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条例的目的是规范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定义本条例所称的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以及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地方景区。
第三条分级管理风景名胜区根据其自然、人文和科学价值的重要程度,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级别。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第四条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景区内的自然资源、人文景观以及相关的建筑和设施。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1.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禁止擅自破坏、损毁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进行违法、违规建设活动;4.风景名胜区应设立合理的游览路线,并提供必要的游览设施和服务。
第六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由国家旅游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2.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由省旅游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3.市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由市旅游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
第三章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利用第七条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进行规划,确保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第八条开发利用方式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应以保护为前提,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遵循规划方案。
第九条开发利用管理1.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合同;2.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应缴纳相应的开发利用费用,用于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
第十条审批程序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审批程序应依法进行,保障公正、公平、透明。
第四章措施和监督第十一条管理奖励和处罚对于保护风景名胜区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监督机制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发文字号】文明办[2005]1号【发布部门】a14建设部(已撤销) 国家旅游局【发布日期】2005.01.07【实施日期】2005.0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R12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明办[20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建设厅(委、局)、旅游局(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决定,2005年在全国开展评选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为提高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水平,确保表彰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进行,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现将《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5年1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重要举措,是整体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力手段。
为规范评选和管理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提高评选管理工作质量,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成绩突出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点)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景旅游区是指具有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娱乐康体等旅游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具有明确地域范围的独立管理区域。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随着旅游行业的发展,文明旅游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文明旅游不仅可以提高旅游者的体验,还可以保护景区环境和资源,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因此,文明旅游成为了旅游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带领了旅游行业进行文明旅游的推进。
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要求1、法律合规性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遵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2、服务质量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游客的安全和健康。
3、管理规范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从而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4、文化创新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重视文化创新,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并积极推动当地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评价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评价通常会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服务质量评价:包括游客服务满意度、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评价项。
2、管理规范评价:包括旅游管理制度、管理诚信度、技术设备水平等评价项。
3、文化创新评价:包括历史文化传承、传统文化创新、当地文化推广等评价项。
4、环境保护评价:包括景区环境卫生状况、绿化覆盖面积、环保设备等评价项。
三、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重要作用1、促进旅游行业的发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推广,可以提升旅游品质,增加游客数量,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2、保护景区环境和资源: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推广,可以引导游客文明文化游,保护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资源。
3、传承历史文化: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推广,可以促进当地文化事业的发展,帮助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地方文化底蕴。
4、提升游客文明素质: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推广,可以引导游客构建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游客的道德素质。
总之,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是旅游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推行文明旅游中,注重营造和推广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旅游行业的服务品质,同时保障景区的环境和资源,也有利于当地文化事业的发展。
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基本条件

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基本条件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文明旅游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国家旅游局制定了一系列评定标准,对各地旅游景区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景区将被授予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称号。
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是国家对旅游景区的一种认可和肯定,具有一定的荣誉和示范意义。
1. 环境卫生与景区管理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标准中,环境卫生与景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景区需要具备良好的环境卫生,包括景区的整体卫生情况、公共卫生设施的齐全和清洁、垃圾清理和分类处理等。
景区的管理也需要规范和完善,包括景区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等。
2. 文明旅游服务质量在评定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时,文明旅游服务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定标准。
景区需要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包括景区的导览服务、讲解服务、旅游交流服务和游客投诉处理等。
景区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能够为游客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3. 安全管理和服务设施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标准还对景区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设施做出了一系列要求。
景区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游客安全管理等。
景区的服务设施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包括停车场、卫生间、饮食服务、购物等。
4. 文明旅游宣传和教育文明旅游宣传和教育也是评定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重要标准之一。
景区需要开展相关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向游客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游客文明旅游行为。
景区还需要开展文明旅游教育活动,提高游客的文明素养和文明旅游意识。
5. 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在评定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时,景区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景区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环保活动。
