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是建立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国现行劳动法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了市场经济的进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4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1995年1月1日施行。
这部《劳动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自实施以来,它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多年来,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劳动力市场机制得以建立,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渐形成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能进能出的机制,使劳动力资源的效率配置成为可能,劳动者的劳动权也日益受到重视。
劳动法的实施、劳动制度的改革,不仅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使企业的效益有了提高,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但也不能不看到,10多年来我国政治、经济发展迅速,制定于10多年前的《劳动法》日益显现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的弊端。
其弊端主要有:1.适用范围窄,影响劳动法作用的发挥。
《劳动法》制定时,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对企业用工制度进行改革,因而侧重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
而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其他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不完全适用,甚至不适用,造成适用范围较窄,不能使所有劳动者都一律平等地能获得劳动法的保护,这已成为影响劳动法权威性和发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用的瓶颈。
2.劳动关系法律规制复杂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灵活用工形式增多,用工主体多样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如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时用工、承包工、包工头、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等。
这些新的用工形式在劳动法中没有规范或规范较少,出现法律的真空。
缺乏规制的结果就是权利维护的缺位。
3.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影响劳动者职业稳定权和企业、国家的长远发展。
用人单位出于用工成本低廉的考虑,普遍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使劳动者缺乏职业安全感,影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劳动者缺乏职业安全感,对企业没有归属感,对企业的忠诚度低,员工流动率过高,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稳定的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短期用工的结果也会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同时对国家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也不利。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执行,后经多次修订完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展开阐述。
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协商的原则,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三、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另一个立法宗旨是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劳动合同法通过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建立了合理的劳动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调动或解雇时的权益保护措施,防止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劳动合同法的第三个立法宗旨是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质量。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并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收取劳动报酬。
这一规定有助于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严格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建立合理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法提供了法律保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txt版

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劳动合同法(简称本法)以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境内订立、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独立招用、解雇劳动者的权利,并对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提供保障和支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通过工会行使权益保护权。
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益。
第六条【平等就业原则】国家倡导男女劳动者一律平等就业,并采取措施,促进和保护妇女、未成年劳动者的权益。
第七条【禁止劳动歧视】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的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正当理由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具备劳动合同的合同要素。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无明确期限,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内容,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作出书面变更协议。
劳动合同终止前,任何一方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者的劳动贡献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应当按照规定期限支付。
第十三条【最低工资标准】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平衡,促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和合作关系而制定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法倡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
劳动合同,保障双方权利平等,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福利保障,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确立合同约束力,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明确了
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双方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在撰写劳动合同范本时,需要充分考虑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确保合同条款
