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表类商品验收标准
WI-PG-15指针钟类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名称:指针钟类成品检验规范 编号/版本:WI-PG-15/A-0拟文人/时间 FROM/DATE : 文件类别 CATEGORY :检验规范类 审核/日期 VERIFIED/DATE : 批准/日期 APPROVED/DATE : 收文人 TO : 收文部门 TO (DPT ): 抄送 CC :附件 ATTACHMENT :□ 传阅CIRCULAR ■ 阅后存档FILIG □ 保密/期限CONFIDENTIAL/TERM □ 其他OTHERS □ 页数NO.OF PAGES :3一、目的和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指针式石英钟成品的抽样、检验、判定和不合格的处置。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指针式石英钟成品的检验。
二.引用标准GB/T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 三.定义MA(A):功能性缺陷;MA(B):除功能缺陷外的其他严重缺陷;MI :外观轻微缺陷,但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四.抽样按WI-PG-01《成品抽样AQL 标准》执行 五.检查条件:5.1: 测定温度:正常室温5.2: 测定电源: 除有特殊要求外,检验产品的供电电压为DC1.55+0.08-0.05 V 、DC3.10+0.2-0.1 V(根据额定电压选用1.5V 或3.0V 的电压段)。
5.3:照明条件:日光灯40W 5.4: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 5.5:检查为准:以垂直正视为准 ±45° 六.检验设备与工具:6.1: 外观检查基准卡,厚薄规,卷尺或其他适用测量工具; 6.2: 屏蔽房、RCC 信号发生器 6.3: 条码扫描仪、分贝器。
七.检验作业标准:7.1:包装检查; 7.2:外观检查; 7.3:功能检查; 7.4:结构检查; 7.5:跌落测试;7.1、包装检查: 序检 验项 检 验 标 准 检验 缺点 定义 取 样号目方式MA(A) MA(B) MI 标准1 机种确认机种不可有误、混、欠、商标错误,LOT数量的核对。
手表表壳检验规范

手表表壳检验规范1目的: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要求,且对内部产品品质控制做到按标准要求检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品质成本。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手表成品的检验方法及判定。
3职责:根据品质检验标准进行规范检验,做到准确判定。
4定义:4.1 缺陷条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手表产品的功能缺少、资料及部件漏失、外观不良等均造成最终使用者的不便之缺陷,缺陷分三个等级在下列定义:Critical 致命缺陷、Major严重缺陷、Minor次要缺陷。
产品缺陷等级的定义是基于产品本身的设计、使用、维护及客户的要求制定的,缺陷产品的最终处理可能是:rework返工、repair修理、scrap报废、UAI特采(UAI特采的条件是必须经客户的同意)4.2 A类(Critical)致命缺陷任何具有危险性或违反安全性的问题如漏电、起火、冒烟等。
4.3 B类(Major)严重缺陷产品在使用性能及功能上的减少,严重外观问题。
4.4 C类(Minor)次要缺陷产品缺陷特征并不影响产品的使用,但偏离产品相应规定的接受标准,影响外观。
(如:色点、缩水、亮点、刮伤、喷漆不良、裂纹、缝隙、胶水痕等)。
1)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Critical,也可能还有Major不合格和Minor不合格的单位品,判定为Critical不合格品;2)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Major,也可能还有Minor,但无Critical的单位产品,判定为Major不合格品;3)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Minor,而无Critical不合格和Major不合格的单位产品,判定为Minor不合格品。
4.5 外观面检验基准定义A面:制品最初就面向使用者的部位,一般指产品的正面、顶面等(包括能开合的制品)B面:制品在A面后面向使用者的部位,一般指产品的斜侧面C面:使用者不易看到的制品部位,一般指制品的背面(包括能开合的制品)D面:使用者最不易看到的产品部位,一般指产品的底面4.6 塑胶件缺陷不良定义缩水:塑件表面局部由于填充不足或注塑压力保持不够而形成的凹坑。
