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税法笔记
各税法知识点总结笔记

各税法知识点总结笔记一、税法的基本概念1. 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税款和管理税收活动所制定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税收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使用。
2. 税法的特点(1)税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具有其独特的性质和功能。
(2)税法的规范对象主要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其内容主要是关于征税和管理税收活动的各项规则。
(3)税法是不平等的,即对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其所适用的税率和税种也有所不同。
3. 税法的分类按照其规范对象和内容不同,税法可分为一般税法和特殊税法两大类。
二、税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原则税法征税必须有法可依,即税收活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都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依据。
2. 平等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中有关规定,税法对于不同的社会成员应当实行平等对待。
3. 公平原则税法在规定税收活动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个人和社会的公平,避免向某些特定个人或团体施以过分的权利和利益,从而达到一种平等公正的社会效果。
4. 依法纳税原则依法纳税原则是指个人和组织应当依法纳税,并在税收活动中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抵制、拒付和逃税。
5. 行政成本原则在制定税法时应当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的成本,让税收征收活动让及时、准确、低成本。
6. 协调原则税法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税收征管、税收政策和国家经济、社会和财政等发展目标之间的协调,达到一种平衡发展的经济效益。
三、税收范围和基本原则1. 税收范围(1)税种范围:根据税务机关的权力范围和税收的目标,税法规定了各项税种的范围。
(2)纳税人范围: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范围,包括个人、家庭、组织、企业等。
(3)应税项目范围:税法规定了应税项目的范围,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收入和财产应当纳税。
2. 税收基本原则(1)普遍性原则:税法规定了全体人员、所有财产都应当纳税,不得有例外。
(2)公平性原则:税法规定了对个人和社会应当平等对待。
自考税法复习资料

引言概述:自考税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学专业课程,它涵盖了税收法律、税收政策和税收实务等方面的内容。
在复习自考税法的过程中,通过系统性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税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具体操作,为未来的税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正文内容:1.税法基础知识1.1税法的定义和分类1.1.1税法的概念和特点1.1.2税法的分类和层次1.2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1.2.1税法的基本原则1.2.2税法的适用规则1.3税法的法律体系和立法程序1.3.1税法的法律体系1.3.2税法的立法程序2.税收制度和税种2.1税收制度的基本形式2.1.1直接税和间接税2.1.2综合税和分类税2.2常见税种的特点和适用范围2.2.1增值税2.2.2个人所得税2.2.3企业所得税2.2.4资源税2.2.5城市维护建设税3.税收征管和纳税义务3.1纳税人的认定和纳税义务的形成3.1.1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3.1.2纳税义务的确定和履行3.2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和措施3.2.1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3.2.2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3.3税务风险管理和合规控制3.3.1税务风险的分析和评估3.3.2合规控制的重要性和手段4.税收优惠和减免4.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定义和分类4.1.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概念4.1.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分类4.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条件和程序4.2.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基本条件4.2.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申请和审批程序4.3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效益和影响4.3.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经济效益4.3.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社会影响5.国际税收和税务合作5.1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和国际税收规则5.1.1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5.1.2国际税收规则的内容和适用5.2税务合作的形式和机构5.2.1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5.2.2国际税务组织和合作机构5.3国际税收和税务合作的影响和挑战5.3.1国际税收的影响和作用5.3.2国际税务合作的挑战和前景总结:通过对自考税法的复习和学习,可以加深对税收法律和税务实务的理解,提高税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
00146-中国税制自考

税制概论第一章1.税收的“三性”是个完整的整体,其中其核心特征是无偿性。
2.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过程3.征税权利主体是指征税方。
4.我国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和规章。
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是对等的。
6.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经税务机关7.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8.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9.国家征税行使的是一种政治权力。
10.委托代征权不属于纳税人的权利11.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强制征收。
12.税收财政职能的特点有:适应范围广泛性;取得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的稳定性13.税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实行低税或补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职能。
14.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15.税收“三性”的关系16.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是对等的,但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17.税收职能中,财政职能是最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18.计税依据是指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19.从价计征的税收,计税依据是计税金额。
