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问题研究
日本公务员制度综述

日本公务员制度综述任何政治经济体制的国家都必须建立服务于自身的行政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而公务员制度则是其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
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产物,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
“公务员”一词,最初译自英文的Civil Servant(或Civi1Serviee)一词,中文也有译作“文官”。
它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
1870年6月4日,英国政府颁布了第二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和等级结构作了更明确的规定。
至此,英国用法令的形式确立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文官制度,宣告了西方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诞生。
一、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一)1885一1945年官僚型的文官制度。
1这种官僚制度的形成,起始于1867年征夷大将军德川庆喜归还政权于明治天皇,此举造成明治维新的契机。
正是明治维新的实行,使日本舍弃固步自封的封建制度,而加以吸收现代文明。
文官制度的真正确立是在1887年公布《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确立考试用人的原则之后。
1893 年明治政府制定了《文官任用令》和《文官考试规则》,而确立了功绩主义原则。
1899年明治政府进一步修改1893年的《文官任用令》,并制定新的《文官资格保障令》和《文官惩戒令》,此即所谓《文官三令》,标志着战前官僚制度的确立,这种体系一直沿袭到二战结束,并无重大变化。
(二)1945一1980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巩固时期。
21945年8月,日本在二战中失败,日本政府开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天皇专权制,对旧官吏制度进行改革。
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新宪法,建立议会和内阁,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度。
为适应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日本政府对人事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1947年10 月,日本政府参照美国的人事制度,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公务员法》,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50年又制定了《关于国家公务员职阶制的法律》,同年12 月又制定了《地方公务员法》。
日本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向

日本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向日本于1946年10月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1949年12月颁布了《地方公务员法》。
从形式上看,《国家公务员法》同《地方公务员法》是两套法律,而且在公务员管理权限、管理机构、服务范围、职务范围上存在差异,但在诸如考试、任用、工资、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上所实行的原则、方法基本相同。
此后,日本政府对公务员法进行了数十次修订补充,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制度。
一、日本公务员的构成和管理机构1.日本公务员的构成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央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工作的人员,有关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法规为《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指各都道府县所属机关的工作人员,基本法规为《地方公务员法》。
日本的公务员分为特别职和一般职。
就国家公务员来说,特别职包含4个方面的人员:一是负有政治责任的人员,如国务大臣、政务次官;二是不通过一般任用手段,而是自由任免的人员,如人事官、大使、公使;三是在三权分立的前提下,按照其他法律进行人事管理的人员,如法官、国会议员;四是因职务性质不同而与一般公务员有不同管理方式的人员,如防卫厅职员。
一般职又分为实业性职员和非实业性职员。
实业性职员指印刷、邮政、造币、林野这四种国营企业的职员;非实业性职员除一般行政干部职和行政部门工勤人员外,还包括国立医院的工作人员、国立学校的教职人员、警察、消防人员等。
地方公务员的特别职和一般职与此基本对应。
因此,日本公务员的范围比较广泛。
在世界各国的公务员队伍中,日本公务员以其队伍精练、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被誉为“尖子政府”,这为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与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按1995年的比较,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每1千国民人口中的公务员人数,法国为119人、英国为86人、美国为80人、德国为79人,而日本只有40人。
