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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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日制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社会保险种类和缴费比例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参加以下社会保险:1. 养老保险: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6%缴纳,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

2. 医疗保险: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

3. 失业保险: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0.5%缴纳。

4. 工伤保险: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0.8%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第三章社会保险的申报和缴纳第六条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申报和缴纳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用的准确、及时缴纳。

第七条公司应在每月工资发放日前,将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完毕。

第四章社会保险待遇第八条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在员工离职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终止手续。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员工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员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新法律法规相冲突之处,按国家新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正式员工及合同制员工。

三、社会保险种类我单位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1. 基本养老保险;2. 基本医疗保险;3. 工伤保险;4. 失业保险;5. 生育保险。

四、缴纳比例1.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20%,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8%。

2.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9%,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2%。

3.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不缴纳。

4.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

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7%,员工个人不缴纳。

五、缴纳流程1. 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员工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并报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员工信息,计算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 财务部门每月底前将社会保险费用汇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账户。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底前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

六、社会保险待遇1. 员工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员工患病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员工失业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 员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七、监督检查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单位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二章缴费管理第四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缴费明细,并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经办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管理岗位,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管理岗位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参保、停保、转移、接续等手续办理。

第九条公司应及时为新入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为离职员工办理停保手续。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公司及员工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和侵占。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加强员工福利管理,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三、社会保险类型和报销管理1. 养老保险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公司负责代扣代缴,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员工退休时可以享受到应有的养老金待遇。

2. 医疗保险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员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需凭医保卡和相关医疗发票进行报销,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3. 失业保险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员工在失业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

4. 工伤保险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 生育保险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员工怀孕、分娩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金的待遇。

四、报销管理流程1. 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需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如医保卡、医疗发票等。

2. 员工将相关材料交给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 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金额发放至员工工资卡或现金发放。

五、员工权益保护1. 公司承诺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如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向人事部门或公司领导进行咨询和反映。

3. 公司不得随意取消员工的社会保险,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作为员工入职手册的一部分。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即为本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员工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互惠互利的劳动关系。

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生活品质和工作乐观性,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临时员工等。

二、社会保险制度2.1 基本养老保险依照国家规定,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依照员工实际缴费基数计算养老金。

员工在实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领取本单位的养老金。

2.2 医疗保险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依照国家规定的报销比例予以员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员工在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后,可以凭医疗保险证明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和住院治疗。

2.3 工伤保险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依照国家规定的报销比例予以员工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和工亡补助等待遇。

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工亡,可以凭工伤保险证明享受相应的待遇。

2.4 生育保险公司将为女性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予以员工生育津贴。

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产假和产检假,并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申请生育津贴。

2.5 失业保险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予以员工肯定期限内的失业接济金。

员工在失去工作后,可以凭失业保险证明申请相应的失业接济金。

2.6 其他社会保险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包含增补医疗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

具体费率和享受标准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福利制度3.1 住房公积金公司将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依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予以员工月度缴存额的补贴。

员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归还住房贷款或进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3.2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予以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重点节日期间的额外福利待遇,包含节日礼品、节日补贴等。

具体福利内容和标准将在每年年初进行公布和调整。

3.3 健康管理公司将为员工供应健康管理服务,包含定期体检、健康咨询和健康培训等。

员工可以依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健康体检,公司将依据体检结果供应必需的健康引导和疾病防备措施。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社保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临时用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第三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员工实际需求,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1. 养老保险2. 医疗保险3. 失业保险4. 工伤保险5. 生育保险第四条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缴费比例及基数由公司根据员工工资及当地规定确定。

第三章社会保险缴纳流程第五条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六条每月,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及缴费基数,计算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七条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章社会保险待遇第八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以下社会保险待遇:1. 养老金待遇2. 医疗保险待遇3. 失业保险待遇4. 工伤保险待遇5. 生育保险待遇第五章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 社会保险登记信息2. 缴费记录3. 待遇权益记录第六章内部管理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社保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社保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完善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将社保缴纳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注意,以上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3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3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

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

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____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____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权益,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本公司特制定本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合同工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的种类、投保情况、费用负担、报销制度等。

二、参保情况1. 本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所有员工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2. 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三、福利待遇1. 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的计算按照员工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工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2. 医疗保险员工在参保期间如发生疾病、意外事故等需要医疗救助的情况,可凭医保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参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执行。

3. 失业保险若员工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被解雇后,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的期限和金额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 工伤保险员工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致残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5. 生育保险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费用负担1.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额外缴纳。

