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1]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一)地下管线保护加固措施1,施工前,先用我单位先进的金属管线探测仪进行探测初步摸清管线的走向,位置。
结合人工开挖探坑摸清管线明确位置,绘制管线分布图,作出明显的挂牌标识。
探坑按井字型布置,每隔20m 一道,深度不少于3m。
2,由专人负责检查标识情况,监督在管线附近的开挖作业应对施工范围内各种现有管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确定现有管线的类别,规格,位置,高程以及所归属的管理部门。
3,管线探明后,请管线业主单位到现场对管线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并指导施工。
4,开始动土前把管线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确保每个施工人员心中有数。
5,跨越基坑的管线,进行悬吊,支顶,包扎等措施,且必须经过设计和验算。
6,开挖过程中,遇有电缆,管道或其它构筑物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会同处理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尽量临时迁移;如无法迁移,必须挖出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加固措施。
管道,电缆加固保护示意图必须选择刚度大,稳定,整体性强并连接牢固的钢梁悬吊后架设管道,悬吊吊架的吊杆必须受力均匀,兜拌或底梁与管底密贴并保持管道原有坡度。
7,在开挖管线下部土方前必须将管线吊挂牢固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
8,种类不同的管线,一般须单独悬吊或架设,如同时悬吊或架设时,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
9,跨越基坑的便桥上原则上不得设置管道悬吊。
利用便桥墩作悬吊,悬吊梁应独立设置,不得与便桥发生联系。
管道,电缆的保护方式如图所示。
10,跨越基坑的悬吊管线两端应伸入基坑边缘外距离不小于1.5m处,其附近基坑予以加强,并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悬吊的给排水管线,如渗漏水是应及时处理。
11,基坑悬吊两侧应设防护,行人不得通行,并不得在其上面堆土或放材料,机械等,也不得修建临时设施。
结构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各类管线保护的检查和管理。
基坑回填土前,悬吊的刚性管线下应砌筑支墩加固,防止下沉,并按设计要求恢复管道和回填土。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是重要的支撑。
为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对其进行保护加固措施是必要的。
地下管线保护加固安装标志标识在地下管线的沿线设置标志标识,如道路牌、地面标记、标志牌等,可以提醒人们管线的存在,避免人为破坏或损坏。
安装管线保护器在管线周围安装管线保护器,增强地下管线的防护和防腐能力,延长其使用寿命。
管线保护器可分为物理防护和化学防护两种方式,比如钢丝网、玻璃纤维等物理防护方式,以及富锌涂层、阴极保护、防腐漆等化学防护方式。
检测管线运行情况定期对地下管线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避免管线泄露、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检测的方式包括线路探测、超声波检测、流速测量等。
制定管线管理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用途的管线,制定完整的管理计划,包括管线日常管理、维护、检修、检测、修复等方面,使得维护管理更有条理、更有效率。
地上地下其他设施保护加固地上设施地上设施包括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水口等,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其正常的运作和使用。
这些措施包括:•设立防止破坏措施,如使用坚固材料、加装护栏等;•加固地基,增强其承受能力;•定期检查及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设立防滑、防腐、防晒、防水等保护措施。
地下设施地下设施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铺等,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避免因天气、人为原因而引起的破坏或损坏。
这些措施包括:•安装防潮、防渗、防沉降保护措施;•设立维修通道、应急出口等;•加固地基、增强承重能力;•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
结语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上地下设施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其进行保护加固措施可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在采取措施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线类型、用途等进行综合考虑,制定有效的管理计划,加强对其的监管和维护,提高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施工过程中能够完整保护好地上、地下设施,是一个企业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的最好体现,也是整个工程顺利进展所必须做到的环节;施工前,首先要做好地上、地下设施情况的落实和调查了解,其方法是:按照设计图对地下设施进行对照标注,逐一落实,并在施工现场作出明显的标记;加强对班组的宣传教育和安全交底,确保万无一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禁野蛮施工;(1)地上设施的保护和加固地上设施的保护主要以动力照明电杆为主;采用剪刀撑和Y型拉线加固法拉设钢缆加固,剪刀撑的方法是用两根直顺木质较好的杉杆或其它圆木绑扎成剪刀形,夹撑在电杆的上方,水泥杆的上支点应绑扎一块小方木,防止撑点滑动,木杆可直接用扒钉把死;剪刀撑、撑杆与电杆的夹角为30-45°,单杆撑夹角为30°;圆木的长度应根据沟宽和支点角度要求选择其直径,剪刀撑不得小于120㎜,单杆撑不得小于150㎜;下支点可采用打锚桩或挖出与圆木尺寸略同的斜坑,并在坑底垫一块小木板固定支点;普通拉线加固法,方法是用两根3-5股数的8号铁丝或钢丝绳(“Y”型拉线的上端为两根铁丝或钢丝绳,形同“Y”型,多