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__2015镇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2014年国培计划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国培232文)名额分配及教师信息表

置换脱产研修培训项目从2014年6月开始, 进行为期80天的置换脱产研修。集中研修 30天,跟岗30天,总结反思10天,跟进研
修10天。(6月20日前报)
表2:
序 号
表2:“国培计划(2014)”—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学 员信息统计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单位 (县、 校)
覃睿 男 29 敖敏 女 32
集中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项目实施地区
项目类别、学段学科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 治县(名额)
学校分配名额
承担机构
培训时间
3.到省内参与置换研修项目培训的由 培训机构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安排学生进 行顶岗实习,为了统筹兼顾没有顶岗实习 学生的省外置换研修培训,在小学语、数 、外学科顶岗实习学生安排时,地方教育 局可与培训机构协商,多安排顶岗实习学 生,有效解决参训教师“工学矛盾”,并 做好参训教师的选派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安
问,先选人上报信息,再逐一通知。
2、每所学校报送的老师人都不多,请所有集中培训的老师信息须在2014年6月3日内报
教研室田叶明老师。 注:1.到西南大学、苏州大学进行置换脱
产研修的参训教师由各地教育局在全省范
围内选派,不安排师范生到项目学校顶
岗,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调剂解决,
也可协调地方师范高校或承担省内置换脱
1
民族中学(1人)
1
民族中学(1人) 华中师范大学
1
务川中学(1人)
1
砚山中学(1人)
9月18-27日
1 1
柏村中学(1人) 城关中学(1人)
贵州师范学院
10月13-22日
0
无
1
茅天完小(1人)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5.12•【文号】教人函[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部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表彰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表彰名额2009年表彰奖励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全国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厅局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思政字[2015]11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5.03.09【实施日期】2015.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洪教思政字〔2015〕11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教办),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赣教基字[2014]54号)要求和全市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指导思想的重要工作。
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学一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评选对象和评选方式1.2014-2015学年度我市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分县区、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进行。
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3”。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全市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从初三、高三在籍直升生中产生。
各学校按《江西省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赣教基字[2008]56号)文件要求推选上报。
2014年教育部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单位)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解放军 合 计
附件1
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全国中 全国 全国优 全国中小 小学优 优秀 秀教育 学优秀班 秀德育 教师 工作者 主任 课教师 41 23 89 54 43 66 50 61 34 91 55 70 50 57 114 111 83 82 101 61 18 40 102 50 53 12 60 39 15 15 33 8 19 1800 4 3 9 6 5 7 5 6 4 10 6 8 6 6 13 12 9 9 11 6 3 4 11 5 6 2 6 4 3 3 4 1 3 200 5 3 9 6 5 7 6 7 4 10 6 7 6 6 12 11 9 9 10 7 3 5 10 6 6 2 7 5 3 3 4 1 200 3 2 4 3 3 3 3 3 3 4 3 4 3 3 5 5 4 4 5 3 2 3 5 3 3 1 3 3 2 2 2 1 100 全国高 全国高 全国中 全国高 校优秀 校优秀 小学优 校优秀 思想政 思想政 秀德育 辅导员 治理论 治教育 工作者 课教师 工作者 3 2 2 2 2 1 1 1 4 1 1 1 3 1 1 1 3 1 1 1 4 1 1 1 3 1 1 1 3 1 1 1 2 2 2 1 4 1 1 2 3 1 1 1 4 1 1 1 3 1 1 1 3 1 1 1 5 1 1 1 5 1 1 1 4 2 1 1 4 1 1 1 5 1 2 1 3 1 1 1 2 1 1 1 3 1 1 1 5 1 1 1 3 1 1 1 3 1 1 1 1 1 1 1 3 1 1 2 3 1 1 1 2 1 1 1 2 1 1 1 2 1 1 1 1 1 1 1 100 35 35 35
各单位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综合体育馆管理中心
1
校医院
1
自然博物馆
1
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
1
学术期刊社
1
继续教育学院
2
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
2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2
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附属幼儿园)
2
信诚后勤集团
1
附属中学
3
附属小学
2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
长春东北师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
1
学院
参会名额
教育学部
14
心理学院
9
政法学院
17
经济学院
5
商学院
5
文学院
17
历史文化学院
9
外国语学院
13
音乐学院
7
美术学院
5
马克思主义学部
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1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9
物理学院
9
化学学院
9
生命科学学院
9
地理科学学院
5
环境学院
5
体育学院
8
传媒科学学院
5
民族教育学院
2
国际汉学院
4
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
3
社会科学处
2
科学技术处与交流处
3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3
财务处
4
审计处
2
离退休工作处
8(6名离退休教师)
附校工作办公室
2
资产管理处
2
基建处
2
后勤管理处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质量监测抽调评卷教师名额分配表及名单介绍

3
1
陈琳玲
1
陈晓霞
1
丽 芳
1
张惠钗
1
1
廖钗燕
1
袁建荣
1
吴国华
1
4
邱丹仪 张蔚贞 章梅建 刘 欢
2
李凌红 谢悄悄
1
林淑美
1
高 洁
2
张跃群 林东宝
3
2
黄红梅 林素贤
2
林露萍 陈 芳
1
邓泉武
1
陈丹玲
2
廖小红 吴连珍
2
5
陈晓枫 罗晓丽 郭立云 许 英 张 飚
1
郭慧华
2
王虹娟 张笑燕
1
廖晓静
3
黄秀霞 李 鲤 李佳复
7
张晓云 詹如鸿 张锦娟 罗丽丽 郭 立 谢丽雪 郭春燕 陈际辉 谢 莉 吴丽玲 马颖华 胡秀金 王秋萍 詹竞竞 饶 瑛 何芳英 陈卿婷 郑文珍 廖玉珍 郑雪丽 付丽娟 陈莉平 魏若芬 游 丹 陈颖娜 陈春晖
6
林 慧 陈 盛 卢珍娘 罗梅琼 吕 健 林婷英
4
黄晓勇 陈慧芳 唐清霞 许 凡
莲东中学
5
陈文蔚 魏汝岩 林丽春 邓绍初 林金昌 陈清芳 杨 萍 李小华 许春燕 朱冰妍 李玉梅
李伟林 简彩娣 江小花
1
苏烈岗
1
黄
梅
1
陈婉玲
1
苏勇健
林笑华 郑 闽
1 1
刘金彪 邓惠钦
1 1
俞建荣 胡 勇
1 1
连志勇 邱国芳
0 1 翁永彬
曹红彬
0
陈蓝蓉
2
陈文深 谢茂芬
1
罗清华
1
陈忠卫
1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唐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冀教基…2017‟5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认识度,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
保证参与“晒课”教师超过4万名,提高“优课”质量,做好“优课”资源的推广应用。
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二、活动范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
三、活动内容(一)组织网上晒课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1.版本要求“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2.晒课内容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市级以上“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2014选择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文件

平教发[2014]45号关于推荐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职)中、二层机构、特教学校、民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全区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均衡发展,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经研究决定,全县推荐评选2013-2014学年平南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予以表彰,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全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人员(借调人员在工作单位评选)。
(二)凡是前两个学年度已获县级和县级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又无新的突出贡献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
2.评选优秀教师一定要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产生,要连续在学校一线教学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在学年内教学成绩优秀;“控辍保学”工作、高考、中考成绩较突出;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创新,教育科研成绩较突出。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关心帮助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连续担任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的现任班主任,并善于交流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习惯,并且家校沟通融洽。
4.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近2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1次。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教育发展,无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