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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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模板】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模板】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要求,结合长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山水魅力新城”的总体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全区推进“1+654”体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完善和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二、主要任务(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职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推进行政组织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理顺区政府与政府组成部门之间的事权关系,推进各部门事权规范化;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控制有力、运转高效的政府事权纵向横向配置与运行机制。

2、优化环境,建服务政府。

大力推行落实“零跑腿”和“只需跑一次”改革,积极为企业提供“店小二”式便捷服务,努力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投资建设”等所有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梳理规范,依法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上级下放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服务大厅,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3、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以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为核心内容,编制区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在政务网站予以公示。

编制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对职权运行各环节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解读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解读

2.服务型政府
►按照传统自然法思想,政府的权力
来源于人民的让渡。正是人民将自 身权利的一部分让与政府以更好地 保障人民自由和权利,政府的存在 才具有了正当性。因此,行政权的 宗旨就是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
3.诚信政府
►法治表征着某种社会秩序。在这一秩序
下,政府负有维护的责任而不得任意破 坏。由于行政权被滥用的几率非常大, 政府很可能挣脱法律的牢笼,对相对稳 定的社会秩序构成威胁。政府应当比其 他任何法律主体都更加珍视自己的信用, 积极履行行政行为中所蕴含的义务和责 任。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之二
民主化程度: 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决策机制,确保改革决策与立法决 策的统一。 二是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改革立法起草机 制,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 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反映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 意愿。 四是扩大公众参与实现民主立法。 五是建立政府立法争议协调制度,增强法制机构主 导性和协调性。 六是建立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社会风险评估 制度和后评估制度。
(三)在依法行政上存在的问题之二
► 3.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不作为乱作为、滥执
法、粗暴执法,执法不讲程序、不讲原则,不给好处 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失职渎职等现象在一些地 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消极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 ► 4.一些地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推委塞责, 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小问题、小矛盾演变为群体性 事件、恶性事件大问题信访不信法,群体事件,一些 地方解决纠纷不力,有的方式简单粗暴,侵犯人权, 有的花钱买平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 决。“信访、不信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 府建设的意见》解读
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授权新华社 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 见》引起舆论的普遍关注。在“十二 五”规划宏图绘就、经济社会发展面 临转型的节点上出台这样一份重要文 件,其意义非同寻常。

河池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河池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河池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河政发[2010]60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10〕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要求和目标(一)基本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意见》要求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起来,把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坚持“三个有机统一”: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与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通过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与以人为本的有机统一,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关心和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使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相协调、相适应。

(二)基本目标。

经过“十二五”期间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市、县政府层面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完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基本落实,文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显著提升。

--行政执法规范基本到位,执法的效率和社会效果显著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基本健全,公开的力度和层次显著提升。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4•【字号】台市委[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台市委[2006]8号2006年7月24日)中共台州市委根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总结台州民主法制建设长期实践经验,全面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台州法治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制定如下意见:一、台州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台州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台州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建设“法治浙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加快推进台州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市委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民主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台州法治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前,台州正处于大转型、大投入、大调整、大发展的重要时期。

这一时期既是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

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日益增强,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加强台州法治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省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具体行动,对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社会”建设、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台州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完备、人民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法治社会,使法治建设整体上走在全省前列,为推进台州“两个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平安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平安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平安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平安法治建设意味着在国家法律框架下,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和人民安全感。

以下是一些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监控、报警、消防等设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应加强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2.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应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法律执行力度,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使法律得以有效地执行。

3. 深化公安改革: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应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综合执法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应加强公安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4. 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

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化体系,完善信息化应急处理机制,提高信息化治理能力。

5. 强化公民意识:公民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应强化公民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和依法行事的自觉性。

同时,应
加强公民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之,平安法治建设需要政府、公安机关、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共同努力,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公民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和美好的社会。

公司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法治建设是企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经济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关于公司法治建设的一些建议和意见:1. 加强公司法律意识。

公司应该加强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规范企业内部运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 加强合同管理。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执行。

4.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督和约束。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应该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盗窃行为。

6. 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公司应该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及时了解和应对法律风险,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

7. 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

公司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

8. 建立公司法律顾问制度。

公司应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保障公司合法运营。

9. 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合作。

公司应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合作,了解政府的法律政策和法规要求,与政府共同推动公司法治建设。

10.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规章制度。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权责和行为规范,规范企业内部各项经营活动。

以上是关于公司法治建设的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可以对企业进行合法经营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通过加强公司法治建设,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津政发[2010]57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机构。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区县、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依法行政领导责任。

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各区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三)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法制讲座计划。

市公务员管理部门每年要制定公务员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计划,在3年内对全体公务员轮训一遍。

各级行政机关也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日常培训工作,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四)强化依法行政水平与能力考察。

公司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加强公司法治建设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公司法治建设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公司的合法经营提供保障。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公司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

这需要加强对公司法律法规的研究,及时修订和制定适应时代需求的法律法规,并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确保企业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加强公司内部法治建设。

公司内部法治建设是公司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保障公司合法运营的重要保障。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法规制度,明确权责关系,规范运营行为,提高公司的内部规范性和规范性。

同时,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经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健全公司法治监管体系。

公司法治建设需要一个健全的监管体系来保障。

监管体系应当加强对公司合法经营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法经营和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

同时,建立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明确各方权责,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和问责。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对于公司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应当加强与国际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公司法治水平。

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和违法行为,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公司的合法利益。

