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水污染防治法规与管理措施

水污染防治法规与管理措施水污染是当前世界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态系统的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水资源,各国纷纷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规和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和管理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法规1.《水污染防治法》中国政府于1984年颁布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水污染防治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原则,强调源头控制和治理,并明确了各方责任和惩罚措施。
这部法律的实施为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2.《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内容,中国政府于1998年颁布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水污染的排放标准、监测和报告制度、污染物减排措施等具体内容,强化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水污染管理措施1.水源保护措施为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水源保护措施。
例如,设立水源保护区、实施水资源税和水资源费,加强水源保护监督等。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社会对水资源的重视程度,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源头控制措施源头控制是水污染防治的基础,也是最有效的控制方式之一。
中国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源头控制措施。
例如,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水排放许可管理,推广环保设备的使用,提高废水治理效率等。
通过源头控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3.环境监测和评估措施为了及时了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的状况,中国建立了全国性的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
通过对水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同时,监测数据也为制定政策和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4.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要求各行业和地区严格控制污水的排放。
例如,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质量、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些标准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污水治理的水平。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三篇)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测、评估、检测、试验和评审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监测设备、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工作。
第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章污染源的排放第八条污染源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九条污染源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第十条污染源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和改建,不得擅自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口、排放量等。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污染源要进行处罚。
第四章水环境质量的保护与修复第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水环境质量的评价标准和修复标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复工作。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对水体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染物的监控,建立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库,及时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第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环境质量的修复工作,采取相应措施恢复或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五章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六条监测机构和污染源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对污染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污染源的封存、污染物的清理、受污染地区的隔离等。
地下水污染管理制度范本

地下水污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护地下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污染源头控制、分区管理、科学监测、严格执法的制度。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第五条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污染源头控制第六条禁止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
现有排放污染物的,应当逐步采取措施予以整治。
第七条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农业生产等活动的管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八条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废水、废渣、废液应当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九条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液应当进行收集和处理。
第十条农业生产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用品,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章地下水分区管理第十一条根据地势、地质条件、地下水利用状况等因素,将地下水分为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
第十二条重点保护区域应当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地下水的项目。
第十三条一般保护区域应当实行适度管理措施,合理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章地下水科学监测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地下水监测全覆盖。
第十五条地下水监测内容包括水质、水量、水位等,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监测机构应当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并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五章严格执法监管第十七条环保、水利、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污染的分类和管理
1. 划定水环境功能区:根据水环境特点和水功能区划,划分不同的水环境功能区,并在每个功能区内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和排放标准。
2. 水污染源的分级管理:将水污染源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分别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和监测要求。
3. 水污染源的许可管理:对特大型和大型水污染源实行许可管理制度,要求水污染源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才能进行排放。
4. 水污染源的排污费征收与使用:根据水污染源的排放状况,实行差别化的排污费征收政策,鼓励节约排放和减少污染。
二、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 水质监测和评价:重点监测和评价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水的污染状况,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和污染源排放情况。
2. 水污染物的减排措施:对于高风险地区的水污染源,要实施减排措施,限制或淘汰重点污染物的排放。
3. 水资源保护: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节水措施,防止过度开发和污染。
4. 启动应急预案:针对重大水污染事件或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扩散和伤害。
三、水污染源的责任和处罚
1. 水污染责任追究: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水污染源,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包括处以罚款、停产整治、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2. 污染赔偿和修复:对于造成水环境损害的行为,要求污染者进行赔偿和环境修复。
以上是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细则还包括其他一些具体的管理和监督要求,以确保水质的保护和污染的减少。
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 概述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水资源,预防和减少水污染,提高水质量而制定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本文档旨在介绍水污染防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相关的监管机构和法规。
2. 基本原则水污染防治管理基于以下原则:- 预防为主:依靠加强水污染防控措施,预防水体受到污染。
- 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长制,落实河长职责,加强河流管理和保护。
- 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综合治理各种污染源,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 公众参与: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能力。
3. 具体措施为实现水污染防治管理的目标,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3.1 污水处理与排放管理- 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的监管措施。
- 加强工业排污口的管理,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 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减少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含量。
3.2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农业用水量,避免过度抽取地下水导致水源枯竭。
- 限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鼓励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减少化学农药对水体的污染。
- 加强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规范粪便和养殖废水的处理和利用。
3.3 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源减排工作,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
- 建立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报告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
- 鼓励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确保发生污染事件时能够及时应对。
