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二女户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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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政策申请书

农村独生子女政策申请书

您好!我是XX村的一名村民,名叫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

我谨以此申请书,向您申请农村独生子女政策的相关补贴。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为了更好地履行家庭责任,保障子女健康成长,我们夫妻双方一直致力于为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此,我向贵镇人民政府申请以下补贴:一、独生子女保健费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每月不低于20元的保健费。

由于我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每月的生活开支较大,这笔保健费对于我们来说具有重要的经济支持作用。

因此,我恳请贵镇人民政府为我家庭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养老保险补贴我了解到,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父母可按养老保险最低标准补贴,缴纳新农合,费用降低1/3。

考虑到我家庭年事已高,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养老保障较为困难。

因此,我恳请贵镇人民政府为我家庭提供养老保险补贴,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

三、父母补贴根据我国政策,农村一女户父母年满55周岁,一男户、二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每月补贴不低于100元。

我已年满55周岁,恳请贵镇人民政府为我发放父母补贴,以保障我晚年的基本生活。

四、退休补助我已退休,但退休金较低,生活压力较大。

根据我国政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每月发放补助,标准为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

因此,我恳请贵镇人民政府为我发放退休补助,提高我的生活水平。

五、独生子女教育补贴为了保障子女的教育权益,我国政府设立了独生子女教育补贴政策。

我恳请贵镇人民政府为我家庭申请独生子女教育补贴,减轻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综上所述,我家庭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在此,我恳请贵镇人民政府审批我家庭的农村独生子女政策补贴申请,以保障我家庭的基本生活,让子女更好地成长。

敬请审阅,期待您的批准!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
考生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加分理由
所在学校班级
户籍
.乡镇村
联系电话
考生父母情况
父亲姓名
户籍
职业
生育状况
现有子女(含抱养)
母亲姓名
节育状况
乡镇初审意见
计生协专职 公章
副会长(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分管教育 公章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意见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名单审批汇总表
县(区)填表人(签名)年 月 日
报名序号
考生
姓名
年龄(岁)
性别
加分理由
户籍(乡、村)
所在学校班级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县区计生协 县中招办委办公室设区市计生协设区市中招委
办公室(盖章)(盖章) 办公室(盖章)办公室(盖章)
计生协办公室 公章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中招委办公室 公章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设区市审批意见
计生协办公室 公章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中招委办公室 公章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县(区)年 月 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留县计生协办公室备查,一份留中招委办公室作加分依据。
2、“加分理由”的填写,考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二女户”或独生子女”。

二0一六年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名单审批汇总表(城区)

二0一六年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名单审批汇总表(城区)

男 农村独生子女 男 农村独生子女 女 农村二女户 男 女 农村独生子 女户 二女不再生
湖坊镇进顺村 湖坊镇进顺村 樟树市洲上乡逢中村 银三角管理处付林村 塘南镇梓溪村 蛟桥镇范家村
第二十七中学初三(6)班 第二十八中学初三(9)班 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初三(11)班 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初三(3)班 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初三(2)班 南昌市二十八中初三(2)班 南昌二十八中学初三(6)班 南昌二十八中3(4) 南昌二十八中3(13) 昌北一中九年级(6)班 昌北一中九年级(4)班 昌东一中九(3)班 昌东二中九(4)班 昌南实验学校九(一)班 广南学校九(1)班 南昌市广南学校初三(4)班 红谷滩实验学校九(6)班 南昌市红谷滩实验学校九(6)班 南昌宏宇学校3(5) 南昌宏宇学校初三(3)班 洪都中学九(7)班 洪都中学初三(5)班 洪都中学初三(5)班 洪都中学初三(8)班 洪都中学初三(5)班 湖坊学校初三(3)班 湖坊学校初三(6)班 湖坊学校初三(4)班
邓俊杰 刘诗雨 艾奕靖 李桂英 孙小红 熊昱 李柏汝 刘志坚 罗 妍 熊子康 戴诗雨 陈思羽 艾天赐 胡志坤 夏欣宇 朱峰 万志伟 杨雨茜 周桐欣 吴有财 倪佳 徐翌逸 万子豪 谢嘉伟 刘剑 罗宁
15 15 15 17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4 15 15 15 15 16 15 1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16010630210703 16010630210715 16010630210801 16010530110210 16010331110721 16010331110834 16010331110312 16010331110318 16010331110524 16010331110332 16010331110203 16010331110602 16010130310301 16010130310108 16010630110432 16010630110753 16010330510322 16010330510137 16010230510128 16010430110325 16010430110415 16010530310356 16010530311047 16010530310949 16010530310219 16010530310729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9•【字号】赣市府发[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赣市府发〔20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规定>的通知》(赣财教〔2012〕91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一)农村二女户的奖励扶助政策。

1.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农村二女户,给予夫妻双方或一方每人每月100元奖励费。

2.农村二女户结扎后一个月内,给予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奖扶金或办理同等数额的补充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二女户结扎后,从结扎当月开始每月领取一定数量的奖扶金。

