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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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3.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400平方米和新建除第一条规定外的其他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应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填写要求:
1.建设单位须如实填报,字迹要工整,否则不予办理。
2.多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以下的建筑;“高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含)以上的建筑。若底层为架空层也应计算层数,请填写具体的栋号。
5.若小区分期建设,办理后期项目时需提供前期项目的人防审批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6.人防办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
7.要求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入文件袋送审。
五、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到审批大厅人防办窗口(以下简称窗口)领取《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将所需资料备齐交到窗口。
3.我办审核后开具《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通知书》。
4.建设单位持《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通知书》给具有相应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人防初步设计。
5.初步设计经我办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
本市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条规定外的其他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防空地下室。
三、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四、申报材料:
1.《南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二份(原件)。

人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3篇)

人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3篇)

第1篇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指在和平时期为防御战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地下或半地下设施。

人防工程施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安全性要求极高的工作,因此,我国对人防工程施工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1. 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资质等级:施工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在一级以上,机电安装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上。

3. 施工业绩:企业近三年内需具有3个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

4. 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 进省许可证:外省企业需具备进本省许可证。

二、人员资质要求1. 建造师资质:施工单位需配备国家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安全上岗证书。

2.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单位需配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无在建项目:建造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4.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需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

三、设备要求1. 防护设备:选用由国家人防办定点企业生产的产品,厂家需提供在省人防办的备案资料或年检证书,并符合设备设施生产制作图集要求。

2. 设备安装:所有战时使用的防护设施(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悬板活门、胶管活门、门式活门等)门框必须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同步施工安装到位,竣工之前必须将所有的防护设备(门扇、阀门等)安装到位。

四、施工要求1. 图纸阅读:施工单位需认真阅读设计说明和详图,加强阅读深度。

2. 结构施工:在人防工程中,所有双向板(底板、墙体、顶板)有S型拉结筋要求的,最大间距500mm成梅花型配置,选用直径不小于6mm的一级钢。

3. 钢筋施工:采用梁板柱结构的工程,在底板施工时,板上皮钢筋要从梁筋下方穿过。

采用反梁结构的顶板施工时,板下皮钢筋要从梁下皮钢筋上方穿过。

4. 模板施工:墙体施工时,模板的对拉螺栓不得使用光圆螺栓。

人防设计说明

人防设计说明

人防设计篇一、设计依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二、工程概况1.本项目计划在来宾市来华投资区中心区康平路与阳华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内建设一栋商务写字楼,地块为规则方形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1935.635平方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8602.301平方米,实际建设用地面积:33333.334平方米。

用地性质为商务设施用地。

建筑由主楼和副楼组成,主楼10层,副楼为4-6层。

周边自然环境得天独厚,配套设施充足。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996.56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8551.21平方米,非人防面积:5445.35平方米。

平时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如水池、水泵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等),设计平战结合六级人防地下室,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2、人防部分战时使用:(1).本工程设计人防建筑面积8551.21平方米,份两期建设,每一期建设面积均小于500平方米。

(2).本人防工程五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以200厚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组合墙(战时砌筑)分隔为四个抗爆单元。

抗爆单元隔墙采用沙包堆垒,最薄处不小于500mm。

具体详防护单元、抗爆单元划分明细表。

(3).本人防工程设计抗力等级为六级,防化等级为丙级。

(4).每个防护单元设简易洗消间、扩散室、滤毒室、防毒通道、战时水池、干厕等。

防护单元外壁及各口部均为钢筋混凝土墙。

(5).民防地下室层高最低处的净高大于2.4米。

地下室顶、底板及外墙均未设置变形缝,符合规范要求。

(6)人防主体设计:每个防护单元都有三个直接对外的出入口,并且单元之间还设有一个连通口,仅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战时用防护密闭门封堵。

每个单元战时均划分为四个抗爆单元,临战前修筑抗爆隔墙划分每个单元战前还需增设干厕及必要的战备生活物资房间。

人防工程要求标准

人防工程要求标准

人防工程要求标准
人防工程的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要求: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员安全和防护效果。

