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已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请贵中心协助办理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住房补贴账户余额)转移。并将款项划转至以下账户:
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转入单位住房补贴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
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行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单位签章
(业务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人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信息属实,并委托贵中心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余额转至该账户。
申请人(签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各一份
海盐县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开户确认单

调入单位名称调入单位 Nhomakorabea编号
转移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工帐号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款项请转入以下银行专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管理中心经办人(签章):
管理中心盖章(业务章)
年月日
本人已在
(转入地管理中心名称)
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现委托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盐县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余额转帐至上述帐户。
申请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本地职工调往嘉兴以外的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向转入地管理中心递交此表,并回复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盐县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1、《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4、新单位工作证明。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1、《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5、新单位工作证明。
提示:▲为方便操作,职工集体调入同一个单位的,可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集体转移清单》和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再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转移到新单位后,按新单位的汇缴比例、汇缴额进行汇缴,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职工本市转移的,接收单位在《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上填写调入;从其他城市转入本市的,接收单位凭《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办理新开户,并把转移过来的资金以补缴形式汇缴,此种补缴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三、为职工开具转移证明当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要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可凭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参见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李秀琴同志于1991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建设局绿化办副主任,入党,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园林绿化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现将该同志的主要事迹叙述如下:注重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个人素质逐步提高。
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特别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该同志按照局党总支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做到了“五个带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努力把自己锻炼成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
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情况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已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请贵中心协助办理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住房补贴账户余额)转移。并将款项划转至以下账户:
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20101121781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转入单位住房补贴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收款账号(补贴):
收款人: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公积金):
收款账号(补贴):
收款银行:中国建行南京大行宫支行
收款银行行号:105301000304
住房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金管理中心转入单位签章
(业务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收款人填写单位名称,收款账号填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账号,在办理转账业务时,用途栏备注住房公积金、职工姓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等信息
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doc

集体转移清单》和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填写相对应的总人数和合计金额),再办理转移
手续。
▲职工转移到新单位后,按新单位的汇缴比例、汇缴额进行汇缴,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职工本市转移的,接收单位在《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上填写调入;从其他城市转入本市的,接收单位凭《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办理新开户,并把转移过来的资金以补缴形式汇缴,此种补缴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三、为职工开具转移证明(用于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使用)
当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要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可凭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参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样本)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或镇区办事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
在单位为职工代办开具转移证明时,应提供单位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如经办人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则必须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提示:▲为方便操作,单位职工集体(3人以上)从相同地方公积金中心调出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含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四、特殊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娶转移、账户信息变更的程序
职工所在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因改制、解散、合并等原因无法为缴存人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娶转移证明及进行公积金账户开户信息变更的,由职工本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或镇区办事处提出申请,中心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办事窗口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如无开户单位或第三者对此存在异议,可由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相关提娶转移或账户变更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