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下水)
地下取水井普查表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2011年表号:P801表制表机关: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制[201 ] 号有效期至:201 年月日注:本表中所有选择均为单项选择。
填表人: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月日(填表单位公章)复核人: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月日审查人:日期:201 年月日P801表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填表说明一、普查对象及范围1、机电井是指以电动机、柴油机等动力机械带动水泵抽取地下水的水井,分为以下两类:①灌溉农田(含水田、水浇地和菜田)、林果地、草场以及为鱼塘补水的灌溉机电井;②向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的供水机电井,如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水源井、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井、单位自备井及居民家用水井等。
2、规模以上机电井包括井口井管内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灌溉机电井、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20m3的供水机电井。
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20m3的供水机电井一般多为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水源井、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井以及单位自备井。
供水机电井的日取水规模一般可根据取水许可证、设计文件等确定;如无上述资料,可根据近5年(2006~2010年)的实际最大日取水量确定。
3、凡未报废的规模以上机电井,无论其是否为规模以上(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0.5万m3)地下水水源地的机电井,均需逐井填表,即一井一普查表。
4、本次普查规定:①傍河取水井、有供水任务的自流井在普查之列;②排水井(如矿区疏排水井、工程降水井等)、专用回灌井、专用观测井、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水井、地下水截潜流工程(包括坎儿井、截流坝等)、非凿井形式的泉水利用工程不在普查之列;③辐射井的井数以其集水井的井数统计。
5、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普查中的地下水均含矿泉水和地热水。
二、填表要求1、普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中性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表水)1.doc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表水)1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表水)申请人(盖章)申请人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取水工程(设施)名称取水工程(设施)地址取水口经纬度座标取水河道取水用途取水方式年取水量(m3)设计取水能力(m3)退水方式退水量(m3)水资源论证单位开始取水时间验收所需资料1.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3.取水许可的批准文件;4.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及相关竣工图(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取水工程(设施)管线布置图、取水设施配置图);5.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6.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出具取水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和强制鉴定合格标志);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8.废(污)水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情况;9.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注: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报送审批机关。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意见受理号:申请人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取水工程(设施)名称取水工程(设施)地址取水口位置水源类型取水用途取水方式年取水量(m3)设计取水能力(m3)退水方式退水量(m3)水资源论证单位开始取水时间序号核验内容现场核验标准及审批规定核验情况处理意见1 取水标的取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取水量符合审批规定取水方式符合审批规定取水用途符合审批规定2 退水退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退水量符合审批规定退水水质符合审批规定污水处理措施符合审批规定3 对第三方取水的影响对第三方有不利影响的处理措施已经落实4 节水措施节水措施符合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决定书的要求5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已安装并正常运行6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情况按审批规定取水和退水(可附页)核验意见申请人(签名)核验人员核验日期(签名)。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取水许可证》(地表水)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事项代码:5312分项名称: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第二十三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
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许可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取水许可证。
审批机关应当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及时通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予以公告。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以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
(四)《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序号第168号(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168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十条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一)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
取水工程验收及取水许可证发放

取水工程验收及取水许可证发放(首次)办事指南吉林省水利厅取水工程验收及取水许可证发放(首次)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二条: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第二十三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
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取水许可证。
审批机关应当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及时通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予以公告。
二、办理权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由省水利厅审批:(1)在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水库和其他供水工程取水的;(2)由省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3)年取地下水300万立方米以上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4)年取地表水用于生活、工业1500万立方米以上,用于其他方面2000万立方米以上的;(5)装机容量20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取水的;(6)跨市(州)调、引取水的。
