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 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
税收相关法律_第三篇第三章涉税犯罪法律制度_2011年版

1、下列选项中,可以由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有( )。
A:骗取出口退税罪B:抗税罪C:逃税罪D:逃避追缴欠税罪E: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答案:A,C,D,E解析:逃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不具有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不能独立构成本罪的主体,但可以构成本罪的共犯。
抗税罪的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欠缴应纳税款的自然人。
骗取出口退税罪既可以是纳税人,也可以是非纳税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且单位不限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包括其他单位。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体是持有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2、在我国,以达到规定的数量或数额标准作为定罪处刑的必要条件之一的犯罪包括( )。
A: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B: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C:逃避追缴欠税罪D:抗税罪E:逃税罪答案:A,C,E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刑法中的起刑数额标准。
选项BD属行为犯。
ACE属结果犯,均以达到规定的数量或数额标准作为定罪处刑的必要条件之一。
3、根据《刑法》的规定,( )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犯罪主体。
A:骗取出口退税罪B:抗税罪C:逃税罪D:逃避追缴欠税罪E: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涉税犯罪的主体。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抗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4、某企业在经营期间,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2万余元,对此案的正确定性和处理应为()A:构成逃税罪B:构成抗税罪C: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D: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E: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答案:C,E解析: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随章笔记:第三篇3.doc

第1页:知识点一:涉税犯罪概述第2页:知识点二:危害税收征管罪第4页:知识点三:渎职罪查看汇总: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随章笔记汇总第三篇第3章涉税犯罪法律制度知识点一:涉税犯罪概述涉税犯罪是学理上的概念,是对与税收有关的犯罪行为的通称。
按犯罪主体可划分为以下两类:(1)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实施的危害税收征管罪;(2)由征税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罪。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一)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特征1.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2.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各种方式、方法,逃避缴纳税款、逃避缴纳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虚开、出售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都能构成,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4.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种类危害税收征管罪规定的罪名都是涉税犯罪,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二、渎职罪(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类犯罪的总称。
本类犯罪有如下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犯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在表现形式上,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都必须与职务活动或公务活动相联系;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但也有例外;4.犯罪在主观方面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前言--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前言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前言前言一、2013年教材变化情况(一)2013年税收相关法律教材在体系上没有进行重大调整,共四篇内容: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第四篇诉讼法律制度(二)2013年税收相关法律教材在内容上共有三处较大的变化。
1.第二篇第三章买卖合同部分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第二篇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内容3.第四篇按照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进行重新编写。
二、考试题型题量从历年考试来看,税收相关法律试题有三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共计90题;共计14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三)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三、辅导总思路1.紧扣2013年教材,找出“题眼”即常考点;2.结合具体试题、案例讲解,训练考生的应试能力;3.通过基础班讲解帮助学员快速掌握教材基础知识。
四、复习备考中需要考生正确认识的几个问题1.如何正确处理好辅导教材、讲义与课件的关系;2.重点章节与非重点章节的关系;3.理解记忆,注重法律学习方法的掌握;4.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树立必胜信心。
刑法基本理论--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篇第一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篇第一章讲义1刑法基本理论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从近几年考试情况来看,刑事法律制度部分所占分值比重约为10%左右,重点掌握《刑法修正案(八)》内容,考试重点向第二章、第三章转移。
第一章刑法基本理论考情分析本章的重点内容:刑法的基本原则和追诉时效;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犯罪构成;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
本章考查基本理论知识,平均分值分2左右。
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解释刑法解释按其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三种。
立法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司法解释,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二、刑法的效力1.属地主义原则,规定了属地管辖权: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2.属人主义原则,规定了属人管辖权: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如果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3.保护主义原则,规定了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4.普遍主义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犯罪并非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并非由中国公民实施;罪行属于国际罪行(海盗)。
5.刑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简称溯及力,是指刑法对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1)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到现行《刑法》施行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从旧);(2)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现行《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刑法》(从轻)。
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篇重点难点汇总:刑法(10)

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篇重点难点汇总:刑法(10)第十节 抗税罪一、概念抗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二、抗税罪的构成1、主体,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应当纳税而故意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抗拒缴纳税款,目的是将应缴税款非法占为己有。
3、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只有同时具备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和拒不缴纳税款两个方面才构成抗税行为。
4、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妨害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活动,而且也侵犯了依法执行征税工作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三、抗税罪的量刑犯抗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在对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所逃避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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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知识刑事法律制度

