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担负重要的责任,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具体责任如下:
1. 安全生产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当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该责任人应具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经验,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工作流程。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 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4. 安全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5. 事故处理和报告:监理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重大安全事件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 安全保障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警示标志的设置,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用具和设备的使用,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建设等。
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非常重大,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施工、生产或经营活动中,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制度。
该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生产或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设立的。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对施工、生产或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2. 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措施,包括对施工、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 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4. 监理机构应当对安全生产责任心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和警告。
5. 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回访机制,及时了解施工、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通过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加强对施工、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在施工工地或者生产现场,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设立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或者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和检查,并对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工和追究的制度。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保障工地或者生产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设立监理机构:由政府或者有关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负责对施工单位或者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2. 分工和追究责任:明确施工单位或者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要求各责任人员按照自身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监理机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质量监督和检查:监理机构对施工工地或者生产现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责任制(3篇)

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责任制1、服从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
2、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府【____】____号)进行安全施工管理。
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
3、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排栅吊笼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汇报。
4、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汇报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5、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检查,能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安全问题,认真跟踪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6、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
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7、能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原因,能积极收集提供第一手原始安全记录。
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责任制(2)是指现场监理员在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时应承担的责任制度。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监理原则:现场监理员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活动能够安全进行。
2. 安全责任:现场监理员应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负有监督、协调和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安全计划:现场监理员应参与编制施工安全计划,确保施工过程中有科学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4. 安全监督:现场监理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整改,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和业主方。
5. 安全纪律:现场监理员应督促承包商和工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施工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6. 安全教育:现场监理员应对施工单位和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3篇)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是指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的责任和权利,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它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与权力,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设立和职责:确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明确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要求。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设备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 安全生产监督措施: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督措施,包括日常巡查、检测、事故应急预案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和评估: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和评估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汇报安全生产监督情况,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效果。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2)1、成立以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段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副驻地高监担任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师等担任组员。
2、驻监办实行驻地高监负责制,驻地高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3驻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4、驻监办成立以驻地高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
5、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驻监办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控与控制,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评估和监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3.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4. 对于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违规行为,监理单位应及时予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
5.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6. 在工程竣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包括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问题的解决情况。
通过建立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促使各方主体充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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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以下方面:
1. 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5. 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记录,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要求。
6. 及时上报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 与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的
重要保障措施,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
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一、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庆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二是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三是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四是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是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4、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应采取的措施:(1)、建立健全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
(2)、起草编制企业内部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定期、全面检查和评估所有工地的安全状况、各监理机构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
(3)、全面清理在监工程的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及人员调配情况,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有关增加与监理安全责任相适应的义务与费用条款,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条例的要求。
在新签监理合同中要强国化对监理的安全责任与相应服务费用的约定,注意在监理安全责任的约定方面应紧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作任意扩大。
(4)、定期开展监理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
监理企业的安全教育内容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本企业中所制订的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及应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类标准和规程中的要求;各类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交流在监理工作中有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好方法与好经验;(5)、建立总监理工程师上岗前的考核工件,强化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心、企业荣誉感,把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篇)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以安全生产监理为主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持续监督和管理的一种责任制度。
这种制度以安全生产监理机构为主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活和生产的安全。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现代安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本文将从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深入理解和掌握这一制度。
一、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背景安全生产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在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伤亡人数众多的问题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导致事故隐患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改革和完善,全面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可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的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标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拓宽安全监管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持续监督和管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形成监管全覆盖、责任全面到位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水平和效果,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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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总工办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各监理组要依据本项目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监理部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监理部负责对所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监理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监理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监理组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监理组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总监理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监理部和项目监理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监理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监理部与各监理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本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
4.5监理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监理现场从事监理活动。
4.6监理员待岗、转岗、换岗,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监理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第七条各监理部每年应将安全培训计划实施情况报公司。
扬州市创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05年9月10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监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监理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监理部的经理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监理部的经理和各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批准施工单位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其他各种施工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监理法律、法规,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监理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监理部、项目监理组)才能准其进入岗位。
对改变工地的监理人员,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四、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三条各监理部在工程设计图纸会审时,应会审劳动保护设施及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必要时经劳资、卫生、环保、安全等有关部门专家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未经以上程序而允许施工单位施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监理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五、个人防护用品第十五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监理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每两年一次定期职工体检制度。
对确诊患有影响工作的疾病的患者,应由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解聘的决定。
第十七条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第十八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监理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项目监理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第十九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项目监理组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二十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及时拨付。
七、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四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追究监理部领导人及项目总监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
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公司安委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公司安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二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三十一条各监理部及项目监理组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扬州市创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05年9月10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接受监理公司的委派,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第一责任,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总负责人。
2、主持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和监理规划,审批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3、经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6、协助施工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7、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