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第三讲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1970年最高苏维埃会议通过的《劳动立法纲要》 以15章107条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总 则,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安全与卫生、妇女和 未成年人劳动、职业培训、工会和民主管理、社 会保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以及附则,内容系 统而全面 。 1977年的苏联宪法,重新规定了公民在劳动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扩大了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同 时也加强了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责任。
一、劳动法的历史
劳动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 门,产生于法律发展史的一定时期。
资本主义劳动法的产生,与资本主义制度 的发展和工人运动的兴起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劳动法的产生,则与社会主义国 家的建立同步。
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才会有 劳动法赖以产生的前提。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被集中于少数人即资 本家手中。这样,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 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买生 活资料的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须以 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 生产资料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至此,才大量 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具备了劳动法赖以产生的 前提。
(3)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 这在劳动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即意味着 以法典的形式使劳动法彻底脱离民法的范畴。 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典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内容详尽具体,包括劳动关系各方面的劳动 法典。比如,1951年颁布并于1968年修改的保加 利亚劳动法典、1951年颁布并于1967年重新制定 的匈牙利劳动法典、1974年的波兰劳动法典等等。 二是内容较为概括和原则的劳动法典。例如, 1950年颁布并于1972年重新颁布的阿尔巴尼亚劳 动法典、1978年的朝鲜劳动法典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完全点评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完全点评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李迎春律师点评】:立法宗旨开宗明义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理论依据就是用人单位本身就强势,劳动者本身就是弱势,一开始双方地位就不平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李迎春律师点评】: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李迎春律师点评】:本条无甚新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任何合同概莫能外。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李迎春律师点评】:此条对用人单位影响深远,规章制度需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民主管理发挥到了极限。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试题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试题不定项选择(共75题)1.《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B劳动者C企业和劳动者2.用人单位只要自行制订规章制度,对全体职工即具有约束力,这个说法是否正确。
A正确B不正确C不好说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______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A公正、公平B合法、公平、平等自愿C自由、公开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______。
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都可以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B不得 C应当6.《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十五日B一个月C二个月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_______。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1个月B 6个月C 1年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 _____。
A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B只有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雇佣时,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C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B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1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
劳动关系协调员(4级)习题库(含参考答案)

劳动关系协调员(4级)习题库(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72题,每题1分,共72分)1.企业不得安排在校学生总时间超过()的顶岗实习A、二年B、十二个月C、九个月D、六个月正确答案:B2.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订立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A、支付自应订立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一年期间11个月的二倍工资B、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D、支付自应订立之日起至一年期间的二倍工资正确答案:C3.下列不属于员工申诉程序步骤的是()A、员工认为其他员工侵犯其权益而投诉B、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受理员工申诉C、单位组织人员查明事实D、单位解决问题正确答案:A4.某企业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每月工资为二千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该企业不再与刘某续订,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A、一万元B、三千元C、七千元D、五千元正确答案:A5.()是指成功地与别人打交道并与别人沟通的能力A、概念技能B、人际技能C、技术技能D、生存技能正确答案:B6.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年A、2B、1至3C、5D、1或者5正确答案:B7.不属于社会保险特点的是()A、福利性B、保障性C、选择性D、互济性正确答案:C8.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低于()度的,应设置取暖设备A、5B、0C、7D、3正确答案:A9.()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A、集体主义B、为人民服务C、人道主义D、科学发展正确答案:A10.下列属于用人单位可能约定服务期的情形的是()A、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培训B、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C、用人单位提供转岗培训D、用人单位提供岗位适应性培训正确答案:B11.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程序A、劳动争议仲裁B、特别程序C、民事调解D、劳动争议处正确答案:D12.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调解申请之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A、15日B、30日C、10日D、20日正确答案:A13.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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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是建立稳定劳动关系