因此,日本的公务员队伍集中了国民的精英,他们的行政效率高,为日本经济腾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日本公务员的管理机构管理国家公务员的中央人事行政机关有人事院和总务厅(现为总务省)人事局。
关于日本行政制度的研究

关于日本行政制度的研究本文将研究日本国的行政制度,全文分为六大部分,分别是:日本行政制度类型、日本国家中央行政制度、日本地方行政制度、日本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日本政府行政过程、日本行政制度改革。
一、日本行政制度类型:日本的统治机构分设立法、行政、司法部门,采用三权分立制。
立法机关:国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唯一的立法部门,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
两院分别由选举产生的议员所组成。
行政机关:内阁——由内阁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组成。
内阁行使的有关行政权对国会负有共同责任。
司法机关:法院——由最高法院及下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家庭法院、简易法院)组成。
所有的法官都独立行使职权,只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
日本的政治结构中还有作为“国家象征”的天皇,由以上可知日本的整个政治制度可称为“议会君主立宪制”。
日本的君主立宪政治制度显然跟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有所差别:英国宪法中规定英王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
而日本天皇就只是国家民族的象征。
日本天皇制度在历史上经历了古代、近代、当代三大阶段。
古代天皇制始于公元7世纪,近代天皇制始于19世纪60年代后期,当代天皇制度始于20世纪40年代中期。
当代天皇制由专制主义变为象征制,天皇无任何实权,只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
但是仍然具有凌驾于国家机关之上的最高权威性,是日本国家和国民意志的象征。
君主立宪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内实行过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
在现代,日本实行的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在这种制度下,日本国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国会产生并对国会负责,天皇的实际权力被减至零,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日本天皇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宪法没有赋予任何权力的君主。
日本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日本国是多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
关于中日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比较研究

关于中日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比较研究作者:邸平玲,万流兵来源:《桂海论丛》2010年第02期摘要: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建立后,对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活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公务员考录制度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日益突出,影响到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进行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行。
文章对中日公务员考录制度进行了详尽的比较,借鉴日本的有益经验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考录制度;比较;建议中图分类号: D630.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4-1494(2010)02-0077-04收稿日期:2009-10-22作者简介:邸平玲(1983-),女,河南濮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万流兵(1985-),男,安徽安庆人,西南政法大学2007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刑法。
近几年,报考公务员的人越来越多。
据统计,2006、2007、2008、2009年,我国公务员报考人数依次为36万、60万、80万、105万。
[1]面对如此日益庞大的报考规模,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公务员考录制度已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且对我国顺利招到德才兼备的人才也产生了巨大阻碍。
这时,如何改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就摆在了我们面前。