用于并列杆的加固)连接在电杆的抱箍上,木质电杆可直接绑扎在电杆上,钢丝绳应用钢丝绳扎头扎牢,并用小扒钉将铁丝或钢丝绳把紧以防脱落;下支点应设置牢固的地锚,地锚可采用条石、倒牙等,然后用拉线上的花篮螺丝将拉线调节至合适的紧度,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一般应为30-45°;拉线一般不设拉紧绝缘子,若拉线穿越导线时,是需装设拉紧绝缘子,其安装位置应距地面2.5m以上;遇高压线杆的加固,需同供电部门取得联系,在供电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加固;(2)地下设施的保护和加固施工时若遇到原电讯电力电缆、给水与给排水管线,为了能有效地保障地下设施不被损坏和不偏移、沉陷等,必须采取有关的加固措施;对于并行管线采用钢板桩加固,钢板桩距原有管线应留出一定宽度,且采取密打加固;遇交错支管采用托板绑吊,其方法是在沟槽上横放一根直径不小于200mm、直顺、木质较好的圆木尺寸相同的枋木等;横梁担在沟边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并加垫木板分散对沟壁的压力;然后在电缆(管)或管道底部垫上一块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50mm,长度与外露加固物相近的木板,若属电缆管,木板的宽度应与电缆管的宽度一致,管身应用小方木垫平,以免绑吊受力时将管接口折裂;绑吊一般采用8号铁丝缠绕4-6圈,并调至适合的紧度;在加固时,应特别注意管底挖土,应采取分段挖通并用方木垫好,其厚度以略大于能放垫板的厚度为宜,严禁超挖,以免造成管口折裂;斜穿沟槽的管道应采取分段绑吊的方法,但托板必须托主管接口部位,并用小方木垫平其它部位,绑吊时各点必须受力均匀,以免造成管口折裂;管道加固后,在挖土施工中还应经常观察管道的变化情况;以便采取响应的措施,保障施工的安全;各种管道或电缆(管)的加固,需在回填土高于管道或电缆(管)底部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注意观察管道、电缆管有无沉陷,必要时应采取局部加固的办法,回填时不再拆除,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和设施的完好;在施工如遇到地下设施破坏,应首先采取截流、关闭阀门等措施,并及时同志有关部门,然后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加固措施;(3)对施工现场“暴露垃圾”的整治处置措施1)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垃圾的处理;2)加强施工管理,安排专人打扫卫生,保障工地整治;3)进出道口路做硬路面,随时清洗进出车辆;4)建筑垃圾及废渣每天晚上用铲运车及时运出施工现场,对能就地掩埋的垃圾及时就地掩埋,对不能及时运出的垃圾用防尘遮盖,做到施工现场无暴露垃圾;5)保障在处理废渣及废土等垃圾时,不偷倒,不乱倒;不得到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运输废物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途中飞物、洒落和流溢,所有垃圾全部按规定进入指定的垃圾场,创建一个清洁的施工环境;。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首先,对于地下管线的保护加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管线埋设的深度:通过增加管线的埋设深度来提高管线的保护程度。
一般来说,管线埋设的深度应根据管线的类型和使用需求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供水管线应埋设在地下1米至1.5米的深度,供气管线应埋设在地下1.5米至2.5米的深度,供电管线应埋设在地下1米至1.2米的深度。
2.管线材质的选择:根据管线所处的环境和使用需求,选择耐腐蚀、抗压、耐磨损等性能优良的材料,如钢管、铸铁管等,以提高管线的强度和耐用性。
3.防腐蚀处理:对于金属管线,在埋设前进行防腐蚀处理,如喷涂防腐涂料、外套防腐保温层等,以延长管线的使用寿命。
4.安装防护层:在管线周围设置防护层,如混凝土保护层、砂石垫层等,以增加管线的抗压能力和抗外力冲击能力。
其次,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如下:1.设施周边的围护墙:对于地上设施,如变电站、油气储罐等,可以设置围护墙来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并加强安全管理。
2.安装监控系统:在设施周边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如闭路电视、入侵报警等,及时发现和报警异常情况。
3.加强设施的物理防护措施:对于地上设施,如变电站、油气储罐等,可以采用防爆门、防火墙等物理防护设施,以避免火灾或爆炸事故。
4.定期巡视和维护:定期对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进行巡视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以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5.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设施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之,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是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从管线材质选择、埋设深度、防腐蚀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同时也需要加强设施的物理防护、监控系统的安装等措施,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保护加固措施,才能有效地防止管线设施的损坏或破坏,确保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首先,地下管线的保护加固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防护措施:对于易受到破坏的地下管线,可以在周围设置防护措施,如设置护栏、设置警示标志等,以免被人为破坏或错误操作。
2.覆土厚度:地下管线周围的覆土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以减少地下
管线承受的外部荷载,防止管线被压弯或踩踏等。
3.耐久性材料:地下管线应选用耐久性材料来制造,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维护和更换的频率。
4.定期巡检:定期巡检地下管线,检查其是否存在损坏或老化问题,
