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院分娩补助申请名单登记(2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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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惠农政策

现行的惠农政策
5、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 ①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生猪存栏在5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0 头以上的,奶山羊300头以上秦川牛存栏400头以上,奶山羊存栏400只以上 ,畜禽存栏30000只以上,每个补助5—10万元。
我县现行的农村政策
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生猪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存 栏200头以上、秦川牛存栏300头以上,奶山羊存栏200只以上的,畜 禽存栏20000只以上,每个补助2—5万元。
我县现行的农村政策
2、申报项目村的标准
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项目建设的重点 安排在苹果主产村,蔬菜主产村以及养殖重点村。每个 乡镇每年安排1—2个村,建池农户达到总户数的50%,做 到“一池三改”,形成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作用。
我县现行的农村政策
1、补贴的范围
七、能繁母猪补贴项目
根据国家的补贴政策,对全县范围内的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
我县现行的农村政策
历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县定点医疗机构所管辖区办理合疗补偿手续。 (四)住院补助标准 县境内: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助标准70%;定 点
县级医院、民营医院、职工医院:起付线300元,补助标准为55%;县中医 院起付线150元,补助标准65%。 县境外:
(起报点)市中心医院3000元,市妇幼院2000元,市中医院1500元 。 小儿科(14周岁及以下)患者,在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起报点按上述规
我县现行的农村政策
6、移民搬迁项目 :
每户补助庄基费1000元,每人补助 3800元,特殊贫困户按项目计划的10%, 每户再补助庄基费10000元。
我县现行的农村政策
六、农村沼气池建设国债项目 1、申报的内容与补助标准 农村沼气项目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单元,即户用沼气池建设 与改圈、改厕和该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一个“一池三改”基本 建设单元,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西北地区每户补助1500元,补助 对象为项目区建池农户。中央投资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 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

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是省政府民生八大工程之一。

为了全面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与婴幼儿死亡率,按照省市要求,从2009年5月1日起,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眉县户籍、农业户口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二、补助标准项目补助原则是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费用,即孕产妇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符合本项目确定的阴式产与剖宫产服务包的费用,复合病种超出部分由本人负担。

三、补助办法1、免费住院分娩卡统一编号、登记发放、严格管理。

2、免费住院分娩卡的发放。

农村孕产妇怀孕3月内,持孕妇户口本、身份证、近期2寸照片及早孕证明在乡镇卫生院领取免费住院分娩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结算单及《孕产妇保健手册》。

乡镇卫生院负责审核并填写《农村孕产妇免费卡申请发放登记表》及《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结算单发放登记表》,每月汇总上报至县妇幼项目办公室。

3、孕产妇持卡住院分娩孕妇住院分娩时,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免费住院分娩卡,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4、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直通车报销,孕产妇出院时凭免费住院分娩卡在接产单位办理补助手续。

5、乡镇卫生院不得开展剖宫产业务。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0%以内,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按阴式产补助。

6、严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在合疗按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由本项目补助2000元(2000元以内据实补助,2000元以上补助2000元)。

医疗费用支出较多的,按照《宝鸡市社会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在县民政部门申请社会医疗救助。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是通过服用小剂量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发育畸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出生缺陷发生率我国是3%,我省是5%,其中神经管畸形占首位。

2024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工作总结一、引言2024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落实年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对于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2024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进行总结,旨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二、工作概况2024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全年共有X 个村的X名孕产妇住院分娩,其中顺产X人,剖宫产X人,分娩成功率达到X%。

三、工作亮点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制作宣传册、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向农村妇女普及生育和分娩的相关知识,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科学素养。

2.完善妇女健康档案:建立健全孕产妇的健康档案,记录妇女的基本信息、孕产情况和产后康复等数据,为医护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3.加强孕产妇健康筛查:通过定期进行孕前、孕中和产后的健康筛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高危孕妇和产妇,保障母婴安全。

4.加强团队协作:建立了跨部门、跨职能的工作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助产士等,分工明确,各尽其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5.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培训班和学术交流会议,提高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四、存在问题1.资源不足: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人员、设备、药品等方面的不足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和质量。

2.医疗服务覆盖不全:一些偏远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不完善,导致一些孕产妇滞留在家中,无法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