作者认为可以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方法,根据我国的文化、历史等国情选取公务员考录制度建立较早较完善的日本为借鉴对象,通过对中日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比较,探索出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若干措施。
一、中日公务员考录制度沿革的比较要对公务员考录制度进行较深入的研究,了解其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是必不可少的。
(一)中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沿革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起步比较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干部的录用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主要采用组织调配、计划分配等方式。
日本公务员制度综述

日本公务员制度综述任何政治经济体制的国家都必须建立服务于自身的行政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而公务员制度则是其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
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产物,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
“公务员”一词,最初译自英文的Civil Servant(或Civi1Serviee)一词,中文也有译作“文官”。
它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
1870年6月4日,英国政府颁布了第二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和等级结构作了更明确的规定。
至此,英国用法令的形式确立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文官制度,宣告了西方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诞生。
一、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一)1885一1945年官僚型的文官制度。
1这种官僚制度的形成,起始于1867年征夷大将军德川庆喜归还政权于明治天皇,此举造成明治维新的契机。
正是明治维新的实行,使日本舍弃固步自封的封建制度,而加以吸收现代文明。
文官制度的真正确立是在1887年公布《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确立考试用人的原则之后。
1893 年明治政府制定了《文官任用令》和《文官考试规则》,而确立了功绩主义原则。
1899年明治政府进一步修改1893年的《文官任用令》,并制定新的《文官资格保障令》和《文官惩戒令》,此即所谓《文官三令》,标志着战前官僚制度的确立,这种体系一直沿袭到二战结束,并无重大变化。
(二)1945一1980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巩固时期。
21945年8月,日本在二战中失败,日本政府开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天皇专权制,对旧官吏制度进行改革。
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新宪法,建立议会和内阁,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度。
为适应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日本政府对人事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1947年10 月,日本政府参照美国的人事制度,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公务员法》,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50年又制定了《关于国家公务员职阶制的法律》,同年12 月又制定了《地方公务员法》。
日本公务员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01 沿革
目录
02 涵义和分类
03 权利和义务
04 考试任用制度
05 考绩奖惩制度
06 报酬福利制度
07 进修制度
目录
08 服务纪律管理
09 人事管理机构
010 主要特点
011 评价
日本有关公务员考试、任用、考绩、晋升、奖惩、退休、工资福利、培训、离职、分类管理、公务员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管理机构等一系列内容的总称。是日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3)各项公务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日本政府不断改革和完善各项具体公务员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 的公务员制度体系,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先后制定关于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政令和规划有40多种,有效地保 证了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和效率化。
评价