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其次,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抗震加固:对于易受地震影响的设施,可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如
设置横向和纵向的加固支撑,加固构件,以减少地震因素对设施的影响。
2.防水防潮:对于易受到水分侵蚀的设施,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如
设置防水层、防水涂料,以防止水分侵入设施内部,导致设施损坏。
3.防火防爆:对于易受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施,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如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爆设备,以减少火灾或爆炸造成的损失。
4.光电监测:对于易受盗窃或破坏的设施,可以采用光电监测技术,
通过监测设施周边的光线变化来实时报警,以增加设施的安全性。
5.环境保护:对于设施周围的环境,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设置
防尘网、绿化带等,以降低环境因素对设施的影响。
总之,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是多方面的,包括防护措施、覆土厚度、材料选用、定期巡检、抗震加固、防水防潮、防火防爆、光电监测和环境保护等。
通过合理设置和科学管理,可以提高这些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经典)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经典)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1.1施工准备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组做好技术交底,做到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地下管网及周围建筑物的详细情况。
并制定出相应的保护加固措施。
1.2保护措施1.2.1对仍保留的地下油管线等施工前应了解其是否与拆除管线完全隔断开,以保证在用火过程中不出现意外事故。
1.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周围管网的安全,遇到不明地下障碍物,立即停止施工,在探明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1.2.3在既有建筑物附近施工时,不得大量抽取地下水,防止因地下水位下降使周围地基下沉,造成建筑物开裂。
1.2.4重型施工机械不得在铁路等设施处碾压。
1.2.5取土场离既有房屋、火车轨道较近时,开挖面离房屋、火车轨道要有足够的距离。
对施工附近的建筑物设置观测桩,当周围建筑物地基有下沉、位移趋势时,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造成事故。
1.2.6地上电线、电缆线和电杆等做好警示牌标志,在工程吊装作业时由起重指挥进行指挥作业,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2.7地上设备和环保绿化等进行必要的围栏保护和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保护意识。
1.2.8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和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已完工程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已完工程的质量意识。
1.2.9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办理,防止被撞或被刮,对路边可能污染的混凝土进行隐瞒。
常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破坏、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1.2.10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坏,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周围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周围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地下、地上管线的正常运行,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平,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管线特制定如下保护加固措施:成立现场地下、地上管线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管线巡视、检查,加强管道线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保护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总包项目经理部报告。
在工程开工前,与业主取得积极联系,请业主有关代表进行现场和书面交底,搞清楚施工场域内所有的地上、地下管线设施的类型、走向、与建筑物的具体距离,防护要求。
我们将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管(线)保护或加固措施方案。
建立施工现场用地规划审批制度,凡是在施工用场地的的范围内进行的所有施工活动,涉及要占用场地的,如搭设临时设施,堆放材料、垃圾占地,修建水池,水沟,加工材料,架设电线等均要提前向护线小组报告,经项目副经理部批准后方可使用场地,否则总包项目经理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和经济重罚。
若在管线保护范围内又必须使用该场地的,项目部将向业主有关部门汇报,征得同意后再行施工。
对经过现场的所有的原有管线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警示物,明示管道设施位置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专人负责管线的保护,加强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保护管理。