内的,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
2.属人主义原则,规定了属人管辖权: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
国《刑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是我
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
3.保护主义原则,规定了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
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
?
(1)行为人已满16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并在已满14周岁不
满16周岁期间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是否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应具
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实施的是法定的 8种犯罪,则应一并追究刑事
责任;否则只能追究已满16周岁以后犯罪的刑事责任。
?
(2)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实施了法定的8种犯
罪,并在未满14周岁时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对此不能一并追究刑
事责任,而只能追究已满14周岁后实施的特定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
?
(3)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①从宽处罚原则,即已满 14
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②排除死刑的
适用,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允许判处死缓。
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犯罪的特征:
?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2)刑事违
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构成
? (一)犯罪客体 ? (二)犯罪客观方面 ? (三)犯罪主体 ? 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
刑法的基本原则
? 1.罪刑法定原则
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精讲班(15)

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第二章刑罚【教学内容】第一节刑罚概述第二节刑罚的适用答疑编号:NODE0001【近五年考情】【近五年考点】答疑编号:NODE0003第一节刑罚概述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刑罚,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并由专门的机构执行的严厉的强制方法。
答疑编号:NODE0001二、刑罚的种类(掌握)(2011多选)(一)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答疑编号:NODE0002答疑编号:NODE0003【例题·单选题】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关于老年人犯罪适用强制措施和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B.犯罪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C.审判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D.犯罪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老年人犯罪适用强制措施和量刑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答疑编号:NODE0004◆限制减刑的适用(2012年新增)1.适用对象:(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即死缓+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2.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1)限制减刑的上诉问题:被告人对一审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答疑编号:NODE0005(2)高级人民法院对死缓以及限制减刑的处理:答疑编号:NODE0006(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答疑编号:NODE0007【例题·单选题】根据《刑法》,下列关于刑罚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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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第三章中,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部分增加了2页内容。
第五章中,删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一些规定。
集中在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处罚的种类、从重处罚的情形、听证程序申请及适用范围等知识点,要特别注意这些变动的内容。
其他章节也有一些变化,相比以上两章变化要小一些。
第二篇: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第三篇:第一章,首先将原偷税罪的内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其次,增加了5页有关渎职罪的内容。
具体对比【第一篇】2009年教材2010年教材1.第九行删除“和限制”2.倒数第五行删除“国”标题2由“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改为“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实施的法”倒数第四段删除“这些规范通常是……具有统帅作用”倒数第十五行将“补充”改为“延伸”,新增“相对于传统理论中的……实质合法性原则”1.第三行新增“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2.倒数第三段新增“《企业所得税法》”3.倒数第二行新增“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倒数第二段第三行删除“国务院的行政职能……决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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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般自首VS特别自首VS坦白
一般自首 尚未在案 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
特别自首 在案
坦白 在案 被动归案 如实供述
供述司法机关 尚未掌握的
• 【例· 多选】(2012年)根据《刑法》及有关 规定,属于自首的情节有( )。 • A.王某驾车为本公司送货至另一城市,因违章 驾驶轧死一人,回公司后到公司保卫科投案 • B.蒋某在家中将妻子章某杀害后,其杀妻原因 和经过电话告知章某的弟弟
死刑、无期徒刑 判决生效日起 死缓减为有期或 无期减为有期
3.没收财产 (1)适用:只能附加适用。犯罪分子合法所有并 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
• (2)方式:①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②并处或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3)要求: • ①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 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者折抵。 • ②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 活费用。 • ③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 产。 • ④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即犯 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需要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2.酌定情节:《刑法》未明文规定,在量刑时 予以斟酌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对象、时间、 地点、动机、手段,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 罪后的态度,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 二、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 罚和缓刑
• (一)累犯 •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 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
正案(八)》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例题· 多选题】(2011年)根据刑事法律制度 的规定,下列有关刑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刑罚有主刑与附加刑之分,管制、拘役属于附 加刑 B.对一个犯罪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 主刑 C.主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D.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只能附加适用 E.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 驱逐出境 • 『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1)选项A: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 4.驱逐出境:针对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也可 以附加适用。 • 【例题· 单选题】(2012年)根据《刑法》及有 关规定,关于老年人犯罪适用强制措施和量刑的 说法,正确的是( )。 A.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 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犯罪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 施 C.审判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犯罪时已 满70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老年人犯罪适用强制措施和量刑的规定。《刑法修