最后,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公司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公司法治建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公司法治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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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意见为了提高全局执法水平,加强公安局法制建设,结合我局具体实际情况,现制定林口林业地区公安局法制建设工作意见。

(一)坚持立警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局党组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3、全面推进综合执法考评,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合法、便捷,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5、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6、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公众查询方便快捷。

7、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突发质量安全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1、全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依法管理,法制、纪检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3、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杜绝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3、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村、送法下企业活动,利用“3·15”、“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向社会广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

确保“四个不发生”:(一)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二)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四)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中华副组长:惠通成员:胡光华、许平、张平、李绍磊、刘迪、李平李艳、汪可局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惠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学习为切实加强质监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今年我局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明确学习内容。

以质监系统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

二是明确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局干部职工。

三是明确培训方式。

全局开展以自学和集中培训为主的法制教育学习活动,利用每周三学习日及执法人员每周五例会开展“人人上讲台”、“我上讲台一小时“学习活动。

四是严格考试考核。

在实行签到制度的基础上,培训过程中,将根据培训进度适时组织阶段性考试。

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

将各单位参加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是全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小时。

(三)依法行政规范1、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

依法明确和公布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

进一步完善行政主体和人员资格制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资格确认程序、执法证件管理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绩效评估、满意测评等方式,对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2、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建立行政制度、行政规划、行政奖励等制度,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进一步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互动式执法。

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把执法监督渗透到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

加强行政执法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

强化举报处理、检查记录、发现违法行为报告制度。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结合行风建设,要求每个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的八个禁止,省质监局的六项禁令,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具体执法工作严格按《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要求开展立案、调查取证、查封扣押、案件审理、处罚告知送达及执行工作。

法制部门从涉嫌违法立案查处阶段就开展法制监督工作,防止立案随意性,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建立案件承办人负责制度,案件办理完结后制订案件调查终结书和案件办理报批书,所有一般程序的行政违法案件,都按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要求三人以上案审会成员审理形成一致意见或采纳多数意见后进行处罚告知、处罚决定送达,确保行政处罚公正恰当。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权限、方式、文书格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对调查取证的主体、手段、方式和程序等进行细化。

严格执行案件集体审理、行政案件听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度。

进一步细化、完善程序性规定,特别是与行政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应依法建立起规范、严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

(四)加强行政许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1、优化行政许可服务。

着力于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理环节,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和质量,及时将质检工作的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期限等八公开的资料,通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网站及媒体和办公场所进行公示。

探索出在现行法律下依法规范、更加高效、更加便民的审批流程,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人民。

2、加强集中审批制。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优化办事流程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在县政府成立的行政审批大厅开展工作。

3、加强对行政许可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检查指导。

为更好地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局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行政许可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明确职能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注重配合,提高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服务质量,方便办事群众。

及时制订行政许可监督制度,每季度对行政许可件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台了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制度,使行政审批的流程、文书、档案的制作更趋简洁规范。

每年还组织人员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提高全局行政许可规范办理的水平。

4、完善效能追究制。

进一步强化一次性告知服务制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监督制,切实在工作中方便群众一次性把事办完,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制度不力、发生推委、扯皮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业务不熟,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将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待岗、调整岗。

(五)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1、严格依法进行行政检查。

所有行政检查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法定依据,不得进入管理相对人场所进行任何行政检查。

2、严格依程序进行行政检查。

实施行政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检验、检定员证,其中技术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还需出具任务书、介绍信。

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记录检查情况并制作检查记录。

除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其他已有全省统一检查文书的外,其他行政检查均应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记明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对象、检查过程、在场人员等,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相对人签字后归档,相对人拒不签字的应注明情况。

3、充分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行政检查实行事先告知制度。

除事先告知可能导致检查无效的情况外,应当在行政检查前向相对人发出《行政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时间、事项、依据、内容等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检查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行政相对人认为检查人员与本次行政检查工作有利害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行政检查的情形的,可以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行政检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相对人意见及陈述申辩,并如实记录在案。

每个行政案件办理完毕后,局纪检、法制部门对每个案件进行回访。

4、对行政检查的监督及责任追究。

局监察室和业务主管机构加强对行政检查的监督,依据职责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纪、不当的检查行为。

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要求追究相关责任:1、无法定依据实施检查的;2、不按计划安排或者不经批准擅自进行行政检查的;3、不按法定程序、时限实施检查的;4、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导致出现危害后果的;5、在行政检查中办理签订有偿服务协议、接受相对人吃请、收受礼品的;6、因行政检查不合法而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7、违反规定损害被检查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8、其他行政检查违法违纪行为。

(六)加大打假扫劣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积极推动小作坊的整合。

二是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生产行为。

三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将巡查等日常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一是把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工作作为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攻方向。

二是以乡镇天然气供气站、各类气体充装等行业和领域安全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了这些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3、开展十八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一是落实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签订了《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二是重点产品企业质量档案全面建立。

对家具、涂料、电线电缆、人造板等十一类重点产品建立《小型企业质量档案》。

三是绘制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网络监管图》对重点产品实施了动态监管。

四是结合巡查和举报加大无证产品查处力度。

五是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实行一厂一策,分类指导。

4、集中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检查。

结合春耕与秋播,重点检查了县境内农肥、农药、农膜、农用机械生产、销售企业;对农资产品集散地进行了清查,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对农资产品建立进出台帐,以清楚流向,有效遏制了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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