3.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农村妇女对孕产妇健康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的需求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4.后期康复不够重视:一些孕产妇在分娩后的恢复过程中,缺乏科学指导和有效指导,影响了康复效果。

五、改进措施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资金、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加医疗资源投入,提高服务质量。

2.建立定点机构:在农村地区建立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机构,提供专业的分娩服务和后期康复指导,解决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不足的问题。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审核公示、认定通知书(参考样表)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审核公示、认定通知书(参考样表)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参考样表)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审核公示(参考样式)
经调查审核,拟认定村(社区)下列人员为因病致
贫重病患者,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向乡镇(街道)反映。

公示时间: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确认通知书(参考样式)
(年第号)
乡镇(街道):
依据我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审核,你乡镇(街道)于—年_月_日提交的等—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申请符合政策规定,可以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请按规定告知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县民政局(盖章)
不予确认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知书(参考样式)
(年第一号)
乡镇(街道):
依据我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审核,你乡镇(街道)于—年_月_日提交的等一名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申请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确认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请按规定告知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县民政局(盖章)。

曲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曲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曲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计局指示,组织、部署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

(二)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三)承担着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第二春免费检查等基本、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计划生育项目和托幼机构保健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四)我中心积极以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为目的,开展孕龄妇女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免费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流、上环、取环、儿童入托幼园(所)健康体检、免费发放计划生育用品、特色中医儿科按摩、推拿、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业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015年12月根据曲编发【2015】88号文件要求,将县妇幼保健站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组建为曲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隶属于曲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临床为一体的二级乙等医疗保健机构,设置床位数20张,妇计中心编制82人,现有干部职工79人,其中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25人;初级(师、士、员级)19人。

设有妇产科、妇女保健部、儿科、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中医科、药剂科、B超室、检验科、药具站等科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二、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收入决算表(见附表)三、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支出决算表(见附表)四、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五、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见附表)六、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见附表)七、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公开表(见附表)八、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九、曲沃县妇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表)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收入情况我单位2017年部门收入959.9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9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06.32万元,同比增长27.38%。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请表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请表
(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请
制卡银行
现住址
申请人承诺上述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自愿申领社会保障卡,同意对个人申请信息进行授权。申领实体卡后,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您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母亲)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医疗费用总额
发票号
住院开始时间
附件2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请表
新生儿(婴儿)信息
姓名
性别
胎次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申请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母亲信息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姓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出生日期
年龄
国籍
民族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待遇发放方式
父亲信息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姓名
出生日期
年龄
国籍
民族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领证人信息
与新生儿关系
住院结束时间
生育日期
生育类别
胎儿数
附件张数
拨付对象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监护人信息(一位即可)
姓名
监护关系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出生医学证明(首签)、预防接种、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医疗机构名称
新生儿落户
随父或随母落户
民族
出生地
省市县(区)
籍贯
省市县(区)
(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3.26•【字号】•【施行日期】200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为认真落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指导方案》(见湘卫妇社发[2009]3号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切实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分级管理,确定住院分娩补助定点机构为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安全与服务质量,实行助产技术服务的分级管理。

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严格准入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辖区内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定点机构名称、批设项目、咨询电话,方便农村孕产妇自主选择分娩机构。

城市区医疗保健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作为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机构的,须经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助产机构设置要求;(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3)县(市、区)城区定点助产机构年分娩量应不少于300人次;(4)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认真执行助产“服务包”,保证产科服务质量《指导方案》中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助产技术“服务包”,规定平产与剖宫产的常规住院天数、产科基本用药目录等,使广大孕产妇享受到基本的助产服务,同时也将住院分娩总费用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

各助产机构要自觉地执行住院分娩补助相关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为孕产妇提供全程、优质、安全、经济的助产技术服务。

发生产科并发症与合并症(见附件1)及急危重症抢救者,因此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关规定解决。

湖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2.25•【字号】湘卫妇社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湖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9〕3号)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切实做好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指导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省农村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是省委、省政府为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怀与爱护,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有利于改善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有利于减轻农村群众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因此,各地要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第一责任人。

市州、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卫生、财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各定点助产机构要由主要领导负责,明确经办部门和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服务与管理工作要求。

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指导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本着方便群众、简化程序、规范服务、科学合理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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