无期徒 剥夺 刑
无
无
• (二)附加刑 • 1.罚金 (1)四种方式:
选处罚金 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如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只能判处罚金,不能判处其他刑罚 (1)可以单处:偶犯或者初犯;自首或有立 功;犯罪时不满18周岁;犯罪预备、中止或 者未遂;被胁迫;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 (2)只能单处:单位犯罪 有些应当并处,有些可以并处。如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如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
判决确定日起
执行完毕之日或 与拘役、有期徒 者从假释之日起 刑附加适用 【注意】当然用 于主刑执行期间 管制 同时执行
1年以上5年以下 1年以上5年以下 【示例】2010年1月1 日判5年,附加4年。 从2010-2019年剥夺。 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 等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年以上10年以下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章 刑罚
刑事法律制度
• 【考情分析】
• 本章内容平均分值在5分左右,《刑法修正案 八》颁布后,分值有所上升,估计今年的分数 也应该在8分。 • 本章在学习中需要记忆的东西有很多,数字关 是必须要突破的;另外就是概念和概念之间, 需要多做对比,这是本章的难点。
•第一节
刑罚概述
•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略) • 二、刑罚的种类
彻 底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性
如 实 供 述
情 形
彻 底 性
1.数罪自首: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 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 为,认定为自首; 2.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 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 供述所知的同案犯;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 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 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认 定为自首。
【总结】一般累犯VS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 对罪名有要求 吗? 对年龄有要求 吗? 对后罪发生时 间有要求吗? 对刑罚种类有 要求吗? 只要故意 满十八周岁的 人犯罪 之后5年 有期徒刑以上
特别累犯 必须危害国家 安全、恐怖活 动、黑社会性 质的组织犯罪
对年龄无要求
无要求 不要求
• 【例题· 单选题】(2007年)根据刑事法律制度 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累犯成立条件之一的说 法中,正确的是( )。 A.前罪和后罪不一定都是故意犯罪 B.前罪和后罪被判处的刑罚可以是管制或拘役 C.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 后3年内 D.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 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 • 『正确答案』D
特 别 自 首
坦 白
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 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 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 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 处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情 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 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拘役
3.有期徒刑
• 4.无期徒刑 • (1)无期徒刑必须与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 利、强制劳动和教育改造同时适用。 • (2)如果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或立功表 现,在刑罚执行一定期限后,可获得减刑或者 假释。 • 5.死刑 • 具体见下表:
•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 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 1.上诉权: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 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 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 上诉。 • 【分析】可以针对限制减刑判决单独提出上诉, 提出上诉的可以是被告,也可以是被告的辩护 人和近亲属(前提是经被告同意)。 • 2.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处理
•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 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 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 出境。 •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 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主刑。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 适用。 • (一)主刑 • 1.管制
第三篇
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二、三章
• 第三篇考情分析:
• 刑事法律制度是四大部分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 整体分值也就是十几分,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 • 本篇三章中,以第二章为重,第三章其次,第一 章最不重要。
• 第一章刑法基本理论
• 考情分析:
• 本章内容近三年都是1分左右的分数,建议简单 了解。 (暂定不讲)
【总结】管制VS拘役VS有期徒刑VS无期徒刑
性质 期限 管制
拘役 3m-2y(数罪并 限制 罚不超过3y)
机关 社区矫正
折抵 待遇 1:2
同工 同酬 酌量
1m-6m(数罪并 公安机关拘 剥夺 罚时不能超过1y)役所
6m-15y(总刑期 不满35y,数罪 1:1 并罚不超过20y; 有期徒 剥夺 总刑期在35y以 监狱或其他 刑 上,数罪并罚不 执行场所 超过25y)
• C.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后逃走,经朋友规劝后投 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 D.胡某盗窃汽车后逃走,其父母得知后主动报 案,并将胡某送到公安机关投案 • E.吴某在火车上行窃被抓,接受审问时主动向 公安机关交代了另两起盗窃案,经查证属实的 • 『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视为自动投
和驱逐出境(对犯罪的外国人使用),管制、拘役均为主刑。(2)选项B: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 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3)选项C: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4)选项DE:附加刑 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 【例题· 单选题】(2009年)附加刑是补充主刑 适用的刑罚方法。下列各项中,属于附加刑的 是( )。 A.罚款 B.取保候审 C.没收财产 D.监视居住 • 『正确答案』C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罚、行政处罚、刑事 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附加刑包括:剥夺政治 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 种,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 的强制措施。
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 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 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 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 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 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 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虽被 时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 间 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自 动 投 案
视 为 自 动 投 案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 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 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 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 捕获的;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亲友,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 罪嫌疑人送去投案