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正确认识和科学界定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是正确发挥和有效实施公有制主体作用的关键,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政策基础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要更新观念,不能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仅仅理解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高越好,或者理解为在各类所有制企业中,国有企业的数量越多越好。
我们应当用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重新认识和科学界定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含义。
第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正确导向和对经济运行整体态势的控制和影响上。
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整体调整,既要保持它的一定数量,更要注重整体布局的优化和实力上质的提高。
这种战略调整,还必须同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进行。
第三,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需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关键作用。
二是,国有经济应当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要注重在整体分布上的优化和经济素质、技术素质、管理素质等方面质的提高,影响力的扩大。
三是,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控制力的发挥,不只是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的作用来实现的,更要通过大力发展由国家控股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来实现,使国有资本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差别。
第四,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发展的进退问题。
无论是“退”还是“进”,都是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需要。
只要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国有企业数量即使减少一些,比重即使适当调减一些,也不会影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不会影响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
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代表国家和人民管理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具有其他企业不可比拟的地位。
因此,国有企业必须牢牢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和行业,维护我国国民经济的安全。
国有经济在实施国家宏观调控中起着关键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具有特殊的所有制结构、分配方式。
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
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且事实证明,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有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顶梁柱”,在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的改革和调整,国有企业的布局结构、公司治理、监管机制等得到了优化。
从2003年到2014年,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却增长了3.09倍,资产总额增长了2.04倍,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了2.86倍,对应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5.12%、11.76%, 14.46%[2]。
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积极实施国家能源资源战略,有效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增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国有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主体,加强了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同时,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比非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第一,提高盈利能力,强国富民,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代表国家和人民管理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具有其他企业不可比拟的地位。
重要论述--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杨承训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但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应当退出市场,甚至提出取消国有经济。
他们认定,只有私营部门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或者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国有企业只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必须强调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可称之为“第一主体”。
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市场经济是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其性质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性质。
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说:它“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
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
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我们从中可以归纳出三层含义:第一,市场经济作为交换方式,它的性质是由交换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
市场中有许多主体,其中的主要主体决定市场性质。
第二,市场经济并非基本制度,而是可以为不同的基本经济制度所运用的一种运行体制和方法。
它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
第三,由以上两点决定,市场经济有不同的性质和发展阶段。
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能混为一谈。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人大经济学院提醒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大经济学院提醒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国的特殊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而不能局限于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
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纠正包括国有企业低效论、国有企业垄断论、国有企业非竞争论、国有企业退出论、国有民营对立论等在内的种种片面观点,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和中国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国有经济的结构、体制和机制,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超越和扬弃私有制的逻辑,发挥出国有经济的优势。
[关键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经济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这个正确的方向就是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但是,对于这一点,人们的认识并非一致。
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必须纠正否定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若干片面认识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盛行,私有化的浪潮也席卷了全球,这一潮流在国内也产生了不可小视的影响,导致了一些片面观点的流行。
(一)有人认为,公有制产权不清,无人负责,效率低下。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掀起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浪潮,私有化备受吹捧和神化,被看作是解决所有经济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
然而,私有化在全球实践的结果却是成功的经验不多失败的教训不少。
原苏联东欧国家经济的持续衰退、拉丁美洲“新自由主义神话”的破灭和当前的这场愈演愈烈、百年不遇的资本主义大危机,使私有化的神话的光芒黯然失色。
危机证明,不顾一切的盲目的私有化是有害的,必然导致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和严重的经济危机,特别是私人垄断资本和金融资本贪婪本性的恶性膨胀与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全球化的结合,具有极大的掠夺性、投机性和破坏性。
国有企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地地位和作用

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承当着特殊的使命,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对国有企业职能认识模糊等原因,国有企业存在着诸多弊端。
因此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中国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结构、体制和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与控制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优势。
关键词: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国有企业作用;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这个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发生了变化,由于人们对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模糊等原因,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要进展有效的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必须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国有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一〕国有企业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是政府出资或者参与控制的企业,具有鲜明的公有制性质,表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
