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基本药物遴选制度首先确定一份基本药物清单,该清单包含了各种疾病治疗所必需的药物。
这些药物必须具备以下特点:安全性、有效性、必需性、适用性、经济性等。
药物的遴选不仅要考虑到临床疾病的特点,还要综合考虑药物的药理学、毒理学、药代动力学、剂型特点等方面的因素。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首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卫生部)应组织专家和学者来制定基本药物清单,并进行公开透明的征求意见和评审过程。
其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将基本药物清单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和临床应用指南中,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
同时,药品生产和供应企业也要主动配合,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好处。
首先,人民群众可以获得质量和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不必为昂贵的药品而负重前行。
其次,基本药物遴选制度可以帮助医疗保健资源更合理地配置,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再次,基本药物遴选制度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减少因使用不合适的药物而引发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等问题。
然而,基本药物遴选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药品的遴选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支持,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来说,需要增加一定的负担。
其次,由于药品市场的复杂性,基本药物遴选制度需要与相关政策和法规相配套,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
最后,由于科技和医疗的进步,基本药物清单需要定期修订和更新,才能与时俱进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总之,基本药物遴选制度是一个为了合理管理医疗保健资源,确保人民群众获得质量和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改善医疗保健资源的配置效率。
然而,该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充分考虑药品市场的复杂性,与相关政策和法规相配套,并定期修订和更新基本药物清单。
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

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召开有关会议,讨论所有新药申请资料 ,审核《新药申请表》和药学部门的《新药申请评估报告》,集体决定哪 些申请提请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审议
⑤ 召开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讨论并对申请目录中的新药逐一进行 实名制投票。赞成票至少超过有效票数50%(不含50%)者视为该药 通过最后审议,决定可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遴选专家
p 参加遴选和审核的专家应在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专 家库中以随机方式临时抽取产生,按药品类别或“专科用药小组” 分别遴选。
Ø 三级综合医院每次参加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的专家应当在75 人以上,每专业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15人;
Ø 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每次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当在25人以 上,每专业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10人。
p “1977 年,基本药物指最重要、基本、不可缺少、能满足人们卫生保 健必需的药品。”
p “1985 年,基本药物指不仅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卫生保健需要,且国 家应保证其生产和供基本药物指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 候均有足够数量和适宜剂型,其价格能被个人和社区承受的药品。”
1.我国新医改EML
2009年8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 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 使用部分(2009 版)》(简称NEML2009 ) 。定义基本药物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 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Ø 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机构 Ø 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制度 Ø 建立基本用药目录定期调整和动态管理制度 Ø 规范药品临时采购行为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431(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Drug selection and proc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中药遴选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药遴选制度篇一:中药饮片供药企业遴选制度及程序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一、药品供应商新增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一)、可以新增的情形:1、创新药物、专利药品等以及其它必须的新增药品品规需求,供应垄断渠道,现有供应单位不能供应;2、现有药品品规供应及时性、准确性无法满足需求,造成投诉2次以上,现有供应单位不能替代;3、现有供货单位退出,缺省的相应药品品规,其余供应单位无相应经营资质,也无替代品规;4、现有药品供应企业药品供货价格达不到有关规定;5、新供药企业能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药物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需要新增的其它情形。
(二)、具体遴选程序:1、采购员填写“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并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药学部评估审核。
3、药学部排除评估为“差”、“一般”的供应商,汇总“良”、“优”以上的供应商。
送分管院长审核。
4、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列为合格供应商;达三分之二以上列为“备选”,在其它供应单位丧失资格时优先考虑;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直接淘汰,两年内不考虑该企业供药申请。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签署后执行。
二、药品供应商淘汰根据药品供应商与供货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进行淘汰。
三、药品供应商调整由采购员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填写药品供应商调整申请书,科主任与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附: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供应商名称:认证范围及有效期拟供类型拟供品种联系人联系电话许可证许可证名称许可证号企业名称负责人经营方式有效期限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注册号法人代表人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成立日期住所发照机关发照日期机构代码证年检税务登记证申请原因采购员签名/日期药学部意见分管院长意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讨论情况反对人数:院长审批意见注:附□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书□合格供货方档案表□企业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业务员有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篇二:新增供药企业遴选制度及程序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一、药品供应商新增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

2.遴选原则
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 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结合我
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
数量。
3.遴选范围
国家EML 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被《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 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不纳入:① 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② 主要用于滋补保 健作用,易滥用;③ 非临床治疗首选;④ 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⑤ 违背国家 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⑥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 的其他情况。
三级综合医院150人以上,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50人以上,一 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专家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
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30人以上,其它医院原则上 10人以上。 负责对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审核、新药引进、 药品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从严掌握。
遴选范围:具体品种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NEHIML)
(甲类)范围内选择,确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 NEHIML(乙类)中选择。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
办法。
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
目的:加强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规范管理,
建立透明和受到监督的药品遴选和定期调整、动态管 理制度,优化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及替换、淘汰机制, 确保药品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目录调整
国家EML 原则上3 年调整一次,调整品种和数量主要依 据: ① 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 ② 我国疾病谱变化; ③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 ④ 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 ⑤ 已上市药品的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 ⑥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XX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遴选方案