在学术界,也有学者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前景表示出了忧虑。
2020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
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
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
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
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
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
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
影响。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有人认为华为"裁员门"事件对劳动者来说只是阵痛,但是我认为华为"裁员门"事件
是个危险的信号,如果不改变立法思路,《劳动合同法》带给普通劳动者的就不仅是"阵痛"了,很有可能是"长痛"。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劳动法专家董保华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楼继伟在清华经管学院演讲中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弊端主要在于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
职工可以炒雇主,但雇主
不能解雇职工,很多投资人离开中国也是这个原因。
“从华为事件来看,《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操作结果可能与预期事与愿违。
即将实施
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企业实行"严出"政策,对企业的结束劳动关系
的措施设置了重重"关卡",这令劳动关系僵化。
企业必定采取更加严格的"严进"政策应对。
这就使得企业会尽量招有经验的员工,不但初次就业或缺乏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就业更困难,就是已经就业的普通劳动者上升发展空间也将受到限制。
劳动者是分层的,对中上层劳动
者可能是福音,对底层劳动者则可能恰恰相反,甚至是灾难。
”董保华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
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
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董保华认为,《劳动法》本身也是宽进严出的,现在的问题是有没有必要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再度收紧。
劳动力市场就如同一个蓄水池,本来其具有流动性,有进水阀和出水
阀。
但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将出水阀门关闭了,只进不出就会使劳动力市场变成一潭死水。
“立法需要在劳动者、企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是过分向一方倾斜。
我认为立法的平衡点是低标准、广覆盖、严执法,但恰恰现在的立法思路不能保护最普通的劳动者。
”董保华认为,正是由于平衡点倾斜,导致立法的失控,实际上使得中高层劳动者也得不到保护(比如华为事件),更别说保护底层劳动者了。
这使得劳动关系从短期化变得更短期化,并没有实现立法者的稳定劳动关系的意图。
董保华表示,劳动法是以“强资本、弱劳工”作为基本状态来进行研究的,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这样的一种常识,甚至进一步将这一命题演变为劳资对立,对劳动者缺乏更精细的分层研究,则会流于表面,一部原本应该雪中送炭的法律,变成了一部在《劳动法》基础上锦上添花的"贵族法"、"观赏法"。
“我们不能够用一种对立的、此消彼长的理念去起草法律,在当今社会只有共赢才是真赢。
”董保华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2020年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作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就是保护劳动者的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面对各方对《劳动合同法》发出的种种质疑,常凯认为,《劳动合同法》就是保护劳动者的,而不是劳资双方同时都保护,这一点非常明确。
劳动关系是一个双方形式上平等实际上并不平等的关系,劳动者是弱势,法律的作用是扶持弱势达到双方权利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一个基本的主旨就是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具体说来,就是在劳动合同制度当中,要能够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制订实施来保证就业的稳定、职业的安定。
劳方的“宽进严出”是《劳动合同法》的特点,各国劳动立法都是这样,“进来的时候有个就业权的问题,解雇的时候有解雇限制,工人不能随意被解雇,这是基本的要求”。
很明显,中国的立法者开始从部分倾向于西方式人力资源管理模型转向更加重视劳动力市场的监控。
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些都是一些帮助中国公民依法保护自己劳动权利的积极有效途径。
劳动仲裁程序的改革也呈现出专业化和现代化的特点,比如劳动仲裁法庭的实行,先是在深圳试点,然后推广到中国一半以上的省会。
常凯认为,中国短期劳动合同是我们现在劳动合同的一个特点。
劳动力低成本在劳动
力资源充分的中国是一个优势,不能轻易放弃,但是劳动力成本低到什么程度,持续多长
时间,需要认真思考。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中国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将面临重大历史
转型,也就是说,过去我们的低劳动成本竞争思路,不光国内外不允许了,而且法律规定
也不允许了,所以如何建立劳动法制条件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企业转型的一个重要选择。
常凯认为,很多企业担心《劳动合同法》提高了企业的成本,认为是企业的枷锁,其
实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
“《劳动合同法》加大了企业负担的说法是很不公正的,
因为我们原来的成本很低,没有达到适度的成本或者公平的成本,中国经济保持了20多
年高速发展,低劳动成本几乎已经成为主要的竞争手段。
另外,中国加入WTO后,国际经
济贸易和劳工标准必须挂钩;同时,低劳动成本的恶果现在已经显现出来了,比如反倾销、对中国产品质量的质疑等,所以,这种以低劳动成本为竞争手段的现状必须改变。
”
常凯表示,适度提高劳动力成本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加重负担,但是也能够提高企业
的竞争力。
因为成本不是压得越低越好,适度成本可能对于企业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常
凯特意举了两个例子:麦当劳已经宣布9月份全面增加员工工资12%-56%,平均30%;上海
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今年4月份全员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常凯认为,《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企业的发展将有新趋向,整个市场恐怕也面临着
洗牌,谁能适应这一点谁就能有发展,有竞争力,这个严峻的挑战企业应该注意把握。
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企业要有自己的劳动关系战略的构建,与此同时HR要提
出具体的劳动关系战略下的新策略。
这一方面,对于众多企业来说都是薄弱点甚至空白点,这也是它们感到压力的原因之一。
但这种压力,恰恰应该成为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管理水
平的契机。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