〔二〕国有企业的特点国有企业作为一种企业,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具备这些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国有企业有特殊的产权制度。
国有企业并不是一般民事主体自由契约的产物,国有企业的财产是全民的。
国有企业这种产权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克制一般企业产权所有者的局限性,具有更大的承当风险能力,投资和决策的眼界更宽广;其缺点是,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可能变得相当复杂和模糊,仅仅用一般的民事法律难以规X。
2.国有企业可以超越单纯的商业利益目标。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

人民日报: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但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应当退出市场,甚至提出取消国有经济。
他们认定,只有私营部门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或者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国有企业只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必须强调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可称之为“第一主体”。
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市场经济是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其性质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性质。
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说:它“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
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
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我们从中可以归纳出三层含义:第一,市场经济作为交换方式,它的性质是由交换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
市场中有许多主体,其中的主要主体决定市场性质。
第二,市场经济并非基本制度,而是可以为不同的基本经济制度所运用的一种运行体制和方法。
它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
第三,由以上两点决定,市场经济有不同的性质和发展阶段。
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能混为一谈。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宪法第七条规定: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篇1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稀缺资源的能力上。
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的。
从区别来看:公有制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只是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所以公有制为主体不等于国有经济为主体。
当前国有经济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整个公有资产仍占优势,所以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从联系来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正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之一。
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才能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篇2地位: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作用:国有经济的作用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只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国家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得到加强,即使国有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也不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更新观念:要更新观念,不能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仅仅理解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高越好,或者理解为在各类所有制企业中,国有企业的数量越多越好。
正确导向: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正确导向和对经济运行整体态势的控制和影响上。
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整体调整,既要保持它的一定数量,更要注重整体布局的优化和实力上质的提高。
这种战略调整,还必须同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进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论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和成功经验之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保持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基础,又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论述,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个主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探讨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和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基础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建立起的一种经济体制。
它既反映了社会主义的特点,如公有制、按劳分配等,又注重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实现了资源配置的高效性和灵活性。
1.2 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公有制的存在保证了国家对关键产业和资源的掌控,保证了国计民生的安全和稳定。
公有制的适度调整和发展也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1.3 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它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关系的调节,有效地协调了资源的配置和分配。
市场的发展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提升。
1.4 标准化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建立和维护标准化市场秩序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标准化市场秩序能够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减少市场失灵的风险。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广度探讨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本质的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符合社会主义本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源优化配置的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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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国的特殊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而不能局限于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
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纠正包括国有企业低效论、国有企业垄断论、国有企业非竞争论、国有企业退出论、国有民营对立论等在内的种种片面观点,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和中国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国有经济的结构、体制和机制,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超越和扬弃私有制的逻辑,发挥出国有经济的优势。
[关键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经济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这个正确的方向就是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但是,对于这一点,人们的认识并非一致。
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必须纠正否定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若干片面认识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盛行,私有化的浪潮也席卷了全球,这一潮流在国内也产生了不可小视的影响,导致了一些片面观点的流行。
(一)有人认为,公有制产权不清,无人负责,效率低下。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掀起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浪潮,私有化备受吹捧和神化,被看作是解决所有经济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
然而,私有化在全球实践的结果却是成功的经验不多失败的教训不少。
原苏联东欧国家经济的持续衰退、拉丁美洲“新自由主义神话”的破灭和当前的这场愈演愈烈、百年不遇的资本主义大危机,使私有化的神话的光芒黯然失色。
危机证明,不顾一切的盲目的私有化是有害的,必然导致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和严重的经济危机,特别是私人垄断资本和金融资本贪婪本性的恶性膨胀与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全球化的结合,具有极大的掠夺性、投机性和破坏性。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对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和制度创新,中国的国有经济的获得了巨大发展,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明显提高。