景区还需要注重可持续发展,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文明景区建设标准

文明景区建设标准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文明景区建设不仅是提升旅游品质、树立国家形象的关键,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文明景区建设的重要性、建设标准、推广与宣传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以期为我国文明景区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二、文明景区的建设标准1.基础设施文明景区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游览设施、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
游览设施应满足游客不同需求的多样化,如提供多种交通工具、游览线路等;服务设施要保障游客在景区内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餐饮、住宿、购物等;安全设施则是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如设置警示牌、监控设备等。
2.环境质量景区环境质量是衡量文明景区建设的重要指标。
空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景区内禁止吸烟,减少污染物排放;水质要保持清洁,禁止污水排放;环境卫生要保持整洁,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3.服务质量文明景区应具备高质量的服务水平。
导游服务要专业、热情,为游客提供详细的解说和引导;游客服务要周到,如提供便捷的购票、入园、咨询等服务;咨询服务要全面,为游客解答各类问题,提供合理建议。
4.文化内涵文明景区应充分挖掘和传承历史文化,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游客体验。
同时,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弘扬民族文化,提升景区的文化底蕴。
三、文明景区的推广与宣传1.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全面、客观的景区宣传,提升景区知名度。
2.网络营销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景区资讯、活动预告、优惠政策等,吸引游客关注。
3.节庆活动举办特色鲜明的节庆活动,如传统节日、文化主题活动等,提升景区活力,吸引游客参与。
四、文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1.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确保景区资源永续利用。
2.资源合理利用合理开发和利用景区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景区建设与管理,实现景区与社区的和谐共生。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试行)浙江省文明办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旅行局二○○七年十一月说明1.本体系测评项目包括思想教育(130分)、治理机制(145分)、服务质量(125分)、景区(点)环境(90分)、资源爱护(140分)、安全防范(125分)、社会经济(85分)、创建活动(160分)等八个方面,测评内容共26项,并分解为103个检查要点。
满分为1000分(不含加分项目)。
2.本体系所称景区(点),即风景旅行区(点),是指具有观光游玩、休闲度假、娱乐康体等旅行功能,具备相应旅行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行服务,设有统一的经营治理机构和具有明确地域范畴的独立治理区域。
包括省级以上(含)风景名胜区、国家AAA级以上(含)旅行区(点)。
3.检查要紧采纳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整体观看等方式,必要时采纳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4.本体系数据采集时刻除体系中有明确标示外,一样有效时限为申报截止日前两年。
体系中所涉各类荣誉称号等届期制数据,在申报截止当日必须在有效届期内。
5.在景区(点)文明创建工作中有特色创新或在当年中央、省委部署的重大主题教育活动中有工作创新而得到省部级以上(含)体会推广、领导批示的,每项加5分。
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6.景区(点)游客中意度问卷调查被抽查游客人数为大于等于上年该景区(点)日均游客量的0.5至2%。
但发放问卷数不得低于100份。
职工问卷调查人数以景区(点)职工数的10%至20%为准,但调查人数不得低于20人。
7.自评分达到850分以上(不含加分)且没有本体系中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或AAA级景区(点),并在上一轮文明景区(点)创建中获得先进单位的景区(点),可申报省级文明风景旅行区(点)。
一票否决事项:一是景区(点)发生重大毁损事件并在省内造成恶劣阻碍;二是景区(点)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或处理;三是景区(点)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四是景区(点)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五是景区(点)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六是景区(点)无创建文明景区(点)规划;七是年游玩总人数(含优待或按规定免费人数)在30万人次(不含)以下;八是景区(点)发生其他严峻违犯法律法规行为等。
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风景名胜区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区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日常管理、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的组织和指导。
第四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明确保护和利用的总体目标和方向,开展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游客的文明管理和安全保障,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良好秩序。
第六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政策,并妥善管理和使用相关收入,用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修复和管理。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的划定第七条风景名胜区的划定,应当依据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独特性,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第八条划定风景名胜区应当综合考虑区域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等资源,确保划定范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划定风景名胜区的同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风景名胜区的划定公告,明确划定范围、级别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风景名胜区的划定范围,应当明确界限,可以依据管理需要划定相应的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等区域。
第十一条风景名胜区的划定范围以外,不得随意扩大、侵占或毁坏,划定风景名胜区的同级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其周边环境。
第三章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第十二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以科学合理的方式,确保自然环境的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以文物保护和乡村风貌保护为重点,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传承利用。
第十四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防止环境污染和损害,加强对水源、空气、土壤和噪声等方面的保护控制。
第十五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控制开发利用规模和方式,防止过度开发和商业化经营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文明旅游宣传服务队伍选拔制度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文明旅游宣传服务队伍选拔制度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现就实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定总则:(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是指积极推动文明旅游、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单位,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划分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三)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和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严格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成熟一批、评定一批。
二、评定组织:(一)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和复核工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具体部署执行。
(二)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为省文明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和复核由省文明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队伍承担,人员包括文明旅游专家、行业管理人员、行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
三、评定程序:(一)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复审推荐、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
2、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及其评定细则进行自检,递交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以及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由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复审并推荐上报。
3、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读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百有免费在线资料库()收集
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日前联合颁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这是全国首个指导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评比表彰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表彰工作正式启动。
