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应急照明(新规)

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 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 标志灯和为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LOGO 应急照明照度要求
按照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应急照明照度标准 值宜符合下列规定:
随正常照明同时点亮,而正常照明故障熄灭 时仍亮着的应急照明。
非持续运行的应急照明
正常照明故障时才点亮的应急照明。
疏散照明灯
为疏散通道提供照明的应急照明灯具。
疏散标志灯
灯罩上有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急照明灯具。
出口标志灯
灯罩上有图形或(和)文字标示安全出口位 置的疏散标志灯具。
指向标志灯
灯罩上有用箭头或图形路线 、台阶处等
明 时间
备 场所内工作或生产操作的 一般场所、人防:高于正 一般场所:展览厅、营业厅、歌舞娱
用 照
具体需要时间一般大于 常照度的10%,最小不低
20min
于5lx
人防:战时大于隔绝防护 重要场所:正常照明照度
乐放映游艺场所、餐厅、避难层等 重要场所: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备 用电源室、应急广播室、电话站、安
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医院手术室、急诊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其他场所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医院手术室应维持正常照明的30%照度; 其他场所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lx。
疏散照明灯
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1lx,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2lx; 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5lx; 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医院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不应低于5lx。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 S. 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识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设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要求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要求: ①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③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④ 人防工程中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 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火灾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 值不应低于5.0 lx ⑤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 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 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 应低于规定。 (3)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 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 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 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 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应 急 照 明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光源选择 应选用能快速点燃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荧 光灯等。 (2)消防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 间应满足: ① 疏散照明≤5s; ② 备用照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 (3)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5s;高危险区 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0.25s。 (4)疏散照明平时处于点亮状态。 (5)可调光型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用于影剧院的观众厅。 在正常情况下减光使用,火灾事故时应自动接通至全 亮状态。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

•公共建筑内的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 过20米的内走道
疏散通道上的照度要求
疏散通道上的疏散照明,在疏散通 道地面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1x , 距疏散通道地面1米处最低照度不应 低于1lx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火灾时需要继续工作场所的照度要求
保证继续工作所需的照度
工作照明与应急照明混合设置时的 照度要求
应急照明的照度为该区工作照明照 度的10%以上,具体数值可视环境 条件而定,最大为30%~50%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 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 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 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 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2)
•高层建筑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 餐厅和商业营业厅,低层建筑的观众厅, 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 建筑面积超过200 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 超过300 m2的地下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基础简析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基础简析摘要:本文简要描述了关于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一些基础知识,阐述了应急照明的定义和分类以及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急照明的设置,需要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或建筑物,应急照明的供电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应急电源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建筑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楼层是越来越高,面积也越来越大。
而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安保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设备的安全密不可分。
当建筑发生电源故障、火灾或者其他的紧急情况而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系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生产和工作及时的操作和处理、更加有效的制止火灾等情况的蔓延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应急照明的定义和分类应急照明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疏散照明: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应急照明。
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
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
三、应急照明的照度《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对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 疏散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1lx,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2lx;②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5lx;③疏散通道中心线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1;④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医院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不应低于5lx。
2 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医院手术室应为之正常照明的30%照度;②其他场所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lx。
3 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②医院手术室、急诊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③其他场所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各场所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同的要求

各场所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同的要求一、《建规》记忆方法:根据上表可知,组合类的场所,例如“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病房楼+前室”等等,照度均不低于10.0lx。
注意:一般场所的“疏散走道”的照度均为 1.0lx,但是以下场所的疏散走道照度是要按照该场所本身的照度来定的。
①老年人照料设施:10.0lx;②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寝室、医院手术室及重症监护室:5.0lx。
③多、观、影、展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餐、演和大于400㎡的办公大厅、会议室:3.0lx;④人密厂房生产场所:3.0lx;⑤室内步行街两侧的商铺:3.0lx;⑥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3.0lx;二、《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5.0lx(注意和建规相区别);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墙面上部或顶棚下,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0lx。
四、《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人员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楼梯间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继续工作应急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五、《地铁设计防火标准》1.车站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小于 3.0lx,楼梯或扶梯、疏散通道转角处的照度不应低于5.0lx;2.地下区间道床面疏散照明的最低水平照度不应小于3.0lx;3.变电所、配电室、环控电控室、通信机房、信号机房、消防水泵房、车站控制室、站长室等应急指挥和应急设备设置场所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50%;六、《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疏散用应急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1.0lx。
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

19.2.1应急照明的照度照度的高低,除了视觉条件外,还与国家的经济实力、能源状况有关。
疏散照明照度,美国规定不低于10Lx,持续时间终了可将低至6Lx;日本规定不小于1Lx,使用荧光灯时不低于2Lx;CIE规定不低于0.2Lx。
中国的工业企业建筑标准规定,主要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不低于0.5Lx,防火规范要求疏散走道长度超过20m的走道内应设置应急照明,最低照度不低于0.5lx。
但实际上差别很大,因为工业建筑标准使用的是平均照度,而且是主要通道,并不要求全部。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CIE 及英国的规定,建议至少应做到在疏散走道地面中心线上产生的平均照度不低于应急照明灯的连续供电时间越长,成本越高,但时间过短,又达不到其应起的作用。
防火规范规定为不应小于20min。
确定合理的限量时间,要综合考虑人员在紧急状态下各种情况,比如人员拥挤、标志灯位置的选择、路途障碍的多少、人员年龄、心理素质等,应取平均因素推荐一个疏散区最远点的人常速步行至安全区的时间作为应急灯连续供电时间。
(1)疏散照明时间,不应小于30min。
主要应考虑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难时,人员的疏散、在建筑物内搜寻人员、救援等所需要的时间。
对于超高层建筑、规模特大的多层建筑、大型医院等,应考虑更长的持续时间,如45、60、90min。
(2)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应视生产或工作的特点及持续时间长短确定。
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如通讯中心、广播台、电视台、发电及配电中心、交通枢纽等场所,应长时间持续工作。
⑸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内,如国家博物馆等。
⑹消防系统及应急照明线路。
⑺军用重要线路及通讯指挥系统。
近年来绝缘铜线的应用范围日趋广泛,一般情况下常用塑料铜线。
而橡皮铜线的弯曲性能好,而且耐寒。
乙丙橡胶绝缘电缆具有优异的电气、机械特性,即使在潮湿的环境中也有耐高温性能,线芯长期工作允许温度可达90℃。
采用氯磺化氯乙烯护套的乙丙橡皮绝缘电缆可以满足阻燃的场所。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标准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9.2.1.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9.2.1.2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9.2.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1.4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走道长度超过20M的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 81-49 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 S. A. (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 1978] . . . . . . ,我国亦有相应规、标准:消防安全标志 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 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 GB13495-92 节录:第 3. 4. 5 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