XX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遴选方案__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遴选方案__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遴选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同时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引入配送企业竞争机制,确保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耗材配送及时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经卫计局班子会讨论通过下发实施。
一、基本原则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双向选择”、“城乡结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结合、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相结合”的原则,由__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医疗单位参与,遴选配送企业。
二、总体目标切实解决好我县当前基本药物品种不多、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紧迫问题,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耗材配送及时到位、药品质量安全有效,进一步探索供应商愿意送、医疗机构愿意备、医务人员愿意开、人民群众愿意用的基本药物长效发展机制。
通过进一步遴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有利于规范药品和耗材配送市场,有利于降低配送成本,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有利于健全完善药品和耗材配送模式。
三、遴选方式注重实际配送能力,公平竞争,面向社会,从自愿报名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中根据企业所递交的遴选材料,采取在遴选小组(局机关纪检工作人员1名、县医院和中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各1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代表5名)打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公开遴选2家配送企业。
四、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条件申请企业资料中有关项目以登记或注册资料为准,药品经营范围应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耗材经营范围应包括: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缝合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诊疗设备及器具、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等,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与配送药品和耗材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3.配送网络能够覆盖我县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4.具有保证药品和耗材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5.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中药遴选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药遴选制度篇一:中药饮片供药企业遴选制度及程序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一、药品供应商新增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一)、可以新增的情形:1、创新药物、专利药品等以及其它必须的新增药品品规需求,供应垄断渠道,现有供应单位不能供应;2、现有药品品规供应及时性、准确性无法满足需求,造成投诉2次以上,现有供应单位不能替代;3、现有供货单位退出,缺省的相应药品品规,其余供应单位无相应经营资质,也无替代品规;4、现有药品供应企业药品供货价格达不到有关规定;5、新供药企业能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药物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需要新增的其它情形。
(二)、具体遴选程序:1、采购员填写“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并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药学部评估审核。
3、药学部排除评估为“差”、“一般”的供应商,汇总“良”、“优”以上的供应商。
送分管院长审核。
4、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列为合格供应商;达三分之二以上列为“备选”,在其它供应单位丧失资格时优先考虑;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直接淘汰,两年内不考虑该企业供药申请。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签署后执行。
二、药品供应商淘汰根据药品供应商与供货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进行淘汰。
三、药品供应商调整由采购员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填写药品供应商调整申请书,科主任与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附: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供应商名称:认证范围及有效期拟供类型拟供品种联系人联系电话许可证许可证名称许可证号企业名称负责人经营方式有效期限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注册号法人代表人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成立日期住所发照机关发照日期机构代码证年检税务登记证申请原因采购员签名/日期药学部意见分管院长意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讨论情况反对人数:院长审批意见注:附□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书□合格供货方档案表□企业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业务员有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篇二:新增供药企业遴选制度及程序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一、药品供应商新增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10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10家基本药物配
送企业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5.14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10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做好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基本药物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14年全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及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改革意见,我局制定《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办法》(下称《遴选办法》)和《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下称《评分标准》),并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
请申请参与遴选的企业在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按照《遴选办法》和《评分标准》要求,向企业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
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遴选办法》和《评分标准》规定做好初审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附件:
1.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办法
2.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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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
一、配送企业类别划分
配送企业分为大型配送企业和一般配送企业。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仓储面积10000M2以上、配送车辆数20辆以上(具备车载冷藏条件的车辆1辆)、冷链系统为大型配送企业,其他的为一般配送企业。
评审时分组评审。
二、配送企业报名
配送企业报名时须申报配送片区。
企业按条件申报大型或一般配送企业。
大型配送企业可以申报一个或多个配送片区,同时按一般配送企业申报一个配送片区;一般配送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片区。
先遴选大型配送企业,落选的企业可参加一般配送企业的遴选。
三、片区划分
(一)主城片区:主城九区。
(二)渝西片区:江津、永川、荣昌、大足、双桥、璧山、铜梁、潼南、合川。
(三)万州片区:万州、巫溪、巫山、城口、云阳、奉节、开县、忠县、垫江、梁平、石柱。
(四)黔江片区:黔江、酉阳、秀山、彭水。
(五)涪陵片区:长寿、涪陵、丰都、武隆、南川、綦
江、万盛。
以上片区包括了该片区内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医院。
四、遴选办法
(一)专家遴选与分组
专家的抽取工作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组织进行,以随机的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主要包括管理和药学专家,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比例不少于1/3,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不少于1/3,市级医疗卫生机专家不多于1/5,每个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不超过1名。
在抽取专家时,应抽取一定数量的预备替补专家,在专家因故缺席时及时予以替补。
与生产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不能进入议价专家小组,已经进入的将予以更换。
专家人数为15人以上单数。
(二)遴选
专家组按“配送企业综合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表3)评分(全品种自行配送的生产企业除外),满分100分。
配送企业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得分高的入围,得分相同时配送企业注册地在申报配送片区(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药监局证明)和企业规模大的优先。
表3 配送企业综合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
配送车辆计分公式:
)(73min min
max C C C C X S -⨯-+= 公式中:X 表示某配送企业的应得分数;m ax C 表示某片区
申报企业中的最多车辆数;
mix C 表示某片区申报企业中的最少车辆数;s C 表示某企业的实际车辆数。
(四)入围药品配送企业数
大型配送企业经评审后产生。
一般配送企业按片区产生,万州片区3家,其他每个片区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