从1998年开始,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联合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7年来,活动在促进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风景旅游区的文明程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连续命名了五批共50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为进一步提高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部门决定,在前几年命名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的基础上,今年评选表彰首批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
为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确保申报、评选工作严谨有序地进行,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颁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的制定颁发,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创建、评价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基础,对促进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央文明办负责人就《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推动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创建工作水平提高,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近日联合颁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和管理办法》),新华社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谈为何要制定和颁发《评选和管理办法》。
答:从1998年开始,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联合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七年来,该项活动在促进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连续命名了五批共50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对外交流日益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事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大力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国旅游事业的更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为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确保申报、评选工作严谨有序地进行,三部门联合制定颁发了《评选和管理办法》。
三部门近期还将制定下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与《评选和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问:请您谈谈《评选和管理办法》在引导、促进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答:《评选和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指导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评比表彰的规范性文件,对推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的深入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将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
有利于提高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管理与考评工作水平。
《评选和管理办法》总结多年来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的有益经验,吸纳和借鉴了有关景区规划、管理和保护的标准,明确了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性质、范围、申报资格、推荐程序、验收和表彰办法、管理责任和方式等,为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提供科学的管理办法和评判依据,使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有利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的管理和工作机制。
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机制提供保障。
制定颁发《评选和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管理与考评工作加以科学规范,既是形成有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为不断发展和完善有效机制奠定扎实基础,从而使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有利于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支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
当前,许多地方把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纳入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工程,摆上工作日程。
各地还从实际出发,推出了不同层次的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已经成为各地发展旅游事业、促进景区景点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又一亮点和名牌。
制定颁发《评选和管理办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当前良好的工作态势,不断推进和深化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
有了《评选和管理办法》,就能更加系统、明确、具体地把创建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各级文明办、建设、旅游等部门和各个方面。
问:《评选和管理办法》有哪些特点?
答:《评选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是推动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评选和管理办法》全面、系统、明确地提出了创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指明了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努力方向,体现了促进风景旅游区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重要任务的有机结合,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为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指导。
二是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评选和管理办法》是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实践中形成的。
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的考评办法和管理要求简明易行,设计合理,便于自检自测,对照提高,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评选和管理办法》在申报条件上,突出了人的素质和景区文明程度等软件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在评选方式上,明确提出运用社会公示等方法,加强社会对评选表彰工作的评议和监督,保证了评选表彰的严肃性、权威性,使创建工作能保持常态,使评选能够检验工作的真实水平,是一种基于实践基础上的考核制度的创新。
三是具有较强的群众性。
《评选和管理办法》既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又强调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创建工作的标准,让广大群众成为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的检验者和评判者。
《评选和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的单位不能申报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同时要求参评单位必须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把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过程变成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的过程。
问:请您谈谈如何以《评选和管理办法》颁行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的工作水平?
答:评选表彰的目的在于推广经验,推动工作。
各地要以《评选和管理办法》颁行为契机,开拓进取,掀起新一轮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热潮。
一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
各级文明办、建设、旅游部门以及景区景点要认真学习这一办法,领会原则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方向,引导景区景点的干部职工自觉运用《评选和管理办法》指导创建工作,推动景区各项工作更大发展。
二要明确要求,改进提高。
《评选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申报条件及考核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地体现了现阶段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较高要求。
各类景区要认真按照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重点是找出差距和不足,找准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各地的创建活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夯实基础,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三要分类指导,各展所长。
各景区景点千差万别,类型各异。
因此,今年的评选表彰工作也要分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两个层次进行。
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中,一定要针对不同景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在申报、推荐表彰对象时要心中有数,区别对待。
四要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根据中央文明委文件规定,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选表彰实行届别制,对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实施动态管理。
这次评选表彰,过去获得“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称号的50个景区景点必须重新申报,原有称号不再保留。
新命名表彰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也不搞“终身制”,三年以后,必须参加新一轮的申报评选。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确定后,要予以公示,经过其它景区认可,广大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