2.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

五、报销制度1. 员工发生医疗费用等需要报销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备案,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等材料。

2. 公司人事部对员工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3. 报销金额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退还给员工。

六、违规处理1. 若员工有故意欺骗、虚报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解雇等。

2. 若公司人事部经查证发现员工故意虚报、造假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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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目的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

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参保原则(一)一般员工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

(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

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1)身份证复印件4张(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4)交纳工本费20元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

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支付部份。

一般员工:高聘员工:根据具体的工资按所缴比例缴费。

⏹社会保险费用管理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员工养老保险、医疗等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在员工工资按月扣除。

3、公司将根据本年度社保机构的工作安排按社保机构规定时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管理条例1、社会保险增员(投保)(1)社会保险申请表:员工办理前,必须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要求规范填写。

(2)社保转入: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3)转正员工自申请审批通过一个月内,(由各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为申请人员办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险。

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办理的,在办理时应将应该享受的月份补缴。

(当月需要办理社保的名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2、社会保险减员(停保)(1)自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人力资源部将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2)社保转出:要求转出社保的,由本人在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或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先办理社保后,并在当地社保局开具接收证明,将接收证明寄达公司社保确认人办理转出手续。

(如个人缴费,转入社保局必须是户口所在地,需要转入社保局接收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如公司缴费需提供转入社保局接收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寄公司社保确认人办理转出手续。

)(3)因请长假或停职等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原则上暂停办理社保。

部级人事负责人请示集团人力资源部确认应停办社保后,部级人事负责人确认办理减员手续。

(4)离职人员如未按规定逾期未转出社保手续,公司将予以冻结帐户处理。

(5)若特殊需要,离职人员须暂时将社保关系靠挂在公司的,在《离职申请表》中:特别事项一栏中应注明应扣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金额及费用的交纳形式。

(此种情况应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社会保险关系管理1、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缴纳,统一管理。

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全集团社会保险管理的所属部门,主要负责全集团(集团总部员工社会保险的实际管理)社会保险的管理及管理制度、方法的制定,确定各类保险个人及单位的交纳办法;负责指导各部分、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帐户的管理。

各类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上报各类保险的统计报表;各分、子公司社会保险关系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为本公司管理。

2、各分、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各类保险的个人代扣,保险金代扣及社保相关的会计报表各项保险费用待遇及措施:1、养老保险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如40%)的生活费。

2、医疗保险一般员工:(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和固定工相同。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

高聘员工:(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9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15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24个月。

(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和固定工相同。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

3、生育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2)若男方参保,女方无工作或无生育保险的,男方亦可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费用报销。

(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及男方报销比例以社保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3)女职工产假为90天。

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

合法产假内由企业代交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员工缴费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在产假工资中扣除。

产假逾期不上班者,自动转换为事假。

各项社保费用全额自理。

4、工伤保险(1)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

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

(2)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A.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

B.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

(4)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

另每月支付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供养2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40%;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直到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

5、失业保险(高聘员工)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

(1)领取资格情形:A.公司依法破产后;B.员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简;C.公司被撤销解散后;D.员工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合同;E.被辞退、除名或开除。

(2)失去资格情形:A.领取期限届满;B.参军或出国定居;C.重新就业;D.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E.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各项保险费用报销说明:1、医疗费用报销程序:(1)住院后必须派人提前携带住院手续通知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社保局将会定期核查住院时间等,社保局才可报销相关费用。

(2)社保局要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如下: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手续、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医疗卡、身份证、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3)当年费用当年报销。

(4)其它报销程序见社保局五险大厅医疗股咨询办理。

2、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1)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明、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的证明,当年费用务必当年报销。

(2)在孕妇生产前提前在社保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详细报销程序见社保局五险大厅生育股保险程序办理。

3、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24小时以内厂部必须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社保管理人员。

(2)由公司工伤保险负责人必须最晚在48小时内通知社保局备案登记,同时人力资源部在第一时间记录或拍摄事故现场证据。

(3)工伤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身份证、医院诊断书、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证明。

(4)详细报销程序见社保局五险大厅工伤股咨询办理。

4、失业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高聘员工)领取失业保险手续:A.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告知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会打出一个该员工历年缴费清单,人力资源部将此转给本人,其他由本人去其相关档案机构或是户口所在地办理。

B.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1寸2张照片到受理其原用人单位资料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同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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