3.符合条件享受国家奖扶政策的农村已扎二女户,奖扶金领取年龄由60周岁提前到50周岁。

(农村已扎二女户死亡一个女孩且未再生育的,视同二女户,下同)4.农村已扎二女户夫妻双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每人每年缴交不低于300元的养老保险费。

5.农村已扎二女户女孩考上大学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以上的奖励,优先列入贫困大学生救助范围。

6.农村无房或住危房的已扎二女户建住房,除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外,再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建房补助。

7.发展绿色养老产业的农村二女户,为每户重点帮扶户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扶助资金。

8.开展“生育关怀·爱心救助”活动,对特别困难的农村二女户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对遭受天灾人祸和子女在高校就读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二女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

2019年江西省鹰潭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

2019年江西省鹰潭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
申请领证夫妇姓名
(男)


工作
单位


(女)
节育措施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
申夫
请妇
领签
证字
我们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为祖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做贡献。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批准。
丈夫:(签字)
妻子:(签字)
年月日






男方所在单位意见
女方所在单位意见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经研究,同意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批准之月起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待遇,并由方所在单位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发给保健费,发至年月日(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止。
年月日
(盖章)发证时间证件 Nhomakorabea码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
说明:申请人用圆珠笔或钢笔一式填写二份。批准发证后,发放保健费单位和批准机关各持一份存档。

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表

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表
经办人: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
人口计生委
审查决定
经审查,该夫妇具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 )项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生育贰孩条件,决定准许其生育。
经办人: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分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港澳台居民、外国人。
夫妻申请
示例:(我夫妇于 年月日 登记结婚, 年月日合法生育 胎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现已年满30周岁,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人:(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受理时间
镇(街)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夫妇具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 )项规定的情形,符合贰孩生育的法定条件,同意报送区(市)计生委审查。
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表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结婚时间
婚姻状况
户籍地
居住地
工作单位及从事职业
联系电话
生育子女数
子女姓名
性 别
出生
时间
子女判
随情况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本人
身份
结婚时间
婚姻状况
户籍地
居住地
从事职业及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生育子女数
子女姓名
性 别
出生
时间
子女判
随情况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经济困难 安和 人口多 人口多
安和 安和
低保户 安和 母精神不 正常 安和 人口多
安和
360724199610185527 360724199702215527
201009016 201009002 201009005 201009012 201009020
人口多 安和 家庭成员 久病 安和 低保户 安和 母精神不 正常 安和 人口多 其他 人口多 人口多 其他
安和 安和 安和 安和 安和
360724199702125513
201009022 201009014 201009018
3607意“一卡通”存折户名与账号准确性;2、贫困情况请填《申请表》中理由序号。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分乡镇汇总表

家庭住址 组 荷树 半径 大众 蔡屋 向阳 下新 桥坑 五房 下新 洞下 人形 新屋 芦山 户名 阳良栋 肖声财 吴诗沼 蔡文统 阳贻汰
36072419951229552x 360724199710095529 360724199610145525 360724199708015526 360724199610195549 360724199610255521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
201009009 201009015 201009001 201009017 201009006 201009003 201009019
是否 二女户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贫困 情况
单 亲
家庭住址 乡镇 村(居) 安和 陶朱 陶朱 安和 车田 陶朱 陶朱 车田 陶朱 陶朱 车田 黄坑 陶朱 安和 鄱塘 车田 富湾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安和学校 九年级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一)含义:指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1、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是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对象符合其他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省奖励扶助。

国家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上四条。

5、再婚夫妇各有一个独生子女,同时符合1、2、4条的也纳入国家奖励扶助对象.省内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在同时符合1、3条的基础上,1933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的夫妻。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政府给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对象每人每年发放720元奖励金(2008年度以前是600元,从2009年度开始增加为720元)。

国家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金.(四)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1、个人申报(每年1月15日前).2、村级评议公示(2月15日前).3、乡级初审公示(3月15日前)。

4县级审批确认(3月31日前)。

5、省市备案(4月30日前)。

(五)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范围:1、子女数增加(包括收养、过继、婚姻变动导致子女增加);2、户口农转非;3、迁出(迁到省外);4、死亡;5、审批错误等。

奖励扶助对象发生以上条件之一的,奖励扶助金发至当年年底。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一)含义: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开展长期扶助。

(二)特别扶助对象应满足四个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 周岁;3、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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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二女户不再生育和农村
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
县考生考号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留县级计生协办公室存档,一份留乡镇计生协备查。

2、“加分理由”的填写,考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或“农
村独生子女”。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
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名单审批汇总表
永丰县填表人(签名):年月日
县级计生协县级中招委设区市计生协设区市中招委办公室(盖章)办公室(盖章)办公室(盖章)办公室(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分别留存设区市计生协办公室、中招委办公室;一份留县
级计生协办公室存档;一份存县级中招委办公室作为考生加分依据。

2、“加分理由”的填写,应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
女”或“农村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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