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11-501-2016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北京地方标准《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3.0.5 验算地基变形及桩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或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相应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5.2.1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2 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3 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6.4.3 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性质和地质条件等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拟建场地位置及建筑物概况;2 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规范、标准;3 勘察方法和工作量;4 地形、地貌、地质构造;5 地层岩性及其分布特征;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7 勘察场地所在区域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划分场地类别、岩土地震稳定性和地基土液化评价;8 场地稳定性及不良地质作用评价;9 岩土参数的统计、分析和选用;10 土、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11 建议的地基基础方案(包括论证分析)及设计、施工所需的计算参数;7.1.1 建议修改为:7.1.1 地基基础设计应保证建筑物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的稳定性,满足耐久性要求,同时使地基变形不超过地基变形允许值。
7.1.2 天然地基的勘察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工作:1 根据地基与建筑条件,提出合理的地基承载力。
必要时进行地基变形和稳定性评价;2 当地基的不均匀性和荷载的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刚度之间的适应程度,并提出适宜的地基基础方案与相关问题的建议;3 考虑基础设计、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4 评价场地和地基土的地震工程特性,包括场地地段划分、场地类别、土的液化、场地的地震稳定性;5 对地下室的防水和建筑物的抗浮进行评价。
7.2.2 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再生水结构说明书

结构设计说明书本图册为北京市通州新城张采路(通胡路~潞苑北大街)再生水工程施工图。
结构专业的主要设计内容为再生水管道及其附件井的结构设计、管基及回填土设计、支墩设计等内容。
1.设计标准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设计使用年限:50年;管道的重要性系数γ0=1.0,钢管(DN400)最大竖向变形≤3.0%D0,球墨铸铁管道最大竖向变形:W max≤2.0%D0(≥DN300)、W max≤1.9%D0(DN200)、W max ≤1.55%D0(DN150)、W max≤1.05%D0(DN100)。
环境类别:二b;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2.设计依据2.1《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2.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2.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2.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5《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2.6《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2.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2008);2.9《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铸铁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 142:2002);2.10《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 141:2002);2.11《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预制混凝土圆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3:2002);2.12《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2.13《给水排水工作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 246:2008);2.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2.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2.16《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11-501-2009);2.17《北京市通州新城张采路(通胡路~潞苑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11年5月。
(完整版)DBJ11-501-2016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1 总则1.0.1为了在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提高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基勘察。
工作中应广泛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建筑经验,针对工程特点、任务要求和岩土工程条件,切实做到精心勘察,提出完整可靠、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勘察工作应包括参与地基基础方案实施的过程。
1.0.4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的原则。
设计时应依据勘察成果,结合结构特点、使用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条件、材料情况、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切实做到精心设计,以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0.5 本规范中未列入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footing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勘察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foundation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即详细勘察),其目的是解决地基基础方案有关实际问题。
2.1.4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standard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在测试、试验的基础上,对应荷载效应为标准组合并按照变形控制的地基设计原则所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值。
2.1.5抗浮设防水位groundwater level for prevention of up-floating抗浮评价计算所需要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设计水位。
2.1.6新近沉积土recently deposited soil第四纪全新世(Q4)中、晚期形成的土,一般呈欠压密状态、强度低、常含有人类文化活动产物(如砖瓦片、木炭渣、陶瓷片等物)和较多的有机质与螺壳、蚌壳等。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6年标字第8号(总第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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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名 称 】 预 拌砂浆 清 洁 生 产 技术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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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性 质】 推 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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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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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草 单位 】 北 京 建 筑 材 料 科 学 研 究 总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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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 单位】 北 京 市住 房 保 障 办 公室