日本公务员制度对更新官界和加强国家行政管理,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日本垄断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公 务员制度仍然是资产等现象相当严重,因而在人事 制度和管理上存在不少难以解决的课题。
战后,由美国占领当局主持对日本原有的统治机构和官吏制度进行改革。在清理有浓厚封建主义色彩的旧制 度的基础上,日本政府按照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和效率原则,遵循新宪法的精神,以美国人事行政顾问团的草案为 基础,于1947年10月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法》。其目的是“确立国家公务员即国家职员的各种根本基准”,“规 定民主的方法选拔和指导职员执行其职务,使其充分发挥效能,以保障为公民办公务既民主又有高效”。1950年, 日本政府又公布《地方公务员法》,进一步全面地从法律上确立公务员制度。
报酬福利制度
日本对公务员的待遇称为“报酬”,报酬由基本工薪和津贴构成。《国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支付工薪的标 准,归结为“职务和责任”。1950年公布的 《一般职职员报酬法》,明确职务工薪的原则应“考虑其职务的复 杂性、困难程度、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作环境以及其他工作条件”。报酬必须与社会经济状况相 适应。《国家公务员法》赋予人事院对工薪的建议权,规定:“工薪表是在考虑生活费、私营企事业的报酬和人 事院决定的适当条件基础上作出。并按每个等级或职级来规定具体的工薪额。”报酬包括:基本工薪;职务特殊 者加薪;还可根据不同情况领取抚养家属、交通和房租等各种补贴。此外,还规定公务员退休领取退职金和养老 金。
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设置述评

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设置述评作者:王雨佳来源:《世纪桥》2015年第08期摘要:日本公务员以高效廉洁闻名于世界,高质量的人才与其录用考试设置的科学与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日本公务员考试按照报考人员资格的高低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每一级别的考试内容都大相径庭,其考试科目涉及范围之广、考试内容设置之详尽都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设置中图分类号:K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8-0089-02公务员是国家政策的制定者和参与者,公务员素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
公务员队伍又是一个处于不断运动变化状态的综合体,为了得到精明干练的政府专门人才,日本政府根据国内外经验,确定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干部进行选择。
[1]一、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概述日本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与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二者具有很大的差别和不同,本文将以日本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主要对象对公务员录用考试进行研究。
(一)录用考试的含义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是由人事院主办,每年举办一次。
录用考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是指,将原本不是公务员的人员在通过考试后,将其录取为公务员,而广义的录用考试将公务员升任的考试也称为录用考试。
录用考试并非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中特别职的公务员是通过选举产生,而一般职公务员的任用都是通过录用考试来进行的。
(二)录用考试级别划分在不同的时期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类别有不同的划分方法,但都是以能力水平的高低为标准进行划分。
在明治维新时期,主要有文官考试以及高级文官考试;到了二战结束后,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初步建成,录用考试的级别可以分为三等,分别是Ⅰ类考试、Ⅱ类考试以及Ⅲ类考试。
在2010年的人事院劝告中,人事院发布了新的考试制度概要。
将原有的Ⅰ类、Ⅱ类、Ⅲ类考试变为了综合职考试、一般职考试、专业考试以及有经验者的录用考试。
浅析中日公务员录用制度

本 文 以 日本 的公 务 员录 用制 度作 为 参考 系 ,通 过 比较 中 1 3 地 方 公务 员 录用 考试 则分 别 由各 自治 团体 的人事 委 员会 主 公 务员 录用 制度 ,借 鉴 和吸 收 1本公 务 员录 用制 度 的优 点和 经 管实施 ,地方 自治团体的人事行政机构以 《 3 地方公务员法》为 验 ,以 弥补 我 国公务 员 制度 在 录用方 面存 在 的不 足 ,促进 我 国 依 据独 立 管理 地方 人事 。 公务 员 录用制 度 的科学 化 和规 范化 。 ( ) 务员 录用 考试 的 内容 三 公 中日公务员录用制度相关内容的比较 1 、中国公 务员 录用 考试 的 内容 关 于中 日两 国公 务员 录用 制 度具 体 内容 的 比较 ,以下 将着 中 国公 务 员 录用考 试 内容 分为 笔试 和 面试 。笔试 的 主要 内 重 从 录用 的程 序 、组 织机 关 、内容 、方式 、范 围几 个方 面进行 容为 《 行政能力测试 》和 《 申论》,另外有些职位 ( 如报考公 阐述 。 安 系统 的 )需 考专 业科 目。