20.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率。
21.最能体现公平税负原则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
22.税收要素的构成: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
23.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
体现征税的最基本界限的是征税对象。
24.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25.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26.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27.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率。
税负转嫁的概念及其形式。
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增值税是间接税。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一、税收的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3.税收本质的内涵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一)税法: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单选,填空(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三、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经济法概论 第八章 税法(自考资料)

• 第二节
流转税法
以商品及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类
一、增值税法
(一)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中各环节的新增价 值和商品附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二)纳税主体 1.小规模纳税人;2.一般纳税人 (三)税率及税额计算 1.低税率;2.零税率;3.基本税率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纳税地点
(六)免税范围 (七)增值税起征点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九)纳税期限
二、营业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和计税办法 (三)营业税的减免 (四)营业税的起征点 (五)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六)营业税纳税时间
三、消费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三)消费税的计算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五)纳税期限与地点
四、印花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印花税征税范围 (三)税目、税率与计税依据 (四)印花税的减免 (五)违反印花税规定的责任
第八章
• 第一节
税法
税法概述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法的基本结构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1.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 (二)税收法律体系关系的内容 1.征税主体的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与计税依据 (五)税率 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3.固定税率 (六)纳税环节、期限与地点 (七)税的减免 1.起征点;2.免征额;3.附加和加成 (八)违反税法得税法 二、外企所得税法 三、个人所得税法
• 第四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制度
(一)设立登记;(二)变更登记;(三)终止 登记;(四)账户建立
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三、纳税申报制度
两种申报方式
四、税务检查 五、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二)刑事责任
00061国家税收自考复习精华

阶段测评1.简要回答生产力是如何决定税收的。
答:1.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税收分配的性质;2.生产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决定税收的规模和增长速度;3.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税收收入的结构和税制结构。
2.简述税收与消费的关系。
答:一、消费对税收的影响:1.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消费可以促进或者延续生产的发展,从而也就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税收的分配;2.消费的规模、结构、水平及消费增长速度直接决定税收的规模、结构、水平及增长速度。
二、税收对消费的影响:1.首先,税收分配影响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2.其次,税收分配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个人消费基金的形成。
3.简述税收的特点及其关系。
答: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主要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指国家征税前,税法就预先规定了征税的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
税收的上述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4.简述比例税率及其分类。
答: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规定同一比例的税率、比例税率的具体分类:1.统一比例税率,这是对同一税种的所有课税对象只设置一个比例税率,对所有纳税人按同一个税率计算征税。
2.差别比例税率,它是对同一税中的不同征税对象规定高低不等的比例税率,对不同纳税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3.幅度比例税率,即中央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比例税率的上限和下限,然后再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其上下限幅度内确定自己的适用比例税率。
5.简要说明税率的种类和特点:答:种类包括三类,分别是:1.比例税率,具有负担稳定、计算简便、税负明确的特点;2.累进税率,具有税负相对合理,适应性强的特点,其中累进税率又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计征的某些税种,定额税率包括地区差别税额、幅度税额和分类分级税额。
自考中国税制包过笔记 自考考前押题试题答案、重点考点知识点梳理复习