钟表及眼镜类质检及工作流程

钟表眼镜类质检及工作流程(一)质检的内容:商标、型号;产品使用说明书(钟表);生产商的厂名、厂址(进口商品必须标注原产国名,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检验合格证明;保修卡(钟表)(进口商品应具备国内保修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眼镜类须有QS标识。
(二)质检要求规定<1>新品上柜前要与组长一起验货,检查商品质量与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标准,验收合格后才可上柜销售。
严禁新品不经检查私自上柜。
<2>每柜都有质检本,对本柜商品每日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每周组长抽查一次并签字确认,发现一处问题警告一次,立即整改,并记工作过失一次,罚款20元。
<3>质检工作有伙伴岗位互相监督,伙伴岗位可利用下班时间对商品进行质检,如发现问题给伙伴岗位警告一次,伙伴岗位负责互相督促质检工作。
警告两次仍出问题者,记工作过失一次,处罚款20元。
<4>每件商品都要严把质量关,在不接待顾客的情况下,对商品的标识、打码等进行复查,柜台赠品或装饰品必须打出爆炸签予以标明。
(三)商品销售时的注意事项<1>手表类商品在拿取时,须戴白手套,轻放于奉客盘上,并做好顾客的提醒工作,商品成交后,要明确告知顾客机械表的误差,石英表要提前告知电池的使用寿命,为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如手表不慎被损坏,员工提醒到位,损失由顾客承担80%,反之员工承担80%。
手表进水也是经常出现的问题,保修卡上一定体现出手表的防水,并让顾客亲自签字确认,顾客签字后出现问题,不会把责任推卸到员工身上,反之,一切后果由员工负责。
在收回修表时,一定要检查表镜表带是否有划痕和磕痕以及表链节数,详细记录到回修单和回修登记本上,并让顾客检查数好后签字确认,如因员工疏忽未能检查出来,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修好取表时,也同样要求顾客仔细检查后方可发货。
<2>近视镜、太阳镜在试戴及佩戴过程中,提醒顾客要双手摘戴,擦镜片为了防止镜片划伤,要顺边擦,成交后要求顾客全面检查后也要签字确认,太阳镜所要确认的内容为:外观已检查清楚,不包退,三日内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可换货。
珠宝、钟表质量相关要求

进口珠宝、钟表商品质量相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家对各类商品的分类规范,同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除开展审核主体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及商品资质(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工作外,本着确保卖场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管理商品标识标注和明示产品质量信息的原则,特制定此规范。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如下: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标注》要求“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一、进口珠宝玉石及金银饰品标识标注规范珠宝玉石、贵金属及非金属饰品标签所涉及的珠宝玉石名称与贵金属名称应使用中文表示;对于首饰产品表示包括印记和标签;结合GB 11887-2008 DB50/360-2010及《产品质量法》,规范如下:1.印记●印记的内容包括厂家代号或商标、品牌名称、材料、纯度或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非镶钻的珠宝玉石饰品、非金属饰品可不标记印记,首饰过小不能打印或难以标注印记的,印记内容可以免除,但应附有包含印记内容的标识,●当采用不同材质或不同纯度的贵金属制作首饰时,材料和纯度分别标示;2.标签及其他标示物●直接附属在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及非金属饰品的标签外,还包括其他标示物(售后卡、产品包装等)●珠宝玉石、贵金属及饰品标签标识包括:饰品名称、饰品质量(按重量销售)、原产国、经销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饰品检验合格证明、饰品唯一性标识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企业的合格标签、合格标志等,也可以是第三方公正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报告等),珠宝玉石饰品单件标价在2000元以上的钻石及饰品单颗钻石质量大于等于0.0400g(0.20ct)的珠宝玉石饰品应出具第三方且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所提供的鉴定证书。