行 政能 力测 试 主要 包 括常识 判 断 、 ( ) 务员 考试 的 录用 程 序 一 公 言语 理 解 与表 达 、判断 推 理 、数量 关 系和 资料 分析 五部 分 。 而 1 、中国公 务员 考试 录用 的程 序 申论 ,即 申述 、论证 之 意 ,是对 给 定资 料 进行 分析 ,其 考 试 内 中 国录用 公务 员 的程 序大 致包 括 以下 8 步骤 :① 制定 招 容 可 以归纳 为 阅读 资料 、概 括 主题 、提 出对 策 、进 行论 证 四个 个 录方案 ;②发布招考;③报名和资格审查 ;④采取笔试和面试 主要 的环 节 。 旨在 考查 考生 的文 字 表达及 解 决实 际 问题 的能力 ; 的方式 进 行考 试 ;⑤招 录 机关 根据 考试 成绩 确 定考 察人 选 ,并 其次 是 面试 。 面试 的主要 内容一 般 与所 报 志愿 的职 位有 关 。 旨 对 其进 行 报考 资格 复 审 、考 察 和体 检 ;⑥招 录 机关 根据 考试 成 在考 查 考生适 应 职位 的 实 际工作 能力 和 基本 素 质 。面试 的考 官 绩、 考察 情况 和体 检结 果 , 出拟录 用人 员名单 , 予 以公示 ; 是各 级政 府招 考部 门的行 政领 导 。 提 并 . (公 示 期满 ,中央 一级 招 录机关 将 拟录 用人 员名 单 报 中央公 务 2 1本公 务 员录 用考 试 的内容 、3 . 员 主管 部 门备 案 ,地方 各级 招 录机关 将 拟 录用人 员 名单 报省 级 为有 效 防止试 题 的泄 露 ,各 部 门会制 定 出好 几 种卷 子 , 由 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⑧试用与培训 ,其 中新 人 事 院考 试 课统 一 选定 试 卷 。【笔 试 的 内容 ,根据 不 同 等级 的 3 录用 的公 务 员试 用 期为 一年 。试 用 期满 合格 的 ,予 以任 职 ,不 公 务 员考 试 内容有 所不 同 。高级类 考试 范 围 比较宽 , 包括 外语 、 符合 的取 消 录用 。【 1 ] 基础知识 、政治学 、行政学 、国际关系、国际法等等,20 06年 2 1本 公务 员考 试录 用 的程序 、3 加 上 了教 育学 和心 理 学 。 中级 类考 试 内容 包括 基 础知 识 、专业 3 1本 公务 员 考 录的程 序有 以下几 步 :考试 的通知 发放 、报 知 识 和小 论 文写 作 。初 级类 考 试 内容 比较 而 言较 为 简单 ; 面 名 和 考前 辅 导 、考试 、访 问政 府 部 门 ( 加 高级类 的考试 人员 试 的 内容 ,主 要采 取 的方 法是 集体 面 试 ( 参 一般 把考 生 分成 若 干 般 在第 一 次考试 后 即去 所报 志 愿 的机关 访 问 ,听股 长 、课长 组 ,每组 5 8 - 个人 ),所 出题 目一 般 是要 队员 相互 合 作才 可 以 等 人 介绍 本部 门的情 况 ;参加 中级 类 考试 的人 员一 般 在考 试合 完 成 ,旨在 考查 每个 人的 协调 能力及 团队精 神等 。 而且 面试 时 , 格 后再 去所 报 志愿 的政府 部 门访 问 )、录用 。口 考 官 如认识 某 考生 必 须事 先声 明 、回避 ,否则 会被 迫 究责 任 。 ( ) 务员 考试 的组织 机 关 二 公 面 试 时考 生的 出生 地 、父母 职 业 、家庭 状 况 、最尊 敬 的人 物等 1 、中国公 务员 考试 的组 织机 关 问题 也都 必 须 回避 。【 5 在 我 国 , 务员 考试 录用 机关 设在 政府 系统 内部 , 国 《 公 我 公 ( ) 务 员录 用考 试 的方式 四 公 务 员 法 》第二 十二 条 明确 规定 :中央 机关及 其 直属 机 构公 务员 1 、中 国公务 员 录用 考试 的方式 的录用 ,由 中央公 务 员主 管部 门负 责组 织 ,地 方各 级机 关公 务 根据 《 公务员法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我国的公务员录用 员 的 录用 ,南省级 公务 员 主管 部 门组织 ,必 要 时省 级公 务员 主 考试 采取 笔试 和面试 的方式 进行 。笔 试 主要 是对 基 本文 化 知识 管 部 门可 以授 权设 区 的市 级公 务员 主管 部 门组 织 。这样 把 录用 和专 业 知识 的考 查 ,由政 府 人事 部 门统 一举 行 ;面试 主要是 对 机关 分 为 中央和 省级 两个 层次 , 与我 国人 口众 多 、幅员辽 阔 、 语 言表达 能力 、逻辑 思维 能 力及 拟任 职位 所 需 的工作 能 力进 行 是 发展 不 平衡 的 因素 相适 应 的 ,同时某 种 程度 上发 挥 和调 动 了地 考查 ,由各用 人 单位 具体 实施 ,其 目前采 用 的 主要是 个 人 面试 方 的积极 性 与主 动 陛。 的形 式 。 2 日本 公务 员考 试 的组织 机关 、 2 日本公 务 员录用 考试 的方式 、 日本 的公 务 员 录用机 关包 括 三个 ,有 人 事 院 、外 务 省 、法 日本 公务 员 录用 考试 的方 式 比较 多 ,而且 不 统一 ,一般 采 务省 。国家公 务 员 录用考 试 由 国家人 事 院主 管实 施 ,包括 考试 取 以下 7 方式 中的 2 , ( ) 种 种 1 笔试 ; ( ) 2 经历 评定 ; ( ) 3 机关 的权 限 ,各 项考 试科 目 考 试 的综合 结 果 ,决定 录取 所需 实地 考 试 ; ( )业 务 评 定 ; ( )口试 ( 体 面 试 ); ( 及 4 5 集 6) 要 的最终 合格 人 数 。外务 省 和法 务省 受人 事 院 的委托 ,主持外 体 格 检查 ; ( ) 他完 成 职务 能力 的评 定方 法 。_ 7 其 6 l 务人 员 和法 官 的考试 录用 工作 ,同 时人事 院对 他 们 的工作 进行 ( ) 务员 职务 的 录用范 围 五 公 监督 。在 日 ,人事 院是 一个 地 位 与职能 都 比较 特殊 的中央人 本 1 、中国公 务员 职务 的录用 范 围 事行 政机 构 ,对 内 阁保持 相对 独 立性 的同时 ,又 是在 内阁管辖 我国公务员一般分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担任非领导 之下 担 当人事 管理 的 中立 的专 门机构 。 职务 ,公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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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
