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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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紧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紧急重症患者的转诊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2. 定义和范围2.1 紧急重症患者: 患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病情或需要紧急处理且病情较重的患者。

2.2 转诊: 指患者由一家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接受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的过程。

2.3 转入医疗机构: 指在我院签署转诊协议的医疗机构。

3. 转诊申请3.1 转诊协议:转入医疗机构需与我院签订转诊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转诊申请料子:—由转入医疗机构供应的转诊申请表,应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报告等相关资料。

—患者的医保信息、身份证明等必需的文件。

3.3 转诊申请流程:—转出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料子交由患者持身份证明料子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

—转诊服务处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料子的齐全和真实性。

—通过审核后,将转诊申请料子提交给相关科室进行评估。

4. 转诊评估与决策4.1 评估团队:我院设立特地的评估团队,成员包含医疗科室负责人、医生、护士等。

评估团队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

4.2 评估内容:—依据转诊申请料子评估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治疗需求。

—评估患者是否适合转入我院进行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

4.3 决策流程:—评估团队依据评估结果做出转诊决策。

—若决策为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发出接诊函,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前往我院办理相关手续。

—若决策为不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说明理由,并将相关料子退还。

5. 转诊手续办理5.1 接诊函:我院向转入医院发出接诊函,明确患者的转诊来源、病情描述、转诊目的等内容,并要求转入医疗机构搭配接诊工作。

5.2 患者接诊:—患者或其家属持接诊函和身份证明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转诊服务处核实患者身份和转诊信息,并布置患者到指定科室进行诊疗。

5.3 转诊费用:—对于社保患者,依照医保规定办理转诊支出手续。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1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

医院患者下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转以省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1)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5、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l)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2)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3)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4)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执行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①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指征:①医院门诊或出院后需要进行跟踪、随访、康复、卫生宣教和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例,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

②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维持治疗的病例。

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④其他应当转诊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的病例。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①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介绍
急危重症高血压是一种严重的疾病,需要紧急而专业的医疗救治。

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合适的治疗和转诊,建立一套健全
的会诊转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介绍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具体
内容和流程,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医疗风险。

制度内容
1. 会诊团队的组建: 成立一支由内科医生、心脏专家、神经科
专家等多学科组成的会诊团队,以确保全面而专业的医疗评估和决策。

2. 会诊条件的明确: 定义何种情况下患者应当进行会诊,例如
血压升高伴有严重头痛、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症状。

3. 会诊流程的规范: 包括患者转诊的方式、时间要求和相关文
件的准备等,确保信息流通畅通、高效。

4. 会诊结果的及时反馈: 会诊团队应当及时将会诊结果以书面
或口头形式告知医生和患者,以便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5. 转诊协作的合作机制: 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确保患者顺利接收治疗,并减少转诊延误和丢失的风险。

流程示意图
结论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建立,能够保障患者的生
命安全,提高疾病治疗的质量。

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落实该制度,提
供高效和专业的救治服务。

同时,医疗人员也应当积极参与并遵守
该制度,为患者的福祉尽职尽责。

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一、背景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是指病情危急、生命威胁较高的心脏病患者。

为了更好地协调医疗资源,提高救治效率,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诊转诊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会诊转诊制度的概述1. 病情评估: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出现危急情况时,需第一时间进行病情评估,包括病情严重程度、可能的风险等。

评估结果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会诊转诊。

2. 会诊申请:当病情评估确定需要会诊转诊时,医务人员应向相关专业团队发起会诊申请。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所需会诊的目的和期望等。

3. 会诊过程:专业团队收到会诊申请后,将安排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会诊过程中,专家将综合分析患者病情,并提出治疗建议和转诊意见。

4. 会诊结果:会诊专家将会诊结果书面记录,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提出会诊申请的医务人员。

会诊结果应包括病情诊断、治疗建议、转诊需要与安排等。

5. 转诊安排:根据会诊结果和患者病情需要,决定是否需进行转诊。

若需要转诊,则应安排转诊医院、时间和相关手续等。

三、会诊转诊制度的意义1. 提高救治效率:通过会诊转诊制度,可以将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迅速转到有相应专业技术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提高救治效率,降低病死率。

2. 优化资源配置:会诊转诊制度可以更好地协调医疗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检查,提高医疗效益。

3. 提升专业水平:通过不同专业领域的会诊,可以促进医务人员相互研究和交流,提升专业水平和疗效。

四、建设会诊转诊制度的建议1. 制定相关政策:相关部门应出台政策,明确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操作规范和流程,以推动制度落地。

2. 加强专业团队建设:建立专业的会诊团队,包括心脏病专家、急诊科医生、心脏外科医生等,并提供相关培训,确保会诊质量和效果。

3. 搭建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用于会诊申请、结果反馈等,方便各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4. 加强宣传与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并推广制度的应用。

新生儿急危重症网络转诊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急危重症网络转诊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急危重症网络转诊制度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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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

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白记录诊疗进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

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抢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地点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职员及抢救药品。

联系好接诊医院,照顾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

“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XXX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
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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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
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

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
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确记录诊疗过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急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所在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联系好接诊医院,携带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
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

“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120急救中心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
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2、急诊会诊中,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因延误会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医疗责任。

3、转诊流程中,科室主任须保证通讯通畅,相关科室人员服从科室主任安排,认真做好转诊工作,随行医护人员及120驾驶员应及时就位,各转诊环节因工作失职失责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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