2.结构要求:人防工程建筑的结构要求能够抵抗空袭、震动和
破坏,并能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3.设备要求:人防工程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物资,包括
应急照明、通风系统、排烟系统、水源和其他生活必需设施等。

4.防护要求:人防工程需要具备有效的防护功能,包括防护结构、爆炸物品和有毒物质的防护措施、电磁辐射的防护等。

5.疏散要求:人防工程必须有合理的疏散通道和疏散计划,确
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6.消防安全要求:人防工程需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消防系统,确保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7.抗震要求:人防工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通过结构设
计和加固等方式提高其抗震能力。

8.辐射防护要求:人防工程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和辐射源,采
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免受辐射伤害。

以上是一般人防工程要求的基本内容,具体标准还需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及当地的特殊情况来制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 281号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标准第六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标准1、甲级1一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3)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使用,无设计质量事故。

1-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注册防护建筑师1人、注册防护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并防化)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通信工程师1人。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文章来源:人防办时间: 2015-06-29一、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所用标准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4、《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5、《人民防空工程防化器材编配标准》RFJ014-20106、《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RFJ 005—20117、《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1-988、《人民防空物资库工程设计标准》RFJ2—20049、《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J2-200910、《人民防空工程供电标准》RFJ3—9111、《人民防空工程柴油电站设计标准》RFJ2-9112、《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1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5—200814、《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15、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手册RFJ04—2015二、现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评定所用标准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5、《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标准》(RFJ002—2013)三、现行人防工程标准定额所用标准规范(一)人防工程建设统一计价依据1.《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DY99—01—2013)2.《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式工程(HDY99-02—2013)3。

《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DY99-03-2013)4。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在平时我们也会关注一些军事上的消息,那就一定听说过人民防空工程,简单来说人民防空工程就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可见人民防空工程的重要性,那么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哪些?下面的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政公用基础设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人防工程设计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人防工程设计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1)密闭区:清洁区(工程主体),一般为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内区域
(2)非密闭区:染毒、半染毒区(工程口部),电站机房,人防汽车库均为非 密闭区
四、一般规定
(一)人防面积
1.建筑面积:包含人防出入口等建筑面积。
2.防护单元建筑面积:第一道防密门以内建筑面积。 3.有效面积:防护单元面积减去结构面积。 4.掩蔽面积: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扣除结构及设备房间后面积。
2.防护等级 (1)兰州市及其它地级市主城区: 甲类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医疗救护站) 甲类核5级常5级(一等人员掩蔽所、专业队工程、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2)远郊区及县级城镇:乙类常6级
3.战时用途: (1)75%为二等人员掩蔽所。 (2)25%为医疗救护、专业队及配套物资库等。
设计。
(九)电梯口 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以外。
(十)通风口 1.设置原则: (1)柴油机排烟口应在室外单独设置。
(2)进、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3)甲类人防通风口在倒塌范围内时应按防倒塌设计。
2.战时要求不间断通风的人防地下室(医疗救护、人员掩蔽、专业队员、柴油电站 等)通风口采用防爆波活门+扩散室。
(三)人防防倒塌范围: 1.仅适用于甲类人防,对乙类人防不考虑倒塌范围。
2.当口部毗邻上部建筑剪力墙时不考虑倒塌影响。
(四)室外出入口设置: 1.与同抗力且有可靠室外出入口的防护单元相连通时,可不设室外出入口。 2.甲类人防工程应尽可能的设置室外出入口。 3.室外出入口尽量不采用室内楼梯间内套防倒塌棚架的做法。
《人民防空物资库工程设计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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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
编号: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项目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设计单位
地面建筑面积
首层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基础埋深
人防工程面积
建筑形式
防护类别
乙类
战时用途
防护级别
常6级
防化级别
丙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县人防(审查专用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人防办一份,报省人防办备案一份(由出具设计条件的人防办公室每季度末集中向省人防办备案);
2、此设计条件是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条件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报人防办公室审批,领取《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或者签订企业投资建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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