60进口手表外观检验标准

进口手表外观检验标准一、表玻璃1、在室内自然光线下观察,(可以折光)允许看出轻微的划伤和波纹。
2、斑点:斑点直径不大于0.3毫米允许有4个,但在中心平面允许有2个,0.3毫米以下的不限数,斑点相距应大于5毫米。
3、划伤:玻璃里边不允许有明显的划伤、边缘允许有轻微的划伤、擦伤,不允许有严重的划伤、崩边及龟裂。
4、反光圈:不允许有明显的划伤、变色及镀层脱落。
二、表盘1、划伤不允许宽度大于0.03毫米、长度大于1.2毫米、划伤相距应大于3毫米。
2、盘坑:直径大于0.25毫米的不允许存在、分度内允许小于0.25的有一个、直径小于0.15毫米的允许有3个。
3、盘鼓:不允许有明显的鼓包和盘上沾有杂物的鼓包、直径小于0.09毫米,不允许同时存在3个,0.05毫米以下的不计算。
4、异色斑点:(不是变质))直径0.3的允许有一个、直径小于0.3毫米的允许有3个,但间距应大于3毫米。
5、不允许有表盘变质、起皮和严重的波纹和擦伤。
6、商标:盘字和罩光漆允许有肉眼观察出的轻微波纹和擦伤,划伤、污迹和气泡,但不允许偶明显的划伤、漏镀、变色和气泡。
7、分刻度:允许有轻微的断线,但不允许有明显的断线和缺线、重线。
8、夜明点:不允许有脱落短少、允许点的稍微不正,但左右不得超过1分格(日历窗口和6点无夜明点不算缺少)。
三、表针不允许有严重的划伤、漏镀、变色、生锈及夜明脱落。
四、表壳1、正面允许有轻微的擦伤,漏镀,不允许有沙眼及明显的划伤、碰伤、刀伤和麻坑或缺料。
2、侧面允许有轻微的碰伤、划伤、麻坑、但不得大于0.5毫米、而且每一面不能同时存在两处。
3、背面允许有轻微的碰伤,缺料及沙眼、直径大于0.5毫米的不多于两个。
4、安装表带的带簧的眼允许有轻微的偏斜,但不允许有鼓包、豁眼等瑕疵存在。
5、后盖允许有轻微的沙眼、擦伤、划伤、变色、开启部位允许有轻微的划伤、刀痕,但后盖的平面中心不允许有严重的划伤、沙眼。
注:1、上述标准在室内自然光线下以正常视力有肉眼观察、距离应在30公分左右(不可借助放大镜)。
手表质量检验国家标准

手表质量检验国家标准1、指针式石英手表检验标准(参考GB/T6044-2005)⑴ 指针式石英手表工作在温度范围-5~+50℃内不得停走。
⑵ 走时要求:根据国家标准GB/T6044-2005,石英表走时误差标准为:(手表应避免接触磁场及高温环境,否则可能引起走时不准)⑶ 电池更换周期应大于一年⑷ 外观质量:1、手表表盘与表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异物。
表盘上各种字符和图案应准确、清晰。
表盘及表针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泛色、污点、印迹、印痕等缺陷。
2、表壳造型、型面应规则、清晰。
表壳组件的外观应清洁,不应有明显的缺陷及划痕。
带旋转前圈的表壳,旋转前圈转动应灵活可靠。
3、表带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扭曲、带身不应有明显麻点、划痕。
2、机械手表检验标准(参考QB/T1249-2004)手表按机芯装配直径分Ⅰ型、Ⅱ型、Ⅲ型三类:Ⅰ型:手表机芯装配直径大于20mm(或面积大于314mm2);Ⅱ型:手表机芯装配直径为16mm~20mm(或面积为201mm2~314mm2);Ⅲ型:手表机芯装配直径小于16mm(或面积小于201mm2)⑴面上实走日差:根据国家标准QB/T1249-2004,机械表在满强状态下标准为:⑵ 使用可靠性:1、手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机芯在表壳组件中应稳固,手表的零、部、组件不应自行脱落。
手表在延续走时期间实走误差应不超过15min;在24h 时段内实走误差应不超过5min。
2、手表的上条机构和拨针系统应工作可靠。
3、附带有日历机构的手表,日期换历完毕时,时、分针指示差应在“12”时符-/+15分内⑶ 对时要求:当分针与“12”时符重合时,时针偏离时符的角位移小于30度。
⑷ 外观质量:1、手表表盘与表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异物。
表盘上各种字符和图案应准确、清晰。
表盘及表针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泛色、污点、印迹、印痕等缺陷。
2、表壳造型、型面应规则、清晰。
表壳组件的外观应清洁,不应有明显的缺陷及划痕。
塑胶钟表品质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外形端正美观,光滑平整,厚度均匀,放臵稳定. 电镀光亮自然,无手指纹/流纹/麻点/污垢积滞;