1.1.最早出现的财政范畴是★【A】A.税收B.国债C.财政补贴D.政府转移支付1.2.税收最早的交纳方式是★【B】A.货币交纳B.实物交纳、C.货币或实物交纳D.金银交纳1.3.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是【B】A.国家的一种财政收入B.国家用特殊方式取得的实物或货币C.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D.是一种政治权力1.4.税收具有三个形式特征,这三个形式特征通常称之为“税收三性”,在下列各表述中不属于税收三性的是【C】A.固定性B.强制性C.非惩罚性D.无偿性1.5.“税收三性”的核心是★【D】A.固定性B.强制性C.非惩罚性D.无偿性1.6.税收的无偿性是指★【B】A.国家征税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B.国家征税后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C.国家征税后纳税人不会得到任何报答D.国家征税后通过财政支出形式使用于整个社会,即所谓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1.7.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是★【A】A.财政职能B.经济职能C.调节职能D.资源配置职能1.8.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出现总需求膨胀时,国家的税收政策应该是【D】A.降低税率B.减税C.免税D.增税1.9.在公平分配财富方面,最有效的税率形式是★【D】A.人头税B.累退税C.比例税D.累进税1.10.在影响资源配置方面,直接影响投资报酬率的是★【C】A.间接税B.固定税C.直接税D.比例税1.11.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A】A.取之于民用之于民B.为人民的利益服务C.人民当家作主D.用于国家机器正常运转1.12.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D】A.税收通则法B.税收单行法C.税收程序法D.税收实体法1.13.按照税收管辖权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C】A.税收单行法和税收通则法B.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C.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法D.税收法律和税收法规1.14.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税法是★【B】A.税收单行法,B.税收通则法C.税收程序法D.税收实体法1.15.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追缴其税款和滞纳金,并处【A】A.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B.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C.1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D.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1.16.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C】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B.税收法律关系的文件C.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D.税收征税主体2.1.税收制度的核心是【B】A.税收B.税法C.税率D.税目2.2.征税对象是★【B】A.纳税人B.征税的目的物C.货币D.金银2.3.同一税目的征税对象,一般适用的税率【A】A.相同B.不同C.相同和不同均可D.不一定……10.8.世界上最先出现的税制结构是★【C】A.以原始古老的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B.以原始古老的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C.以原始古老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D.以原始古老的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10.9.下列采用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的国家是★【A】A.法国B.英国C.德国D.日本10.10.我国现行的新税制体系设置的税种共有★【B】A.20个B.21个C.22个D.23个1.1.下列关于税收三性说法正确的是★【ACDE】A.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B.强制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C.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D.“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E.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1.2.税收的调节经济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BCD】A.税收对居民居住地的调节B.税收对总需求与总供求平衡的调节C.税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D.税收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E.税收对文化传播的调节1.3.下列属于税收法律的是★【ABC】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D.《税务行政复议规则》E.《税务代理试行办法》1.4.按税收法律地位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AB】A.税收通则法B.税收单行法C.国内税法D.国际税法E.税收实体法1.5.我国的征税主体包括★【BCE】A.国务院B.财政部C.国家税务总局D.商务部E.海关……:10.6.下列收费属于管理型收费的有【ABCD】A.证照性收费B.规范性收费C.惯例性收费D.调节性收费E.赔偿性性收费10.7.目前,我国推行费改税的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ACDE】A.清理B.整顿C.转型D.改变E.保留1.1.税收1.2.税法2.1.比例税率2.2.累进税率2.3.定额税率3.1.公平原则3.2.效率原则4.1.商品流通税4.2.工商统一税5.1.流转税制★5.2.商品流转额5.3.非商品流转额5.4.增值税★5.5.关税6.1.居民企业★6.2.非居民企业6.3.营业代理人6.4.公允价值★6.5.企业重组★7.1.资源税制7.2.级差资源税★7.3.一般资源税7.4.资源税★7.5.城镇土地使用税★7.6.土地增值税★7.7.旧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8.1.财产税制8.2.遗产税★8.3.总遗产税8.4.分遗产税8.5.混合遗产税8.6.房产税★8.7.契税★8.8.车船使用税★9.1.行为税制9.2.社会保险税9.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9.4.证券交易税★9.5.印花税★9.6.印花税“三自”缴纳法★9.7.城建税B.车辆购置税★10.1.费改税★10.2.行政性收费10.3.事业性收费1.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实物或者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税收学自考27309知识点集合

一、名词解释1.税收原则(P8)税收原则是国家制定税收政策、设计税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或基本准则,也是评价税收政策好坏,鉴别税收制度优劣以及考核说五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2.税收经济效率原则(P13)税收经济效率原则就是通过税收实现效率目标,包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减少效率损失两个方面。
3.税收行政效率原则(P14)税收行政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的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
4.税收成本(P14)税收成本就是在实施税收分配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耗费。
5.机会原则(P16)机会原则要求以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来分担税收,而获利机会的多少取决于纳税人拥有的经济资源。
6.税收稳定原则(P19)税收稳定原则是指税收征收所产生的经济影响要达到稳定目标,包括减少经济波动和经济平衡增长两个方面的要求。
7.税收自动稳定机制(P19)税收自动稳定机制又称“内在稳定器”是指税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稳定机制。
8.税收负担(P21)简称“税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人的承受的一定的经济负担,一般以税额与税基或相关经济之标的比值表示。
9.宏观税收负担(P21)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总收入占当期社会新增财富的比重,是一种税收负担最主要的分类之一。
10.税负转嫁(P24)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的方式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11.税负归宿(P26)税负归宿是税负运动的终点或最终归结点。