宣传教育: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管道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具体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管(道)线的义务,明白保护设施的重要性,增强保护地下地上管线的意识,对危害管(道)线设施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建立健全各项严格的规定制度,如巡查制度、对护线员(监护员)的考核制度、一旦发生管线事故的报告制度等,严禁破坏行为的发生。
编制各项保护措施和方法,并作好向一线操作工人做好保护管线的交底工作。
进行信息化施工,加强对因施工而影响道路与地下管线动态变化的监控,根据监测资料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道路与地下管线的正常运行。
一旦发生管线事故,立即上报,积极主动的配合进行抢修,以缩小影响和减少经济损失。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提要:对变形超过警戒值的建筑物加密监测频率,根据监测结果和建筑物变形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顶撑加固。
如果变形过大首先疏散楼房内的住户,确保人身安全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1、地下管线的调查与保护措施地下管线的调查核实在前期准备工作中,业主已经对影响施工的地下管线进行了改移工作。
施工准备期间,应会同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一起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调查复核,核实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类型、规格、埋深,并经有关部门或单位确认。
当发现与业主提供地下管线现状不符的管线,应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请其进行复核,地下管线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详尽细致的核查计划和核查方案。
2、对相关单位及业主提供的管线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和确认。
3、走访施工辖区影响范围内所有管线的业主及产权或主管单位,搜集相关的管线资料,对地下所有管线进行探查和确认。
4、准确探查和测定出施工区域内所有管线的种类位置埋深形状尺寸等,并将核查结果报相应部门确认。
5、向有关部门确认各类管线的容许变形量。
6、将经过确认的所有地下管线资料标注到车站平面及剖面上。
地下管线的保护1、地下管线的保护原则(1)施工前调查所有与施工有关及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查明管线的类型规格材质位置及走向等基础资料。
(2)根据查明的管线资料,针对各种管线的不同控制要求,对基坑开挖中不需拆迁和改移的管线,作出具体的设计方案和保护措施。
(3)管线保护的设计方案及其技术措施在得到业主和监理的认可,使用时要和管线主管部门共同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如设计图纸有详细保护措施,则严格按图纸执行。
(4)支吊结构必须坐落在坚实稳定可靠的支墩上。
在施工期间保证支撑、悬吊的材料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结构设计合理,确保管线在悬吊期间的变形与位移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管线下方回填密实,并有密实检测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1.1施工准备
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组做好技术交底,做到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地下管网及周围建筑物的详细情况。
并制定出相应的保护加固措施。
1.2保护措施
1.2.1对仍保留的地下油管线等施工前应了解其是否与拆除管线完全隔断开,以保证在用火过程中不出现意外事故。
1.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周围管网的安全,遇到不明地下障碍物,立即停止施工,在探明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1.2.3在既有建筑物附近施工时,不得大量抽取地下水,防止因地下水位下降使周围地基下沉,造成建筑物开裂。
1.2.4重型施工机械不得在铁路等设施处碾压。
1.2.5取土场离既有房屋、火车轨道较近时,开挖面离房屋、火车轨道要有足够的距离。
对施工附近的建筑物设置观测桩,当周围建筑物地基有下沉、位移趋势时,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造成事故。
1.2.6地上电线、电缆线和电杆等做好警示牌标志,在工程吊装作业时由起重指挥进行指挥作业,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2.7地上设备和环保绿化等进行必要的围栏保护和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保护意识。
1.2.8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和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已完工程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已完工程的质量意识。
1.2.9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被撞或被刮,对路边可能污染的混凝土进行遮盖。
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1.2.10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坏,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1.2.11在雨季施工期间要定期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仔细的组织检查,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要随时组织检查,对可能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分
析缘由,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上报,并立即组织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