日期:2010/SEP/01
检 查 要 点
检测方法
目测、水平台面
目测 目测/日光灯 目测/感官 目测 目测/卡尺 目测 目测 目测/感官 目测/卡尺 目测 目测/卡尺 目测 目测 目测
外观 表盘部分
表盘字体清晰,对应端正。不可有明显歪斜,脱落,砂眼,啤锋,污迹等 表盘与指针组装垂直平行,对应正确.不可变形/歪斜/时间对应错误等 表盘粘贴时间/字母及图案正确,端正牢固,不可脱落。电池处要放绝缘胶片挡 住.(电池规格LR44符合要求) 时间对应精准,三针重叠12点成一条直线(误差0.1mm),走动时不可刮擦等 包装袋/礼品盒干净无污染,破裂,说明书等印刷内容完整正确清楚,条形码可 以扫读正确.包装物内不可有昆虫/毛发/杂质等 入盒/入箱包装数量正确,不可短缺. 内/外箱无污染/破裂/受潮,或纸板材料不符合要求 把调杆拔出插进,反复的向前或向后的轮动,调动日期表,时间表,最后在 调杆没有插进的情况下,打开后盖,检查防水条,里面是否有灰,别的杂质, 查看里面的是飞轮边缘是否有破裂,查看每个飞轮的牙口相咬的尺寸是否有
颜色要与确认样一致,自然光线下距离30CM无明显色差;
外观部分 不得有砂眼/杂质/生锈氧化/尖利点等,污点/毛边/刮伤/汽泡
不得有严重变形/破裂/组件脱落/断裂松动等; 组装件间隔一致,缝隙误差<0.3MM 螺丝为十字形切不可滑牙,露出外壳表面 胶镜透明干凈,表盘内无污染.且不可有昆虫/毛发/杂质等
包装部分
结构检验
错位,飞轮的材质,表面处理。 手动测试,就是 让表顺时针转后逆时针转,各两周后看指针是否在正确位臵 从12:00整点开始测试,时间是30分钟,看时间的秒表是否在正确的位臵, 同时,我们也测试3、6、9三个位臵30分钟。 走时测试:连续一周(12小时)无走时异常(误差在+/- 30秒之内) 闹钟:对时叫闹(闹钟)功能测试:叫闹对时准确。(误差在+/- 5分钟之内) 拉扯测试:各组合位用手1.5KG力反方向掰拉扯测试3次无异常 牢固性测试:取表在手上用1.5KGS力拍打3次无表针等配件松动,脱落移位 等
闹钟检验方法及注意事项

4、闹铃声音需清晰,可连续鸣叫(15——45)分钟。
钟表之二
目前国产指针石英电子表和引进国外机芯组装的石英电子表大多采用2768HZ的石英振荡器,其质量标准:
1、走时精度:误差0、5S/d。
2、 度特性:在温度(38+1)C及(8+1)摄
3、电压特性: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电池电压在1、55V与1、35V
时,所测的瞬时日差不得大于+0.2S/d。
4、平均功耗:单机不超过2UA。
5、 耐湿性能:手表在温度(40+1)C,相对温度为85%—9
5%条件下放置24小时不得停走,手表实走日差变化不得超过+1S/d。
6、防磁性能:置于(5000/ )A/M直流磁场中不得停走。
7、防震:手表从0、5M高处自由下落至硬木地面上不得停走,机
4、柄头与表壳之间间隙应在0.1——0.3之间。
5、拉出柄头拨针机芯不能动。
6、转动柄头松紧要适度。
7、时、分、秒三针平直,针与针之间,针与表盘面,针与表玻璃之间
均有适当间隙。
8、时针对整点时:分针指示偏差不大于+、—4分钟。
9、表的面部清洁、色泽均匀、商标及刻度清晰、分度均匀。
10、观件检验应在自然光下距离30cm肉眼观察无缺陷。
闹钟检验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要对板。产品的规格、形状、颜色、材质、功能需与样品相同。
二.外观。(小钟:30——60cm、大钟:60——80cm、特大10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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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表类商品验收标准
电子文件编码
SCFW-C04-004
页码
1-1
□国产钟表
◆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
●厂家营业执照;
●检验报告。
◆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
●品名、商标、型号;
●产品使用说明书;
●生产商的厂名、厂址。
◆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
□进口钟表
◆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
●委托授权书;
●国家检验检疫局或指定单位出具的合格检验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
●品名商标、型号;
●产品使用说明书;
●原产国(地区);
●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应具备国内保修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