税收归宿可分为法定归宿何经济归宿。
12.税收效应(P28)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作出反应,从另一个角度说是指国家课税对消费者选择以及生产者决策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
13.纳税人(P42)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14.扣缴义务人(P42)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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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第一章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本质和特点(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的本质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它表现在:、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税收体现一定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特征(即三性)税收的本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占有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必然要求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二、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剩余产品进行“社会扣除”的手段之一。
(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需要通过税收来正确处理国家与它们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通过税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四)税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经济杠杆。
第二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及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条例、决定、命令、规章等。
1 / 18(二)税法的特点.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对等性。
.在处理税务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上,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不同。
首先要分清争议的性质,纳税人对征税发生一般税务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以保证国家税款征收任务不受影响,不存在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协商、调解程序。
税法原则第三节大家要记住税法三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公平合理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简述税法原则”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应包括以下内容“以法治税”是指税务工作要完全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一方面国家要依法征税,另一方面是人民依法纳税。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简述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注意!年月考试题目“试述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二、税收公平合理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对税收负担的分配,对于纳税人应当公平、合理。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试论税收公平原则”三、税收效率原则这是指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并通过税收分配活动促使资源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
第四节税法的分类和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一)根据税法所规定的征税客体性质不同划分可以把税法划分为流转税法、收益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和行为税法。
2 / 18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加以征收.的税,包括商品销售收入额,也包括各种劳动、服务的业务收入额;在附加性质流转税主要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发挥调节的税中,还以主税的税额为征税对象。
作用。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简述流转税的特征我国现行的流转税法主要有: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关税法。
收益税法是以纳税人的纯收益额或者总收益额为征税对象,增减法定项目.后加以征收的税。
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对生产、收益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挥调节作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企业所得税法、我国现行的收益税法主要有: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农业税法。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地说,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率、税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内容。
其中纳税主体、征税客体和税率是税法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每个税法都必须具备这三个内容,否则,就不成其为税法。
(一)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征税主体,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税务机关、地方财政局和海关。
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履行纳税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二)征税客体。
征税客体又称征税对象,即征纳税主体所指向的对象,这是税法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是征税的直接依据。
每一种税法都有明确规定的征税客体,如流转税类的各项产品的销售收入额、收益税类的收益额、财产税类的财产数量或价值等等。
(三)税率。
税率是应征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尺度,体现着征税的深度,反映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税收政策,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多少和纳税人负担的轻重,关系到各税种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经济利益,从而成为税收调节机制的一个最敏感的部分,是税法构成内容的核心部分。
税率按照计算单位来划分,可以分两种形式:按绝对量的形式和按百分比相对量的形式。
前者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收,这种形式称为定额税率。