三、受理条件依照审批建设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已试运行。
四、申请材料1.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必要件,原件一份)2.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核准)文件;(必要件,复印件一份)3.取水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必要件,原件六份)4.属于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提交已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必要件,原件一份)5.属于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提交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报告。
(必要件,原件一份)五、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六、办事基本流程受理—审核—发件七、办事时限13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流程图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流程图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水行政部门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登记表,经核定后,由水行政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
申报材料1、申请阶段(1)取水许可申请书(3份);(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3份);(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3份);(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3份);(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份);(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3份);(7)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3份);(8)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3份)。
2、审批-发证阶段(1)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相关材料:①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3份);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3份);③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及取水设施性能相关资料(3份);④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及计量设施竣工图(3份);⑤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3份);⑥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3份);⑦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3份);⑧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单井实际井深、井径、剖面图、测试水量)、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3份)。
(2)集安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验收意见(3份批准条件1、符合本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规划;2、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规定;3、符合行业或相关行业用水定额标准;4、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5、其它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定办理期限受理5个工作日,办理45个工作日。
第7章 地下水取水工程

第7章地下水取水工程7.1 地表水取水工程概述7.1.1地下水水源地的选择水源地的选择,对于大中型集中供水,关键是确定取水地段的位置与范围;对于小型分散供水而言,则是确定水井的井位。
它不仅关系到水源地建设的投资,而且关系到是否能保证水源地长期经济、安全地运转和避免产生各种不良环境地质作用。
水源地选择是在地下水勘察基础上,由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的。
7.1.1.1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选择进行水源地选择,首先考虑的是能否满足需水量的要求,其次是它的地质环境与利用条件。
1.水源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取水地段含水层的富水性与补给条件,是地下水水源地的首选条件。
因此,应尽可能选择在含水层层数多、厚度大、渗透性强、分布广的地段上取水。
如选择冲洪积扇中、上游的砂砾石带和轴部、河流的冲积阶地和高漫滩、冲积平原的古河床、厚度较大的层状与似层状裂隙和岩溶含水层、规模较大的断裂及其他脉状基岩含水带。
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考虑其补给条件。
取水地段应有较好的汇水条件,应是可以最大限度拦截区域地下径流的地段;或接近补给水源和地下水的排泄区;应是能充分夺取各种补给量的地段。
例如在松散岩层分布区,水源地尽量靠近与地下水有密切联系的河流岸边;在基岩地区,应选择在集水条件最好的背斜倾没端、浅埋向斜的核部、区域性阻水界面迎水一侧;在岩溶地区,最好选择在区域地下径流的主要径流带的下游,或靠近排泄区附近。
2.水源地的地质环境在选择水源地时,要从区域水资源综合平衡观点出发,尽量避免出现新旧水源地之间、工业和农业用水之间、供水与矿山排水之间的矛盾。
也就是说,新建水源地应远离原有的取水或排水点,减少互相干扰。
为保证地下水的水质,水源地应远离污染源,选择在远离城市或工矿排污区的上游;应远离已污染(或天然水质不良)的地表水体或含水层的地段;避开易于使水井淤塞、涌砂或水质长期混浊的流砂层或岩溶充填带;在滨海地区,应考虑海水入侵对水质的不良影响;为减少垂向污水渗入的可能性,最好选择在含水层上部有稳定隔水层分布的地段。
取水许可(含城市地下水)办事指南

取水许可(含城市地下水)办事指南一、实施机关市水务局二、承办机构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处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四、条件(一)申请人资格条件凡属于以下取水情形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到大连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申请:1、在碧流河、复州河、英那河上取地表水或日平均取地下水3000立方米以上的;2、跨区(市)县取水的;3、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以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取水的;4、市辖区域内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5、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6、在承担城市供水的水库内取水的。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1、取水申请文件一式二份;2、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二份;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4、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五、程序1、申请:申请人到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申报,并提供取水申请等材料。
2、受理:审批窗口对有关材料初审后,如决定受理出具书面凭证;如申请材料不全或内容有问题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全部需要补交的材料;如不予受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60日内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并告知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时限。
