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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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制度有哪些要求

人防工程制度有哪些要求

人防工程制度有哪些要求
首先,人防工程制度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城乡规划法》、《消
防法》等法律法规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人防工程制度的建设要保证其功能的完善和可靠性。

人防工程的主要功能是避免灾
害的发生或降低其破坏程度,因此,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功能的完善和可靠性,
确保其在面对各种灾害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人防工程制度的管理要健全。

人防工程建设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
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和流程,
提高人防工程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四,人防工程制度的建设应注重科技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防工程建设也要跟
上时代潮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人防设施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其防灾减
灾效果。

最后,人防工程制度的建设要注重社会参与和公众教育。

人防工程是为了保护广大民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过程中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的参与,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
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能力,共同参与人防工作,形成全社会的防灾减灾共识。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制度的建设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指导,要保证功能的完善和可靠性,健
全管理制度,注重科技创新,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教育,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人民
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3.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400平方米和新建除第一条规定外的其他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应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填写要求:
1.建设单位须如实填报,字迹要工整,否则不予办理。
2.多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以下的建筑;“高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含)以上的建筑。若底层为架空层也应计算层数,请填写具体的栋号。
5.若小区分期建设,办理后期项目时需提供前期项目的人防审批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6.人防办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
7.要求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入文件袋送审。
五、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到审批大厅人防办窗口(以下简称窗口)领取《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将所需资料备齐交到窗口。
3.我办审核后开具《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通知书》。
4.建设单位持《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通知书》给具有相应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人防初步设计。
5.初步设计经我办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
本市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条规定外的其他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防空地下室。
三、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四、申报材料:
1.《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二份(原件)。

人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3篇)

人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3篇)

第1篇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指在和平时期为防御战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地下或半地下设施。

人防工程施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安全性要求极高的工作,因此,我国对人防工程施工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1. 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资质等级:施工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在一级以上,机电安装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上。

3. 施工业绩:企业近三年内需具有3个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

4. 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 进省许可证:外省企业需具备进本省许可证。

二、人员资质要求1. 建造师资质:施工单位需配备国家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安全上岗证书。

2.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单位需配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无在建项目:建造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4.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需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

三、设备要求1. 防护设备:选用由国家人防办定点企业生产的产品,厂家需提供在省人防办的备案资料或年检证书,并符合设备设施生产制作图集要求。

2. 设备安装:所有战时使用的防护设施(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悬板活门、胶管活门、门式活门等)门框必须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同步施工安装到位,竣工之前必须将所有的防护设备(门扇、阀门等)安装到位。

四、施工要求1. 图纸阅读:施工单位需认真阅读设计说明和详图,加强阅读深度。

2. 结构施工:在人防工程中,所有双向板(底板、墙体、顶板)有S型拉结筋要求的,最大间距500mm成梅花型配置,选用直径不小于6mm的一级钢。

3. 钢筋施工:采用梁板柱结构的工程,在底板施工时,板上皮钢筋要从梁筋下方穿过。

采用反梁结构的顶板施工时,板下皮钢筋要从梁下皮钢筋上方穿过。

4. 模板施工:墙体施工时,模板的对拉螺栓不得使用光圆螺栓。

人防工程要求标准

人防工程要求标准

人防工程要求标准
人防工程的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要求: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员安全和防护效果。

2.结构要求:人防工程建筑的结构要求能够抵抗空袭、震动和
破坏,并能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3.设备要求:人防工程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物资,包括
应急照明、通风系统、排烟系统、水源和其他生活必需设施等。

4.防护要求:人防工程需要具备有效的防护功能,包括防护结构、爆炸物品和有毒物质的防护措施、电磁辐射的防护等。

5.疏散要求:人防工程必须有合理的疏散通道和疏散计划,确
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6.消防安全要求:人防工程需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消防系统,确保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7.抗震要求:人防工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通过结构设
计和加固等方式提高其抗震能力。

8.辐射防护要求:人防工程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和辐射源,采
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免受辐射伤害。

以上是一般人防工程要求的基本内容,具体标准还需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及当地的特殊情况来制定。