84
、
中
社科 北京 城 乡 规划设计研究 院
(
)
、
中 国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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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 设 计 院 有 限公 司
【
归
口
单 位】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北 京 市地 方 标 准 公 告
2 01 6
年标 字 第
8
号
(
总 第
1 9 1
号
)
以下
6
项北京 市 地方标 准经北京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 批准
、
,
北
京 市 质量 技 术监 督 局 北京 市住 房 和城
予 以 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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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委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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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发布 现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2.19
•【字号】京建发〔2016〕59号
•【施行日期】2016.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
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的要求,由北京测绘学会主编的《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446-2015,代替《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DB11/T 446-2007,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测绘学会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
北京市建筑工程地方标准(现行有效目录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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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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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30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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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30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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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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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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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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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
2007.3.15
DB11/T461-2010
DB11T363-2016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DB11/T 363-2016备案号:49603-2016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ofbuilding engineering2016-04-27发布2016-08-01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ofbuilding engineering编号:DB11/T 363-2016备案号:49603-2016主编部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 2016年8月1日201×北京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 363-2006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
本次修订对原规程内容主要做了以下修改:1对主要章节进行了调整。
在原规程基础上增加了“3 基本规定”、“4 投标施工组织设计”、“7 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8 技术交底”四章。
2删除了原规程中“施工组织纲要”的术语和要求。
将原规程中“施工组织纲要”表述为“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与现行国家标准协调一致。
补充完善了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及编制要求。
北京市地方标准D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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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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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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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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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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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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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为了在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提高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基勘察。
工作中应广泛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建筑经验,针对工程特点、任务要求和岩土工程条件,切实做到精心勘察,提出完整可靠、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勘察工作应包括参与地基基础方案实施的过程。
1.0.4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的原则。
设计时应依据勘察成果,结合结构特点、使用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条件、材料情况、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切实做到精心设计,以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0.5 本规范中未列入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footing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勘察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foundation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即详细勘察),其目的是解决地基基础方案有关实际问题。
2.1.4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standard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在测试、试验的基础上,对应荷载效应为标准组合并按照变形控制的地基设计原则所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值。
2.1.5抗浮设防水位groundwater level for prevention of up-floating抗浮评价计算所需要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设计水位。
2.1.6新近沉积土recently deposited soil第四纪全新世(Q4)中、晚期形成的土,一般呈欠压密状态、强度低、常含有人类文化活动产物(如砖瓦片、木炭渣、陶瓷片等物)和较多的有机质与螺壳、蚌壳等。
2.1.7勘探点exploratory point 进行钻探(钻探成孔)和挖掘探槽、探井,以及进行原位测试、现场试验的点位。
2.1.8控制性勘探孔control borehole为查明地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而布置的钻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软弱下卧层验算和地基变形计算的要求,并在钻孔内进行取土、原位测试或其他试验。