3.4 水环境监测和评价- 建立完善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监测水质和水体污染物浓度。
- 进行水环境质量评价,制定治理目标和措施,对水质状况进行分类管理。
- 加强对水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监管机构和法规中国政府在水污染防治管理方面设立了多个监管机构,主要包括:- 环境保护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及可控相关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机械动力部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的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各厂负责本厂废水的一级处理,对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浓度实施控制。
4、各厂负责本厂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厂区地面雨水的处理和外排污水的监控,安全环保部监督。
5、水处理站负责公共排水管网管理和排雨水沟的管理。
6、中央化验室负责各装置生产过程的水质监测、总排口排出废水监测和完成安全环保部临时安排的水质监测任务。
(二)管理内容及要求1、环境监测站要按监测规范及装置生产的要求,对污水处理装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测;监测站要按《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安全环保部下达的监测计划对各装置的出水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
当监测数据异常时,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以便采取措施处理。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计,节约用水,降低生产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3、生产部、技术部要监督各单位按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废水回用的原则搞好节水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量。
4、各单位要精心操作,开好、管好装置内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控制好废水排出口的水量和水质指标,保证完成装置达标考核指标,严禁用水稀释后排放。
5、各单位的管理及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机械动力部要及时安排检修单位检修环境保护设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率达98%以上。
6、各单位发生不正常排污时,要迅速通知生产部和安全环保部,并立即设法解决,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7、各装置、设备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擅自变更排放系统,非正常的临时性排水或改变排水流向,必须报安全环保部批准。
8、各单位要及时回收所辖区范围内的下水井、管道内的积油,避免大雨冲跑造成损失和污染环境。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向下水井或路边沟倾倒工业垃圾、杂物等。
因施工落入下水道、下水井的杂物或沉淀物,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安全。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水污染一直是全球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水是生命之源,水的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都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过监管、法律和技术手段来减少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一套具体的行动方案,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
这个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监测和评估。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和维护水质监测网络,监测不同水体的水质状况,及时发现和掌握污染源的情况。
同时,还需要对水体进行评估,确定其对人类和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
这样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水资源和减少水污染。
其次是立法和法规。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需要依法加强对水污染的监管和惩处。
各国都会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水污染的防治政策和措施。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为水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能提高对水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污染源的责任感。
第三是排放管控。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需要对各类排放源进行管控,确保其排放达到相应的标准。
这需要建立健全排放许可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排放源追究责任。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污水的管理,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覆盖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第四是技术支持和创新。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推动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水污染治理的效果和水质恢复的速度。
技术支持和创新可以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污水处理工艺的改进以及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
通过加强技术支持和创新,可以提高水污染治理的效率和成本效益。
最后是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
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需要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和水环境的保护。
这可以通过建立环境组织、设立监督机构以及加强公众参与的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实现。
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对水污染问题的认知,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水资源,推动水环境保护的落实。
总之,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措施,对于解决水污染问题、保护水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防治水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水环境的改善,确保水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涉及防治水管理的各个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保护水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依法防治: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法开展防治水管理工作。
2.科学规划:制定防治水管理规划,按照科学的水资源配置和防治水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和利用水资源。
3.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防治水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4.公开透明:加强对防治水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起透明高效的防治水管理机制。
5.综合治理:强化水资源综合治理,注重防治水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水资源调查与监测(1)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的水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了解全区域的水资源情况和水质变化,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2)各地要建立水资源监测站点,对水源地、主要河流、湖泊等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资源的持续监管。
(3)定期发布水资源调查与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水资源状况和水质监测数据,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度。
2.水资源利用管理(1)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管理制度,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需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法、合理的水资源利用。
(2)加强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定额管理和水资源节约用水技术措施,推动水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
(3)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利用效率。
(4)加强生态用水管理,保护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环境,推动建设水生态文明。
3.水污染防治(1)强化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的责任,并加强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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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任何单部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和其他废物。
4.9水污染物排污口环保标志牌不得擅自拆除、损坏、移动和涂改。
4.10由于生产故障,可能造成污染事故或超标排放的,生产部室应提前上报管理事务部。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障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达标排放,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排放水污染物的部室。
3.职责
3.1综合部负责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检查和考核,以及外排水污染物浓度的监测。
3.2相关部室负责本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4பைடு நூலகம்管理内容
4.4无法通过管道汇入水处理系统的的污水,禁止无组织排放,要采取专门的措施收集后,送入水处理系统处理。
4.5向公司排水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各部室,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4.6各不是产生的酸碱废液,必须经中和后方可排放;其他有毒污水必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任何部室或个人不得向公司排水系统中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剧毒液体等。
4.1排放水污染物的各部室在接受管理事务部的检查时,排污部室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4.2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按公司《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执行。
4.3水污染防治设施岗位的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水污染的岗位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作业文件,提高操作技能,杜绝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水污染事故。
4.11出现水污染事故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