3、审查: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查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两人以上)现场勘察 (相对人应到现场);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时,要告知利害关系人,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4、决定: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核相对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及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并分管局长审批,批准后加盖行政审批公章。
如不予许可,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60日内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并告知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时限。
5、办结: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建设取水工程,经市水务局验收合格后,发给《取水许可证》。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水规[2013]1号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水规[2013]1号](https://img.taocdn.com/s3/m/7bef3b91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71.png)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水规〔2013〕1号)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水利厅2013年5月7日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取水许可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取水许可验收是指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对其批准的建设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取水、用水、退水、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等是否符合审批要求进行的现场核实、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省水利厅负责全省取水许可验收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的取水许可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以下简称取水设施)建成后、投入试运行前,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取水申请人)应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见附录A),经取水许可审批机关组织现场查勘并确认与取水许可审批文件符合后,取水设施方可投入试运行。
第五条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场指出,由取水申请人负责整改落实;问题较大的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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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蓄水工程(二)(非水电站)
工程名称
水源名称
集雨面积
(km2)
库容特征
设计供水情况
备注
总库容(万m3)
正常蓄水位
(m)
库容
(万m3)
防洪限制水位
(m)
库容
(万m3)
死水位
(m)
库容
(万m3)
年供水总量
(万m3)
供水保证率
备注
补充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蓄水工程(一)(水电站专用)
工程名称
水源名称
集雨
面积
(km2)
库容特征
水库调节方式
最小下泄流量(m3/s)
发电引水口至尾水口河道长度(m)
总库容(万m3)
正常蓄水位
(m)
库容
(万m3)
防洪限制水位
(m)
库容
(万m3)
死水位
(m)
库容
(万m3)
工程设计任务
3.取水许可的批准文件;
4.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及相关竣工图(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取水工程(设施)管线布置图、取水设施配置图);
5.深井竣工报告(含工程建设、运行情况和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
6.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出具取水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和强制鉴定合格标志);
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m3/亩
灌溉定额(P=75%)
m3/亩
年取水量(P=50%)
万m3
年取水量(P=75%)
万m3
发电取水
发电分类
(以√标示)
水电:一般水电();抽水蓄能发电()
火电:空冷();闭式循环水冷();贯流式水冷();
其它:
机组台数与
装机容量
年发电量
Kwh
设计年利用小时
h
年取水量
万m3
水电分类的最小机组发电流量
取水地点
取水方式
计量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取水标的
城镇生活取水
生活用水
供水人口
用水定额
升/人·日
年取水量
万m3
公共用水
年取水量
万m3
一般工业用水
年取水量
万m3
工业取水
主要产品
设计年产量
用水定额
年取水量
万m3
农业取水
设计灌溉面积
亩
有效灌溉面积
亩
主要作物品种
灌溉定额(P=50%)
万m3/s
火电分类的最高小时用水量
米m3/h
其他取水
年取水量
万m3
用途:
取水量年内分配(万m3)
1月
4月
7月
10月
2月
5月
8月
11月
3月
6月
9月
12月
设计日最大取水量:
万m3
出现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水井工程
井号
水源地点
凿井深(m)
孔径
(m)
日开采量
(m3/d)
出水流量
(m3/s)
8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废(污)水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情况;
9.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注: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报送审批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审批机关
监督管理机关
(若委托其他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应附具委托书)
取水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单位类型
行业类别
申请取水起始日期
许可证有效期
通讯地址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下水)
申请人(盖章)
申请人
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取水工程(设施)名称
取水工程(设施)地址
取水口经纬度
座标
含水层
取水用途
取水方式
年取水量(m3)
设计取水能力(m3)
水资源论证
单位
开始取水时间
验
收
所
需
资
料
1.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
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违章行为处理记录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
最小下泄流量(m3/s)
补充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节水、计量和退水情况
节水措施
取水计量设施
污废水处理措施
处理设施
处理规模
处理工艺
退水量
t/d
退水地点
退水计量设施
退水水质要求(包括
主要污染物名称和总量)
退水地点水功能区标准要求
退水水质是否符合水功能区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备注
补充
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提水工程
工程名称
设计扬程(m)
水泵型号
设备取水能力(m3/s)
台数
设备总取水
能力(m3/s)
年取水总量(万m3)
备注
补充
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引水工程
取水建筑物名称
取水建筑物主要特征值
设计引水流量(m3/s)
年取水总量(万m3)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年取水总量
万m3
地表水
万m3
水源类型
江河
湖泊
水库
其他
年取水量(万m3)
最大取水流量(m3/秒)或日最大取水量(m3/日)
取水地点
取水方式
计量方式
地下水
万m3
水源类型
普通
地热水
矿泉水
其他
年取水量(万m3)
最大取水流量(m3/s)或日最大取水量(m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