目前,我国的许多国有企业在生产规模、科技创新、全员工效、安全指标和发展速度等主要技术指标上不仅在国内一流,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位。
事实证明,在国有制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高效率的管理体制,国有经济效率低下的论断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还需要强调的是,评价国有企业的效率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微观的财务指标,还必须看到国有企业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宏观调控、维护国家安全、实现国家战略、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具有重要的宏观意义,国有企业的效率也需要从宏观的动态的视角加以考察。
国有企业效率所具有的这种宏观意义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二)有人认为,国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只有彻底的私有化或“民营化” ,才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
这种观点完全是偏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经济包括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等多种形式,这些不同形式的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自主的市场交换关系。
即使在国有经济内部,各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财产权、人力资本和经营权益上的明显差别,因而也还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发生联系,受市场机制的调节。
经过30多年的深入改革,我国的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纳入了市场调节的轨道,具有了独立的财产权和经济利益,广泛参与到了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大潮流中,企业的管理体制日益完善,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获得了很大发展,在各行各业中都出现了许多效益好、活力足的优秀的国有企业。
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这种有机结合,一方面有效地利用了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等优点,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又有效地发挥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自发性等弱点,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把社会主义优越性与市场经济的长处更好地结合起来。
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是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获得成功的一条根本经验。
(三)有的人认为,国有经济的存在会造成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
上述观点把把反垄断与私有化混为了一谈。
事实上,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结构状态,与所有制形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在当今世界,私有企业的垄断要比国有企业的垄断多的多。
自从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后,垄断就日益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加强。
在市场经济中,某些行业中的某些企业由于在技术上的优势、对稀缺资源的占有、规模经济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优势,从而在生产、交换和价格的形成上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力,就会形成垄断地位。
这种情况无论是在公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中都会存在,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这些垄断性部门,主要由公有制企业经营要比私有制企业能更好地体现社会的利益和国家的战略。
对于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我们要通过反垄断法以及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其行为加以控制,防止其利用垄断地位对社会的利益造成损害。
但是,不能把反垄断与私有化混为一谈,垄断与国有制,反垄断与私有化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更不能以反垄断之名行私有化之实。
实际上,与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当前我国市场结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所谓的垄断,而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业组织结构分散,国际竞争力低下,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根据美国《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的2009年世界500强企业排名,我国入围的企业与世界同行业领先企业的差距仍然较大:石油石化行业中,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三家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合计尚不及壳牌石油公司一家;电信行业中,中国移动的营业收入仅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一半;航运业中,中国远洋的营业收入约为马士基的40%;航空设备制造业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营业收入仅为美国波音公司的三分之一;矿业中,中国铝业的年营业收入仅为必和必拓的3 0%;钢铁行业中,宝钢的营业收入不足安赛乐米塔尔公司的三成;汽车业中,“上汽”与“一汽”的营业收入总和还不到丰田汽车的四分之一。
①而在标志一国工业技术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中我国尚无企业入围世界5 00强,中央三大电气集团的营业额仅为美国通用电气的2.5%左右,约为德国西门子公司的4.4%。
因此,一些关键性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和国有企业规模的扩大,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必要选择。
一些学者对早已经形成了100多年的现代垄断资本主义和国际跨国垄断资本日益加强的统治,避而不谈、视而不见,对中国的所谓的“国有企业垄断”却大加鞭挞、横加指责,这种明显的自相矛盾的态度令人费解。
[1](四)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会挤压私人企业的空间,导致国进民退,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这种观点把国有经济的发展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不恰当地对立起来了。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是中国经济模式和中国经济奇迹的核心要素。
不同的所有制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相对优势,需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是通过对其他所有制实行外在的行政强制而确立,而是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中形成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是通过对其他所有制实行外在的行政强制而确立,而是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中形成的。
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迅猛发展,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非国有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之外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数量的比重为95%,产值比重71.66%,资产比重为56.62%,利润总额比重为70.34%,就业人数比重为79.70%。
②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生产、鼓励创业、鼓励投资、鼓励就业、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
正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使我们在当前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有条件实施大规模的政府投资、大力度的结构调整和大范围的社会保障,自觉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使我们保持了在资源、能源、交通、通讯、新技术、金融等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支撑国民经济的运行;使我们能够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以及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的能力,保障国家的安全;也使我们能够建立比较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国有经济的上述作用,推动了中国经济从严重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的影响中迅速复苏,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显然,离开了国有经济的这种主导作用而单纯依靠非国有经济自身的努力,中国经济是不可能迅速走出危机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制约。
一些学者不顾国有经济比重不断下降的基本事实,无视国有经济在应对危机中的巨大作用,大肆抄作所谓“国进民退”的危险,以“反垄断”为借口鼓吹私有化,否定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不仅是不符合事实的问题,而且在认识是有害的。
(五)有人认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目的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
这种观点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
这些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同时,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的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
这些领域国有资本比重下降,国有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增强。
因此,虽然垄断行业是国有企业分布的比较集中的领域,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存在的范围并不是以垄断或竞争为依据的,而是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的需要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