政府与公共管理
( 一) 传统文化的束缚
时考生会根据 自己的能力与兴趣选择相关省厅,各省厅对
年功序列是 日本人事制度 最显著 的标志 ,也是其代 人员的录用也有绝对的决定权利 。 一旦考生被某省厅录用, 表性 的管理文化 ,它不仅存在在 日本 的大小企业 中,也 那 么其 职业 生涯 就 与此 省厅 密切 相 关 。这 一方 面会 增加 公
团的 可 能性 。另 一 方面 ,当 时还 没有 统 一 的 中央 人事 管理
日本的公务员录用制度 日趋完善。
二 、 日本公 务 员录用 制 度变革 的原 因
基 于 日本 国家 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文化, 日本形成 了
机构 ,官职实行分别管理 ,各省厅官员的录用 由各省 自行 独特 的公务员制度体 系,对于 日本 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决定 ,缺乏 同一性。总的来说 ,这一 时期 的公务 员录用 步 公务 员的作 用或不 可缺 ,但公务 员的录用制度却存在 制度还很不完善 ,带有一定 的封建社会 的烙印。 着这样 那样 的 问题 ,从 战后至今要对公务 员录用制度进
非 常重视公务 员制度 的完善与改革 ,尤其是扮演 着 “ 把 着 日本考录制度 的正式实施。1 9 8 4 年底 , 《 人事 院录用 关人”角色 的公务 员考录制度 。毋庸置疑 ,现代政府在 整个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中起着核心 的作用 ,而公务 员队
伍 则 是 核 心 中 的核 心 。
考试规 则》出台,以后每年根据考 试的具体情况 ,人事 院对这一规则进行 了多次修改。进入 2 l 世 纪,为 了适应
日本 行 政 改革 的 需要 , 日本 政府 又 于 2 0 0 1 年底出台了《 公
务员制度 改革 大纲》,对公务员 的考录制度进行 了一系
一
、
日本 公 务员 录 用制 度 的形成 与 发展
所有 的人 只要踏踏实实地在 自己的岗位坚 守几年 ,都有 在 不 断提 升和 变 化 中 , 因此 , 想 要 保 持高 效 的公 务 员 队伍 , 机会晋升到高一级 的职务 。不可否认 的是 ,年功序列为 就必须紧跟时代 的脚步 ,对公务员的录用制度进行调整
( 三) 社 会环 境 的 转变
度。 进入政府任职的任何职 员都要严格地遵循这一规则 ,
资 历浅 的 服从 资历深 的 、 进 官厅 年 限长 的指 导年 限 短 的 ,
自战后 以来 ,日本公务员的录用制度就一直在不断
的 进 行 改 革 , 随 着 社 会 的发 展 变 化 , 对 公 务 员 的 要 求 也
注 目。 日本公务 员录用制度 改革至今 ,取得 了很 大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一
项长期和艰 巨的任务 。笔者通过对制度本 身问题 的认识 ,分析要进行改革的原 因,为进一步 完善提供方
法和 措 施 。
关键词 : 日本
公务 员制度
改革
正如马克思・ 韦伯所 言: “ 在现代 国家 中,政府能使 年,美国胡佛人事行政顾 问团应邀访 问日本,并建议 日本 其真 正发挥效力 的,既不在 于 国会 的辩论 ,也不在 于皇 政府实行人事改革,其中第一条即 “ 建立考试制度 。任何 帝的赦令, 而 实际在于有关 日常生活的行政事务的推行。 这些事务都掌握在 公务员手中。” 正因为公务员所负担 的重要使命 以及公务 员制度所蕴含 的特殊 价值 ,各国都 官员 皆以竞争考试之成绩未任命标准 ,并审查现任 高级官 员的适应能力,以特别考试之计划确定其官员等级 。” 直到 1 9 4 7年 1 0月, 《 国家公务 员法 》颁布 ,标志
总第 5 8 2期 第 l 9期
管
理
观
察
M ana ge me nt O bs e r v er
2 0 1 5年 7月 上旬 出 版
日本公务 员录用制度 问题研 究
王 雨 佳
( 黑龙 江大学,黑龙江 哈 尔滨 1 5 0 0 8 0 )
摘要:二战后 ,日本进行 了一 系列行政 改革 ,作 为人事制度 中最重要的公务 员录用制度的改革尤为引人
二 战后, 日本进 行 了一系列 的民主化 改革 ,新颁布 行 改革 的声音 也一直存在 ,笔者将从 以下几方面对 日本
的宪法为 日本战后 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化提供 了保障。1 9 4 6 公务员录用制度 的改革状况进 行分析。
基金项 目 :黑龙江 大学研 究生创 新科研 项 目资金 资助 ( 项 目编号 :Y J S C X2 0 1 5 - 1 4 8 HL J U ). 作者简介 :王雨佳 ( 1 9 9 1 -),女 ,民族 :汉 ,籍贯 :黑龙江哈 尔滨 ,学历 :硕士在读 ,研究方 向:公共人事管理
列的改革,提 出能力本位 的新人事 制度 ,实现 引进人才 的多样化 。2 0 0 3年 日本政府又 向国会提出了国家 公务员
明治维新之后 ,日本积极 向西 方学习官僚制度,采 法 的修改草案,此后, 日本 内阁先后于 2 0 0 7 年 4月通过 取 了既与本国 国情相适应又 强调忠于 国家和 国王及 高效 了 《 关于公务员制度改革》,2 0 0 8 年 6月通过 了 《 国家 原则的普鲁士制度 ,该制度 就确立 了采用考试制度 来选 公务员制度改革基本 法》等 配套法 案,这些措施都使得 拔公务员。这一时期的考试还主要是 以法律为主,由于考 试 的内容和东京大学的课程相似导致了多数考试合格者都 是东京大学 出身,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官僚核心力量 的集中 倾斜 ,同时,这种制度杜绝了出身不好的人才进入官僚集
存 在 于 公 共 组 织 特 别 是 政 府 中 。年 功 序 列 就 是 在 终 身 雇 佣 的观 念 下 , 员 工 的 基 本 工 资 随 员 工 的年 龄 、学 历 以及 在 组 织 中 的工 作 年 限而 增 加 ,晋 升 也 有 一 定 的秩 序 和 速
务员对所在省厅的归属感和忠诚感,但同时也会带来本位 主义和部门主义及各 自为政 、纵向分割的管理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