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研究决定高级阶段医联体的运营事宜。
七、组织保障
(一)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加大对妇幼保健医联体组成机构的投入,加快医联体各组成机构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及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二)医联体运转经费主要来源于市、区(市)财政日常投入和项目费用两部分,积极争取政府对妇幼保健的优惠扶持政策。
涉及国家医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要单独列
支、单独考核。
(三)市卫生局、市计生委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妇幼保健医联体理事会的领导和医联体日常运行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