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XX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物资监察与物资纪律

第四章物资管理人员培训

第五章物资计划管理

第六章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第七章物资仓库管理

第一节物资仓库设施

第二节物资验收

第三节物资保管

第四节物资发放

第五节物资装卸搬运

第六节仓储安全

第八章物资管理过程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管理

第九章工地物资管理

第一节定额管理

第二节专项物资管理

第三节工地物资核算管理

第四节协作队伍的物资管理

第五节文明工地管理

第十章物资节约管理

第十一章物资统计管理

第十二章物资管理检查评比与奖励

第十三章附则

附件:物资部门单据、表格、帐卡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公司各单位物资部门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物资监察、统计、培训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物资供应管理符合工程质量、社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结合XX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标准,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为公司施工、生产、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公司物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即全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由公司物资管理部统一领导,采购、仓储、消耗、使用和核算根据分工和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第四条物资管理是公司职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资管理的核心任务是:以满足施工进度需求、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为前提,以加强过程控制为手段,以节约料费支出降低工程成本为目的,努力创造物资管理效益,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努力。

第五条本办法由XX公司物资管理部制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物资管理部,是公司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总体负责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物资管理政策和法规,编制、修订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对公司项目工程队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推动物资管理工作的持续

改进。

三、参与公司各项目的主要物资招标采购、竟价采购活动;根据项目上报的供方评审资料,审定并发布物资合格供方名单,并对其主要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监管。

四、参与公司成本管理和工程项目评估工作,并对重点项目的现场物耗情况及材料成本核算进行监督。

五、收集工程项目单项工程物资核销资料,为企业编制、修订物资消耗定额和能源消耗定额提供基础资料。

六、收集并定期公布供应商及主要物资资源、价格信息,新材料应用信息,为实施物资采购和投标报价提供可参考依据。

七、定期搜集、整理、分析基层物资上报的资料及各类报表,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局物资管理部。

八、掌握物资人员分布情况,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提出专业人员配置建议。

九、组织实施公司内物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参与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调查和收尾工作,掌握物资资源情况,拟定物资管理方案。

十一、负责公司内主要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计划审批、合理调配、采购控制、监督保管及报废等管理工作,减少重复购置。

十二、开展物资管理评比工作,并对好的物资管理经验和成果及时进行推广应用。

十三、确定公司物资管理活动中重要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风险,并对实施过程指导监控。

十四、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能源消耗实施监控。

十五、配合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做好与物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十六、负责与局物资管理部进行业务与专业沟通。

十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第七条公司在工程项目设物资室,物资室设主任、采购员、管库员各一人,其职责分别如下:

一、项目物资管理室职责:

1、贯彻执行XX公司各项物资管理规定。

2、负责与建设单位及相关方的专业沟通,按建设单位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3、负责收集项目主要物资资源及价格信息,在公司物资管理部指导下开展本项目甲控及大宗物资的招标和竟价采购活动。当业主不供应主要材料时,要与公司物资管理部积极联系沟通,在充分调查市场的基础上在公司物资管理部指导下进行招标采购。

4、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和工程进度,在工程部门配合下,及时提报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确保施工用料的及时供应。

5、及时做好材料结算和价差清算工作,收集掌握项目工程用料的相关信息和数据,配合预算部门开展材差的调差索赔工作和内部预算编制工作。

6、根据项目技术部门提供的主要物资总需用量核算表建立分工号物资供应、消耗台帐,实施总量控制和分阶段用量控制;定期开展物资成本分析,确保“量控”目标的实现,降低物耗水平。

7、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标识、保管、发放和核销工作。

8、在公司物资管理部组织下,收集并审查供方资质条件,建立本项目合格供方名单,并报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查备案。

9、负责优化物资采购方案并定期公布物资采购单价,做到公开、透明并虚心接受领导及群众监督,对领导和群众提出的合理方案要积极采纳,确保价控目标的实现。

10、负责识别本项目物资管理过程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并针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制定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11、负责本单位周转料的申请、使用、维护、保养、退库等工作。

12、及时填写物资业务单据,根据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对现场主要物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有效性标识。

13、负责本项目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利用工作。

14、负责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求提报的物资统计表和相关信息资料。

15、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二、项目物资室主任职责:

1、负责项目物资的全面管理工作,对项目物资工作进行系统化、程序化管理。

2、负责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周转材料小型机具采购(租赁)/申请计划”

的编制、审批程序及上报。

3、负责建立《单项工程物资供应台帐》,根据《单项工程物资供应台帐》控制主要材料供应情况。对主要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

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物资供方的资质进行评审,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公司物资部审批。

5、负责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议价及竞价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过程控制。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及上报。

6、负责每月对主要物资的收入、消耗与库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周转性材料、小型机具的摊销。

7、负责为每月的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提供详实的物资统计数据及书面分析说明,对分析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8、负责与物资部门相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管理规程、预案的编制及作业程序的实施、控制工作。