后者适用从价计征的税收,按百分比征收又可分为两种形式税率,即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3 / 18为了达到不同的征税要求,我国的税率分为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比例税率是指不分征税客体数量多少,只限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它通常用于流转额的征税。
比如增值税的税率都是固定的比例税率,不因产品或销售额数量的大小而改变,在计算上简便,在征纳上方便,同时不影响流转额,负担是相同的。
比例税率的缺点是不能调节收入的悬殊情况,不能贯彻税收的合理负担原则。
.累进税率是随着征税客体数量的增加所负担的税率也随之增加的一种税率。
即按征税客体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规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征税客体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适用于对所得额的征税,其调节作用直接,功能强,效果明显。
累进税率按其累进依据和累进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三种。
全额累进税率是对征税客体的全部数额都按照与之相适应的等级税率征税。
它实际上是按征税客体的数额,分等级的差别比例税率,它在运用中计算简便,但其在两个级距临界部位上,会出现税负增加超过所得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不采用这种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客体的数额的不同等级部分,按照规定的每个等级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累进税率。
征税客体数额增加,需要提高一级税率时,只对增加数额按提高一级税率计征税额,同一纳税人要适用几个级距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的税额,可采用“速算扣除数”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只就超过各级距收入的部分多纳税,对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从对收入差别的不同调节上,它体现了合理负担的原则。
超率累进税率是对纳税人的全部利润,按不同的销售利润率划分为若干个等级,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
它是对征税客体为实物时使用的税率,是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即对一定数量的商品,征收一定数额的税款。
通常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比较统一的商品征税,例如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定额税率的优点是计算简便,但它不能够反映征税客体的不同性质。
当同一种商品因质量不同,价格又相差很大时,从量征税,税负就极不合理。
在优质优价、劣质劣价的情况下,定额税率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商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
第五节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简称税法关系,它是指国家与纳税人在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并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赋予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征纳关系为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意志关系。
它具有强烈的阶级性。
税收立法第二章4 / 18第一节税收立法的历史沿革历史沿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近年,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经历了年建立全国统一的新税制、年的修正税制、年改革工商税制和统一全国农业税制、年简并工商税制和试行工商税等几个阶段。
第二节新时期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一、年的税收立法税制改革的内容:.通过和颁布了三个涉外税法。
.征收烧油特别税。
.修订公布对牲畜交易征税。
.实行国营企业两步利改税。
二、年以来的税制改革(一)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和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实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整体效益的提高。
.简化、规范税制。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试论年以来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三章增值税法第一节概述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年,法国正式提出了增值税这一全新的概念。
二、增值税的特点.通过税额抵扣仅就增值额部分征税。
.税负公平。
.道道征税。
增值税实行从生产到消费道道征税的原则。
.中性。
增值税的对增值额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增值税的税率单一,对各行业采取一致税负,因而不会对生产者的生产和决策造成影响。
5 / 18零税率。
它可以实现彻底出口退税,有利于产品的无税出口,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增值税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二节一、纳税主体(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增值税条例》第条规定:。
根据《增”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承租人或者企业租赁或者承包给他人经营的,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条规定,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税法规定境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人为纳税人。
以购买者没有代理人的,设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应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可将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按照增值税的征管方式,人。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境内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但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发生在境内;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是指所销售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这是我国行使属地原则税收管辖权的体现。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应列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但是,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根据我国增值税法律的有关规定,说明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及如何征税”三、税率我国的增值税税率设计为三个档次,即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
对一般货物及应税劳务适用基本税率;考虑到人民生活水平、文教事业和农民及农业发展等,设计了低税率给予照顾;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为了增加出6 / 18 口创汇,发展国际贸易,对出口货物设计为零税率,即出口商品在出口以前所纳的税全部退还。
四、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即按照销售额和的征收率(年月日起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由降至)直接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