2.1.9 一般性勘探孔detective borehole为查明地基岩土层的空间分布而布置的钻孔,钻孔深度应满足查明软弱下卧层分布和地基变形深度范围主要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的要求,通常只进行地层鉴别,必要时可在钻孔内进行取土、原位测试或其他试验。
2.1.10协同作用分析interaction analysis根据静力平衡和变形协调条件,采用经过验证的地基土本构模型和基础与上部结构模型,建立和求解反映整个系统相互作用的方程,用以计算变形和内力。
2.1.11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ettlement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地基变形控制值。
2.1.12扩展基础spread footing 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oting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等材料组成的,基础边线在基础刚性扩散角之内,不需配置钢筋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4配筋扩展基础reinforced spread footing由混凝土材料组成的,基础边线在基础刚性扩散角之外且需要配置钢筋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5沉降后浇带post-cast strip for settlement controlling为了减少基础之间的差异沉降对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影响而设置的施工后期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施工预留带。
2.1.16土岩混合地基soil-rock combined subgrade 在主要受力层范围内,由土和岩石组成的地基。
2.1.17现场检验in-situ inspection 在现场采用一定手段,对勘察成果或设计、施工措施的效果进行核查。
2.1.18现场监测in-situ monitoring在现场对岩土性状和地下水的变化、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
2.2 符号A —— 基础底面(或压板)面积;A P —— 桩端面积; a —— 压缩系数; b —— 基础底面宽度; b 0—— 基础顶面的砌体宽度或柱脚宽度;C c —— 压缩指数; C N —— 有效覆盖压力校正系数;c —— 粘聚力;c u —— 十字板剪切强度; D r ——砂土的相对密实度; D p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d —— ①基础埋置深度;②桩身直径;d ext ——外墙基础埋置深度; d int —— 内墙基础埋置深度;E a —— 主动土压力;E rs —— 回弹再压缩模量;E s —— 压缩模量;s E ——压缩模量当量值;e —— 孔隙比;F —— 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 F s ——①抗滑稳定安全系数;②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 f a —— 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f aE —— 调整后的地基抗震承载力;f ka ——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 rk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 u —— 地基承载力极限值; G k ——①基础自重与基础上的土重之和;②桩基础承台自重及承台上的土重之和;H —— 作用于基础底面的水平推力; H g —— 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H 0—— 基础高度;h 0——有效高度;I L —— 液性指数;I LE ——液化指数;I P——塑性指数;K a——主动土压力系数;k0.08——压板面积为50cm×50cm的载荷试验,当沉降量为1cm时的附加压力(简称下沉1cm时的附加压力);k——实际基础沉降量为1cm时的附加压力;bM——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M c——倾覆力矩;M R——抗滑力矩;M s——滑动力矩;M x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重心的x轴的力矩;M y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重心的y轴的力矩;m——面积置换率;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校正值;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修正值;N cr——液化判别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临界值;N0——液化判别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基准值;p 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p0——①相应于荷载准永久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②标准宽度基础的附加压力;p0j——对应于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桩端平面处的附加压力;p cr——平板载荷试验1gp −1gs 曲线的折点压力;p j —— 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基础底面地基土单位面积净反力设计值(不含基础自重及其上土重); p z —— 土的自重压力; p cz —— 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重压力; p kmax ——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处昀大压力值; p s —— 比贯入阻力; q p —— 桩端阻力标准值; q s —— 桩侧阻力标准值; R H —— 单桩水平承载力标准值; R V —— 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 S r ——土的饱和度; s ——地基昀终沉降量; s ′ —— 施工期间(主体结构完工阶段)平均沉降量; s c —— ①按分层总和法计算的地基沉降量;②按分层总和法计算的桩基沉降量; s max —— 长期昀大沉降量;u p —— 桩身横截面周长; v p —— 压缩(纵波)波速; v s —— 剪切(横波)波速; v se —— 等效剪切波速; W u —— 土中有机质含量; w —— 土的天然含水量; w L —— 液限; w P —— 塑限;α —— ①地基附加应力系数;②地震影响系数;− α —— 地基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β —— ①地基不均匀系数界限值;②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 βs —— 后注浆侧阻力增强系数;βp —— 后注浆端阻力增强系数;γ —— 土的重力密度(重度);δ —— 变异系数;η —— 桩端阻修正系数;ηb —— 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ηd —— 基础深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λc —— 压实系数;t λ —— 时间下沉系数; ν —— 泊松比;ρ —— 土的密度;σ 3 —— 基础底面以下平均初始有效侧向应力;v σ ′ —— 有效覆盖压力; τe —— 粘性土和粉土的等效抗剪强度; φ —— 内摩擦角;ψps —— 桩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ψp —— 大直径桩端阻尺寸效应系数;ψs 、ψ Z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ψsi —— 大直径桩侧阻尺寸效应系数;3 基本规定3.0.1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可按表 3.0.1选用。
表 3.0.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位应进行相应基坑、基槽的现场检验。
3.0.3 所有建筑的地基均应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一级的建筑物或荷载条件复杂及对地基变形有较高要求的其他建筑,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当地下水位较高,建筑存在上浮可能时,应进行抗浮验算;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3.0.4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和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底面或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或单桩承载力标准值。
3.0.5 验算地基变形及桩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或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相应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0.6 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均为1.0。
3.0.7 计算基础构件的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其中,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基本组合可取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值乘以1.30的系数。
3.0.8地基基础的勘察设计,应注意岩土的不均匀性,注意测定参数与原型性状之间的差异,以及岩土随时间、环境和施工而发生的变化。
岩土的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应按工程地质单元逐层统计其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统计方法应按本规范第6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