北京市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各阶段)办事指南

北京市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各阶段)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19095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3. 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4. 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5. 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6.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7.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8. 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9.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标准: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 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4.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5. 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人防工程设计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人防工程设计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1)密闭区:清洁区(工程主体),一般为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内区域
(2)非密闭区:染毒、半染毒区(工程口部),电站机房,人防汽车库均为非 密闭区
四、一般规定
(一)人防面积
1.建筑面积:包含人防出入口等建筑面积。
2.防护单元建筑面积:第一道防密门以内建筑面积。 3.有效面积:防护单元面积减去结构面积。 4.掩蔽面积: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扣除结构及设备房间后面积。
2.防护等级 (1)兰州市及其它地级市主城区: 甲类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医疗救护站) 甲类核5级常5级(一等人员掩蔽所、专业队工程、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2)远郊区及县级城镇:乙类常6级
3.战时用途: (1)75%为二等人员掩蔽所。 (2)25%为医疗救护、专业队及配套物资库等。
设计。
(九)电梯口 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以外。
(十)通风口 1.设置原则: (1)柴油机排烟口应在室外单独设置。
(2)进、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3)甲类人防通风口在倒塌范围内时应按防倒塌设计。
2.战时要求不间断通风的人防地下室(医疗救护、人员掩蔽、专业队员、柴油电站 等)通风口采用防爆波活门+扩散室。
(三)人防防倒塌范围: 1.仅适用于甲类人防,对乙类人防不考虑倒塌范围。
2.当口部毗邻上部建筑剪力墙时不考虑倒塌影响。
(四)室外出入口设置: 1.与同抗力且有可靠室外出入口的防护单元相连通时,可不设室外出入口。 2.甲类人防工程应尽可能的设置室外出入口。 3.室外出入口尽量不采用室内楼梯间内套防倒塌棚架的做法。
《人民防空物资库工程设计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防空地下室)》

人防建设标准

人防建设标准

人防建设标准人防建设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建设工程。

人防建设标准是指在人防工程建设中,所必须遵循的规范和要求。

人防建设标准的制定,对于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人防建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人防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只有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人防工程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其次,人防建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社会需求。

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和社会需求是不同的,因此人防建设标准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例如,在地震多发地区,人防工程应当注重抗震能力的要求;在人口密集地区,人防工程应当注重疏散通道和避难设施的设置。

只有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人防工程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再次,人防建设标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科学设计。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防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和设计理念也在不断更新和改进。

人防建设标准应当及时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和设计理念,促进人防工程的技术创新和提升。

只有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人防工程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最后,人防建设标准应当强调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人防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和管理。

人防建设标准应当明确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人防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循标准要求,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才能够建设出更加安全、可靠的人防工程,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人防工程设计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人防工程设计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人防工程设计要点
及应注意的问题
精 品


甘肃人防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主讲人:安建 民
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一)基本程序
精 品


1.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编可研。
2.依据可研编初设文本报批。
3.施工图设计,人防专项审查,人防部门审批。
4.施工许可证,施工、监理招标,组织施工。
5.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人防部门监督)。
在±0.000处至室外距离≤5.0m。且两个出入口防密门之间直线距离不小于15

m。同时两个出入口楼梯均按主要出入口设计。
品 课

2.甲类人防地下室:确无条件设置室外出入口时
(1)与具有室外出入口且抗力级别不低于该人防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
(2)当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3.室外出入口尽量不采用室内楼梯间内套防倒塌棚架的做法。
应优先考虑在室外地下引入±0.000以下楼梯间。
精 品 课 件
(五)汽车坡道兼作人防室外主要出入口时,防密门至±0.000处坡道均应按人防荷
载设计,其他人防室外主要出入口楼梯均应按人防荷载设计。人防次要出入口
楼梯不考虑人防荷载,可按普通楼梯设计。

(2)按功能分为:战时主要出入口、战时次要出入口、备用出入口、连通口
品 课

(3)按类型分为:直通式、单向式、穿廊式
(4)按形式分为:坡道式、阶梯式、楼梯式、竖井式(爬梯)
4.密闭区与非密闭区
(1)密闭区:清洁区(工程主体),一般为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内区域
(2)非密闭区:染毒、半染毒区(工程口部),电站机房,人防汽车库均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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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编号:市(县)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项目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地面建筑面积
首层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人防工程面积
建筑形式
防护类别
战时用途
防护级别
防化级别
Hale Waihona Puke 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查意见:
请严格按条件设计
负责人:市、县人防(审查专用章)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市(县)人防办一份,报省人防办备案一份(由出具设计条件的人防办公室每季度末集中向省人防办备案)。
2、此设计条件是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条件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报人防办公室审批,领取《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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