9、负责向上级物资主管部门填报各种资料。

10、负责物资部门所有的对外协调的联系工作。

三、项目物资室材料员(采购员)职责

1、在项目物资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工程用料具体采购过程的实施。

2、负责物资供方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提报物资室主任,协助物资室主任进行物资供方评审工作。

3、及时进行物资市场调查,掌握物资资源信息及价格信息,为物资招标采购、议价及竞价采购工作提供详细资料。

4、按照“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实施物资采购,严禁无计划采购。采购应坚持就地就近、货比三家的原则,严禁高于市场价采购。

5、对物资供方供应过程进行监督,发现供方提供不合格品或有其它违规操作现象时,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从其处采购。

6、负责定期对物资采购信息及采购价格进行公示。

7、协助管库员做好物资标识及送检工作。

8、协助物资室主任做好其它物资业务联系工作。

四、项目物资室材料员(管库员)职责:

1、在项目物资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工程用料的收、发、保管、存放、标识和送检工作,并协助物资室主任做好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2、按“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和“十条标准”保管物资,做到“四懂、三会、十过硬”,仓库计量检测器具符合标准,消防设备齐全,状态良好,并能正确使用。

3、建立健全库存材料收、发、存台帐,周转材料小型机具台帐,集体和个人低值易耗品及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卡片。收发料凭证齐全,帐、卡、物资金相符,无帐外物资及霉烂、变质、数量亏损等现象发生。

4、按规定时间和标准验收入库物资,并做好记录,发现数量、质量、规格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仓库物资实行按性质分类、按顺序入架保管,堆码整齐合理,料签齐全,标志明显,成行成线,坚持月终盘点,循环自点,每次点查有纪录。做到仓库文明整洁。

5、工地大堆料、大宗材料存放场地规划布局合理,堆码整齐,易于清查盘点。水泥保管要下垫上盖、防雨防潮,库外排水畅通,不同品种规格不得混存,先到先发,防止结硬变质。火工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储存保管,安全措施完善,制度健全。

6、严格领发料制度及手续,执行工号限额领发料和交旧领新、丢失赔偿、工具备品鉴定报废制度。做好废旧物资、空容器包装物、废钢铁等回收利用及处理工作。

7、根据工程需求和储备定额合理储备物资,及时分析掌握库存动态,及时报告多余积压和消耗情况,为编制物资申请(采购)计划提供正确的依据。

8、遵守物资纪律,廉洁奉公。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9、准确及时提供各类统计资料和上报有关报表。

第三章物资监察与物资纪律

第八条物资监察是指物资监察人员在公司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制度,对有关物资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物资监察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物资纪律,应对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各环节实施监控。

第十条公司物资管理部在履行物资管理职责的同时履行监察职责,负责公司物资监察事宜;监察人员由公司行政监察部和物资管理部共同推荐,由公司领导选定,由行政监察部牵头组织对本单位的物资管理过程实施监察。

第十一条物资监察人员职责:

一、对本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物资监察工作。

二、检查有无违反国家有关物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物资纪律的行为;参与有关重大物资案件的调查。

三、对物资采购、购销合同、验收、保管、贬值报废及资金运用等进行监察。

四、对监察时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群众举报的有关物资方面问题,应逐件落实,及时向本单位监察、审计部门通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落实及查处。

第十二条物资监察人员的职权:物资监察人员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处分权。有权调阅与物资工作有关的文件,审查有关帐项、凭证和技术资料;有权调阅存储在计算机内的有关数据;有权参加与物资工作有关的会议、活动;有权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口头或书面情况;有权建议有关部门通报物资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的事项,表扬遵章守纪和自觉维护物资供应秩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物资监察内容:

一、物资管理、采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二、采购部门和人员超职权范围采购。

三、不按招标采购程序和询价制度要求,采购质次价高物资造成质量事故和加大工程成本的事件。

四、人为造成物资积压、损失和浪费。

五、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流失、被盗、变质、腐烂损坏。

六、不按规定程序对剩余材料及工程结余料进行处理。

七、对统计数据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行为。

八、在物资经营活动中损害企业信誉、违反合同要求、为个人利益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物资监察人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每年进行一次物资监察活动,并主动与同级纪委、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加强协作与配合。

第十五条物资监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

物资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规定

一规章制度

1未拥有或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章制度

限期制定、完善

2有拒不执行企业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的事件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交流并宣传有关规定。如仍不执行,向上级领导报告或通报批评。

二采购管理

1主要物资及重要、大宗物资未按招标办法和

询价制度实施采购

要求当场说明原因,并检查采购价格。

2物资部门违反采购权限规定,随意越权采购限期整改,并检查采购价格。

3非物资部门或人员介入物资采购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跟踪处理结果。

4采购过程中发生回扣如能主动如数上交或直接冲减采购成本者,应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奖励条款);对于收受回扣者,应追回并给予行政处罚;对于索取回扣者,给予纪律处分、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对已发生的违规采购、违纪现象,未按规定

进行处理

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6由于工作失误,采购的物资存在质量问题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给予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损失额的

10~50%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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